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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

重生之枭后风流-第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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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翎不答,只是一杯一杯地喝着浊酒。

    第一次被提及过去,他尚有些不高兴,如今却已然麻木。

    不过,他说的是自己吗?

    年少成名,十九岁已然达到人生巅峰。

    因为刻意遗忘,过去的辉煌在他眼中,已然模糊了,饶是别人将自己夸上了天,他却只觉得陌生……

    酒过三巡,天色大亮,尉迟狂歌已然微熏,宋翎却蓦然站起身来,“走了!”

    淡淡的言语是在提醒对方,尉迟狂歌晃了一下脑袋,眼神清醒几分,抬头看一下天色,“这么快就天亮了啊!”

    不知道为什么,和这人待在一起,时间似乎过得特别快。

    虽然他的态度一直很冷淡,却丝毫不能浇灭他对他的热情。他尉迟狂歌不是喜欢拿热脸贴人冷屁股,这个人却是特殊的。也许,这就是“爱屋及乌”吧!因为剑,他仰慕孤承碧,因为孤承碧,他看眼前人十分顺眼。

    ……

    清晨,宋汐从睡梦中醒来,几乎在她掀开被子,白团也醒了。

    刚睁开的狐狸眼尚有些迷蒙,却还是从被子里跳出来,抖抖小身子,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这么人性化的动作,由一只狐狸做出来,真是万分地可爱。

    见宋汐在看它,白团眨了一下眼睛,对她对视两秒,做出来一个让人惊讶的举动。

    它一跃跳到了宋汐身边,拿狐狸脑袋蹭了蹭她的衣袖。

    它第一次这样亲密讨好,宋汐感觉还不错,觉得它就这样一直乖乖地当只宠物也挺好。

    早饭白团也是在她屋里用的,将装了食物的餐盘放在地上,它就吭哧吭哧地吃起来。

    以前,她只觉它吃东西的样子难看,又吵闹,如今竟也觉得没什么,习惯,真可怕。

    吃完早饭,宋汐出屋子,就与迎面走来的池一打了个照面,宋汐微笑地打招呼,“早啊,池一!”

    “嗯!”池一的脸上还是没有太多表情,淡淡道:“主子请你去正厅。”

    “好。”宋汐应道,“是什么事儿?”

    往常风宸见她,不是在他屋,就是在书房,比较私人又随意的地方,陡然在正厅,可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有人找你。”池一言尽于此。

    宋汐诧异,谁回来宸王府找她,宋翎还是淳儿?

    一想到这个可能,宋汐心中便抑制不住地激动,几乎是小跑去了正厅。

    正厅之内,风宸坐在主座的位置,尉迟狂歌坐在次座,宋翎默默站在一侧,与其说是规矩,不如说是冷淡。平素,他低调得几乎没有存在感,此时,却强烈的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冷,自成一方天地,让人难以动弹的气场。

    他并未将自己当做客人,故而不落座,见了风宸,也只是点头示意。

    听见屋外响起熟悉的脚步声,宋翎调转过头,眼中竟难得涌现出一丝激动。

    一直暗地观察宋翎的尉迟狂歌有些惊讶,此人从认识起,便是一副冷面煞神的模样,即便见了风宸,也是不冷不热,如今仅仅是听见对方的脚步声,便如此热切。

    不过,当宋翎看清来人,面色有一瞬间地凝滞,而后,像是确认一般,将她上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除了这张脸,身形完全与那人一样,尤其是这双眼。

    一个人的外形再怎么变,她的眼神不会变,这是心灵的窗户,透析灵魂。

    他认得,她的这双眼睛。

    于是,他的眼眸便坚定了,望住她,绽开一个浅淡的微笑。

    一旁的尉迟狂歌简直要惊掉下巴,大冰山居然还会笑。

    不过,当他的视线落到门口的人身上,眼中也掠过一丝惊艳。

    光洁的额头,黑而浓密的眉毛,迷人的丹凤眼,凌厉又漂亮的眼神,五官鲜明,看起来就像是中原和西域人的混血,却意外迎合了中原人的审美,相当漂亮别致的人物啊!

    宋汐在看到宋翎的时候,其实是有些失望的,虽然知道淳儿来找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她还是存了一分希望。

    不过,失落过去,她见到宋翎还是很高兴的。

    她笑容亲切,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宋翎!”

    “嗯!”宋翎依旧十分沉默的模样,眼神却柔和,与方才面对风宸和尉迟狂歌时,截然不同。

    宋汐又看向客厅中唯一的陌生面孔,上下打量了一下,只觉得这青年长得阳光正直,充满正能量,便笑着问风宸道:“这是谁啊?”

    她言语亲切自然,风宸也笑的如沐春风,可见两人关系紧密,让尉迟狂歌啧啧称奇。

    自风青岚与风宸离心之后,风宸除却以前认识的朋友,他已经许久不曾看见风宸这么亲近人了。而且,此次见风宸,明显感觉出他的不一样,身上的忧郁不再,整个人感觉像是重新活过来一样。这让他很不解,风青岚,才去世没多久不是吗?这人,应当对风青岚感情很深才是。如今这样,又是为那般?不过,这些都属于私事,他也不会傻乎乎地问出来。

    风宸热情地介绍道:“这是尉迟狂歌,我在青州时认识的好朋友,也是青州刺史尉迟龚的次子。”

    尉迟狂歌出现在宋汐不曾插足的青州三年,宋汐既觉得新奇,又觉得叹惋,她人生中唯一错过风宸的空白段啊!在这期间,他又交了多少她不认识的朋友,做了多少她所不知道的事。

    风宸继续给尉迟狂歌作介绍,“狂歌,这是我的,我的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宋汐!”

    说到中间,他顿了一下,似不知道怎么说,想说亲人,可是风宸的身世如此高贵敏感,有什么亲人是众人不知道的。想说情人,爱人,又怕宋汐生气。她一直对两人发展成那种的关系有些抵触,尽管极力隐藏,聪明如他,又怎会看不出来?

    尉迟狂歌直觉这里面有猫腻,朋友就朋友,怎么还加个“很重要”,这到底是有多重要啊,作的介绍竟与自己不同。

    看这面生的,以往也没听风宸提过,像是不久前才认识的。风宸的神色也有些古怪,这欲言又止的,带着一种隐晦的压抑。宋翎和风宸都如此在意的人,他真是对这个人越来越好奇了!

    两人相视而笑,算是就此认识了。……

    与风宸打过招呼之后,宋汐便和宋翎出了大厅,走在花园里,也有个空间叙旧。

    宋翎不喜欢与自己以外的人打交道,跟自己在一起,他还会说几句话,若是旁人在场,他是能不开口就不开口的。

    两人走进一座亭子,在石桌旁坐了下来,四周清净无人,倒也是个谈话的好地方。

    宋汐问道:“宋翎,你怎这时候才来?”

    从两人分开到现在,也将近两个月了。以宋翎的本事,赶路半个月足够了。何况,青州宸王府再好找不过。

    “受了点伤,养了一段日子。”宋翎低下头,淡淡地说道。

    那日,黄沙道旁,他一人斩杀了几十名杀手。

    这都是些身手不凡的人,而他的实力大打折扣。血战完毕,拼着最后的力气,离了现场,是不想让自己的尸体落入善后的敌人手中。不想让孤承碧还活着的事实,为人知晓。

    如今,活在这世上的,唯有宋翎,生也好,死也好,只为了那一个给与他新生的女子。

    缘分真是很奇妙的东西,明明他苟延残喘,只为了赎却罪孽,等死而已。

    偏偏她却买回了他,她的日子这样平静休闲,让他做的,也不过是最最普通的事情,偏生他就得了趣。

    她在家务上如此依赖他,好似,没了他就不行一样,让他觉得,自己很被需要。心里有一种满足,比当初被父亲夸赞,成为家族的骄傲,成为整个漠北仰望的存在,还要来的真实踏实。

    他似乎,找到了人生新的意义。

    平静,安定,简单,低调的生活,远离刀光剑影,尘世浮华。

    慢慢地,他发现这个人也不简单呢!她看似散漫无为,实则是活的太通透,那是一种,千帆过尽,洗尽铅华的大彻大悟。

    她穿的最普通的衣裳,过着最粗糙的生活,给人的感觉却并不平庸,反而有一种有经历堆积出来的超脱无畏。

    让靠近她的人,不知不觉就被吸引,这是一种人格魅力,不一定会发酵成爱情,但就是会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不管她平凡也好,富贵也罢,只是单纯地想跟在这人身边。

    他说得简单,宋汐却听得直皱眉,盯着他上看下看,颇有些紧张急切道:“伤哪儿了,严重吗?”

    当初扔下那么一个烂摊子,想必宋翎吃了不少苦头,更甚者,面对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杀手,能活下来已是万幸。宋汐现在真的很庆幸,宋翎能四肢健全地站在她面前。

    见她一脸关切,宋翎轻轻勾起嘴角,摇了摇头道:“无事,已经好了!”

    宋汐却不肯善罢甘休,“身上可有险些致命的伤口?”

    宋翎犹豫片刻,还是点了一下头,却没有说是哪里。

    伤也好,痛也好,他总是习惯独自承受,即便是要命的伤痛,只要不是心里的伤,对他来说都没什么。

    接受过万次挑战的人,再重的伤他都受过,只是往往这个时候,对手都已经死了,故而,他总觉得没什么。所谓的不败神话,从来不乏血泪。

    唯有一次,他放弃了赢的机会,甘心输掉了所有,梦想,坚持,生存的意义和勇气。

    这是来自心里的伤,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

    光天化日的,宋汐也不好让他脱衣服看伤,只是退而求其次道:“我认识一个医术高明的朋友,回头带你去给他看看,不管新伤旧伤都一起给你治好。”

    她这话说的霸道,几乎没有拒绝的余地,宋翎其实很没所谓,不过,看着她坚定而倔强的眼神,心中一暖,遂点了一下头。

    他所能表现的最温柔的一面,就是附议她所有的决定。

    宋汐见不惯他这样沉默,虽然他就是这样的性子,但她还是想让他多开口,她似乎,对于打破常规,有一种特别的兴趣。

    她绽开一个大大的笑脸,盯住他的眼睛,颇有些调皮道:“宋翎,你对我的脸不好奇吗?”

    宋翎看着她,点了一下头。

    其实他真的不好奇,无论变成什么模样,只要是她就可以了。

    但她好像很希望他好奇,只是一个态度,便能让她开心,何乐不为。

    宋汐真的有些挫败,为什么好奇还是这样面瘫的表情,“宋翎,能说句话吗?”

    宋翎一顿,还是缓缓开启了薄唇,“好看。”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真挚,他真的很仔细地看了看她,她甚至能感觉到他目光的移动。

    宋汐抬头,去看他的眼睛,宋翎在她面前,目光一向是淡淡的,不锐利,这就使得他很没有存在感,她却不知道,他专注起来,眸光也可以这样深邃,一点余光都不散,好像将所有的注意力付之一眼。

    让被注视的人,有一种很被重视的幸福感。

    宋汐想,这个人,过去一定很惯常集中注意力,且一心一意,一旦倾注于某物,别物就难以再入眼的专注。

    但她随即又想,这个人可真词贫。他过去一定很少夸人,乃至于注意到别人的长相。好看这两个字从别人嘴说出来,可能是如白开水一样地寡淡。因着他的认真专注,却胜过人间无数。

    这可能是他所能表达的最优美的词汇,你被他夸一句好看,比别人天花乱坠地赞扬,还要来的有效,这是个不会撒谎的,或者说,不屑撒谎的男人。

    宋汐便也满意了,却还是问道:“你都不吃惊吗?见到我的时候,你一点都没怀疑。”

    他望住她,“我认得你的脚步,你的身形,你的眼睛,你的声音,够了!”

    每一样都足以让我认出你。

    他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专注力,当他注意某一样事物,那事物便难逃他的法眼。

    宋汐便笑,心里涌起一股难言的感动。

    这时,宋翎却开口道:“淳儿呢?”

    早在客厅里的时候,他就有此疑问,那人总是与她寸步不离,又不是什么非得分开的事情,如今怎舍得这么久不见。

    果然,宋汐的神色暗淡下来,“淳儿失踪了!”

    宋翎惊,“怎么回事?”

    比起风宸,宋翎对淳儿还是要亲厚一些,或许,淳儿是和她一起将他带进这个家里,或许,淳儿是她的人。

    宋汐遂将黑云寨的事情,简单地说了一下。

    宋翎听得频频皱眉,他其实有些不能理解,宋汐竟能为了风宸舍弃淳儿。

    那样的情况,选择一个,必然意味着着要抛弃另一个,但她还是那样做了。

    在宋汐的心里,风宸竟比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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