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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

大宋好土匪-第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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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最高的境界是平衡,在这方面圣上是及其精明的,手腕也非常高超。”

    程风听了后却不以为然,道:“皇权的稳固虽然与他个人手段有关,更主要的是宋朝开国以来建立的重文抑武、将不知兵、兵不识将的军制,没有人能够真正掌握一支军队。

    这样的制度能够保证让弱主也能坐稳江山,只是对内制衡稳定,对外打仗便不行。”

第107章 临行的交待() 
种师道笑了笑,道:“今天的话我只是说出来供你思考,不是以上级、老师的身份来强迫你接受。

    之前你所说的拓边西北只会加速宋朝衰弱,给北边的金国提供可乘之机。我思考良久,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好。

    至少从目前看,征伐夏国是几十年来既定的国策,只有拿下夏国,我朝才能获得良马来源,建立一支强大的骑兵,重振汉唐雄风。

    也许按你所说,拓边是找死,但不拓边,那只是等死。即便我朝将弓弩发展到极致,也是难以对付机动性极强的骑兵。”

    说到这,种师道的语气变得郑重起来,“所以说,要以最快的速度,在北方强国崛起之前拿下夏国!

    你和曲端此次出使西州回鹘,事关大宋生死存亡,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

    之前曲端对你暗中使坏、百般刁难,我隐隐约约也知道一些,但希望你能以国事为重、社稷为重、百姓为重,全力协助他完成此次与回鹘结盟的任务。”

    “绕了半天,原来是为了说这事啊!”程风听了后,心中有些不快,曲端这小子一肚子坏水,一而再再而三地害自己,这番话你应该跟他说去!

    种师道见他默然不语,神色不悦,叹了一口气,道:“曲端背着我与童贯勾搭成奸,拿到手的佛口城作为攻讦政敌的工具,这离经叛道的事让为师很痛心,要说痛恨他,某一点儿也不下于你。

    但某清楚,此次出使一事,事关大宋基业!种家几代精忠护国、抛颅洒血,某不敢因私废公,自损墙脚!那样,某到九泉之下,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程风听了,深知种师道能说出这番话来,实属出于公心和大义,自己吃了这么多苦,在西军厮混,为的不就是将来保卫大宋数千万子民安危吗?怎么就这点胸襟呢?如此,何以改历史、救黎民、济天下?

    他不由对老爷子肃然起敬,身子一热,神色激动地道:“种相公能够存公心、行大道,小子岂敢不以您为表率。”

    种师道欣慰地点点头,抚髯道:“你能有这份胸怀与格局,为师甚慰!前途不可限量啊!况且,你既为副使,与他便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事成了,别说童贯,某自当为你请功!”

    在回到营地的路上,程风心潮难平,“自己一次次曾想过离去,但偌大宋朝,我离去后该去哪里?去做什么?

    最佳的做法不过是搞点钱,去杭州尽量多买地多盖房,然后等着成立“临安新区”,地价房价大涨,自己或卖或租,当个大地主或大包租公,娶十房老婆,生一堆孩子。

    但,这真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吗?以自己现在的身份,说不定可以改变历史的进程呢?

    其实自己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参与历史,比如跟晁盖通风报信,让他不要去劫生辰纲,这样是不是就不会有梁山起义的事了?

    不知道自己扇动这小小蝴蝶的翅膀,能够给历史进程带来多大的改变?我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北宋亡国的命运吗?

    未来的一切不得而知,只是老天既然让我阳差阳错地来到这末代乱世,那就试着看看吧,总比当一包租公,在江南的烟雨中籍籍无名、默默一世强吧?那样太对不起自己这颗来自未来的脑袋了!”

    程风边想着,边向院外走去,突然听见身后一声娇喝:“站住!”

    他扭头一看,白白的月光下,种鱼儿那张瓷娃娃般的小脸正瞪着自己,似怒非怒,似笑非笑,他嘻嘻一笑,道:“小鱼儿,夜深了,你怎么还不睡?出来种鱼吗?”

    种鱼儿正待反唇相讥,眼睛里却不争气地蒙上了雾气,她低着脑袋,嘟囔了一句:“你回来了,怎么不来看我?”声若蚁呐,几不可闻。

    程风见她可爱的样子,心中萌萌一动,仿佛被融化一般,这种感觉难以形容,并不是男女之间那种异性相吸的情愫,更多的是父对女、兄对妹那种柔情。

    他一时语塞,想起梁世杰送他的玉马来,喜道:“哎,我的好鱼儿,我一直想找你玩来着,可军务缠身、外出奔波。

    好不容易得空歇下来,被你阿翁叫来喝酒吃饭,一直聊到深更半夜,我还以为你睡下来了,便没找你去,喏,我还你带了个小礼物,现在正好给你。”

    边说着,边将那只小玉马掏了出来,种鱼儿见那小马伏地跪卧、肥肥胖胖、憨态可掬,在月光照耀下显得莹白圆润,十分讨人喜欢,顿时破涕为笑,一把抓了过来,捧在手里摩挲把玩。

    笑嘻嘻地道:“这玉马儿真可爱!嘻嘻!这就对了!下次回来再带点好玩的,不然……”

    “不然什么?是不是又要哭鼻子?”程风打趣道。

    “哼!不然我求阿翁让你天天在这看家守院。”说到这,种鱼儿突然声音低沉下来,幽幽地问道:“听说你要出远门了?”

    程风点点头,昂首望了望深沉沉的夜空,心道:“这次去西州回鹘,异国他乡,一去千里,前路犹如这黑夜,不知是坎坷小道还是阳关通途?”

    种鱼儿的眼泪像玉珠儿一般扑簌簌地落了下来,道:“长大了一点儿都不好,男的要打仗杀人,女的要嫁人生子,上次目睹过血淋淋的战场,觉得打仗一点儿都不好玩,为什么要不停地打打杀杀呢?”

    程风道:“男人打仗,是为了心爱的女人、疼爱的孩子过得好,不受欺辱、不受压迫、不被劫掠、不被残杀。岁月静好、天伦之乐,都需要将士们守边关、御外敌!”

    种鱼儿身为将门虎女,族中多有人殉国,这些道理自然是懂的,只是青春期的女孩子心思敏感一些,见心上人要上险途,所以方才有那样一番抱怨。

    此时,她听到程风所说的“心爱的女人”,小心脏顿时砰砰地跳跃起来,脸上热辣辣的,情不自禁地将自己对号入座,脸上又明亮欢欣起来,狠狠地看了他一眼,道:“路上千万小心哦!你要保证,会平平安安地回来!”

    程风心中一阵感动,脸上却依旧波澜不惊,笑道:“放心吧!我那么聪明的一个人!肯定不会有事的!”

    “恩!那就好,我回去睡觉了!你也赶紧休息吧!”种鱼儿向他摆摆手,一脸甜蜜地转身回内院。

    程风哪里猜得透小女孩这点千回百转的心思,看着她远去的身影,嘟囔了一句:“怎么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跟神经病似的……”

第108章 不速之客() 
曲端、程风一行十四人,身着行商打扮,骑着十四匹马,赶着二十多头骆驼,装载着茶叶、铁器和绸缎,从兰州出发,沿着青海湖北缘,也就是夏国和吐蕃交界处一路向西行走。

    这条路属于河西走廊的最南沿,一路大部属于祁连山脉,山川、深谷交替出现,虽然难走一些,但不用深入夏国境内,麻烦要少很多。

    一路上,曲端和众人的话不多,除了安排行程、选择路线等必要的商议外,经常是神色冷峻,一言不发,程风和其他人一样,对他也是敬而远之,不冷不热。

    如此行了五、六日,已远离了宋境,空山幽谷、山路寂寥,低低浅浅的马蹄声不时踏碎了宛转的鸟鸣和孤单的风声。

    荒郊野岭好杀人,众人也情不自禁地提高了警惕,赶路有人开路瞭望,露宿有人轮流值守。

    程风牵着马行走在队伍的前列,边走边合计着,自己进入西军后,先是以弱胜强击退铁鹞子,后是突入重围孤身救王进,自己是两战成名,打出了威风和声望。

    证明了自己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似乎还是挺适应战场的环境,天生应该是靠自己的肌肉、勇气和胆识而生存。

    但此行不比以往,干的不再是丘八打打杀杀的事,而是唇枪舌剑的外交活,自己能够胜任吗?

    好在此行以曲端为主,自己为副,保障队伍的安全便是自己最主要的职责,结盟成与不成那就不是自己的主责了。

    他正漫无边际地思索着,突然一个身影映入眼帘,他将手搭起一个凉棚,眯起双眼望去。

    只见路边一块巨岩上,坐着一个青衣少年,正举着一个皮水囊仰脖饮水,岩下的树丛里还立着一匹马,在那不紧不慢地嚼着草。

    因为宋夏两国不睦,这条山道,除了走私的商人、打劫的山贼,少有人来往,突然见着了人,竟然显得有些突兀。

    “兄弟们!都打起精神来!前面路边有人候着。”程风左手攥紧了刀把,低声向后传令下去。

    全队顿时紧张起来,弓上弦、刀出鞘,小心翼翼地戒备着,慢慢地朝前行去。

    渐渐走得近了,程风定睛一看,顿时惊出一身冷汗,眼前这少年虽然作男子打扮,但细看那大大的眼睛、雪粉般的脸庞,微微翘起的鼻子,这不是种鱼儿还是谁?!

    “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妮子!又要闯出什么祸来?!”他低声喝骂了一句,向前快奔几步。

    到了巨岩前,正待开口,却见种鱼儿伸出袖子擦了擦嘴角的水渍,冲他狡黠一笑,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啊哈!程兄,这么巧!咱们又见面了!别来无恙呀!”

    “你?!怎么是你?!就你一个人吗?”程风向四周望了望,看她有没有士兵护卫。

    “哎!你找什么?你是找上次那两个看着我的夯货吗?哈哈!我去庙里烧香,进了女眷的茅房,从里面翻墙出来,估计他俩在外面站到天黑,才发现我已经溜之大吉了!”

    她霍地从岩顶上跳了下来,装模作样地拍拍程风的肩膀,一本正经地道:“怎么样?老夫这招金蝉脱壳厉害吧?!”

    程风看着这鬼灵精怪的小姑娘,无奈地笑了笑,拱手道:“小娘子有常人不及之智、鬼神不测之机,令在下望尘莫及。”

    种鱼儿见他如此配合,忍俊不禁,噗嗤一声,捂嘴笑了出来,拍了拍他的肩头,“不错!还挺识趣的!”

    “种鱼儿,你真是胡闹!怎么跟着过来了?!”

    曲端手里握着马鞭,背着手走了过来,“我们此行不是出游!不是闹着玩!这是参预朝廷军机大事!你跟了过来,坏了国家大计,到时你阿翁也吃不了兜着走!”

    曲端和她历来相熟,说起话来也是毫不客气,但一上来就扯上种师道,而且毫无尊敬之意,这让种鱼儿心中很不爽,立马反唇相讥。

    她踮着脚尖,仰头挺胸,气鼓鼓地道:“哼!谁稀罕跟着你们了?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跟在你们队伍后面了?我可是在你们前面!是你们跟着我,好不好?!还请曲相公分清黑白对错,不要血口喷人!”

    “这。。。。。。”一席话说得曲端顿时语塞,绷着脸在那低头不语。的确,人家种鱼儿是在路前等着他们,并不是尾随自己队伍而来,怎么说也说不着她。

    种鱼儿见曲端说不出话来,心中暗自得意,她甩开卫兵后,便向程风一行追了上来,她并不着急与他们会合,而是在队伍后面远远缀着,待过了五、六天的路程,方才趁夜赶到大部队的前面等着。

    曲端原本想派人把这小丫头给扭送回去,再赶回来会合,但一算时间和路程,如此以来耽搁太久,只得作罢。

    这就是种鱼儿为什么不着急和他们见面的原因,料到自己走了这么远,他们才不会派人把自己遣返回去。

    曲端气咻咻地一跺脚,恶狠狠地道:“好你个种鱼儿!我说不过你,也赶不走你,你爱怎样就怎样,但我警告你!乖乖地待着,切莫做出影响出使大计的事情!”

    “曲大哥,我是种家人,流着种家的血,是那么不知轻重的黄毛丫头吗?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

    种鱼儿见自己留下来的目的已经达到了,顿时换了一张脸,笑靥如花、甜美可人,一幅乖乖女的模样。

    说完,一双灵动的眼睛朝程风瞟了瞟,眼神里透出一丝得意。

    曲端看见这一幕,冷哼一声,不置可否,转身朝后走去。

    说来也怪,自从有了这个精灵古怪的小丫头,整支队伍仿佛有了生气和活力,程风让这帮士兵们捡柴喂马、煮饭警戒,他们更加积极卖力起来。

    唯一郁闷的是程风,种鱼儿天天围在自己身边叽叽喳喳,需要不停地警告她噤声,保持安静,莫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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