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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节

蜜糖婚宠,丫头你好甜!-第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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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准备将药混在花里送入乔家?有几分把握?谁来执行?袁琴?”秦霁很快就将云曦这次的所作所为,与此刻的要求联系在了一起,得出了一个合理的结论。

    云曦笑眯眯地看着他,“和聪明人说话就是开心。”

    “这件事谁都能做,你何必麻烦的安排袁琴?”秦霁挑眉:袁琴及其哥哥袁力的能力实在嗯,让他瞧不上。

    否则,他早就会用上这兄妹俩了,哪里会等到云曦来。

    “我一点都不麻烦啊,麻烦的只是医生和袁琴而已,我嘛,花你的钱,用你的人,坐等收成果而已。”

    云曦也毫不避讳自己的蛀虫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再说了,袁琴虽是没用,但我总觉得她很可怜。这世上多少人啊,受了天大的气,也只能一辈子忍着,气着,直至带进了棺材里还死不瞑目。”

    “袁琴呢,如果没遇上我,大概也只能这样含恨而终了。可是她运气好,遇上了我,那就另当别论了。反正我也要对滕东宇动手,袁琴也要对滕东宇动手,既然大家目标一致,不如给她一个报仇雪恨的机会呀。”

    “反正袁琴本来就是要死的人,这样死了还有点价值,到了地下也不用后悔。你瞧,这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吗?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云曦的伶牙俐齿,秦霁这多年来是早有领会。

    黑的说成白的,歪理说成名正言顺,一向是她的拿手本事。

    “嗯,有道理。”

    秦霁说罢,就叫了贴身的人过来,把花店的事情交代了下去。

    当然,为了将这件事做的尽量逼真,还得安排人给袁琴培训一下,速成一个花店店员。

    听起来有很多事情,但执行起来真的不麻烦。

    他只要动动嘴,自然有人做好了。

    安排完这一切,秦霁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时钟,然后转头看向云曦,“去换衣服。中午想吃什么?”

    刚才试穿新旗袍的时候,云曦脱了个精光,所以现在薄薄布料下,完全是真空的,让她玲珑凹凸的好身材格外突出。

    于这私下独处时,对他而言自然是个享受,可以一饱眼福。

    但外出,就不合适。

    男人是占有性的动物,有些东西只适合私藏。

    “想——吃——你——”云曦红唇一翘,倏地将他压倒在沙发上。

    精致的小脸上,此时此刻,充满了张扬的侵略性,“你这几天可饿着我了,今天要好好补偿我”

    “怎么补偿?”他挑眉,似是挑衅。

    云曦咬唇,眸底蠢蠢欲动的光,几乎要溢出来,“榨——干——你——!”

    一周后。

    今日是周末,乔君不用去公司。

    所以她亲自送了小易去科技馆,然后回来就直接进了花房。

    或许是寄物思人,自丧夫的颓然中恢复过来后,母亲就莫名喜欢上了伺弄花花草草,好像以前的父亲一样。

    不过女人和男人嘛,总是有不同。一样是喜欢花草,但喜欢的类型还是不一样的:父亲偏好树木类,比如院子里那棵腊梅花;而母亲则更喜欢精致柔软的小花小草。

    所以先是找人专门建了花房,然后又去报名学习插花。

    每次乔君找不到母亲时,只要来花房就对了。

    就像此刻,她远远的,就已经看见透明花房里的母亲,正坐在桌边专心致志地插着花篮。

    “今天的花好像格外漂亮呢。”乔君走到桌边,笑着拿起一支七色堇,放在鼻尖轻轻嗅了嗅,“味道也格外浓郁。是换了花坊吗?”

    “没有,还是那家店,但今天的花确实特别好。我早上还夸吴妈呢,她买的东西总是特别合我心意,不愧是我多年的老姐妹。”

    路芳笑着修剪好一支七色堇,然后插进花篮中,仔细端详了片刻,又调整了一下,这才满意地去修剪下一支花。

    乔君在桌旁坐下,这才发现今日的花,都一改平日里素雅的风格,而是色彩十分绚丽,“这花篮是要送人的吗?”

    她记得母亲偏好素雅些的花的,比如绿萼,栀子花这一类。

    路芳点点头,“今日是金家老太太的生日,因为是小生日,所以并没有大办酒宴,只是私下邀请了一些平日里有往来的太太们,小聚一下。因为她明确说了不收礼,所以我就准备做个花篮送她。”

    其实路芳和金老太太平日里的往来很少,大家隔着一辈呢,没什么共同话题。

    而且此前乔家倒霉时,金家还企图趁势低价收购了乔氏集团,所以路芳对金家没什么好感。

    但生意场上就是这样,大家都是本地的企业,还是一个商会的,哪怕彼此心中有不满,彼此间矛盾重重,但该做的场面还是要做,表面上的和谐都会维持一下。

    否则,别人就该说是你不懂事了。

    在乔远恒去世之前,路芳一直都很积极地参与各种聚会,因为富太太们的圈子里,有用的消息还是很多的。

    而且做生意嘛,做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往互利,所以你一定不能离群索居被孤立。再不喜欢这种交际,你也还是得做做表面样子。

    但丈夫去世之后,路芳就再没有了这些心情和动力。

    而且腾飞集团又进驻了s市,她从此成为了那个被趋炎附会、被讨好的人,所以她也不用再强迫委屈自己,一定要见些不高兴见的人。

    反正她的理由也很充分——丈夫去世了,她深受打击,身体不好,精神不济。

    嗯,都是正当理由。

    所以那些有心借着‘学习插花’的理由,上门来和她交际的富太太们,她愿意见就见,不愿意见就说身体不适,别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勉强了自己半辈子,去做不喜欢的事情,见不喜欢的人。现在已经半截身子进土了,她也该任性任性了。

    反正,女儿女婿很争气,给了她这个资本去任性。

    母亲的这些想法,乔君都很清楚,也非常的支持。

    所以此刻看见母亲居然给金家老太太做花篮,她顿时就有些惊讶了,“可是您不是不乐意见金家人嘛?要是不想去,就别去了。有小宇哥罩着您,谁也不敢说您。”

310大结局() 
听见女儿说出这样‘不懂事’的话,路芳顿时脸露无奈地微笑,摇摇头,“瞧瞧你这嚣张的小模样儿,到底是你不乐意去,还是我不乐意去啊?”

    “还不都是一样。我不喜欢金家人,您也不喜欢。何必去陪她们做什么表面功夫?我们现在又不是嚣张不起!”她撇撇嘴。

    乔君很少记仇,更很少任性不懂事。

    但金家人,绝对绝对是她黑名单上的前三名。

    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在她以为父母双亡的绝望之际,金家人,金明珠,是第一个上来践踏她的人。

    身为本地商会会长,金家不但没有顾念多年的情谊,拉乔家一把,反而落井下石,趁乱打劫,要将乔氏集团彻底踩踏到无法翻身的境地。

    她永远都会记得,在父亲的办公室里,金明珠嚣张跋扈、目中无人的可耻模样——她的父母尸骨未寒,金明珠却已经将乔氏视为囊中之物,还大言不惭地说要将父亲的办公室占为己有,大肆改造。

    那副难看的嘴脸,她乔君永远也不会忘记。

    这件事,乔君是说给父母听过的。

    所以路芳很清楚,女儿此刻的不悦是因为什么。

    拍拍女儿的手,她温柔慈爱地看着乔君,“换着是平常,我肯定就不去了。反正我身体不好,大家都是知道的。但现在正值东宇竞争商会会长的时期,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说呢?”

    尽管在滕东宇的强势斡旋之下,此前因为袁氏夫妇惨死狱中的新闻,而对乔氏与腾飞造成的恶劣影响,已经被降到了最低。但那件事情既然发生过,就不可能毫无影响。

    经济的损失可以通过其他盈利来很快弥补,但口碑的损失,要挽回却没那么快。

    普通人的关注点换的很快,各种热点很快就会覆盖掉之前的热点。

    但在商业圈里却没那么快,因为s市里来来往往的人物就是那么多。

    今晚来参加金家老太太生日小聚的,都是s市里有些地位的富太太。若是老太太没邀请她,她也就当不知道。

    但人家专门送来了请帖,她不去就不好了。

    虽然正当理由也是有的,可若有人要做文章,还是能作的出来的。

    路芳和所有的母亲一样,都是护犊子的。她早已经把滕东宇当成亲儿子了,所以肯定事事都想帮着儿子,不愿意给儿子扯后腿了。

    乔君当然理解母亲的心思,毕竟她现在自己也是当了妈妈的人了。

    “可是,我怕您去了以后看见金家的人,不开心嘛。”

    乔君想了想,才又开口道,“不然这样,我陪您一块儿去吧,怎么样?稍微坐坐我们就回来,也算给足了金家老太太面子了。”

    金家的家主现在还是商会的会长,会长的母亲过生日,别人去不去另说,但乔家身为商会的会员,并且还是常委之一,按理说是该去的。

    就去坐坐好了,又不会掉块肉。

    她不在意别人的议论,但她在意母亲的心情。

    如果今天她非不让母亲去,母亲没准反而要叨念很久。

    两人于是一边闲聊着天,一边插着花,一个上午的时光,很快就在惬意中消磨过去了。

    下午。

    午睡醒来后,路芳忽然又有了新的插花灵感,于是让吴妈打电话给花店,让她们再送一些花过来。

    不一会儿,花店的人就到了。

    “夫人,小姐,您要的花。”年轻漂亮的女店员提着满满一大篮子的花,笑盈盈地走入客厅。

    她头戴着一顶手工编织的草帽,声音十分悦耳好听。礼貌放下花篮,女店员转身就要走。

    乔君却喊住她了,“哎,等等。!”

    “嗯?乔小姐还有什么吩咐吗?”女店员礼貌转头,直视乔君的眼睛。

    乔君因此看清楚女店员的容貌,顿时有些讶异:欸?怎么觉得有些眼熟?

    好像一个人

    像谁来着?

    却是又一时想不起来了。

    乔君迷惑的样子看在女店员的眼里,女店员的嘴角顿时勾起了一抹无法察觉的淡淡嘲讽:呵,这就认不出我了?

    云曦说的果然没错,你从来就没有正眼瞧过我。所以我只不过稍微整容了一下,你就完全记不起我了。

    是的,这个女店员就是整容过后的袁琴。在云曦每日的洗脑之下,袁琴对乔君的恨意已经达到了顶峰,丝毫不输失忆之前。

    所以她接受了云曦的建议,买下了小区门口的那家花店,却依然雇佣原来的花店老板当店长,自己却低调的让人误以为是店员,每日亲自来给乔家送花。

    那些洒满了毒药的鲜花,她一定要亲眼看见送到路芳手里,看见摆在乔家客厅,她才能放心。

    按照云曦的说法,这个毒药是慢性的,所以等到起效发作,需要大约半个月的时间。现在已经过去一周了,快了。

    乔君想了几秒钟,觉得自己之所以觉得女店员眼熟,可能是因为每天都要路过小区门口这个花店,所以多多少少都见过女店员几面吧。

    这么一想,她就释怀了,不再去纠结这个问题。

    “是这样,我想问问你,你的草帽是哪里买的?很好看。”刚才女店员一进来,她就一眼被这顶草帽吸引了视线。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况且现在是大夏天,一天比一天热,是女人都难以阻挡漂亮草帽的诱惑呀。

    “这是我们店里自己做的。乔小姐喜欢吗?那我一会儿就给您做一顶送过来。”袁琴微笑回答应道,又转头看向了路芳,“乔夫人需要吗?给您也做一顶如何?”

    “行啊,这草帽确实挺好看的,夏天正需要。“路芳笑着点头。

    乔君便让吴妈去拿钱,一边笑着对女店员道谢,“那就麻烦你了。”

    “不客气。我还要谢谢您呢。”袁琴接过钱,转身朝外走去。

    嘴角,无声扬起冷血的嘲讽:谢谢你们,让我可以快点送你们去死。

    一顶萃了毒药的草帽,却被你们当成心头好,天天戴在头上,摆在房中,想一想那画面,呵呵

    傍晚。

    六点,乔君载着路芳准时到达了酒楼。

    她们并没有迟到,但当她们推开顶层包厢的门时,包厢里却已经有不少人了。

    “你们可来了,就等你们了。”金家老太太看见路芳和乔君进来,立刻笑呵呵地朝她们挥手招呼,“乔夫人,我们可有段时间没见了,你最近身体可好啊?”

    路芳被绑架的事情,并没有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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