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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大少的女人-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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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母也笑着说:“那让他们兄弟多走动的任务,我们可就交给碧主你了。”

    碧朱爽快地说:“没问题,爸爸,妈,我要是不能胜任,你们就把我剁吧剁吧喂鱼去。”

    大家闻言,皆是一阵“哈哈”大笑。

    虽然身处镁光灯之下,享受了众人的抬举和奉承,可沈奕可脸上的表情,却始终寂然无波,淡薄如水。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大家的话题自然而然地转到了肖红玉和欧阳玉儿的身上,主母说:“等两位美人生下孩儿后,幽幽的病也许就好了。”

    千幽温婉一笑说:“是呀,如此一来,我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了。”

    主母又说:“幽幽,这一次可不能再像上次马虎了,你一定要叮嘱安医生,必须时时待命,一定要确保孩儿健康出世。”

    千幽夫人指着不远处的安医生说:“妈妈放心,安医生非常尽心尽力的,但凡两个美人出门来,他必在不远处静静守候呢。”主母点头说:“如此,也不枉我当年为他举荐一场。”

    千幽夫人感叹地说:“是呀,多亏妈妈时时刻刻地惦记着我,若不然,咳咳,我到哪里找安医生这么尽职尽责的好医生呀?”

    主母拍拍她的手,说:“幽幽,都是自家人,客气什么?”

    说完,又把目光缓缓地看向了刘小月,姬幻儿,李梅,不无遗憾地说:“这三位美人来了也有一年多了,怎么还没有什么反应呢?”

    千姑姑说:“主母放心,若两年的协议到期她们还是不能受孕,我就会为大少物色新的美人。总之,我们千家肯定会让大少子孙满堂的。”

    李梅倒是一贯的镇定自若,可刘小月和姬幻儿,则像承受不住那话语中的压力一样,竟不由自主地缩成了一团。

    突然,刘小月离席,走到千幽面前说:“夫人,姑姑,小月没用,为了早日给大少孕育子嗣,我愿意把我的妹妹献给大少。”

    众人一愣,皆把目光放到了我的身上。

    各种各样的目光交织而成,跟来势凶猛的洪流一样,差点就把我给淹没了。

    沈奕可抬起头,一抹温暖而又炙热的眼神,飞快地从我的身上一掠而过。然后,便如寻常一样,嘴角噙了抹嘲讽的微笑,看着刘小月开腔唱戏。

    我本来还想知道,得知我将像祭品一样被摆放到供台之上时,他到底又会有什么样的波澜起伏?可很显然,我错了,人家压根儿就不管不问不在意。

    这么一想,我觉得脖子上的那粒小水珠越发的冰凉如水了。

    沈奕纱用苛刻的眼光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惊讶地说:“这不是三弟当初看上的那个小丫头吗?短短几日不见,竟比之前还要销魂几分呢?”

    千姑姑也附和着说:“是呀,我第一眼看这丫头的时候,就觉得妙不可言,夫人,既然刘美人一片诚心,你看要不要定下来?”

    “定什么定?我不同意。”沈奕雄愤然起身,指着刘小月破口大骂:“贱货,你自己犯贱不要脸给别人当小老婆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捎带着何西?清纯如她,怎么容许你这样玷污?”

    刘小月委屈地辩解:“不是我逼她,是大少和她,早已经互相倾慕了,而我,只不过是把这件事挑明,给她一个名分而已。”

    沈奕雄拍着桌子说:“胡说,你胡说。”突然又转过身,用一种完全失控的语气对沈总和主母说:“爸,妈,我喜欢何西已经很久了,我求你们做主,让我娶她当古宅光明正大的三夫人吧。”

    这句话的威力,根本不亚于从空中投下的一颗***,那一瞬间,所有人都被炸的七零八落,晕头转向。

    堂堂沈氏集团的三少爷居然要娶一个下人为妻,这消息要是传出去,的确是够劲爆,够惊悚,够讽刺的。

    甚至连莫名奇妙地被牵扯到其中的我这个当事人,都忍不住哑然失笑起来。这沈奕雄,要想标新立异,大可去挑选那些同样新潮的新新人类,而我,实在没心思,也没精力陪他玩这样的无聊游戏。家世显赫又怎样,富可敌国又能怎样?若不能两情相悦,那些只能是埋葬自己的豪华坟墓。

    沈总和主母的脸上皆是一片铁青,而刚才的笑语晏晏,也顷刻间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片令人不寒而栗的阴冷深沉。

    主母直勾勾地瞪着自己那不争气的儿子,咬牙切齿地说:“奕雄,你怎么敢给大少抢女人?你没听刘美人说吗?大少和她,早已经两情相悦了吗?”

    碧朱也附和着说:“是呀,三弟,你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呢?何必和大哥过不去呢?”

    沈奕雄全然不顾那些金玉良言,直接走到沈奕可面前说:“大哥,你的女人都可以成立一个团了,应该不差这一个吧,而我,就只要何西,我真的很喜欢她,真的想娶她为妻,请大哥就让我这一回吧。”

    沈奕可习惯性地转动着手上的水杯,若有所思地望着他,既不答应,也不拒绝。

    主母却已经按捺不住了,风度尽失地一拍桌子,大声责骂着:“没用的东西,一个毫无背景的黄毛丫头,有什么资格进入我们沈家的大门?你想娶他,除非你老娘我先死了。”

    沈奕雄就跟一拼命三郎一样,众目睽睽之下,竟不管不顾地顶撞起自己的母亲来:“妈,我喜欢的是何西这个人,我管她有没有背景呢?你看我姐,不一样找了个打工仔当男朋友了吗?你不是也默许了吗?反正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和何西在一起。”

    主母气的肝胆欲裂,指着沈奕雄的那只手,抖呀抖的跟随时都会气绝身亡似的。

    沈总怒极反笑,瞪着主母说:“都是你惯出来的好儿子,奕可小老婆身边的小下人,他竟然当宝贝似的要娶来为妻?可笑,可笑。女儿这样,儿子也是这样,这就是你所谓的相夫教子?这就是你**出来的好孩子?”

    沈奕纱一看父母都暴跳如雷了,赶紧扯了扯沈奕雄的衣袖,自作聪明地说:“三弟,不如这样吧,你要是真心喜欢那丫头,就给大哥要过来当个小老婆吧。像她这种身份,当个小老婆已经是一步登天了,她还想怎样?”

    沈奕雄倔强地说:“不,我只想光明正大地娶何西,且只娶她一个,我发誓,此生此时,不管她会不会生育,我一定不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小老婆。”

    他说这句话时,眼睛直直地盯着我,一字一句,就跟在红旗底下**起誓似的。

    我原本一直就很讨厌这个男人,讨厌他的轻狂,更讨厌他们联合起来,频频挤兑沈奕可。可此刻,面对着他那宁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娶我为妻的执拗,面对着他的满腔痴情和至情至性,我确实感动了。但是,感动是感动,可它永远也没办法取代感情。我的心里,早已经被沈奕可的影子塞的满满当当,此生此世,已经不可能再挤出哪怕半分的空间来装别的男人了。

    沈总冷笑一声说:“大丈夫应该以事业为重,像你这样只顾着儿女情长的窝囊废,根本不配做我沈元一的儿子,你不是要娶那个丫头吗?好,那你现在就带着她离开古宅,我倒要看看,没有沈氏提供的金钱,你拿什么去风花雪月?”

    沈奕雄完全豁出去了,他走过来,温柔地牵起我的手,说:“何西,跟我走,我一定会尽我所能,保你一生幸福平安的。”

    望着眼前这个为了我宁愿放弃一切荣华富贵的大男孩,我难受的直欲落泪,想我何西何德何能?竟有幸得到他如此的倾心爱慕?可惜呀,我却只能拒绝他,然后眼睁睁地看着他当众难堪。

    我正在组织拒绝的措辞,刘小月却已经迫不及待地款款而来了。她深深地看着我,说:“小西,是留在古宅享受荣华富贵,还是跟着三少浪迹天涯,你可要想好呀?”

    沈奕纱也当胸抱拳,好整以暇地说:“是呀,我也想看看,这丫头是选如日中天的大少呢?还是选这个即将被贬为庶民的三少?”

    沈奕雄攥紧我的手,急切地说:“何西,我的确不如我大哥那么精明能干,可是,跟着我,你至少不用跟别的女人分享丈夫了,何西,我向你保证,我永远也不会负你。”

    刘小月慌了,索性拿出了杀手锏。抚摸着自己尚裹着一层纱布的手腕说:“小西呀,你可要慎重考虑呀。”

    一时之间,所有人的目光又全部集中到了我的身上。包括沈奕可,也把那清润如秋月一样的目光,不动声色地定在了我的身上。可仅仅是这样毫不作为的默默注视,就让我突然之间慌了神,乱了心。

    我终于还是坚定地挣脱开了沈奕雄的手,也下意识地远离了刘小月一步。然后,我扬起头,深吸一口气说:“对不起,三少爷,我不能跟你走,因为,我不爱你。”

    沈奕雄满腔的热情跟被重锤击成稀巴烂一样,踉踉跄跄地接连退后了好几步,才在一把凳子上颓然坐下。看着他那副样子,我心里固然会有几分不忍,但同时,也希望这一刀斩下去,能够让他痛的彻底,断的干净。

    我又看向洋洋得意的刘小月,哽咽着说:“姐,对不起,我不能给大少当生娃工具,因为,我不想侮辱我自己。姐,你若因此生无可恋,我会陪你共赴黄泉。”

    众人哗然。估计把全凤凰城翻个底朝天,都未必能找到我这种不合时宜的奇葩了,既拒绝了沈家大少,又拒绝了沈家三少,即便是官宦之家的名媛淑女,想必也没有我这么拽。

    碧朱啧啧嘴,转身对沈奕雄说:“三弟,好眼光呀,这丫头,的确有几分傲骨呢。”

    沈奕雄见我也同时拒绝了沈家大少,死灰一片的心立刻又复燃了起来,他不无骄傲地说:“爸,妈,看到了吧,这姑娘就是与众不同,连我大哥都不放在眼里呢。”

第七十八章() 
我不禁在心里苦笑,但凡女人,又有几个能逃脱了那位沈家大少的魔力?的确,我从来就不敢把他放在眼里,因为眼睛会泄漏秘密。我只把他稳稳的安放在了我的心里,不管世事如何沧海桑田,我都舍不得把他从我的心里清除出去。而女儿家这些千回百转的小心思,沈奕雄又如何会懂?

    碧朱说:“小四,你到底在自豪什么,人家没把大少放在眼里又怎么样,你不一样没有机会吗?你没听见人家说嘛,不爱你。”

    “二嫂。”沈奕雄打断他的话,摆出一副情场浪子的样子说:“只要她的心没有所属,我就有。”

    一句话没有说完,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凄厉的惊叫。

    幽幽阁门规一向森严,尤其像这种大声喧哗,更是严令禁止的。可此刻,就连大厅前面的佣人都跟失控了一样,居然集体尖叫起来。

    众人疑惑,立刻从餐桌上站起来,来到了屋檐下的台阶上。

    还真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大事情,不知从何处窜进来一条凶猛而又高大的猎犬,居然把安医生扑倒在地上,牢牢地咬住了他的右腿。

    安医生一边嘶声尖叫,一边用力挣扎着试图挣脱那狼狗的钳制。可这个举动,却激的那狼狗兽性大发,叼起他的腿,竟把他整个人拖起来像麻袋一样甩来甩去了。

    因为裤子被撕裂,安医生脚踝处便突兀而又醒目地出现在了一块凹陷进去的伤疤,怪不得那安医生走起路来有些怪异呢,原来那脚踝受过伤呀?

    我呆呆地盯着那只凶猛残暴的巨型猎犬,却陡然间红了眼圈。

    是阿布!

    它居然是阿布,它居然是那只靠鸡尾酒苟延残喘的阿布!

    它居然是那只在沈奕可危难之际从天而降的阿布!

    它居然是那只在一起时常常和我兵戈相向,而分开了却又在我的回忆里恣意撒欢的阿布!

    阿布呀阿布,你怎么能跑到这儿来了?如履薄冰的大活人在这里都尚且会小命不保,更何况你还是一只出口伤人的犬类呢?

    等等,这个场景,为什么会有一种情景再现的感觉呢?去年八月,我和沈奕可遇袭的那天晚上,阿布不就像猎豹一样,狠狠地扑向了那个主谋公鸦嗓子了吗?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他叼住他的脚踝,还狠狠地扯下了一块皮肉。

    难道这安医生,和那公鸦嗓子会有什么必然联系吗?可不象呀,我记得很清楚,那公鸦嗓子的嗓门跟年久失修的门轴一样,声音又粗哑又浑厚。可安医生的声音,却和沈奕可的一样,略带了几分流水一样的清润和斯文。

    可是,若这两个人之间没什么必然联系,阿布为什么会发狂一样的只攻击他一个人呢?而那安医生,为什么脚踝处刚好还有一块伤疤呢?

    此时,早就有几个保镖拿着腕口粗的木棍围上来了。可阿布丝毫不惧,竟越发的凶悍勇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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