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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

七色佛珠-第2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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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撒我亲王冷笑一声道:“叶成皿,你不要得意,你以为就凭你们四个,就能杀得了本王吗?哼,本王的真正实力,想必你还没有见过吧,现在本王就让你见识一下,那样你也会能死得瞑目的。”

    阳叶盛哈哈大笑道:“撒我亲王,眼下这种情势,你还这么横,我不得不佩服你,好,现在我就让你见识一下华夏人的实力。”说罢,阳叶盛虎吼一声,手中亮出那一把匕首,飞身向撒我亲王扑去,鸿雁她们三个则是没有动,手持兵器凝望着阳叶盛与撒我亲王。

    “哼,来得好。”撒我亲王冷哼一声,抽身后退一步,避开阳叶盛的这一击,右手猛挥,五道劲风猛烈地向阳叶盛的脖子处抓去。

    撒我亲王看得出来,阳叶盛的这把匕首不是普通的匕首,不是他的血肉之躯能挡得住的,是以他可不能再像那晚一样,毫无顾忌地将匕首抓住了。

    阳叶盛右腕一转,匕首突然转向,狠狠刺向撒我亲王的右胸,同时他的头也猛地向后一仰,右脚飞速踢出。

    撒我亲王双手一展,身体腾空而起,避开阳叶盛的这两记进攻,右脚猛地一踢,一团黑物向阳叶盛狠狠击去。

    阳叶盛大惊,没想到蝙蝠人也有暗器,而且是用脚踢出来的暗器,急忙一个闪身避过,却又听到背后一阵劲风,显然是撒我亲王趁机又发动了进攻。

    “看剑。”鸿雁第一个忍不住了,担心阳叶盛有失,挥舞着宝剑,飞身扑上,斩向撒我亲王的脖子,与此同时,花雨也射出了暗器,目标是撒我亲王的眼睛,两人都是用的围魏救赵之策。

    撒我亲王在跟阳叶盛动手的时候,一直就小心着观战的鸿雁等人,并没有使出全力,见鸿雁和花雨一起出手相救,冷哼一声,右手一挥,身体一个急转,避开了这两击,然后继续飞速地向阳叶盛攻去。

    这两下动作犹如电光火石般迅速,阳叶盛还没来得及转身,撒我亲王的进攻就又到了,阳叶盛大惊,顾不上回头,急忙甩手扔出几枚小钢球,身体硬生生地向左折去。

    “哼,雕虫小技。”撒我亲王冷哼一声,右手一抓,便将那几枚小钢球抓在手中,反手一甩,将那几枚小钢球向阳叶盛掷去,速度和准星丝毫不在阳叶盛之下。

    以其人知道还治其人之身,阳叶盛听到身后的劲风声,大惊失色,这样的情况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躲闪已经来不及,只能等那几枚小钢球击在自己身上,心下不禁苦笑一声。

    “当当当”几声轻响之后,这几枚小钢球全都掉在了地上,却是花雨出手了,用自己的暗器将这几枚小钢球尽数击中。

    “嘿,暗器高手嘛,好,本王就第一个拿你开刀。”身边有一个暗器高手,就算是撒我亲王这样实力的高手也是觉得隐隐不安,当下便弃了阳叶盛,反身向花雨扑过去。

    近战是花雨的弱点,见撒我亲王舍了阳叶盛扑向她,花雨不由大惊失色,急忙向后退去,同时双手不住地向撒我亲王身上掷射暗器。

    “不好。”阳叶盛三人皆是大惊,没想到撒我亲王竟然舍了阳叶盛,向花雨动手,急忙齐齐飞身向撒我亲王扑去。

    “哼。”撒我亲王根本不理会向他扑过来的阳叶盛三人,目标依然锁定花雨,同时挥舞着双臂将花雨射过来的暗器尽皆击落在地。

    “救我。”花雨震惊不已,暗器是她的唯一绝技,如果撒我亲王不惧她的暗器,那她就只有等死的份了,本能下,花雨急忙向阳叶盛呼救。

    “撒我亲王,休得猖狂。”阳叶盛一咬牙,将手中的匕首猛地掷向撒我亲王的后颈处,右脚在地上猛地一蹬,合身向撒我亲王扑过去,这一下是快如闪电了。

    花雨的暗器,撒我亲王不在乎,但这把匕首就不同了,更是射向他的后颈,撒我亲王不得不将身体稍稍向右侧一下,使得匕首的目标只能是他的左翼。但是,就这么一侧身的刹那,撒我亲王的速度也就降下来许多,登时被阳叶盛扑了上来。

    阳叶盛一把将撒我亲王从空中扑下来,挥舞着拳头就要狠狠地向撒我亲王的脸上击去,却被撒我亲王一把将他的拳头抓住,尖锐的指甲一下子就刺入到阳叶盛的拳头里,引得他忍不住痛呼了一声,再也击打不下去,而撒我亲王则是趁机一挥左手,“啪”的一声击在了阳叶盛的脸上,将他打得一个歪身,从撒我亲王的身上跌落下来。

    速度,阳叶盛还是吃亏在了速度上,虽然先出拳,却不如撒我亲王的速度快,这才吃了一个大亏。

    撒我亲王自从成为亲王级别的蝙蝠人之后,纵然在与血甲族的战斗中,也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不禁羞怒不已,起身之后恶狠狠地向阳叶盛扑过来,张开嘴,“扑”地吐出一大口红色的血雾。

    “小心,血中有蝙蝠毒。”就在这时,肯突然大喊了一声,登时将阳叶盛四人吓得魂飞天外,蝙蝠毒啊,轻则失去记忆,重则丧命,这么一大口蝙蝠毒喷在阳叶盛的身上,肯定是死路一条。

    危急时分,阳叶盛身上突然来了一股神力,双手在地上重重一拍,身体如箭一般向前飞去,堪堪躲开了这一片血雾的笼罩。

    撒我亲王大怒,喝道:“肯,你敢背叛血族,难道你忘了叛徒的下场了吗?”

    肯苦笑一声道:“亲王殿下,我知道叛徒是什么下场,但是,我实在看不惯血族伤害无辜,为了自己的生存而不断地吸食无辜人的鲜血。”

    撒我亲王冷笑道:“不吸食人的鲜血,咱们血族如何生存。”

    肯叹道:“血族的生存未必非得人血不可,动物的血一样可以。”

    “动物的血,嘿,血质太差,若是血族改喝动物的血,只怕咱们这一个种族就会越来越没落,早晚消失在欧洲大陆之上,肯,这一点难道你不明白吗?”

    肯点了点头道:“我明白,但是,就算是非要吸食人血不可,可以找那些罪大恶极的死刑犯,或者花钱买血,但是,血族是怎么做的呢,专挑没有破身的处男和处女,他们中大多都还是孩子,他们有什么罪,白白被你们坏了性命,而且,单单吸血还不算,你们竟然还要把他们的肉也吃了。”

    撒我亲王“桀桀桀桀”怪笑道:“大自然的生存规律就是弱肉强食,人类太弱小,所以只能成为咱们的美餐,肯,你敢背叛血族,想必是早就加入到了血猎吧,嘿,难怪我这段时间就觉得你怪怪的。”

    血猎,是“吸血鬼猎人”的简称,他们多半是为了维护人类种族长存,对抗吸血鬼而存在的人类,也有少数是厌倦血族生活而投奔血猎的吸血鬼。

    肯点了点头道:“不错,亲王殿下,我加入血猎已经三个月了,奉命杀你,却一直找不到动手的机会。”

    撒我亲王脸色一变,眼中闪过一抹狠辣之色,阴森森笑道:“叛徒,肯定是你勾结了叶成皿,我要杀了你,把你挫骨扬灰,以泄我心头之恨。”说罢,撒我亲王再次舍了阳叶盛,飞身扑向肯。

    肯脸色一变,朝阳叶盛看了一眼,一咬牙,飞身向撒我亲王迎了上去。

    “砰”的一下,两人在空中只交手一招,肯就被撒我亲王一掌击在胸口,惨呼一声掉落到了地面上。

    就在这时,撒我亲王身后又一个蝙蝠人展翅向他飞来,撒我亲王大吃一惊,暗想,怎么,难道他们都加入了血猎不成。

    不过,血仆跟亲王的实力相差太大了,就算是这二十个血仆全都背叛了,撒我亲王也能轻易将他们全都收拾了,撒我亲王冷笑一声,突然一个急转身,看也没看,挥掌击向这个血仆。

    但是,就在撒我亲王看清了这个血仆之后,心头震惊万分,急忙撤掌,却已经来不及了,惨呼一声后,急忙展开双臂,向外飞去,身后传来肯的喊声:“不能让他逃了,他有蝙蝠毒的解药。”

第304章:新血皇() 
“蝙蝠毒的解药。”阳叶盛一听,登时来了精神,急忙喊了一声,“你们打扫战场,我去追他。”便一扇翅膀,像蝙蝠人一样飞着向撒我亲王追过去了。

    鸿雁大惊,急忙喊道:“叶盛,快回来,太危险。”

    但是,叶盛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转眼间就不见了踪迹,鸿雁只能跺脚叹气。

    幻仙说道:“撒我亲王断了右手,伤势不轻,未必是叶盛的对手,鸿雁你不要太担心了。”

    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想了,鸿雁点了点头,目光在那些被捆着的蝙蝠人身上扫过,冷声道:“除了肯之外,全都杀掉,一个不留。”

    肯也明白是这样一个结果,虽然有些不忍,但是想想这些蝙蝠人没有一个没滥杀无辜的,也就没有替他们求饶。

    惨叫声接二连三地响起,肯的心头也是震惊不已,缓缓闭上眼睛,右手捂着胸口,站起身来,却见刚才还活着的十六个蝙蝠人很快就成为了十六具尸体。

    在撒我亲王感受到汉斯被杀,飞身向这边赶过来的那十几分钟里,在这个沼泽池中,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阳叶盛四人轻易地杀死汉斯,生擒十四名血仆,接受了肯的投降,第一步计划完成得十分顺利。

    然后,因为肯的加入,阳叶盛将第二步计划进行了重新的修改,依然是阳叶盛四人合击撒我亲王,但真正的杀手锏却是躺在地上的肯,在最关键的时刻,由肯向撒我亲王突然偷袭,重击撒我亲王,然后阳叶盛四人再合力将之杀死。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谁都没想到撒我亲王竟然对阳叶盛使用蝙蝠毒,肯这才不得不大声喊叫,让阳叶盛当心。

    蝙蝠毒,特种大队掌握的情报是,轻则失去记忆,重则丧命,但中了蝙蝠毒的人,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能够改变一个人的血质,使其成为蝙蝠人的一员。

    虽然没能将撒我亲王杀死,却是斩断了他的一只手,纵然撒我亲王能逃走,却也会实力大损,纵然下一次阳叶盛单独对上他,取胜不说,逃命的机会也就多了一些。

    制定完第二步行动计划之后,阳叶盛忽然心下一动,开始研究起蝙蝠人的披风来。

    前文交代过,蝙蝠人的披风是用特殊的材质做成的,而且在每一个蝙蝠人刚出生的时候,要取出浑身血液的五分之一滴在这件披风上,才能使得披风能够像翅膀一样,被蝙蝠人随意指挥。当然,这样做的结果也有一个,那就是会有很多蝙蝠人会因为失血过多而熬不过这一关,夭折了,因此,蝙蝠人的生育虽然不算低,但是在这一关的时候,会有近七八成的蝙蝠人死去。

    这件披风不但能够御风飞行,而且还可以挡得住刀剑加身,就算是子弹也无法穿透,可以说是防身的最佳法宝。还有,一旦一个蝙蝠人死掉,这件披风就会随即失去生机,也会随之死掉,纵然被别人得到,跟得到一块普通的雨披没什么区别。

    阳叶盛忽然想到了鸿雁对他说过的话,就是他被花雨杀死之后复活的过程,这一次的复活是从琪琪咬他的伤口处开始的,一团红光,钻入到他的体内,或许那就是血族的血皇之血。

    阳叶盛在这十四个蝙蝠人身边走了几圈,直把鸿雁三人看得莫名其妙,见他皱着双眉,似乎遇到什么难解之事,也不敢多问。

    “嗯,就这个了,这个披风大,而且厚实。”转了几圈之后,阳叶盛终于停步了,来到其中一个蝙蝠人的身前,将他身上的绳子接下来,强行脱了他的披风,对鸿雁说道,“来,再给他捆上。”

    鸿雁不解,但仍是走过去,一边把那个蝙蝠人再一次捆上,一边问道:“你干什么?”

    阳叶盛笑着说道:“我要化身蝙蝠侠,却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鸿雁还没开口,肯已经摇了摇头道:“不行,我们的披风里,存有我们五分之一的精血,虽然没有长在我们身上,却跟我们的身体融为了一体,完全接受我们大脑的支配,纵然你拿到披风,却也无法指挥得动,反倒是一个累赘。”

    阳叶盛笑道:“我知道,所以我才要做一个试验,万一成功了,我可就多了一件厉害的法宝了。”

    肯吃惊地问道:“那不可能,如果你把他杀了,这个披风也就失去了生机,跟一块普通的雨披没什么区别。”

    阳叶盛摇了摇头道:“我要杀他,却不是现在,你们看着,我这个试验能不能成功啊。”

    说罢,阳叶盛取出匕首来,将手指割开一个口,滴了几滴血在上面,每一滴血滴在披风上都是一闪而没。

    忽然,那个蝙蝠人的身体开始颤抖起来,脸色也变得苍白,眼珠也向上翻着,登时让包括肯在内的众人都大吃一惊。

    阳叶盛的脸色也是很凝重,他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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