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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穿越纨绔做城主-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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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清冷的月光笼罩之下,这里,正在进行生死追杀

第五十五章 追杀与通缉() 
李清风已将速度提到极致,因全身发力,而致使后背那道刀伤流血更甚,洁白的衣衫已血红一片。

    后面的喊骂声时不时传入耳中,李清风叫苦不迭。

    没想到这些红衣刀手如此锲而不舍,自己七拐八绕,上瓦房、钻胡同,后面的尾巴一直无法摆脱。

    最后不得已,李清风逃出小小的朱仙镇,沿路向开封奔袭。

    “同福客栈”里的包袱长剑只得待逃出生天,来日再来取,希望还在。包袱倒没什么,主要是那口长剑,虽不名贵,但伴随李清风已有四五载,已然生出感情,他不想轻易丢弃。

    求生的本能让带伤的李清风不敢松懈丝毫,一路向前。

    身后的刀手虽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那可恶少年虽近在咫尺,但就是差那数丈的距离。虽抱着将李清风挫骨扬灰的杀意,但现在有些无奈。只迫得十数名大汉双眼通红,气喘如牛,死死盯着前方白衣少年,仿佛有不共戴天之仇。

    夜色笼罩下,巍峨高耸的庞然大物出现在眼前,灰色砖石砌成的城墙,可通十人的城门。

    开封,近在咫尺!

    天街柳色常入梦,汴水烟华动春风。

    天波府景影落日,醉卧画舫向开封。

    虽然向往的开封就在眼前,但李清风没有丝毫欣赏的心情和空暇。

    夜已深,站夜岗的守城士兵不时打着哈欠,精神萎靡,李清风如旋风般冲过城门,士兵竟未反应过来拦截盘查。

    入了开封,只见大街灯火通明,人来人往。

    小贩朗声叫卖,戏子远处传音,公子摇扇闲逛,小姐绢纱遮面。

    晚上的开封充满了生机,比起冷清寂静的郊外朱仙镇仿若两个世界。

    李清风未得空闲,身后杀气腾腾的刀手也紧接着入了城。

    李清风利用地形,冲入人群之中,哪里人多就往哪里窜,后面的追兵行动果然受限。

    但惹得街上行人小贩叫骂声不断,女子小姐娇呼声四起。李清风所过街道无不鸡飞狗跳,乱作一团。

    终于,借助开封的地形,身后气急败坏的喊杀威胁声渐渐隐没,李清风终于得空停了下来,此时,少年正在一处阴暗偏僻的胡同角落扶墙喘气。

    拂了拂额头密汗,李清风瘫坐在地,背靠着坚硬的砖墙,体力透支,快要虚脱。

    少年才下山第一日,便被玩命追杀,真真是刺激惊险无比!

    外面商家叫卖声隐隐传入李清风耳内,坐在地上的少年心情逐渐平复,距离摆脱追兵有一刻钟的时间,想来应该不会再追来了。

    但初入江湖的少年并没有冒失,而一直藏于此处,没有出去,想将就一夜再作打算。

    刚下山不到一日就有些想念师父了,想念居住十载的尧山。

    那里虽人烟稀少,但平和清幽,这里虽繁花似锦,却暗藏杀机!

    李清风将头靠于硬实墙体,从下山到现在,行了好些路程,眼皮有些沉重,逐渐,合上双目,呼吸变得平稳。不一会儿,微鼾响起,少年确实累了。

    第二日,李清风醒来之时,发现胳膊被一根竹竿捅着,抬头看去,一个头发散乱,面上沾了些污垢,浑身破烂看不出是衣服的叫花子半蹲着正拿竹竿捅着自己。

    见李清风醒来,乞丐停下动作,“年轻人,你占了我的位置。去去去,一边去。”

    李清风环顾四处,才发现旁边有一黑烂棉毯,上面放着一个有着豁口的瓷碗。

    “哦,抱歉!”李清风连忙站起身让位置。乞丐也没再说什么,坐了下来,津津有味啃起了从怀中掏出的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

    虽然乞丐脏兮兮的,但是肉包却很干净,白白的面团如宝玉一般,散发着无尽诱惑。李清风并没走,肉包香气不断钻入鼻中,少年肚子咕咕作响,吞咽着口水。

    有些饥肠辘辘了,李清风不再去看大嚼肉包的乞丐,摸了摸身上,还剩些碎银,吃顿饱饭还绰绰有余。

    出了巷子,清晨,行人不算太多,一夜繁华喧闹的开封城仿佛才刚刚进入沉睡。

    走在街上,李清风打算先寻些吃食填饱肚子,然后看情况是否返回朱仙镇取包裹长剑。

    思索着,突然发现路上的行人看着自己,还指指点点,眼中有好奇和一丝畏惧。

    李清风所过之处,行人纷纷避让,仿佛遇见瘟神一般。

    李清风有些疑惑,难道自己脸上有花?发现那些人的目光聚焦在自己背后,这才幡然醒悟,背后传来的刀伤疼痛让李清风知道这些行人为何这般反应。

    后背白色衣衫被昨晚刀伤染红大片,李清风看不到,但想必应该有些惨不忍睹、触目惊心吧。

    ‘唉,先去寻家药店再吃饭吧。’李清风叹息道。

    从一家名为“回春堂”的药店出来,李清风后背已经被包扎好,店主比较热心,送了他一件半旧的蓝色衣衫。

    肚子的饥饿感更明显,但是初出茅庐的少年看着已经人来人往的大街,却发现自己举步维艰。

    摊开手,两枚铜钱静静躺于掌心,治伤药费就将钱去了八|九,这让李清风有些无奈和苦涩。

    行在路间,已没人再注意他。换了一身干净蓝衫,掩去刀伤,李清风就如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漂泊在江湖之中,自生自灭。

    “热气腾腾的馒头,刚出炉香喷喷的白面馒头,三文钱一个啦!”路边小贩中气十足的吆喝,招揽顾客。

    李清风脚步挪动到摊前,双腿如生根般再也移不动了,双眼盯着馒头,口水津|液在口中生出。

    “客官,刚出炉的馒头,您要几个?”小贩搓着手带着笑意问道。

    李清风沉默片刻,“可否便宜一些?”这话说出口费了李清风很大勇气。

    卖馒头的小贩笑意更浓,“客官说笑了,我这本来就是小本买卖,一个馒头三文钱,不贵了。”

    “我只有两文钱,可否卖我一个?”李清风话中带些乞求,双眼盯着在热气笼罩下,散发白面香气躺在蒸笼中的馒头,嗫嚅道。

    “嘿嘿,客官,请不要挡住小人做生意。”小贩发出两声嘲讽笑声,随后继续吆喝起来。

    “那卖我半个馒头如何?”李清风死皮赖脸起来,饥肠辘辘的感觉让脸皮薄的少年也不得不这样做。

    “卖你半个馒头,那剩下的要怎么卖啊?!”小贩已经不似之前的客气,原本笑脸相迎的表情被厌恶轻视取代,“去去去,别打搅到我的生意!”

    正当小贩赶人之时,街上有些骚动。李清风扭头看去,只见数名穿着军服的兵士拿着一副画像寻找着什么,不时抓住路人进行盘问。

    李清风也不知出了何事,见与小贩商讨无果,也不再坚持,决定先回朱仙镇取上包裹再从长计议,想来,那些红衣大汉已经离去了吧。

    耐着饥饿之感,临近城门,看到军士严阵以待,无论出城还是入城之人,都进行细致盘查,盘查的士兵拿着一副画卷,仔细地与被盘问的路人进行比较,态度一丝不苟。

    而城门口不远处有很多人围在一起,那里是贴告示的地方。

    李清风有些纳闷,刚下山,对一切都是好奇的。李清风走到近前,挤了进去。

    告示栏上贴着崭新的大宣纸,应该是今日才张贴上去的,李清风定眼看去。

    不看不要紧,这一看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宣纸上是用毛笔画的头像,旁边配着两列文字,然后文字下面盖着开封官府的章印。

    不知是哪位画师画功如此了得,画像上是一位不大的少年,面上稍显青涩,剑眉星目,一缕发丝垂落于额头一侧,赫然与李清风有七八分相似。

    再看旁边文字:

    昨日此人在朱仙镇协助一名恶匪同伙逃脱,被血衣门追杀至此。现开封城宁波府发出通告,协助官兵抓获此人,赏银五百两。

    大宋宣武一一零一年六月十五日开封天波府

    李清风身体有些冰凉,正欲离开,但一队官兵已经到了观看通告的人群前,为首那位拿着画卷对一名路人盘问。

    李清风偷偷朝画像看去,和榜上一模一样,不是李清风又是何人?!

    官兵的到来盘查让人群有些骚乱,不断有人离开,来得官兵并不多,不能阻止人群的不断散去。李清风借此机会,低头急匆匆而去,所幸并没有遭到注意和阻拦。

    看样子是不能出城了,莫名其妙沦为通缉犯,让李清风有些郁闷和恐慌。

    此时,整个开封城官兵都在搜寻着李清风这名“罪犯”。原本向往的繁华开封城突然变为困住少年的“牢笼”,让李清风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该何去何从,如何逃避官兵追捕,躲过血衣门追杀?

    在偏僻角落的李清风带着忐忑心情陷入沉思

第五十六章 偶入丐帮() 
肚中虽然饥饿,但李清风再不敢在大街露面。

    若被有心人发现,或者被官兵抓捕,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他可不想刚下山就吃牢饭,那未免太过倒霉了。

    所以,李清风小心翼翼专挑偏僻人烟稀少之地行走,走两步东张西望,仿若做贼一般。

    他其实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但总觉此处不是太过安全,开封那么大,他想换个地方。

    正所谓“玉树明霞五凤楼,夷门自古帝王州”。

    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建立大宋,立都城于开封,又称汴京。开封经济繁荣,富甲天下,人口达百万之多,城郭气势恢弘,乃是全国最大、最富庶的城市。

    开封不但有天街瓦肆、富丽城郭,更有古朴旖旎的自然风光。相国霜钟、金池夜雨、铁塔行云、州桥明月等等,合称“梁园八景”。更有滔滔大河,巍峨皇城。

    天下行者若不至此,当不算来过中原!

    李清风没空去感受开封之雄,风光之美,穿行于小巷胡同之中。偌大开封为小小少年提供了完美藏身之所,所谓大隐隐于市,正是这个道理。

    走了一阵,李清风竟又看见早上的那一乞丐,正捧一破碗,沿街乞讨。

    好有缘!李清风头脑转动,忽然计上心头,露出一丝喜色。

    “喂,喂,那个乞丐。”李清风将手拢于嘴边,将声音收拢。

    乞丐闻言,朝声音根源看去,见一蓝衣少年躲于角落鬼鬼祟祟,正看着他。

    乞丐不确定地指了指自己,见李清风点头,便带些疑惑慢吞吞走了过去。

    “你叫我做甚?”乞丐问道,虽然脸部比较脏而看不出面容,但眼睛却很明亮。

    李清风上下打量着乞丐,从头到脚,反反复复,用手指撑着下巴,露出思虑状。

    乞丐被看得发毛,双手护住胸前,“再不说话我走了啊!”

    “别别别,”李清风急忙开口,“可否将你身上衣物与我一换?”

    李清风话出,乞丐就瞪大了眼睛,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你,你说什么?”

    李清风又重复了一遍,乞丐确信自己没有听错,有些怀疑的盯着李清风,见他并无开玩笑之意。

    再看李清风身上衣衫虽然不新,但干净程度比他那件可以称作破布的脏兮兮衣物胜过千百倍。有些像看傻子般看了看李清风,不再犹豫,立马赞同下来。

    从小巷出来,李清风头上发带已被他扯下,此时披头散发,原本白净面庞抹上土灰湿泥,已看不出原来面容。身上衣衫破烂,满是污渍,甚至隐隐散发出怪味,手捧一破碗,这还是拿身上仅剩的两枚铜币从乞丐手中换得。

    原本俊俏精神的青年化为手捧破碗的乞丐,李清风经过变装,终于可以在大街上行走,莫说路人,就连官兵也唯恐避之不及。

    若非与血衣门结仇,被开封城天波府通缉,李清风虽没钱,但毕竟是十七岁手脚健全的小伙,还会些武艺,混口饭吃还是绰绰有余。

    但如今,不得不化身乞丐,先保全自身再从长计议。

    幸运的是,终于可以不必躲躲藏藏,肚中的饥饿迫使李清风不得不捧起手中带豁破碗,开始向路人讨要钱物。

    “大哥,给点钱吧。”

    “这位小姐,可否哎,别走啊。”

    半日下来,破碗中有点萧条的躺着六枚铜板,但终于可以暂时填一填肚子了。

    再一次来到那个卖馒头的小摊前,脏兮兮的手捏着三枚铜钱,李清风昂首挺胸,“来一馒头!”

    不用低声下气的感觉真好,这四个字好像是吼出来一般。

    小贩并没有认出眼前的乞丐正是上午欲拿两文钱换半个馒头的李清风,没有看不起乞丐,用黄纸包好一个馒头,递到李清风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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