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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

最强武者-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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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为什么不肯答应?你不要我保你们上市一中的保证了吗?”岳纤云确定是他后,立即开口问道。

    林旭道:“我昨天其实一开始就没想过要答应,现在不过是做回了开始的那个决定。至于上市一中,我认为凭我们自己的实力也能考上。就算考不上,上别的学校也是一样,并不是非要上市一中才行。”

    他实际的考虑,自然不是如此。不过关于李飞燕也能给他同样保证的实话,他自然不会跟岳纤云说。

    岳纤云在电话里“哼”了一声,一副瞧不起他的语气道:“说到底,你还是怕我爸吧?跟那些人一样,都是胆小鬼。”

    林旭并不在意她的语气,心想她多半还是想用激将法。只是他这人天生性子冷淡,考虑事情也一向偏于理智,可不是那么容易被激的,当下只道:“随你怎么想吧,反正我就是这个决定。”

    “你真的不能再考虑考虑?”岳纤云听他这么说,忽然又语气放软地带些恳求道,“不上市一中,你也可以再提些别的条件。”

    林旭道:“很抱歉,我真的不能答应你。一是不想,二也是根本没这个时间。你还是另找别人吧!”

    岳纤云道:“目前找过的人里,我就觉着你最合适了,连宋叔叔都说你功夫很厉害呢!就当我求你了,你就帮我一回吧!”

    林旭语气客气而平谈地道:“抱歉!”

    “这样,你帮了我,我就考虑真的做你女朋友怎么样?”岳纤云一时情急下,连美人计都使出来了。

    可惜林旭却是半点不为所动,“我跟你说过的,我有女朋友了。”

    “你女朋友有我漂亮吗?”

    “有。”

    “我不信。”

    “随你信不信吧,就这样,我挂了!”

    “哎,等下。”

    林旭闻言,也就真的等了下,想了下,向她劝道:“其实我觉着你爸说个后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犯得着非这样吗?”

    “哼,不是发生在你身上,你自然说得轻巧!”岳纤云闻言,没好气地道。

    林旭也就随口劝一句,并没指望她会听,当下自然没再劝,道:“你们父女俩的事,我确实不清楚。就这样,我挂了!”

    这回他没再理会岳纤云的话,说完之后,就直接把电话挂断,然后返身重新向路旁的车走去。才走出两步,后面的电话铃又响了起来,不过他这回却没再理会,走到车旁开门上车后,直接开车离去。

    那边的岳纤云一直打到电话自动挂断后,不甘心地又打了一次。这回铃声响了几遍后,终于有人接听了。电话一被接起,她就立即生气地道:“林旭,你这样不等人说完就挂电话,也太没礼貌了吧!”

    “你好,这个是街上的公用电话,你打错了吧!”话音一落,那边立即想起一个陌生的声音回道。却是有个过路的人听到电话响,过来接了下。

    “啊,对不起,抱歉!”岳纤云闻言,知道说错了人,连忙向对方道歉。

    “没事!”那人回了一句,挂断了电话。

    听到对方挂断后,岳纤云“啪”地一下重重扣下电话,又自生闷气地道:“这个林旭,竟然用公用电话给我打,真是太狡猾了!”

    她并没有林旭任何的联系方式,现在连林旭所用的电话都是街边的公用电话,那就代表她想联系林旭都联系不到了。她并不知道林旭家里没有装电话,一时气怒之下,便以为林旭是故意用的公用电话,就是想着拒绝她后不想再被她联系到。不过事实上,林旭选择公用电话也确实有这点考虑,她倒是也猜对了几分。

    不过,她还知道个可以找到林旭的办法,昨天她向其打听的那个林旭学校的音乐老师说过,他们学校是汾县一个叫武乡中学的乡下初中。想到这里,她转头向旁边沙发上坐着的宋永华道:“宋叔叔,你找人去打听一下,看汾县的那个‘武乡中学’是在什么地方?”

    宋永华一听之下,就知道她是什么意思,摇头苦笑了下,劝道:“云云,这就不必了吧,他既然不肯答应,你再找他也是没用。像我们练武之人,都是心志坚定,一旦做了什么决定,是很难轻易改变的。”顿了下,又道:“而且他有句话说得没错,我以前也劝过你的,你爸再娶个后妻,真没……”

    “你别说了,我不爱听。”岳纤云不等他说完,就打断他道,“亏你还一直暗恋我妈呢,你这样说,把她置于何地?”

    宋永华叹了口气,道:“你妈已经过世了!”

    岳纤云道:“过世了也是我妈,是我爸的原配妻子,谁也别想代替她,我也不许任何人代替她。”

    宋永华道:“你爸是很爱你妈的,到现在对她的感情也没变。再娶后妻,不代表他就不爱你妈了。那个女人,也绝代替不了你妈的位置。只是他后半生也需要人照顾,你就宁愿看他孤独终老吗?”

    岳纤云道:“有我这个女儿陪着呢,怎么会孤独终老?等他老了,我也会一直照顾他的。”

    宋永华摇头苦笑道:“这总是不一样的!”

    岳纤云道:“我不管,反正我就是不准他再结婚。”说罢,结束这个话题地直接问道:“你帮不帮我去打听那个武乡中学,你不帮的话,我自己找人去打听。”

    宋永华叹口气站起来道:“帮,我怎么会不帮你?不过你就算找到了林旭,又有什么办法能说服他改变主意?”

    岳纤云想了下,道:“先找到他再说,我会想到办法的。”顿了下,瞧着他问道:“要是真动手的话,你到底能不能打过林旭?”

    宋永华沉吟片刻,道:“没真正交手,这个还真不好说。搭手主要是试力,招式变化的技巧之类是没法试出来的。不过从昨天搭手的情况来看,我还真没有绝对的把握。”顿了下,提醒她道:“你别在这方面打什么主意,能教出林旭这种徒弟的,可以想象他师父又到底多厉害。真要惹出个好歹把他师父招出来了,那局面可就没法收拾了,到时也完全由不了我们了。”

    宋永华却是跟范志邦一样,在林旭身上也陷入了这个常识性的推断思维,总觉着这样一个武学天才的背后,必定有着一位更厉害的师父教导,哪里想得到林旭是全凭自学。而且昨天他问林旭时,林旭也是默认过“有师父”这点的,只是对他“不便相告”,没跟他说而已。

    岳纤云闻言点点头,道:“嗯,我会注意的。”随即却又双眼一亮地道:“这样的话,那不更说明了,我要真找了他帮忙,我爸也是没办法吗?他越厉害越好,我就怕他不厉害。”

    宋永华道:“你爸惹不起的人,其实也有很多,没必要非找林旭吧?我是不看好你能说服他改变主意的。”

    岳纤云叹了口气,道:“这我知道,不过那些人可大部分对我不怀好意。我要真找他们帮忙,他们就只想弄假成真。唉,惹不起我爸的,害怕我爸不敢答应;我爸惹不起的,我害怕他们对我动歪心眼。现在遇到的这些人里,想来想去,就只有林旭最合适。而且他还有女朋友,看起来也挺喜欢他这个女朋友的,不用担心他会喜欢我,对我动什么心思。”

    她非要找林旭帮这个忙,除了林旭确实是她目前遇到的最合适人选外,也是她心里有些不甘心与不服气。她从小就是娇生惯养,家里有钱有势,父母也非常疼爱她。几乎她想要什么东西,就一定可以得到。长大上学后也是一样,在学校里就如同公主一般,老师和学生因为她的家庭背景,全都捧着她。她说的话,几乎从来没有人不听。

    虽然因为母亲的从小教导,她没养出什么娇纵的性子与大小姐脾气来,但从小在这种环境里长大,也是习惯了别人的奉承。可现在她上赶着求林旭帮忙,几乎愿意答应他一切条件了,林旭竟然还根本不理会地拒绝她,这就让她很是不甘心与不服气了。

    所以,她现在除了是需要林旭的帮忙外,心里也有种林旭不想帮,她就偏偏非要让林旭回心转意地答应帮她,要让他遂了自己心意才算的想法。只是这点心理,她自己也一时有些难以察觉。

    宋永华闻言想了想,又叹口气后,也就没有再劝她。只是他心里总有些隐隐担忧,觉着岳纤云再去找林旭,怕是会惹出什么事端。林旭这个人,虽然年纪还小,但对这个武学上的天才少年,他还真是有些看不透。

    有句话,叫“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历史上许多天才的人物,往往脾气也多怪异。虽然昨日初识下,林旭没显出这方面的特性来,但才只见了一次面,很多东西本也就看不出来。

    他是怕林旭真的性格怪异,特立独行,行事不按常理,最后反会让岳纤云受到了什么伤害。为岳纤云着想,他觉着对这种人还是离远点儿为好。

    他的这想法,倒是跟林旭不谋而合。林旭也是想离得他们远远的,以后再不打交道,甚至再不相见。但偏偏岳纤云不这样想,非要去找林旭。他既然劝不住,也只能跟在她身边多留心了。(未完待续。)

第五十章 传呼机 郭静是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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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的林旭可不知道,岳纤云竟然对他还不死心。如果知道的话,他一定会再怪一次李舒雅老师,典型好心办坏事,把他的信息全透露给岳纤云了。要是她不说,岳纤云就根本找不到他了,哪里还来的跟他牵扯纠缠。

    林旭这时,却仍是并没有开车回家。他此时正在县城的一家电信营业厅里,打算给自己也买一部传呼机。

    这倒不是他口袋里还有着李飞燕当初给他的几百块钱觉着烧包,也想要买个这东西挂腰里显摆。而是他出于实际考虑,觉着需要一部,作为对外的随身通信联系所用。

    刚才开车在路上时,他回想着今天所做之事,忽然想到个问题,就是范志邦要给他那十万块钱的话,不知会把钱送到他家里,还是学校。之前临走的时候,他却是忘了跟对方约定好地方。

    学校和他家,秦冲都去过,所以范志邦准备好钱给他送来时,这两个地方都有可能。只是无论学校还是他家里,都有点儿不太方便。学校还稍微好点儿,他不说,没人敢多问他什么。但要是范志邦上门送他家里的话,他跟父母解释起来可就有点儿麻烦了。而且照实说的话,既会让他们担心,也有些解释不过去。

    所以,他觉着需要个可以提前联系的方式。这样范志邦来给他送钱时,可以先提前通知他,然后他另外约个方便的地方见面。收了钱后,再回头找个地方藏好。

    现在流行的随身移动通信设备,也就是BP机和大哥大。大哥大太贵,而且他们这边也没有架设大哥大的通信基站,自然是不做考虑。剩下唯一的选择,也就是BP机,又叫传呼机、呼机的这个东西了。

    听说现在还有了更时兴的随身通信设备,叫手机。既够能收发信息,也能够打电话,兼具了传呼机和大哥大的功能,而且比大哥大更加小巧便携。但这东西比大哥大的费用更贵,他们这边也还没有时兴起来,只有首都等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才有人用。

    基于他现在的条件与使用环境考虑,目前他唯一的选择,就只有传呼机。这东西最开始兴起来时,其实费用也非常昂贵,据说最开始的时候,一部传呼机就要一两万,而且刚开始时的服务费也贵。

    但在流行几年,开始普及后,价格便开始一降再降,服务费也是不断的相应下调。林旭曾在报纸上看过相关的新闻,有的报纸版面还有传呼机的广告,知道现在传呼机的价格,相对最开始的时候,已经便宜许多。目前便宜的,几百块钱就可入手一部。

    李飞燕当初给他的钱有五百多块,但他平常并不怎么花用,学校里买些东西父母给的零花钱已经足够,因此到现在为止,他这五百多块钱也没怎么动。也就今天买了副墨镜与一张电话卡,才花的多了点儿。不过目前剩下的,也还有五百出头。他觉着身上这五百来块钱,买部最便宜的呼机外加通信服务费,应该已经足够了。

    所以,车开到半路还没出城,他便又折返了回来,到广场附近的这家电信营业厅内来选购他人生的第一部传呼机。现在李飞燕有事去了外地,他要是有了传呼机的话,跟李飞燕联系起来也方便许多。

    他买这东西有很明确的目的性,再加上手里的钱也并不是很充裕,因此进店后问了下,便挑最便宜实惠的买。

    传呼机最开始的时候,是数字显示的,也就是只能发送数字,然后每组数字有对应的汉字,可以照着字码表用来对照翻译,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到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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