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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酋长压力大-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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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穿越到原始社会能做什么?种田、赚钱、称霸!不过黄子风觉得,还是先想法弄条裤子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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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抢个男人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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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死了没有?!”

    耳畔传来轻声呼唤,接着胸口被什么东西轻轻刺了下,黄子风终于恢复了意识。

    他记得,前一刻他们考古系的学生正在挖掘一处远古遗迹,由于年代久远,地层也很深,那个坑足足挖了有10米。

    他当时蹲在坑边,下面挖出来了一根长长的骨笛,递上来的时候他伸手接,结果一不小心摔了下去。

    10米的深度,摔下去很难说,不走运的话,摔死也有可能,不过现在黄子风放心了,自己并没有死。

    “应该是在医院里吧?”黄子风顺理成章这么想,然后睁开了眼。

    只见一大群人围着自己低头看,个个都壮得好像野兽,披头散发,身上穿着兽皮衣,手里提着木棍,尖端绑着一块锐利的小石片。

    “你们是?”黄子风傻眼啦,这些都是什么人?他就是学考古的,看这些人的打扮怎么好像是原始人!

    一张还算英俊的脸凑了过来,那人裂开嘴怪笑道:“我是子归部落的石牙,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说完,自称石牙的大汉从腰间拔出一把石头磨成的短刀,顶在了黄子风咽喉上。

    黄子风本就头痛欲裂,刀子刚顶上来,他还没来得及害怕,脑海里“嗡”的一声,就又昏了过去。

    “就是个没用的家伙,宰了吧。”有个手持石矛的人叹了口气。

    石牙点了下头,抬起手,刀尖朝下,对着黄子韬心窝扎了下去。

    “慢着!”

    就在刀尖将要触到黄子风胸膛的时候,后方传来一声大喊,石牙连忙停手,一群大汉分开,有位身穿麻布长袍的老者拄着拐杖走了过来。

    老者蹲在昏迷不醒的黄子风身边,仔细一打量,看见他手里拿的那根骨笛,还有一身古怪的打扮,思考一番后,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子归酋长。”石牙嗫嚅着说:“这个男人长得这么瘦,胆子又这么小,留下来也没用,还不如杀了。”

    被称作子归酋长的老者摆了摆手,“有没有用,并不一定是看力气大不大,而且我们部落里现在男人太少了,还是带回去吧,至少可以给部落里生孩子嘛。”

    老者身为酋长,说的话就是命令,一帮大汉不敢违抗,立刻把武器收起来,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将黄子风托过头顶,走向太阳落山的方向。

    那里是一片莽莽大森林,更远处,有一座明镜似的湖泊,在落日的辉映下闪烁着金光。

    一个月后,湖边。

    黄子风坐在地上看着湖水发了会呆以后,转身蹲下来,继续用一块圆盘状的石头刨地。

    刨着刨着,土里露出来了一段根茎,他连忙用力拽出来,也不顾上面沾满了泥巴,送到嘴里大嚼了起来。

    不远处就是湖,可那湖里有湾鳄,他不敢去湖边洗。好在经过这一个月,他也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接受了自己的处境。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不知什么年代,不过从部落里的状况来看,应该是新石器时代中晚期。

    酋长名叫姚子归,今年已经快60了,这在新石器时代极为难得,比21世纪活到100岁还要稀少。

    姓姚,和舜帝同姓,这说明他是更远的上古遗族后代,身份尊贵。不过他统治的部落却很小,只有一百多人,并且女多男少。

    这也可以理解,男人要打猎,要打仗,自然死亡率比女人高得多,部落里女多男少是常态,只是这部落也太不平衡了。

    好了,这就是现在所处的环境,部落都是以酋长的名字命名,这里是子归部落,而他成了子归部落里的新成员,最特殊的那位,穿着牛仔裤牛仔衫的

    现实就是现实,不接受也得接受,既然下不了狠心自杀,那就只有活下去。

    这里可没有小卖部能买到方便面,部落里的壮年男人都是猎手,每天出去打猎,为大家带回肉食;而他,既没有本事也没有体力,只好像女人一样刨葛根充饥。

    葛粉很甜,就是量太少了,一大根嚼下来,吃进去的泥巴都比葛粉多,加上他又不懂技巧,刨出来的填饱自己肚子都不够,就别提上交了。

    “子风。”不远处传来清脆的呼喊,转头看,一名穿着兽皮裙的少女跑了过来,身后背着个藤筐,里面装满了葛根、野粟子还有其他一些能吃的东西。

    看见那一大堆吃的,黄子风又觉得饿了。

    少女名叫云晓,今年才16岁,身材高挑,体型匀称,被公认为子归部落里最美的姑娘。当然,年代不一样,标准也不一样,要是放在现代社会,她就是一身材不错、可皮肤差到了极点的山里女孩。

    小姑娘很爱美,每次出来,都会用野花编一个花环戴在头上,看着她背衬湖水跑过来,黄子风不由有些发呆。有句话怎么说来的?没有比较就没有爱,不管人家长得啥样,反正是他现在能看见的第一大美女。

    “你挖好了吗?”云晓笑着问。

    黄子风连忙站起来,讪笑着挠了挠头,“没还差一点。”

    在部落里,没用的黄子风挺被嫌弃的,处处都不受人待见,唯有云晓对他格外的好。

    看见黄子风空荡荡的藤筐,云晓“噗嗤”一笑,蹲下来把自己筐里的东西给他倒了一半,然后拉住他的手,“现在好了,走吧,陪我去挑麻。”

    已经连续半个月这样了,黄子风很不好意思,可又没办法,他实在缺乏经验,根本就找不齐份额。

    背上藤筐,黄子风跟在活泼的云晓后面,问:“要为子归酋长做衣服了吗?”

    这年代,一般人都是穿兽皮甚至树皮的,由于农耕时代还没有开始,一件麻衣要收集很多的野生黄麻,还要编织,费时费力,一般人都没得穿。

    云晓笑了笑没有回答。

    不一会功夫,两人走到了一片林间空地,这里生了许多黄麻,上面蚊虫飞舞。

    云晓从筐里拿出一只皮套戴在手上,抓住麻杆,开始用石片一株株割了起来。麻上生满了刺,里面有麻痹毒素,被戳到会很难受。

    黄子风什么忙都帮不上,只好不尴不尬在一旁看着。

第2章 迷路麋鹿() 
“子风,你是哪个部落的?你身上的衣服可真漂亮,你们部落的女人手太巧了。”云晓边割边感叹,她对黄子风的衣服格外感兴趣,每次遇到都要摸摸,爱不释手。

    “哪个部落的?”黄子风苦笑,随口糊弄,“我是中华部落的,迷路到了这里。”

    部落抓住了外来人,只要不反抗,一般都不杀,而是带回来加入自己的部落扩充人口,在这个年代,没有什么比人更宝贵。

    “这么大人还迷路啊。”云晓听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发出一声惊呼:“麋鹿!”

    “对,就是迷路了。”黄子风有些神思不属,他在想念家乡。

    云晓急了,“不是说你迷路,是这里有一只麋鹿。”

    还真是有麋鹿,黄子风看过去,只见黄麻从里躺着一头小麋鹿,不过才两尺长,看上去刚断奶,一动不动。

    小麋鹿还没有死,眼珠会转动,应该是贪玩跳进了黄麻丛里,挣扎不出来,结果中毒越来越深,被麻痹了。

    “它要死了,带回去又是一顿好肉食。”云晓欣喜说。

    虽然部落里的猎手们天天出去打猎,不过并不是每天都能满载而归,人们很少能吃到肉,这一头小鹿够好几个人大吃一顿了。这时候的人寿命极短,和营养摄入不足有关,尤其缺乏蛋白质。

    黄子风听着云晓的欢呼,蹲在地上看着这头将死的小鹿,渐渐出了神。

    “不,我们不吃它,把它养大好不?”黄子风忽然说,他不知怎么起了恻隐之心。

    “养大?”云晓傻眼了,他们都还没进入农耕社会,根本就没有饲养家畜和宠物的概念。

    “对,养大!”黄子风想到了什么,兴奋说:“现在吃了它,也就一顿肉,可要是把它养大,以后它就可以驮人,干活,还可以拉车。”

    云晓懵了,“拉车是什么东西?”

    黄子风吞了口唾沫,自己说溜嘴了,现在的人哪里知道拉车啊,那还是轩辕氏诞生后的事情“反正就是,会很听话,还可以帮我们做许多事,比吃了它划算多了。”

    “唔”云晓仔细想了想,“你说话就好像子归酋长,似乎总是很有道理,又听不懂好吧,就听你的。”

    黄子风大喜,连忙轻手轻脚把小麋鹿从黄麻丛中抱了出来,坐在地上,开始一根根给它拔刺。药物是肯定没有的,生理盐水也没有,能做的只有这么多,至于能不能活下来,就看它的命够不够硬了。

    云晓看见黄子风专心致志做事,嫣然一笑,继续割黄麻。

    四周围鸟鸣虫噪,黄子风一丝不苟,其实他刚才的话并不算由衷,最大的原因是部落里的人都不太接受他,他想给自己找个伴。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云晓割了一大捆黄麻,用藤条拴好,黄子风抱着仍然毫无知觉的小麋鹿,两人一前一后踏上了归途。

    部落在离湖不远的山脚下,矗立着一栋栋圆锥形的茅草屋,黄子风由于地位最低,他的屋子在最外面,离所有人家都有一大截,等于是离群索居。

    这里的屋子极其原始,就是用几根树枝,捆住一端,然后展开成圆锥体,再铺上茅草,里面的空间只容一、俩个人睡。这就是有巢氏发明的巢居原型,一点都没有改进,好在小鹿还很小,这个巢居容得下它和黄子风两个。

    巢里铺着厚厚的干草,黄子风小心翼翼把小鹿放在上面,然后用竹筒给它灌水喝,水是他现在唯一能获得的解毒药了。

    小鹿的咽喉都有些麻痹,吞咽起来很困难,黄子风不厌其烦,喂完了一筒就赶紧去巢居边再舀一筒,来回奔忙。云晓看着他忙来忙去,满心好奇,她实在不能理解这种行为,鹿不就是用来吃的吗?

    终于把小鹿喂饱了,小肚子涨的鼓鼓的,黄子风坐下来,开始替它轻轻按摩肚皮,加快吸收。

    “你这是在做什么?”云晓疑惑问。

    黄子风耐心解释:“它的肠胃不能自主蠕动了,我顺着肠道给它按摩,可以帮助它消化。”

    云晓听得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黄子风在说什么。

    就在这时,远处的村子中央传来欢呼声,云晓听见声音一喜,“石牙他们猎到大家伙啦!”

    猎到的猎物少,那就只有极少数人能吃到肉,一般都是猎手们,唯有猎到了大动物,全部落才会人人有肉吃。

    黄子风来这里都一个月了,还没吃过一次肉,天天都是树根草叶什么的,都瘦一大截了。听闻有肉吃,他立刻来了精神,和云晓一起跑向村子中央。

    环形的村子中央,有一栋较大的独立巢居,那是子归酋长的住所,现在那里围满了兴奋的人,全村都来了。

    大人小孩们期盼的目光中,石牙带领着二十几名猎手,正在向子归酋长献礼。他们今天猎到了一头大麋鹿,足够全村的人饱餐一顿肉食。

    部落里的猎手就这么点人,大型的猎物很难猎到,今天格外难得。

    这是一头母鹿,身形高大,背部就有黄子风肩膀那么高,体重不下800斤。

    作为部落里的头号猎手,石牙用石刀将鹿头一点点割下来,敬奉到了子归酋长身边,全村欢呼,接下来所有猎手齐上阵,开始分割这头鹿。

    女人们早就在地上铺满了草叶,血淋淋的肉被一块块割了下来,按照人头数,码成一堆堆。这个分割很公平,人人有份,不论男女老幼,大家都一样多。

    气氛很热烈,大家都欣喜看着一块块肉,唯有子归酋长在高处点着数目,他是部落里唯一识数的人。

    “怎么少了一堆?”数完后,子归酋长连忙问。

    人群外,黄子风早就数出来了,的确少了一堆,不用问,自然就是自己了只不过他虽然第一个发现,却没脸提出来,部落里就数自己最没用,连女人都不如,他也没脸提要求。

    “没少啊?”石牙愣住了。

    子归酋长叹了口气,他看出来了,石牙在装傻,“你忘了子风吧?”

第3章 茹毛饮血() 
“子风”石牙故意回头看了一眼部落里的族人,果然,其他人也都显露出了不满,在他们看来,干吗要带个废物男人回来,多余。

    子归酋长笑了,“你啊,他或许没你有力量,不过我肯定,将来他会比你更厉害。”

    身为部落里的第一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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