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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拐个鲛人做夫君-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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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倾城不知道,这六界,除了他们三个,已经是再没有鲛族的血脉了。这人总是太过相信自家大哥,从来不去想云尘是骗她的。

    或许是不敢想。人总是会选择自己能够接受的真相去接受。

    只是,倾城进门之后,看到离歌的脸色更差了,本来白皙的脸庞,现在却是有些蜡黄。

    心里重重受了一击。

    离歌正坐在椅子上喝粥,身穿青色长衫,发色、瞳色也都变成了黑色,倾城还没有注意到这个,就看到了离歌蜡黄的脸色。

    “你怎么了?伤还没有好?”倾城努力让自己的话变得平淡,就像是平时聊天一样。

    那人没有说话,只是放下了自己手中的勺子,好整以暇说了一句,“阿城,你回来了。”

    这语气,倾城觉得比自己的语气平淡多了。

    可是这人,我可是在关心他啊,他怎么这样不冷不淡的样子!

    但是,这是自家的皇,可不能乱发脾气。“要不要让大哥请族里的医师过来看看?”

    离歌摇了摇头,随后说道,“已经来看过了,说是伤了本源。”

    倾城心里一跳,“什么?伤了本源?”

    她愣愣,倒是忘了其他种族的身体是没有魔族那样剽悍,恢复速度不知道是要慢上多少,看着离歌蜡黄的脸色,倾城皱着眉将自己百宝囊里的丹药拿了出来。

    白瓷小瓶摆在了桌子上,“省着点儿吃啊,已经不多了。”

    她心里有些委屈的,那是她家大哥为她炼的丹药,但是都被这人吃了。以前是明月的时候就吃了不少,可是当时她以为人家是个人族,丹药自然要用好的,否则怕是没了命。

    可是现在面前的离歌,怎么看也不像是个轻轻一碰就会死的,可是伤及本源的话,就算是她不拿丹药,他家大哥说不定也会自己新炼。

    绝不是看着这人的样子,自己心里有些心疼!绝对不是。

    倾城再看了看离歌,“你的头发和眼睛,怎么都变成了黑色?”居然遮掉了鲛族最为骄傲的发色和瞳孔,倾城心里有点儿小不开心。

第139章 露脸() 
那人嘴角上翘,看起来居然有一点儿调皮,“怎么,阿城不喜欢?”

    倾城摇头,哪里能谈得上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本来就是蓝色,为何偏生要遮住,奇奇怪怪。她家大哥那是因为还扮着是魔族人呢,所以才没有换回自己啊发色,这离歌一来,计划提前的话,她家大哥这时应该已经变成自己本来的样子了。

    离歌微微皱了皱自己的眉头,然后发色和瞳孔都恢复成蓝色,那人说话切切诺诺,“还以为阿城喜欢黑色呢。”

    倾城一怔,这人是什么意思?以为我喜欢?以为我喜欢所以故意变成了黑色?

    看着桌子上的小瓷瓶,倾城觉得自己也没有那么的心疼了。

    离歌伸手,拿了一颗药,吞了下去,脸色立即好上了一些。倾城看着这人的反应,心下倒是有些发愁,怪不得那些人竟然拿鲛族的血肉炼药,这效果是真的很好。

    只是,那药丸的主药可是她家大哥的血,她其实一粒这药都没有吃过,只是知道这药的疗效必定是不错的。

    这么好的效果,倒是让人心生寒意。

    离歌看着对面那人,“我们出去逛逛?”

    那日他们回来的时候,看到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人,还不够多,离歌心里是这样想的。

    倾城努了努嘴,“你的粥可还没有喝完。”

    离歌笑了笑,“许是受了伤,嘴里本来就没有味道,喝着这粥,嘴里倒是有些发苦。”

    倾城皱起了眉头,这人难道已经忘了,她家百雅的手艺在这魔都可是数一数二的!外面的那些东西,哪里有百雅做的好吃?

    她犹犹豫豫还是说出了口,“魔都的吃食,实在是……不怎么好吃……”

    离歌这时也反应了过来,阿城说的是实话,可是若是真的不去的话,他怎么才能在这些魔族面前露露脸?

    倾城看见离歌皱紧了自己的双眉,心下有些疑惑,这人受了个伤怎么就这样难哄了?吃粥都能吃出问题!

    可是,那是自家的皇。

    倾城小心翼翼问道,“要不,我们吃那个什么,美食火锅?”

    离歌眼睛一亮,火锅?他和阿城,两个人,一个锅里吃东西,还是很不错的,只是,要怎么在魔都人面前露露脸呢?

    倾城看见离歌那一瞬间亮了的眼睛,只是下一秒,又暗了下去,然后那人的眼睛突然又亮了起来,“阿城!我想吃冰糖葫芦!”

    倾城点了点头,冰糖葫芦确实是好吃,只不过,“还吃火锅吗?”

    离歌点了点头。露脸是绝对要露的,在一个锅里吃东西也是要吃的。

    离歌和倾城一起出了门,走在魔都的大街上,十分引人注目,盖因两人都是蓝色的头发,在一大群魔族人里绝对是异类。

    这些人好不容易适应了自家皇女的发色,但是突然出了个离歌,不止头发是蓝色的,瞳孔也是碧蓝,对比着满大街的红瞳,自然引人观瞻。

    只不过这些人好歹是知道分寸的,没有指指点点。

    离歌用余光扫视了一下那些窃窃私语的人,对自己出来这一趟很是满意,露脸的目标一定能达成!倾城看着那些人都在猜测离歌的身份,觉得该自己一个人出来买冰糖葫芦的,她是真的忘了离歌那张脸,当初可是让天族的那些女仙不要命的往上凑。

    她转头看着离歌的侧脸,心里微微感叹,虽然这发色和瞳色变了之后整个人的气质也是大变,哦,好吧,倾城只是觉得以前的离歌清高些,毕竟在一个小道观都能过得让倾城觉得是个神仙,靠的可不是脸。

    现在这一变,却是更加俊俏了!

    倾城觉得,可能是自己体内的鲛人血脉在作怪!

    只是,她方才听到有人在讲,“这人是哪家的?长得好对我的口味啊!”

    倾城内心说道,也很对我的口味。然后拉着离歌就走了,呐呐呐,一族的皇啊,不是给这些女人观赏的!

    金玉阁的展柜的还是那个胖子,只不过这金胖子,好像是更胖了!

    金胖子远远就看见那一头蓝发的皇女居然正走过来,然后无比佩服自己将冰糖葫芦放到了自家的菜单上。

    以后这冰糖葫芦,可就是皇女吃过的珍馐了,那价格自然是得翻上那么一点儿。再者说,哪个不想要来吃一次连皇女都稀罕的东西?虽然那冰糖葫芦他也吃不惯,可是,只要那些皇女的追求者愿意买,然后愿意吃就好了嘛。

    他金胖子只是找了个半魔专门做冰糖葫芦,再加上那半魔吃得少极了,他好像已经看到多多的金叶子飞进他的口袋来了。

    倾城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无意间,当了这金胖子的摇钱树,但是,就算是知道,她也不会有什么反应的。那天衣无缝现在可说的是皇女也喜欢的裁缝店,她也确实是喜欢,这魔界居然有冰糖葫芦,她也确实是稀罕。

    上次这离歌买回去之后,她吃了九根,十分不舍的给离歌吃了一根,本来下定决心还要去买,没有想到,接下来都是比试,去千魔窟试炼,一去就是那么久,她是真的很想吃冰糖葫芦。

    她转头看了看一直看着那些酒的离歌,心里感叹,终于有人喜欢吃冰糖葫芦这等人界的东西了。她家大哥都是不喜欢的,虽然他没有说,但是她知道。

    倾城很是克制的只买了十根,然后十分大方地分了离歌五根,毕竟这次是这人提出来要吃。

    皇女带着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种族的男人招摇过市的消息,很快就传了出去。在魔都因为这个消息沸沸扬扬的时候,作为主角、应该开心的离歌,他是不开心的。

    他看了面前正在熬着红色沸水的云钺,又看了看一旁被使唤得很高兴的百雅,再看了看披着白狐裘晒着太阳的云尘。

    真的十分不开心。

    他以为这一次只有他和阿城!

    云尘看见离歌黑了脸,脸上挂着点微笑,“淡定些,你不知道,火锅的精髓,就是气氛吗?”

    离歌还是黑着脸,他不知道什么精髓不精髓,他只知道,他这伤装不了多久,阿城不久就会发现他的伤早就好了。

    护心鳞,在那之前,必须和阿城交换护心鳞!

第140章 客人() 
倾城看着翻腾的沸水,在一旁很是认真地闻了闻,然后问了云钺,“阿钺,还有多久能好?”

    云钺看着自己面前的倾城摇了摇头,倾城顿时垮下了脸,她不知道这火锅居然要做这么久!上次她是直接跟着云钺吃的,还以为这很快就好了!

    云钺叹气,“你说你这个样子,像是一族的皇女?收一收你的口水!”

    倾城知道自己定是没有流口水的,然后挺直了自己的脊背,义正言辞般说道,“阿钺,你看你的样子,还像是一族的殿下?把你脸上的碳灰擦一擦吧!”

    云钺白皙的脸上确实有着一道碳灰,倾城很是不明白,为何这做火锅一定要自己烧火?她们随意使个法术不行?

    云钺显然是不相信倾城的话的,继续带着脸上的碳灰看着锅里翻滚的汤水。

    离歌和云尘这时倒是聊上了天,离歌自己明明是记得的,那云钺曾经说过,吃火锅不要给云尘看见,怕是会心里不好过,只是不知道这次,为什么云尘却也是来了的。

    “上次他们说不能叫你的。”离歌有些没话找话。

    “为什么?”云尘显得有些奇怪。

    “他们说你会伤心。”离歌一如既往的直接。

    云尘低着自己的头,细细想了想,“难道他们知道我以前吃火锅的时候没有叫他们?”

    离歌很是诧异,然后转头看着云尘,眨了眨眼睛。

    云尘笑,“我和青儿不一样,青儿只会逃避,我只会面对,说到底,都不太好。”

    离歌听了之后,点了点头。阿城这个人只是会逃避,如在葬龙域一样,她没有办法,就将他独自一人扔在那里,不管有没有存了将他放出来的心思,但却是不愿意面对的。

    而云尘的话,他在面对着什么?离歌觉得有一点点好奇,不过,再大的好奇,也比不了当下阿城的事情重要。不得已现出自己的原型,让阿城知道他就是离歌,已经是失了先机,他当下可得步步小心。

    只是,看着倾城将沾了锅中沸水的筷子放到自己嘴巴里,然后大呼小叫道,“阿钺阿钺,就是这个味道,肯定是好了!”的时候,他觉得是不是自己把事情想得太过复杂了些?

    百雅将酒抱上了桌子,然后开了泥封,空气中酒香缭绕。她正要退下之时,倾城却是叫住了她,“坐下一起吃啊!”

    百雅看着云尘,然后还是回绝了。她素日和自家皇女就是没大没小的,这时候可是在大殿下面前,断不能这样。她咽了咽自己的口水,虽然火锅真的很好吃。

    倾城看了看自己面前的大桌子,然后说了一句,“我可是还请了客人的。”

    离歌缓缓转了转头,觉得反正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再多些也无所谓。

    云尘却是笑道,“百雅,你坐下吧,本就是个家常便饭,不必拘谨,我可很快就不是你们的大殿下了。”

    百雅听了这话有些别扭,坐了下来之后,抬起自己的头,“殿下永远都是我们的殿下。”

    虽只有几百年,但是云尘对魔族的付出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

    云尘摇了摇头,然后问道,“青儿,你的客人何时才到?”

    倾城看了看自己手里正在闪光的传音符,“哎,已经到了!”

    那传音符不过是个小玩意,若是两人交换了自己的传音符,在百米之内,传音符就会闪光。这个功能,极其鸡肋,再加上那传音符价钱不低,更是没有人买了。

    魔都当年有一场对传音符的哄抢,那时一张传音符甚至可以卖到一块宝石的价钱,云尘看了看云钺,全是他的功劳。

    云钺看着云尘不着痕迹的目光,脸上有几分尴尬,“大哥看我做什么!”

    眼睛里明明白白是,那件事别在这饭桌上来说,她还是觉得有些的丢人的。

    院门嘎吱一声,一个眉目清秀的金袍青年跨进了院子,弯了弯嘴角,“还真是热闹呢。”

    那人背后还有一个穿着白色衣裳的姑娘,一进院门便做了一个鬼脸,看到院子里的人之后直接傻掉了。

    甫柔心里很震惊,她方才到底在大殿下和二殿下面前做了什么!她以为只有皇女啊!

    龙念将自己买的冰糖葫芦放在了桌子上,然后不好意思笑了笑,“来得太急,只好买了些糖葫芦。”

    倾城看着这糖葫芦,还是很喜欢的。

    一只白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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