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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节

重生之枭后风流-第1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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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寻颤抖着从坑里抱出这个小东西,眼中溢满悲痛。

    他的父母,被天雷劈成了飞灰,所留幼狐,却没受一点伤害。

    这是他们用生命换来的孩子,是他的弟弟,世上仅存的亲人。

    从此,阿寻便与白团相依为命……

    白团看起来安然无恙,终究是受了天雷影响,资质犹如普通的杂毛狐狸,连皮毛也没有继承父母的雪白光亮。

    任谁一见他,都不会将他与昔日那两只狐狸大妖怜惜在一起。

    这样的白团,灵智未开,活个几十年,归于尘土,就是他的宿命。

    但是阿寻不甘父母用命换来的宝贝就这样毁于一旦,因此想方设法助它成精,它无法自己修炼,便窃取旁人内丹,移花接木。

    他想,他的弟弟,不需要有多大的本事,有他一日,便护他一日。

    就算自己不在了,也会替他安排好后路。

    白团自小跟在哥哥的屁股后面,虽然常被哥哥身上的光芒衬得黯淡无光,却从不嫉恨,他不知道别人的哥哥是怎样的,却深信,自家的哥哥是顶好的,世上,将再也难以找到一个人,像哥哥这般不求回报地对他好了。

    又说起银牙,与阿寻少年相识,两人曾为好友,最终撕破脸皮。

    这其实是阿寻单方面认为的,他对银牙的爱慕深恶痛绝,不屑与之为伍。银牙却至始至终将这个骄傲又冷漠的少年捧在手心,纵使他对自己冷言冷语,拳脚相向,银牙始终嬉皮笑脸……只要对方高兴,打了自己左脸,他还会将右脸蹭上去,真真是痛在身上,甜在心里。

    如此这般,白团说了很多,宋汐始终静静听着。

    这些事情对她来说太过遥远,又匪夷所思,便只当别人的故事,听过便罢了。

    心里总算明白,为何银牙对阿寻如此执着,如此地理直气壮,怕是少年情怀加之经年累积的结果,真乃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孽缘。

    不过,又与她何干呢!

    她现在护着阿寻,也只是一时责任,过了这个坎儿,她未必要管他,也未必管得了。

    白团说累了,便靠在宋汐肩头,抽噎着缓缓睡去,宋汐将它放在马车里躺平。

    眼角一斜,发现坐在角落里的阿寻靠着车壁,早已睡着,睡颜恬静安详,美丽不可方物。

    若之前还像个机器人,不知冷暖,不知疲倦,如今的阿寻倒是晓得睡觉了。他独自待着,无人打扰的时候,就会睡去,睡得很浅,一旦有陌生的气息侵入,便如立即睁开眼来。却对她的触碰,显得异常习惯。

    便如此时,宋汐轻手轻脚地挨过去,扶着阿寻躺好,他仍旧睡得好好地。

    也许,在他的认知里,她就像是空气和水一样的理所当然。

    这是对她的信任么?

    想到此,宋汐“呵呵”笑了。

    初见时,他有如牵线木偶,面对陌生人时,浑身紧绷得像支拉紧的弦,眼中寒光四射,杀气凛然,让人望而生畏。在她身边,却是异常柔软,虽然木木呆呆,却呈现出一种放松的状态。

    到如今,他甚至会主动依偎过来,来牵她的手。

    有时,看着他那双波光潋滟的眼睛,宋汐会觉得,他是有意识的。

    但你问他,他仍旧什么都不答,偶尔你说的多,他会歪着脑袋看你,像是认真地思考着什么,又像是努力挣脱某种沉睡的魔咒。

    不可否认,阿寻的状况在变好,是因为呆在她身边吗?又或者,是十方的念珠起了作用。

    照这样发展,就算某天,阿寻开口说话,她也不会太吃惊。

    宋汐展开被子,替两人盖好,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轻轻笑了。

    论长相,白团只眉目上与阿寻有三分相似,却也只是形似,阿寻那浑然天成的魅惑是白团无法比拟的,论美色,他连阿寻十分之一也达不到呢!

    任谁一看,也难以想象这是一对兄弟,可两人一旦在一起,却自有一种温馨和谐。

    阿寻气质太冷,对旁人似乎有种本能的排斥,使得无论谁和他站一起,都有一种被他比下去的错觉,因而显得格格不入。和白团在一起,却让人觉得温暖舒心,这是长时间培养起来的默契,血脉相连的羁绊,旁人羡慕不来的。

    车厢太小,躺不下三个人,她便靠着车壁睡了。

    ……

    半月后,几人到达莽州邙山,直到山脚之前,白团都是迷迷糊糊,进了山,就显得很自如了。

    左拐右拐地在前带路,显得驾轻就熟。

    化形之前,他纵使记得,方向感也未必有这么好,化形之后,智力提升,混沌的脑子便渐渐清晰。这便是妖精们拼命也想渡劫成功的原因,不但本事见长,智慧也见长。

    人活在世,很多时候都是凭借脑子,他们野兽本就不如人类聪明,因而无法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人类之所以强大,不在于他们的肉身,而在于他们拥有独一无二的智慧。

    妖兽获得力量,尚难敌人类狡黠,如若获得智慧,才算真的强大。

    当初的白团,为了吃食,去钻宋汐的陷进,换了现在,或许会为美食折腰,却不会再轻易被陷阱套住。

    不过,这并不代表他摘除了路痴的帽子,没走过的地儿,他仍旧是晕乎的,这条路他已然走了多次。

    白团说,阿寻以防万一,不但布下结界,还布下了阵法。

    宋汐只觉得白团走的路径曲折巧妙,就连周围的树木石头都带了某种玄奥,的确像是某种阵法。至于结界,宋汐倒是没什么感觉,许是她肉眼凡胎,看不真切吧!绕过几颗大树,面前突现一片岩壁,壁上光秃秃的,看不出有甚特别之处,疑虑间,宋汐见白团拉着阿寻直直朝岩壁撞去。

    她吓了一跳,忙伸手去抓。

    白团似早料到一般,一闪身躲过去了,还回头冲她一笑,眼珠子骨碌碌直转,说不出的狡黠可爱,身子却不住往前。

    宋汐低呼一声,本以为会看见一出惨剧,白团和阿寻的身影却没入岩壁不见了。

    宋汐以为自己看错,眨了眨眼,仍不见两人身影。

    踟蹰间,白团从岩壁内探出半个身子,冲她招手,“还不进来,要在外面生根不成?”

    那半截身子,真像从岩石里长出来的,这情景当真诡异。

    宋汐愣了半响,才恍然这是个障眼法,当下不再迟疑,也跟着入了岩壁。

    里头别有洞天,仰首望去,湛蓝的天幕下,层峦叠嶂,峭壁奇石,壮观悠远,连明媚灿烂的阳光也作了背景,近处花红叶绿,鸟语花香,应有尽有,鼻尖还飘荡着沁人心脾的香气。

    好个世外桃源,人间仙境。

    宋汐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眼中亦是神采奕奕。

    白团见她如痴如醉,便笑嘻嘻地开口,“以往在家里呆烦了,哥哥便带我来这里。这里环境清幽,野味肥美,还有一口有利于修炼的灵泉水,就是太安静了些,连个玩耍的去处都没有。”

    没入世之前,换座山头,白团已觉得很新鲜,阿寻将他保护得很好,或者说,看得很牢,在遇见宋汐之前,他几乎没有和人类正面打过交道,更别说见识那尘世繁华了。

    见惯了花花世界,再来这里,就嫌太冷清,它还是喜欢热闹。

    却不知在历尽千帆,厌弃浮华的宋汐看来,若能和心爱之人相守于此,才是人间极乐。白团带着宋汐走进一座洞府,里面完全是居家模样,桌椅床柜皆有,又分数个洞室,有的作卧室,有的作书房,有的作待客厅……

    其中一间,内有一小潭,不过十数平方,必然是白团所说的灵泉了。

    正中央不断有小泡冒出,必是泉眼。

    此泉水清澈闪耀,阗然无声,清虚宁静好比空气。

    宋汐正觉得渴,掬一口饮了,但觉清冽甘美,比得上优质饮料。最重要的是,原本有些疲惫的身体,饮了一口,竟觉得精神不少。

    白团看她一脸惊奇,颇有些自鸣得意,“妖精泡在灵泉里修炼速度会加快,凡人饮泡此泉,也是好处多多。”

    宋汐问道:“什么好处?”

    白团顿了顿道:“你试试不就知道了!”见宋汐皱着眉头,白团不由得扁扁嘴,“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哥哥偶然间说起过,你是我第一个带进来的人类。”

    宋汐站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知道了!”

    刚刚只喝了一口,便有提神之效,其他好处,她慢慢挖掘就是了,白团,也没禁止她使用灵泉不是。

    心中倒是真的惊异,世间竟真有如此神奇之物,若在从前,只怕她要当成天方夜谭,修真的世界果然是玄幻的。

    就不知她有没有这个福分,转而又想,白团一只妖精都修炼得如此艰难,她一个普通人类,岂不难如登天。且那些江湖术士,她从前也见过一些有本事的,也没听说哪个就真能延年益寿了。

    若只是为了获取力量,一己之力,也难以和国家抗衡,只要权柄在手,就不怕被人欺辱。若只是安身立命,武功足以。白团见她一言不发,不由得伸出一根手指头戳她的手臂,“宋汐,在想什么?”

    宋汐掩去眼中的思绪,微微笑道:“我就是想,这么个世外桃源,又有这宝贝灵泉,你和阿寻怎么不干脆搬过来,如此,也可躲避银牙的纠缠。”

    白团瞬间苦了脸,“你当我们不想?但银牙曾发过誓,就算我哥躲在天涯海角,也会把他找出来。我哥本来不信,但是后来,也不得不信。我哥很珍惜这块宝地,不想轻易暴露,便另选了几个住处隐居,好试探银牙的底线。银牙并不是时刻看着我哥,因为缠得太近,我哥会不高兴。

    只要哥一年半载不露面,银牙必定竭尽所能地寻找我哥。只可惜,无论我们藏在哪里,少则半年,多则三年,银牙必定会把我们找出来。一旦找着了,天天跟在我们屁股后面,简直烦死人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哥哪敢常年藏在这个地方,也就不时带我来这里散散心,吸取一下灵泉的精华。不得不说,银牙这厮,找起人来,还是有些手段的,便是我们此时来这里,也不能待太长时间,多则一年,就得换个地方,不然那家伙找到这里,发现了这口灵泉,岂不白白便宜了他。”

    宋汐但笑不语。

    ……

    宋汐就这么在洞府内住了下来,她想,等阿寻解咒术,便向两人辞行。

    至于阿寻的走火入魔,她能力有限,也是爱莫能助。

    这山谷环境清幽,又十分安全,他只要不出山,有白团守着,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只是计划赶往往赶不上变化。

    这一日,宋汐正在泡灵泉,白团便激动地跑了进来,“宋汐,我哥有救了,有救了!”宋汐此时身无寸缕,暗骂一声臭小子没眼力,手上却灵活地抓了衣物披身,感觉内力似乎有所长进,不由得窃喜。

    这泉水果真神奇,在里面打坐,竟能助她突破瓶颈。此前风餐露宿,皮肤亦粗糙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在泉中泡了几日,身上的肌肤竟变嫩了一些。

    白团只觉得有什么白花花的一闪而逝,愣了半响,才反应过来那是某人的躶体。只可惜,她动作太快,根本来不及看清楚,但瞧那身皮肤,倒是挺好看的,这么一想,脸便红的像煮熟的瞎子。

    换做从前,他必然不会如此皮薄,当初看她和淳儿滚床单,它都能视而不见,顶多觉得吵。他当时把自己定位成一只野兽,加上不到思春的年纪,看异类交配,根本就没什么感觉。

    如今,有了人类的身体,又在人堆里过了一段日子,他觉得自己像个人了,将自己和宋汐归为同类,又知道点男女有别,自然知道害羞了。

    却也只是害羞,并没生出别的心思。

    他喜欢宋汐,但这种喜欢和对阿寻的喜欢,似乎是大同小异。

    不过心里总归有些不自在,“你怎么不穿衣服的!”自己理亏还恶人先告状,宋汐都被气笑了,“你怎么不敲门!”

    “这里没有门呀!”白团傻乎乎地抬头,恍然想起什么,正要红脸,却发现宋汐已经穿好了衣服,暗道这人动作倒快,心里却有些莫名遗憾,刚才怎么就没看清楚呢!

    不知道为什么,化形之前他对宋汐的躶体不感兴趣,人类的身体,在他看来,无外乎是一团白花花的肉,也就是肉多肉少的区别,也看不出什么美丑。当然,它也从未仔细去看过,因为不屑一顾。

    如今有了人形,他自己的身体倒是研究透了,原来作为雄性的人类身体长这样。对雌性的他也好奇,却不想看别人的,只想看宋汐的,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心理,最终他归结于他就熟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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