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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大宋好土匪-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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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捞出一个金铤来端详,圆首束腰的片状,长约七厘米,宽约三四厘米,厚约一厘米,重约四百克,刻款有“韩四郎”、“十分金”、“重拾贰两”的字样。

    程风琢磨了下,估计“韩四郎”是金银匠名,“十分金”表示足金,“重拾贰两”表明了重量。

    标明成色、铺名、工匠名不仅可以提高金银铺的信誉,显示其成色的可靠性,而且可以彰明店名、扩大知名度,具有一定的广告效应。

    程风“啪!”地一声把箱子盖合好,钻出库房,双眼紧盯着单圭,不紧不慢地走回他面前。

    单圭神情十分紧张,连声道:“好汉,这是下官所有的财宝,全都交给好汉,绝无一文钱的隐瞒!”

    看了看这库房里财物的数量,程风估计他没有欺骗自己,自己并不想杀人,但自己从来对人性不报以不切实际的幻想。

    可以预料的是,单圭一旦逃得性命,重新做回县老爷,第一件事就是绘制自己的头像,四处缉捕,抓到自己后必定会疯狂报复。

    到时是小刀割肉把自己制成肉片还是放在火上慢慢烤?这是到时单圭需要思考的问题。

    所以单圭必须死!身处乱世,身不由己,这时候自己不能怀有妇人之仁,拿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去做博弈。

    一不做二不休。从暴力越狱一开始,程风就放弃了走和平路线。没办法,这也是被单圭一而再、再而三逼出来的。

    程风对单圭点点头,微笑道:“单大人,我相信您,感谢您的坦诚。我会以实际行动报答您的。”

    单圭大舒一口气,尽力谄笑着,生怕程风随时改变了主意。

    程风慢慢地转到单圭的身后,猛地拿起那条丝绣抹胸从后勒住单圭喉头的上方,猛烈压迫颈部,引起他迷走神经反射,使他心跳骤然停止。

    他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这种方式比通过单纯压迫呼吸道引起窒息而亡要快得多,痛苦也小得多,以最放松的方式给单圭留了个全尸,这算是对单圭最好的回报吧。

    短短几十秒,单圭罪恶的灵魂便挣脱了肉体的束缚,自由自在地飘向了天空。

    见单圭的身体不再动弹,程风走向了瑟瑟发抖的紫玲,取下了堵着她耳朵的两团布,对她说:

    “这事和你没关系,我不让你看、不让你听是对你最大的保护,让我没理由杀你。委屈你一会,我走了后,自然会有人给你解绑。”

    说完,程风在房里找了套单圭的衣服,把自己所穿的衣服换下扔进炭炉里,一把火烧了。

    然后把桌上的胡饼用纸一包揣在怀里,将刀插在腰间,抱着一堆用布包裹着的步枪零件,拎了一壶茶水,走到房门前,“吱呀”一声拉开了大门。

    随即“吱呀”一声又把门关上,蹑手蹑脚地反身钻进了库房,并轻移书架把暗门挡上了,成功地制造出自己已经走出房间大门的假象。

    进了库房,程风心头一松,倒头便睡。

    当他听见公鸭嗓向单圭报告时,就知道囚犯们越狱闯门的消息已经扩散,县尉、差拨肯定会组织弓手、狱卒关闭城门、挨户搜索。

    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谁也没想到凶手还会藏在案发现场。

    一个时辰后,程风被外面的动静所吵醒,脚步纷杂、窸窸窣窣,房间里似乎涌进了不少人。

    正如程风所预料的,县尉带人进到单圭的房间后,除了查验单圭的尸体,便询问那被蒙眼、捆绑的小妾紫玲。

    紫玲已经被吓得哭哭啼啼,答得颠三倒四、语无伦次。

    县尉好半天才弄明白紫玲所提供的毫无价值的线索:一个蒙面的大汉闯进来,用刀相逼,绑住了单圭和**,吃喝一番后勒死了单圭,随后已经逃之夭夭。

    县尉查勘完现场后,便命人收殓单圭的尸体,把房门用封条封住,率人离开了房间,将单圭的死讯快马报到州里去了。

    程风在库房里安安稳稳地休息了两天,饿了吃胡饼、渴了喝茶水,虽不管饱,但也能维持体力。

    枕金靠银睡大觉,没事干就数铜钱玩,似乎过上了许多人的理想生活。

    这两天他想了许多,最主要的是出去之后干点啥好?反正守着这些金银生活也毫无压力。

    似乎最能确保自己走向人生巅峰的事就是去杭州买地。

    依靠迁都带来的土地升值,不用辛辛苦苦地搬砖干活,便能轻轻松松地享受会所嫩模。

    然后呢?然后生一堆娃吗?额!是不是太无聊了些?

第13章 换装() 
到了第三天,程风看了看表,凌晨三点!

    这是古代的五更天,估摸着再过会天快亮了,他赶紧包了三十根金铤、十根银铤和十串铜钱悄悄地溜出了县衙内宅。

    他知道金子最贵重,所以专拣这玩意儿拿。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三十根金铤重达三百六十两,看着不多,但价值不菲。在北宋末年可换四百多万枚铜钱,约可买五十万斤大米。

    说起有关钱的事,他还发现一件奇怪的事:他手里的一串钱都是七百七十枚。

    “一贯钱不应该是一千枚铜钱一串吗?”程风心中有些疑惑。

    后来他问汤隆才知道,北宋后期朝廷规定“悉用七十七为百”,因此宋徽宗时“一贯”不是一千个铜钱,而是七百七十个。

    程风翻出宅邸的院墙,发现街上已有各色早点店在营业,不由感叹宋代商业之发达,宋人之勤劳,生活在这里还真是蛮方便的。

    他径直进到一家馒头店里坐下,店小二立马笑脸相迎:“客官,要点什么?我们家馒头品种繁多,有羊肉的、猪肉的、蟹黄的、酸馅儿的。”

    过了这些天的牢狱生活,他也知道这宋人的馒头其实就是后世的包子,便答道:“来十个羊肉馒头。”

    “好勒,您还要不要来碗馉饳汤?”

    馉饳汤是什么鬼东西?是羊肉包子的套餐标配吗?

    程风拿不准了,只好含糊不清地点点头,“来一碗吧。”

    过了一会,店小二把羊肉馒头和馉饳汤端过了上来,程风一看,嘿!搞半天原来这馉饳汤就是后世的馄饨汤啊。

    看来宋人的饮食和后人的差别不大,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他看着眼前的美食,不由胃口大开,风卷残云般将馒头和汤一扫而光。

    狼吞虎咽地吃完后,他坐在店里饶有兴趣地瞧着街上慢慢多起来的各色行人。

    哈!这就是宋朝啊!

    这束城县不过是个小城,却也是人烟稠密、热闹非凡,能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一股现代气息、市民气味和繁华气象:

    商铺百肆杂陈,招牌幡幌满街,穿着花花绿绿的男男女女来来往往,脸上一派从容和安详。

    看着眼前的繁华景象,程风的思绪飞扬起来: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

    这就是中华民族在中世纪创造出的领先世界的文明!称之为巅峰也不为过!

    据说,北宋的城市人口能占总人口的两成,而一直到民国,这个数字才回升至一成!

    可惜啊!十年后,北宋国都被金国攻占,徽钦二帝被俘虏,这等美丽的世界就此毁灭。

    从此汉人就窝窝囊囊地偏安江南,被女真人、蒙古人按在地上反复摩擦,直至崖山之战,赵宋王朝彻底灭亡。

    由此可见,历史的车轮一旦倒退,这倒车一开就是千年啊!这重要的转折点便是十年后的靖康之耻!

    现在自己穿越到北宋末年,将亲眼见到这个历史大崩溃发生,是幸还是不幸?

    一阵感叹过后,有一个不屈的声音在他心中响起:自己能不能为祖宗们做点什么?能不能以一己之力改变历史的走向?

    让野蛮少一点,让文明多一点;让黑暗短一点,让光明久一点!

    让这些写汉字、说汉语、穿汉服的华夏子民始终扬眉吐气地立于世界之林!

    想得越多越愤懑、越激动、越焦急!

    渐渐的,一股激愤之气在他胸中激荡!一种历史使命感在他心中滋生!

    让他忍不住想要大吼一声,方能消融历史遗憾带来的心中郁结!

    其实,他都忘了,他现在不过是个逃犯而已!

    兄弟,你想多了!

    他正看得起劲,想得入神,店小二端上一小碟糕点,殷勤地笑道:“客官,这是本店赠送您的江米糕,欢迎您以后常来惠顾!”

    这店家也是看人下菜,宋朝疆域太小,没有大规模养羊的草场,有限的草料也拿去喂马了,所以羊肉主要靠进口,价格自然在肉类中最贵。

    一斤羊肉要三百文,这程风一上来就点了十个羊肉馒头,加之衣着华丽,一看就是个有钱的公子哥。

    所以店家有心讨好他,热情地赠送餐后小点心,以期他能成为回头客。

    程风心道:“这店家倒是真会做生意。”

    他夹了块江米糕尝了尝,只觉香糯黏滑,十分好吃,就是有些粘牙。

    他吃着江米糕,又坐了半晌,程风看见一挑担卖酒的商贩走了过来,那人身形和自己差不多,心中一动,忙将他招呼过来,笑问道:“小哥,你这酒怎么卖?”

    那商贩将担子放了下来,笑嘻嘻地伸出一张手来比划了下,“客官,俺这是上好的大酒,五十文一升。”

    “你这担子酒共有多少?”

    “前后各两斗,共四斗。”

    一斗等于十升,程风盘算了下,这担子酒将近两贯半铜钱,便道:“小哥,我给你三贯钱,你连担卖我,如何?”

    一听有这好事,那卖酒的忙不迭地点头,笑道:“客官好大方,那敢情好!”

    程风笑眯眯地道:“不过,我俩的外衣得换换,我想体验一下卖酒的感觉,假扮也得扮到底。”

    那卖酒的伙计打量了一下程风,看他上下穿的都是丝绵,心中一阵狂喜,这生意太划算了!

    真是老天掉下个大便宜!这些有钱人真是猪油蒙了心,当下便脱了衣服与程风换了。

    “对了,你挑着这酒一般走哪条路?卖给谁?”程风接着问道。

    “客官,俺这酒好卖的很,一般俺就出北门,一路走一路卖。

    等到城北五里地那有个孙家庄,是给县城供应燃煤的大家大族,人丁兴旺,壮男丁多,加之当家的孙员外嗜酒如命,剩下的酒基本就卖给他们了。”

    “很好,没别的事了。”说完,程风微笑着递给卖酒的伙计一根金铤,“麻烦!给找下零钱。”

    一见那金铤,那伙计眼睛都直了,一脸奇怪地看着他,道:“俺的爷,您是消遣俺吗?这大的钱,俺怎么找的开?谁上街买东西不都是拿铜钱吗?

    金子那都是官家用的,用于缴税、赏赐、上贡等开支。俺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大块的金子!”

    “额,我去!原来在宋朝主要流通货币是铜钱,金银不直接用来买东西!

    被骗了!那些古装戏里不是动不动就扔一锭银子出去吗?老子本想扔金子出去威风威风的,结果闹出这个笑话。

    幸好自己顺手还拿了点铜钱,不然拿这么多金银出去花,不仅惹人注目,而且还会被人当怪物看。”

    程风擦了擦脸上的热汗,赶紧从包里掏出三串铜钱来。

    卖酒的伙计将钱收了,便欢天喜地奔青楼巷子里去了。

    程风将店小二叫过来,让他包两斤江米糕带走,一并结账。

    店小二见程风换了这身打扮,突然从一个富家公子变成了卖酒的挑夫,不禁惊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奉上江米糕,总共收了四百文铜钱。

    有了刚才的经验教训,程风规规矩矩地拿铜钱付了账。

    出了饭馆,程风挑着一担酒四处转了转,找了个街头巷尾的僻静处,里外收拾捯饬了下,便晃悠悠地走向了城门。

第14章 出城() 
城门的戒备依然森严,站岗的兵丁挨个检查盘问出城的人。

    “站住!桶里装的什么?”一兵丁拦住了程风,他上下打量了下程风,“你哪里来的?出城干什么去?怎么看你这厮这么面生呢?”

    “官爷,我是孙家庄煤场新雇的伙计,老爷有几天没喝上好酒了,差我进城买担酒回去。”

    “把桶盖揭开瞧瞧!”兵丁手扶着刀柄,一脸狐疑地看着他。

    程风面露难色,赔笑道:“官爷,这不太方便吧,这桶盖揭开,飘进去不干净的东西,污了这好酒,我这差事就干到头了!”

    说完,他悄悄地往兵丁手心塞了几枚铜钱。

    兵丁接过钱,掂了掂,犹豫了下,一摆手,不耐烦地喝道:“快滚出去吧!”

    程风忙不迭地笑道:“多谢官爷!”抬腿就往城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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