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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节

穿越之饭桶妹子生存手札-第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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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第二大的收获,就是天上人间了,他和沈佩成功地摸清了打天上人间主意的人。天上人间自开业以来财源滚滚,不知多少人眼热,但两人这一闹,很多想伸手的人都将手缩了回去,不缩回去不行啊,爪子都被打疼了,最要命的是被安平王和小沈探花盯上了。

    关于那天晚上两人打成一团,相对于霸王硬一弓,还有不少人猥琐的认为是安平王没满足小沈探花才被追着打的。

    那天晚上“无辜”被卷入斗殴现在还躺床上的伤者哼哼唧唧地想着,安平王的那个一定小得跟筷子差不多,小沈探花欲求不满才追杀他们的。他们居然这么倒霉的陷这两人的打情骂俏中,他们好可怜哦。

    觉得自已冤到极点的池鱼们向长辈哭诉着,他们的长辈子气得可不轻,一个个往死里弹劾李杰,至于安平王,只是意思意思地弹劾一下而已,他们眼没瞎,如果皇帝过世,安平王毫无疑问是这万里江山的半个主人。为什么说是半个,这不明摆着吗,一个有断袖之癖的人怎能成为下一代皇帝?

    ******

    德崇帝气呼呼地看着弹劾的奏折,对于别人弹劾弟弟在他生病期间去青楼的事他并不生气,非但不生气还挺高兴的,弟弟难得开窍了,终于想破纯情的处男之身了。因此对于弟弟的龙阳爱好之类的他一个字也不信,弟弟可是有天下第一美人的心上人了!当然他不相信还有一个最大的原因,小沈探花可是百年来最年轻的探花,阴险狡猾,可不是他这弟弟能霸王硬上的,如果说他弟弟被小沈探花硬上了他觉得还比较可信。

    弟弟对这些流言并不制止,德崇帝有些失落,弟弟是为了朝中安稳吧,自从他生病以来,不少寄望从龙之功的人找上他,甚至他儿子还没生出来就有人在暗中蠢蠢欲动了。

    无论是打架还是传出分桃之癖的流言,一个能当上君王的人是不能肆意妄为的,更不能品德有亏,很明显在这种情形了,他未来的儿子会得到更多人的拥护。

    又感动又生气的德崇帝发话了,安平王照顾他辛苦了,让他去天上人间是他这个当皇帝的旨意。奉旨泡妞?不对,泡美男?聪明人马上想到德崇帝就要出生的儿子,立刻闭嘴了,于是全部火力集中到李杰身上。

    “表弟!”眼泪汪汪的李杰抱着李湛的腿哭诉,“我真的好冤啊,明明不是我的错,好过份啊,为什么我得为天上人间的群架负责,还有居然有人弹劾我抢良家妇女,天上人间里哪里有什么良家妇女?”

    李湛一脸同情地看着李杰,“唉,你也不想想,这打架可是从你开始的,若不是你想抢人家珍珠姑娘……”

    “谁想抢她了,一点都不美,连小沈探花的一根头发都比不上,小沈探花这样的才称得上天下第一美人!我不过觉得她弹琴弹得不错,想让她以后天天弹给我听而已。”李杰激动地反驳说。

    李湛摸摸下巴,决定见到沈佩时,跟他说有人认为他是天下一美人。

    “表哥啊,你可要救我啊。”李杰心酸极了,他不过是抢个女人而已嘛,为什么什么王大人的次子,张大人的侄子受伤的事全往他身上推,明明是表弟和小沈探花打架,他们当了池鱼而已。

    “表哥!”李湛很诚恳地握住李杰的肩膀,“现在风声确实不好,我听见有人说要盖你麻袋打一顿呢,我看你还是躲躲吧。”

    李杰惊恐地睁大眼睛,“表弟,你想想办法,表哥我这小胳膊小腿的,会没命的,看在我是你唯一的表哥的份上,呜呜……”安郡王这一支虽说出五服了,但皇室人丁实在凋零,再加上安郡王实在会做人,所以这亲戚德崇帝还是认了下来。

    “当然,我会为你想办法的,咱哥俩谁跟谁啊。”李湛虚情假意地说,“我看你先回安郡吧,那是你父王的领地……”

    “不行!”李杰猛摇头,“我父王会打死我的,他让我回京城本来就是和你们联系感情的,而且他过两个月也要回京城了,躲得了初一多不过十五。”

    “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李湛看似不忍心地说,“有个地方可说是天下最安全的地方了,就是有点无聊,不过呆久了还是有好处的。”

    “什么地方?”

    “军营啊!”李湛拍拍李杰瘦小的肩膀,用哄孩子的语气说,“你看看你这体格,你还比我大两个月呢,我说你不如跟我师傅学几招,我当初也是瘦瘦小小的,但我跟师傅学武之后,我就变得又高又俊了!”

    说罢李湛拍拍自已渐渐长出肌肉的胸膛,李杰看了羡慕不已,但是,“我听说练武很辛苦……”

    “一点都不辛苦。”李湛蛊惑地说,“而且就算有一点辛苦,想想你以后会变得很帅气也值得了,最重要的是,你想想等你练成绝顶高手,还有谁敢盖你麻袋?”

    李杰被打了鸡血般激动地答应去军营了,李湛怕他反悔似的赶紧让人送他去北大营。李杰对表弟充满感激,浑然忘记了其实其实自已才是最大的苦主,表弟才是打伤那些贵族子弟的罪魁祸首。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杰:我要像表弟一样长得又高又帅!

    张猛:没问题,可以,他的练习你加一倍!现在开始训练吧!

    一个时辰后

    李杰:天啊地啊,谁来救救我,我要死了……

第130章() 
小花每天花很多时间练字;非常激动自已书法的进步;想当初她可是连毛笔怎么拿都不懂;当然就苏老先生的目光来看;她这字还是不够好;不过总算是能见人了。

    虽说毛笔字是练得不错了;但小花还是没办法习惯毛笔字的低效率,尤其是在算账上。张猛是个大老粗,北大营里官兵十多万人,每日的吃喝就是一大笔账,单是账房就请了三个;但不巧最近三个账房一个儿媳妇生了一个女儿要嫁人都辞工了;堆积了无数账本,张猛烦恼得很;还好自家闺女算学一流,一文钱都能算得清清楚楚的,乐疯了的张猛索性将账本全扔给自家闺女,此外,李湛和沈佩在发现小花的天赋之后也将天上人间的账本丢了过来,再加上苏老先生三不五时的算学题目,小花要记录要算的东西就多了起来。

    写字还好,一拿毛笔来写阿拉伯数字和加减乘除,小花总觉得那软软的笔尖跟她作对。小花恍然大悟地想,上辈子这毛笔是拿来练书法的,可没听说有人拿毛笔来做数学题啊,她真是个傻瓜,钢笔多好用啊,比起总断墨的鹅毛笔好用多了,看来只好又客串一次发明家了。

    小花的学习是每六日休息一日,和朝廷及书院的作息一样。前朝的每十日有一日休沐,相比前朝,大庆的皇帝制定的休沐是间而言真是懒多了。当然饶是如此,上花心里还三不五时的嘀咕,什么时候才实现双休日啊。

    小花努力地想着钢笔的构造,说起来她有时还是庆幸自已学的是理科,动手能力强啊,小花仔细将钢笔的各种明细尺寸画好,出门去了。

    今日她和橘子雇了轿子去一家据说手艺无比高操的首饰店。小花之前倒想去铁匠铺,可铁牛一听到她对这钢笔的要求就直摇头,说太精细了,铁匠铺怕是无能为力,倒是首饰店里的匠人做的都是精细活有可能弄出来。

    小花坐在轿子上,掀起窗帘,双眼不停地打量外面的热闹景象。其实她倒不大愿意坐轿子,宁可像铁牛一样走路,但橘子体力差,她要是不坐,橘子一个人是绝对不愿意坐的,而庆都的朱雀点大街一个弱女子想拿两条腿来实验一下街道的长度那绝对是走断腿,因而在街道上各处都有轿子出租,远一点的还有马车出租,交通还算便利。

    大庆女子多活泼外向,并没有前朝对女子各种限制,因而街道上看到的女子并不少,除了逛街的年轻少女们,女商人也极多。

    现在正是一天最热闹的时候,人口稠密,有人在茶馆喝茶,有人在酒楼进餐,有人在布料店低头看着一匹匹布,还有小贩高声叫卖,更甚者小花还看见有人扛着铁口神算的布帘子在算命!

    小花和橘子进入店里,因为这是家不算太大的首饰店,但看得出生意不错,里面来往的都是女客居多,铁牛只好找地方停下马车,然后在门外等候。

    小花跟一位老师傅细细的说明如何做这笔,须发皆白的老师傅抚着胡子不住的摇头或点头,抚胡子的手意外的小巧灵活。

    “麻烦师傅气地说。

    “不,这是我的荣幸!”老师傅惊叹不已,“若是能制造出这种笔,我也算是青史留名了。”想到这里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做出这种新的书写用具。

    约定好取货时间之后小花出去和橘子血拼去了,看中都买,铁牛只好在拿着大包小包一路跟着,东西太多了就请人先送到府上,绕是如此,他也唤了三趟人打发送东西,不由得为他家小姐的购物能力钦佩,更让他钦佩的是原本身体没自家小姐强壮来这朱雀大街都只能坐轿子的橘子现在生龙活虎的。

    他在想女人是不是都有两个身子,一走路就是弱不经风,一逛街就是生猛有力,因为小姐经常说女人都有两个胃,无论吃多饱,只要看到点心还是能匀出一个胃来装的,小姐一边说一边往橘子嘴巴里塞点心。说起来橘子最近大概是因为经常被小姐投食胖了很多啊,尤其是胸部,铁牛脸红红的偷瞄了一眼橘子鼓鼓的胸前,嗯,橘子真的越来越好看了。

    逛累了,小花准备去找个茶馆吃吃点心喝喝茶。铁牛拿着手上的东西在前面开路。

    摩肩接踵,熙熙攘攘的大街人更多了,小花和橘子跟在铁牛后面。这时小花听到有人大喊,“抓小偷啊。”

    小花还没回过神来就看见橘子被推得身子向前倒,眼看就要摔个鼻青脸肿的,她赶紧抓住橘子的手,一把将橘子拉起来,橘子回过神来吓了一大跳,“好险,谢谢小姐。”

    小花正要说什么然后她自已都打了个趄趔,身子被人推到一边。她力气已经够大了,就算刚刚她没留神,但有人推的时候还是会下意识抵抗的啊,是谁气力这么惊人。然后她看到了一个后脑勺急追前面的小偷。

    铁牛分开人群挤过来:“小姐,橘子,你们没事吧。”小花没说话只是从铁牛怀里拿了个刚买的木质笔筒用力掷了出去,前面的小偷应声而倒,后面追的小伙子用力扑了上去。

    橘子两眼亮晶晶地拍手欢呼,“小姐天下无敌。”

    小花得意洋洋地昂首挺胸,“哪里哪里,就算是事实,橘子你也不要说出来,咱们要懂得谦虚。”

    众人将小偷和好心的抓贼之人围了一圈,小花也挤进去找自已的笔筒,这笔筒她可喜欢得紧,筒身上刻了一只栩栩如生的孔雀,还上了色极其精美,质地就不用说了,老板说这可是什么木做的,很耐摔来着。

    苦主也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这是一个衣服极为华丽精美的胖大叔,上好的丝绸紧紧地裹住身上东突出一快西突出一块的肥肉。难为他跑了那么长的路现在全身都是汗,一看见小偷他气不打一处来,赶紧拿起起自已的荷包打开检查,小花不禁摇头,那荷包里都是银票,别说小偷了就连她看了都想偷了。

    苦主大叔抬头问道,“刚才是谁帮伙追回小偷来着。”望向抓住小偷的小伙子,“是小哥帮的忙吧,多谢小哥了。”

    围观的人七嘴八舌的地指着小花说,“我刚刚看见这姑娘拿了个笔筒扔过来,这贼子就倒下了。”小花手里正拿着刚买的笔筒,对感激的苦主露出个微笑,“呵呵,我力气比较大。”

    抓小偷的小哥想起刚刚不小心撞上一个小姑娘,他还以为以自已的力气肯定会让小姑娘摔倒却不想有一股力气袭来,他还差点打了个趄趔,不由得说,“这姑娘刚刚确实是帮了大忙了。”

    小花现在才有功夫看这小哥,一看之下不由得愣了,这小哥大概15,6岁左右,长得非常好看,不,应该是说秀美,光洁白皙的脸,眼如清晨朝露般透澈,唇色是淡淡的粉,纵是没有沈佩那般美得倾国倾城,但这小哥略带着几分淡漠的气质让人感觉像是一柄剑,应该说像一把入鞘的剑,虽说能想像得到剑的锋利,但并不让人联想到剑的杀气。

    苦主大叔用怀疑的目光看着瘦巴巴的小萝莉,就看见秀气的小哥用一只手就将晕死过去的小偷举起来说,“刚刚小姑娘用一个笔筒砸过来,这贼子的一根肋骨已经被砸断了。”

    你的气力好像也不少啊,众人惊叹的目光看着只用一只手就将小偷举起的秀气少年,再看着呻吟的小偷,众人集体向后退了一步,用人间凶器的目光看了看小花又用惊叹的目光看着她手上拿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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