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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节

最强武者-第1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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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魁专门雇佣来的杀手,他跟你爸之间的恩怨,与我无关。我可以花钱买自己的命,你说个数目,咱们可以谈谈。”

    林旭闻言一听,心想倒是跟自己刚才猜的大致不错。这人果然是被专门请来的打手,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人的真实身份竟是个职业杀手。至于这人话里的刘保魁,他猜应该就是那个年纪比较大,穿着也与其他几人不同的那个头目似的中年人。

    “我不需要钱,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来我爸的命。你帮着他们杀我爸,就该死!”岳纤云闻言之后,想也没想便拒绝了这杀手的提议,说到最后,已是情绪激动地大声叫道,说罢便准备动手开枪。

    这杀手见状,眼中闪过抹惊慌,立马又道:“不需要钱,我可以替你卖命,帮你杀人。只要你这次放过我,我以后可以免费帮你杀三个人。”

    “去死!”岳纤云仍是不为所动,面色冰冷地直接宣判他结局,话落便扣动扳机,“砰”地一枪,正中其额头,将其一枪毙命。

    杀了这人后,岳纤云毫不停留地跨过门槛,向外面走来。

    林旭瞧了她一眼后,也并没拦她。虽然现在有许多文学与影视作品中讲什么宽恕,让人放下仇恨,怨怨相报何时了之类的话题,但他却并不太认同。他所看过的许多武侠小说中,宣讲的都是快意恩仇。他这个年纪,也喜欢的是快意恩仇。对于怨怨相报何时了,宽恕自己的敌人这类,他理解不了。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有人敢打自己,那就打回去。有人想杀自己,那就杀回去。如果被人杀死了自己的亲人,还讲什么宽恕,他不会把这种人当圣人,只会当懦夫。

    伟大领袖毛‘主席都曾讲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至于不报私仇,不动私刑,相信法律的公正与制裁那套,他也不是很信。法律在很多时候,并不是绝对公正的,也很多时候做不到公正的裁决。何况法律的制裁,又怎么比得上亲手解决自己的仇人。所谓快意恩仇,假手于他人,可就有点儿不痛快了。

    他现在是还做不到轻易杀人,但面对着背负杀父之仇的岳纤云,他却也绝不会阻拦她复仇。

    走出楼道,岳纤云没先理会楼道里被林旭之前打晕的那四个穿黑背心的青年,直接走到拐角处,然后看着被林旭打晕的那个年纪比其他人大,穿深灰色衬衫,疑似刚才那杀手口里所说的刘保魁的中年人,直接对着其腿上,便是“砰”地开了一枪。

    这一枪立即将其腿上打出一个血洞,刚晕过去的那人,又被这一枪给痛醒了过来。

    见其醒过来后,岳纤云将枪对到他额头上,冷声问道:“你为什么杀我爸?”

    醒过来略愣了一下,待瞧清楚了眼前情形后,这人冷笑一声,道:“为什么?很简单,岳向阳七年前杀死了我弟弟,老子这是回来找他报仇了。”顿了下,他翻眼看着岳纤云道:“可惜一开始没搜到你,后来发现你,又被你给跑了。不然的话,老子还要当着你爸的面儿上了你,那仇才叫报的过瘾!哈哈哈……”

    他似已不在乎生死,被岳纤云用枪指着头还敢说这番话。说罢还以淫邪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岳纤云,放肆地张狂大笑。

    “去死!去死!去死……”

    岳纤云大叫着连扣扳机,“砰砰砰”地将枪里的子弹全部打光。当最后子弹打光时,那刘保魁的上半个头已被整个儿打烂。红的白的溅了一墙,刺鼻的血腥味充斥着整个楼道。

    林旭也没料到岳纤云竟直接把这刘保魁的头给打烂,忍不住惊讶地瞪大着眼。瞧着那刘保魁的血与脑浆溅了一墙,也是不禁瞧得有些不适地歪过了头去,楼道里一时大盛的血腥味,也是让他有些犯恶心地想吐。当下连忙先暂时闭住了呼吸。

    他以前倒也是有见过死人,有次曾路过一个车祸现场,当时那场面也很惨烈。不过他当时离得很远,也只是远远瞧了几眼后就离开了,远没有现在这近距离观看人的脑袋被枪打爆给他的刺激大。

    “叭”地一声,岳纤云打光手枪里的子弹,随手将枪扔开后,又返身从林旭怀里拔出他插在腰里一直还没动用的另一把枪。

    拔出之后,她转过身对准刘保魁身边另一个被撞晕的那人,对准其头部便是“砰”地一枪。打死这人后,她接着再又返回楼道里,将之前被林旭打晕的那四人也全部开枪打死,每一枪都是打头。(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 天煞孤星 好生狗血() 
开枪打死最后一人后,岳纤云随手扔掉手里的枪,然后迅速跑进房门,冲至卫生间,“哇”地一声,吐了出来。一边大吐着,一边放声大哭。

    林旭随后跟进去,瞧了眼趴在卫生间里马桶处一边大吐一边大哭的岳纤云,忍不住既无奈又怜惜地叹了口气。

    果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混江湖的,也真是过得刀头舔血,脑袋系在裤腰带里的生活。即便是坐到了岳向阳这个一座城市地下世界龙头老大的位置,也是难保某一日会被人杀死。

    不过那刘保魁这次的复仇行动,看起来却也是经过精心密谋策划的。正好选在岳向阳家里最厉害的保镖宋永华不在的时候,这肯定不是巧合,而是经过提前打探的。为了确保行动的顺利,他还专门花钱请了一个职业杀手。那名职业杀手也确实很厉害,枪械方面非常精通,还经过专业的军事化训练,行动起来干脆利落。

    而对于宋永华,他们这次避过后也没忘记。因为他们知道,宋永华若不死,对他们日后就始终是一个威胁。宋永华一定会对他们报复回去,而以宋永华的厉害,这个威胁也会是巨大的。所以,他们专门针对宋永华做了一个后续计划。就是抓住岳纤云后,利用岳纤云来给宋永华布置一个圈套,引诱他入局上当,然后再合力杀死他。

    可惜的是,他们却没抓住岳纤云。这次行动中,他们唯一漏算的也就是岳纤云。更准确的话,则应该是林旭。因为如果不是上午遇见林旭,岳纤云也不会兴起地要今晚出来与他一起扮演超级英雄。而如果她晚上没出来,像平常一样在家里睡觉的话,恐怕也是免不了当场被抓。而之后岳纤云回去,刚好遇到他们行凶,如果不是及时跑来了找林旭,也还是免不了会被抓。

    所以,这其中最大的变数还是林旭。以致他们最终不但功败垂成,还惨死于此。一报还一报,让岳纤云当天就报了杀父之仇。

    “呜……呜……呜……”

    远处响起了警笛声,并由远及近地渐渐接近着。

    林旭在听到警笛声后,不禁又摇头轻叹了口气,这真是跟电影里演的一样,警察总是在事情结束后,才最后赶过来。至于谁报的警,也可以想见。这小区里又不是没有住人,之前枪声响成了那样,简直跟拍枪战大片似的。如果还没有人报警,那才奇怪了。

    吐了好一会儿,直到把胃里翻空,吐不出东西后,岳纤云按了马桶冲水,然后站起身,在洗手池处漱了漱口,洗了把脸,这才重新走出卫生间。

    这个时候,才是凌晨四点多。而之前她从这里离去回家的时候,是凌晨两点多。短短的两个小时内,她经历了父亲被杀、公路上被追赶时险象环生的飚车、打斗、枪战、杀人等一系列重大变故,再加上刚才那一番吐空了胃里的东西,她这时再出来时,面上已是惨白一片,白得都有些瞧不见血色了。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瞧着这时的岳纤云,林旭心里已是早无以前对她的成见,走过去主动将她抱在怀里,安慰道:“好了,没事了!”

    听他一说,岳纤云又伏在他怀里哭出声来道:“怎么会没事?我爸死了!”哭了几声,又道:“我妈在我九岁的时候死了,现在我爸也死了,我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了!我以后怎么办,我在世上成了孤伶伶的一个人了!”

    “不是还有你宋叔叔吗?”林旭道。

    “对,还有宋叔叔!”岳纤云闻言道了句,又哭道:“可宋叔叔再好,也不是我亲人,我以后再也没有一个亲人了……以前有个算命的跟我说,说我是什么天煞孤星,克父克母,克身边一切亲近的人,我当时还当他是胡说八道,想骗我钱。可现在我爸也死了,是不是我真的就是这种命,生下来只能注定孤独一人!”

    “不会的,怎么会?那算命的就是胡说八道。你还有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叔伯姨妈这些亲戚啊!”

    岳纤云闻言在他怀里大哭地摇头道:“没有的,我没这些亲戚。我爷爷奶奶在我没出生前就早死了,我爸那边没什么亲戚。我妈这边,她说当年为了嫁给我爸,跟家里闹僵,断绝了关系,这么多年一直没什么往来,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我姥爷姥姥,也不知道他们在哪儿。连我妈过世的时候,他们都没来。这么狠心,连亲女儿都不认,更不会认我了。我一定是那个天煞孤星的命,注定要孤独一辈子的!”

    林旭闻言,有些无言地不知该说什么了。他以前没多了解过岳纤云的家事,还真不知道她竟是完全没亲戚的。母亲那边虽有,却也是有等于无。不过她妈为了她爸跟家里闹翻断绝关系这种情节,还真是有些许多烂情电视剧里翻版似的,简直一模一样。

    这个时候他心里虽觉着有些不应该,但还是忍不住觉着,岳纤云父母的结合,简直完全就是某些电视剧里老套狗血情节的翻版。好姑娘爱上了坏小子,然后家里不同意,姑娘坚持,最终为了嫁给心爱的人,跟家里闹翻,断绝了关系往来。按照这种情节推论的话,说不定岳纤云的母亲也是个什么有钱大家族的富家小姐出身。

    略摇头甩去了这些不合时宜不该在这时候想的东西,林旭暗叹了声,轻拍拍岳纤云的后背道:“不会的,一定不会的。”除了这两句,他也不知该劝什么了。

    “林旭,你今天别走行不行?”又哭了一阵儿后,岳纤云反手紧紧搂住他道。

    “嗯,我不走,我留下陪你。”林旭闻言没多想,便点头答应。

    其实他觉着自己今天就算要走,怕也是走不了。死了一地的人,虽然不是他杀的,但等警察来了后,怕也是要被好生询问地记一大番笔录,问起来也肯定要夹缠不清地问好长时间。

    至于赶在警察来之前就离开,他也不是没想过。但死了人是大事,尤其在他们这种犯罪率很低,也很少出什么大案的城市,死一个人都会成为重案,更别说死一地的人了。

    在这种案子里逃走,虽然人不是他杀的,但如果最后被查出来的话,也是会有些解释不清。所以,既然人不是他杀的,留下等警察来后,好生解释过去就是了,顶多就是可能被问得麻烦一些而已。

    至于岳纤云,他也不觉着会有什么事。反正岳纤云动手时没人看见,完全可以说是正当防卫下杀人至死,顶多就算个防卫过当而已。(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 正当防卫 统一口供()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按照这条法律的话,在上述情况下正当防卫致使犯罪人死亡的,都不算是防卫过当,不负法律责任。岳纤云的情况很符合以上所述,刘保魁一行人正是打算要绑架她,并且有持枪行凶杀人的打算。

    但她的情况却又另当别论,因为在她开枪杀人的时候,所有犯罪人都已经是完全失去抵抗力了。所以认真来说的话,她当时不算正当防卫,而是故意杀人。

    不过在除了林旭与她之外,再无第三者旁观的情况下,两人却是完全可以咬定是正当防卫,反正除他们外没人看见,也证实不了他们所说的真假。但要咬定是正当防卫杀人的话,他们待会儿要交待给警方的说辞就不能完全照实说了,并且要完全统一口供。

    所以,在听到警笛声响得越来越近的时候,林旭便没有再继续安慰岳纤云,将她拉开来交待正事,编写番能交待过去的说辞。事情的前半段其实不用更改,就照实说便可,需要改的是后面岳纤云在刘保魁一行人失去抵抗力的情况下,为了报仇而主动杀人这一段。

    改过的版本,自然是与事实相反,说他们都还没有失去抵抗力,为了制止他们继续行凶,岳纤云只能将他们开枪击毙。为了符合这番说辞,林旭趁着那名杀手的尸体还没有冷却僵硬之时,又将他双臂脱臼的肩、肘、腕三处关节重新接了回去。不然在其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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