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大少的女人 >

第91节

大少的女人-第91节

小说: 大少的女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刚来到一个陌生地方的沈奕可,开始整晚整晚的失眠,那时,他最常做的一件事情,便是在凌晨两三点的时候,蹲坐在六楼的窗户边上,看路灯之下那几条瘦骨嶙峋的流浪狗,觅食,长啸,然后相互撕咬。

    有天晚上,他突然看到一只个头娇小的小黑狗,也畏手畏脚地加入了流浪狗的觅食阵营。或许是初来乍到而又体格娇小的缘故,它尽管处处忍让,却还是遭到了其他狼狗的排斥和攻击。有一只个头特别庞大的大狼狗,甚至把它的耳朵都给咬出血了。好在小黑狗特别机灵,一看苗头不对,就挣脱开大狼狗的攻击匆匆跑掉了。

    沈奕可注意到,这只小黑狗跑的特别快,哪怕是比它的体型大了好几倍的大狼狗,都追不上它。

    因为势单力薄,小黑狗便不敢再去公路上觅食了,它开始转变路线,跑到居民公寓楼的下面,围绕着高大的梧桐树寻找着可以裹腹的食物了。

    功夫还真不负有心人,有一天,它居然真的在一个树坑里刨到一只已经僵死的野山鸡。

    小黑狗激动不已,刚准备静静地享受美食,那群大狼狗却又闻讯赶来了。

    小黑狗被激怒了,箭一样冲向领头的那只大狼狗,咬住它的鼻子就不肯放松了。

    大狼狗惨叫一声,开始上窜下跳地试图甩掉小黑狗,而与此同时,一直冷眼旁观的沈奕可突然站了起来,就在那一瞬间,它和那只孤身奋战的小黑狗产生了深深的共鸣。它觉得,那只小黑狗就是自己的化身,骨子里就有一股宁肯死也不肯妥协的狠劲。他想也没想就从腰间皮带里抽出那把匕首,扭头就向外面走去。

    他决定去救那只小黑狗。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小黑狗死在那一群仗势欺人的杂碎手里。

    开门声惊醒了酣睡之中的阿夫,他下意识地奔向了沈奕可的卧室,一看没有人,立刻拎着把刀追了出来。

    但沈奕可一阵风似的跑到楼下的时候,战争已经接近了尾声。美食已经被它们抢去了,而小黑狗,也已经被咬的鲜血淋漓,奄奄一息了。

    眼看着有一只大狼狗伸出森白的獠牙,正准备把小黑狗开膛剖腹的时候,沈奕可如疾风般冲了过去,一脚把那只大狼狗给踢飞了。

    大狼狗呜咽一声,刚准备落荒而逃,却突然发现只有一个愚蠢的人类,形单影只地来和它们这一群凶悍的狼狗叫板,如此羊入虎口的大好机会,它们怎么会放过?当下便调转脑袋,和其他几只大狼狗前呼后应地狂吠了几声。很快,他们便自发地形成包围之势,把沈奕可困在了包围圈里。

    而这种和狼狗决斗的事情,沈奕可七岁的时候都已经有经验了。他知道,越是这种危在旦夕的时刻,越是不能有半点的退缩和慌张。狗也和人一样,只要你一发虚,它们就会一拥而上,让你顷刻间连骨头渣都不会剩下。

    沈奕可不慌不忙地半蹲着身子,牢牢地举着那把银光闪闪却又削铁如泥的匕首,卯足力气,准备进行殊死一博。这段时间的所遭受的憋屈,也是时候找个缺口发泄出来了。

    一阵剑拔弩张的僵持过后,一只大狼狗终于按捺不住,“噢”的一声窜了起来,向着沈奕可的胸口就发起了凶猛的攻击。

    沈奕可微微错开脚步,扬起匕首,对准大狼狗的脖子就是用力一划。

    只听“哧拉”一声,大狼狗的喉管立刻被割断了,它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便倒在地上死去了。而与此同时,其他几只狼狗也都狂吠着一哄而上了。

    沈奕可闪身,腾跃,一把匕首舞的“霍霍”生风,把这么多年学的的拳脚功夫都用上了,尽管如此,却还只是勉强和这五六只大狼狗打成了一个平手。

    正觉得体力渐渐不支,阿夫挥着那把长刀就冲了过来。那几只大狼狗见来者不善,狂吠几声后,便夹着尾巴逃之夭夭了。

    沈奕可直直地盯着那只奄奄一息的小黑狗,笃定不已地认为,它一定不会死。因为,它只有用力地活下去,才可以有机会成为真正的强者,然后把那些曾经欺负自己的败类,一一地踩成烂泥。果然,等一切都归于宁静后,那只小黑狗就抖抖索索地从地上站了起来。

    沈奕可也不再理他,转身就向公寓楼走去。

    可那只小黑狗却仿佛有灵性似的,居然跌跌撞撞地跟着沈奕可,也来到了公寓楼的门前。

    沈奕可知道它身受重伤,便也故意放缓了脚步,由着它慢慢地跟着自己爬上电梯,来到了位于六楼的家门口。

    阿夫打开房门,看了一眼锲而不舍的小黑狗,又看了看面无表情的沈奕可,咬了咬牙,轻轻地踢开满身是血的小黑狗,刚准备关门,那只小黑狗却又摇摇晃晃地冲了过来,把身躯横在了房间的门口。

    阿夫再驱,它又再过来。如此僵持了几次后,阿夫终于妥协了。任由它晃晃悠悠地走进了房间里。

    小黑狗一到房间里就瘫软在了地上,它的伤势很重,脖子上的皮肉都耷拉了下来,森然白骨,触目惊心。

    阿夫正一筹莫展,沈奕可却让他买来了消毒水,创伤药,白纱布,小剪刀,然后,亲手帮小黑狗包扎好了身上的伤口。

    小黑狗虽然伤势很重,但性格却倔强的很,不论沈奕可把他翻过来掉过去的怎么折腾,它都紧咬着牙齿一声不吭。

第九十二章() 
终于,它裹着一层层白色的纱布精疲力竭地睡着了。沈奕可因为担心它夜间发烧,便彻夜未眠地守了它整整一夜。一直到曙光初露,他才趴在桌子上沉沉睡去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觉得有一个柔软的物体在舔拭自己的手,心里一惊,下意识地就摸向了腰间的皮带。可匕首还没有抽出来,就听到了一声清亮如莺啼一样的狗吠声。

    是那只小黑狗。

    虽然身上横七竖八裹满了白色的纱带,但小家伙那虎虎生威的小眼神既威风凛凛,又明亮透彻,活脱脱一个横空出世的小老虎。

    沈奕可心生欢喜,抚摸着它的额头说:“嘿,小子,欢迎你重生。”

    阿布似乎听懂了他的话,不顾身上的伤口,腾空一跃,居然一下子跳到了他的肩膀上。

    如此弹跳能力,真让沈奕可刮目相看。他决定留下小黑,不仅仅是因为同情,而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觉得小黑就是另一个他,一样的举目无亲,孤苦无依,一样的坚韧不拔,宁死也不肯向命运屈服。

    他决定给小黑取个名字,翻阅了半天字典,终于起了一个颇具人性的名字:阿布。

    重伤痊愈后的阿布,终于开始展示自己神勇的一面了,全速奔跑的时候,风驰电掣的就跟一道闪电似的,寻常的车辆根本就追不上,其次就是体格,简直就跟拔节的树苗一样,每天都往上窜一大截。

    短短一年过后,当初那个处处遭人欺凌的小黑狗,已经变成了一只威风凛凛,体格庞大的神勇狼犬了。沈奕可带它上街的时候,也开始有人为他的神俊,彪悍频频回头了。

    之前的沈奕可并不怎么喜欢养狗,所以他一直对狗没有什么研究。直到有一天,有个鹰勾鼻黄头发的家伙愿意出高价购买阿布的时候,他才知道,当初那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小黑狗,其实就是品种纯正的大丹犬。

    但与他而言,不管阿布的身份高贵与否,他都不会去卖掉它的。这段时间的相依为命,阿布已然已经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了,遑论沈氏集团每月寄来的钱已经足以让他任性挥霍了,即便是他穷困潦倒,也绝不考虑卖掉阿布的。

    阿布对他却更是依赖和忠心,每天早上都把书包叼在嘴里送他上学,而放学的时候,也会早早地蹲在学校的门口迎接他。

    有一次放学的时候,有几个早就看不惯沈奕可的白种小子故意挑衅,拦住他和阿布的去路,说:“

    idiotboy;wewanttobeatyou。”

    沈奕可还没有说什么,身边的阿布突然纵身一跃,一下子就把说话的那个男孩给扑倒在地上,张开血盆大口,作势就要往那个男孩的脸上咬去。

    那男孩何曾经历过如此恐怖的袭击?当下便两眼一翻,立刻晕死了过去。

    阿布折转身,瞪着凶猛的眼睛,吐着猩红的舌头,又一步步地逼向了另几个男孩。

    那几个男孩再也不顾的什么两肋插刀了,抛下昏迷的同伴,便匆匆逃跑了。

    阿布一战成名,从此以后,整个学校里面的同学都知道,那个来自中国的黄种小子有一个忠犬保镖的事情了。

    因为阿布的守候,整整四年,沈奕可就从来没遇到过校园欺凌的事件。因为阿布的陪伴,甚至连举目无亲的异域生活,也变的有滋有味,丰富多彩起来。

    那四年,沈奕可最常做的事情,便是和阿布一起在马路上奔跑,那种耳边呼呼生风,肆无忌惮的畅快淋漓,就像青春的荷尔蒙在热烈的燃烧一样,痛快到了极点。

    因为远离了国内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沈奕可在学业方面也有了质地的飞越,他用四年时间,取得了哈佛学校的学士学位,同时还攻读了经商管理学。

    连哈佛学院的老教授的都忍不住感叹,他是哈佛自创办以来,第一位年仅十八岁就取得学位的天才级人物。

    学业出众,风流倜傥,且身边还有个彪悍凶猛的忠犬保镖,这让他一度成为了美国哈佛学院的风流人物。还没有结业,就有很多大型企业向他抛出了橄榄枝。但他却统统回绝了。

    只有阿布和阿夫知道,每当夜深人静之时,褪去风光的他是怎样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缩在角落里舔拭伤口的?只有他们知道,在那具绝美无双的皮囊之下,包裹了一个怎样千疮百孔的灵魂?

    而每当他瑟瑟发抖的时候,阿布就沉默地蹲在他的身边,也不出声,只用那双极通人性的目光,默默地看着他。

    终于,19岁那年,他接到了沈总沈元一要求他回国的通知。

    但回国后要想顺利地进入沈氏集团,拿到自己作为沈氏长子应得的集团股份,必须答应两个附加条件。一,答应联姻,二,必须创造一个让所有股东都瞠目结舌的壮举。

    这两个附加条件,对于刚满十九岁的他而言,无疑就是悬在脑袋上的尚方宝剑,无论完不成那一个,自己这个被放逐在外面的沈家大少,都只有死路一条。

    但是,沈奕可却没有半分犹豫,立即就同意了那两个条件。精心部署了这么久,也是时候开始付诸行动了。

    回国的时候,他和阿夫不但带上了阿布,还同时带上了另一位神秘男子。

    回国以后,他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身边居然养了一条那么招摇的庞然大物,就把阿布寄养在公正小区,有乔姨代为照顾。

    再次踏进那个诡谲叵测的豪门大宅里,他自顾尚且无暇,根本就抽不出多余的精力和时间去思念阿布。但把他视为全世界的阿布就不一样了,每天都眼巴巴地蹲在三楼的阳台上,看着楼下的人来人往独自发呆。

    有时一旦看到一个和沈奕可神似的身影,它便激动的上窜下跳,亢奋不已,可随之而来的失望,却又让它如虚脱般的软弱无力。

    阿布不明白人类的世界,不明白曾经形影不离的主人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就不见了踪影?它想要出去一探究竟,却又被乔姨看的死死的,连房门都不让它出。它一度非常消沉,还以为自己被主人嫌弃送养给了别人。它开始拒绝吃饭喝水,每天都病殃殃地趴在阳台上,像一座快要坍塌的小山。

    乔姨六神无主,只得去为它请来了兽医,可阿布却在她打开房门的那一刹那,腾身跃起,一道闪电似的掠门而出。

    第一次领教到阿布神勇的乔姨顿时被吓懵了,等回过神来追出去一看,楼道空空如也,哪里还有阿布的身影?

    乔姨定了定神,赶紧折转身给沈奕可打了个电话。

    但此时的沈奕可,正是焦头烂额,举步维艰的困难时期,不但要承载把家族企业往台湾发展的任务,还要在父亲的高压政策下和另一个实力雄厚的豪门联姻,他逃不得,避不开,每分每秒都像在火焰上炙烤一样。

    他的确可以像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期许的那样,一走了之,从此销声匿迹,平稳安静地度过一生。但是,他不能,不是放不下,而是根本就不能放,有些人,天生就是为复仇而生的,所以,哪怕是刀山火海,他也不能退缩,更不会放弃。

    后来,他去了台湾,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力挽狂澜,成功地签下了炙手可热的光明集团。

    后来,他又和赫赫有名的千湖企业定下了婚约,许诺两年后娶他们唯一的宝贝女儿为妻。

    但这些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