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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我在武林有座城-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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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花儿山庄。

    韩小鹤却不知道什么玫灵花,尴尬地问:“那个……公子……”

    花勿念打断:“公子便是公子,什么那个公子?”

    韩小鹤更尴尬了:“是,公子,玫灵花是什么样的?”

    花勿念道:“桃红色,形如玫瑰。”

    过了半晌,韩小鹤采摘了一些玫灵花回来,正准备将花瓣撒入浴桶。

    花勿念却打断:“水有些凉了,换一些热水进去。”

    韩小鹤忍不住感到气恼,作为昔日西河会帮主的女儿,她何曾被人如此使唤过?而且使唤她的这位公子,性格真是古怪得让她恨不得破口大骂了。

    不过既然已经寄人篱下,那就唯有任命。

    韩小鹤将浴桶里的一些水舀了出去,换了一些热水进去,然后将玫灵花花瓣撒入浴桶。

    做完这些,韩小鹤道:“公子,我走了。”

    花勿念的卧房,她是一刻也不想呆了,因为不想被花勿念这么使唤。

    奈何怕什么来什么,花勿念说了句更狠的:“你得服侍我沐浴。”

    韩小鹤猛地瞪大了眼睛,霞飞双颊:“啊?我……我还要服侍你沐浴?”

第137章 不是个笨蛋() 
韩小鹤感到委屈,因为她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别人的侍女,更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服侍一个才认识一天的男人洗澡。

    韩小鹤心里又有点小鹿乱撞,因为这个男人无论是外貌、身份、修为、武功,都让她对他有点怦然心动,而且现在她知道了,这个很喜欢花的男人,身材竟然也不错。

    韩小鹤红着脸,尴尬之中,站在浴桶边帮靠在浴桶里的花勿念擦拭着袒露的身体。

    让韩小鹤庆幸的是,花勿念并未将衣服全都脱去,也没有让她陪浴的邪恶心思。

    韩小鹤起初还不好意思去看花勿念的身体,可很快就胆大了起来,虽然脸上的红润象征着她还是有些害羞,却已经不妨碍她在给花勿念擦拭身体的时候,时不时瞄一眼他那浸泡在花瓣水中的身材。

    “给我拿一壶酒。”闭眼半晌的花勿念突然开口。

    韩小鹤“啊”了一声,被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偷看他的不良举动被发现。

    花勿念转身瞥了眼韩小鹤带着红晕的脸颊:“怎么了?”

    韩小鹤赶忙道:“没……没什么,公子,你刚才说什么?”

    花勿念不悦:“之前我说了,我吩咐你的事情,你最好不要让我再说第二遍。”

    韩小鹤面露委屈之色:“可我刚才没听清呢。”

    花勿念只能再说一遍:“给我拿一壶酒。”

    “哦。”韩小鹤这次听清了,转身走开,却又蓦然回首:“公子,酒放在哪?”

    花勿念突然有些想念以前的侍女花雯了,跟乖巧懂事的花雯比起来,这个新任的侍女真是忒不称职。

    “她不适合做侍女,倒是适合做小姐。”花勿念心想,嘴上道:“酒当然放在酒柜里。”

    花勿念这个卧房不算大,而他的酒柜不算小,一眼就能看到,自然也就能一眼看到酒柜里摆满的酒坛、酒壶、酒囊了。

    不小的酒柜里摆满了酒,总共却只有三种酒,因为花勿念只喝这三种酒,档次从高到低依次是太白仙、猴儿酿、秋露白。花勿念喜欢的程度却恰好相反,太白仙、猴儿酿、秋露白,他最喜欢秋露白,其次是猴儿酿,最后是太白仙,所以在他的酒柜里,秋露白摆在上面,猴儿酿摆在中间,太白仙摆在下面。

    最喜欢秋露白,是因为这是一种用草叶露水酿造出来的酒,酽白香冽。

    其次是猴儿酿,是因为这是用百果发酵酿出的果酒,有着百果的滋味。

    最后是太白仙,是因为花勿念喜欢太白仙这种酒的故事,喜欢天唐帝国那个叫太白居士的男人,觉得这个修为高深机智多谋却又嗜酒如命狂放不羁的男人很有趣。

    韩小鹤走到酒柜前,又蓦然回首,喊了一声:“公子,你喝什么酒?”

    花勿念不得不喊一声:“秋露白。”

    韩小鹤“哦”了一声,准备在酒柜里找秋露白,却只看见满目的酒坛、酒壶、酒囊,而没有标注,于是第三次蓦然回首,喊了一声:“公子,哪壶酒是秋露白?”

    花勿念不得不再喊一声:“上面的都是。”

    韩小鹤“哦”了一声,终于拿了一壶秋露白走了回来。

    花勿念接过秋露白,一边闭上眼睛,一边往嘴里倒了一口酒,却发现背后的韩小鹤没了动静,于是命令:“你继续。”

    “洗澡都要喝酒,真是个怪人。”韩小鹤心里抱怨,行动上却不得不遵照花勿念的吩咐,重新伸出一双纤纤玉手,帮花勿念擦拭着身体。

    不知不觉,韩小鹤的胆子更大了,心里也放松了,脸上的红润消失了,不再害羞了,而是自然地欣赏起了花勿念浸泡在花瓣水中的身体。

    韩小鹤突然发现花勿念的胸口有一朵花朵形状的图案,于是问:“公子,你胸口的花是自己刻的吗?”

    花勿念一边闭着眼睛喝着酒,一边淡淡回应:“这是胎记。”

    韩小鹤感叹:“真巧啊,你姓花,胸口竟然就有一个花朵胎记。”

    花勿念这次没有回应,因为他的父亲不姓花,也就是说,他本来也不该姓花。

    韩小鹤胆子越来越大了,越来越放松了:“公子,你为什么叫勿念?这个名字有点奇怪啊。”

    花勿念这次依然没有回应,他总不至于告诉她,因为他母亲恨他父亲,所以让他勿念父亲吧?

    这是他心底的秘密。

    韩小鹤“哼”了一声,对于花勿念的不回应有些不满,不过这依然没能阻止她的好奇心。

    韩小鹤是个十六岁的女子,这种年纪的女子,很多都会有好奇心,而她恰恰是好奇心强烈的一个,尤其是面对花勿念这个让她心里有点小鹿乱撞的男人时。

    于是韩小鹤又忍不住问道:“公子,之前我看到了一只很大的鹰,那是你的灵兽吗?”

    花勿念轻轻点了下头,继续闭着眼睛,继续喝着秋露白。

    韩小鹤追问:“那是什么灵兽啊?修为一定很高吧?”

    花勿念罕见地露出了一抹笑意,只是这一抹笑意却带着一股冷意。

    他带着一抹冷冷的笑意,回头瞪了眼韩小鹤这个不懂事的侍女:“你的问题是不是太多了?”

    韩小鹤面露尴尬之色,唯有闭嘴。

    不过,等到花勿念洗完澡,她帮他穿衣的时候,她又忍不住问道:“公子,我们千刃小城这么强大,为什么不直接除掉玩命派和残坝会这两个帮派呢?除掉这两个帮派,我们千刃小城就会是临海城唯一的大帮派了,这样岂不是很好?”

    花勿念用淡漠的目光盯了下韩小鹤的眼睛,一眼就看穿了这个不懂事侍女的小心思:“是你爹让你来问这件事的?”

    韩小鹤重新霞飞双颊,暗想这个怪人其实很聪明。

    花勿念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很聪明,却知道自己绝不是一个笨蛋,虽然他因为醉心修炼,无心亲自打理千刃小城,但千刃小城却一直在他的掌控之中,否则他也不会轻易任命韩铭今做总管了。

    不是笨蛋的花勿念,突然用一种沉肃的语气对韩小鹤叮嘱:“告诉你爹,我让他做总管,只是要他打理好千刃小城,而不是让他利用千刃小城报私仇,让他别主动惹麻烦,因为……我是个不喜欢麻烦的人。”

    韩小鹤顿时从花勿念身上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威压,以至于她的身体情不自禁颤抖了起来,重新因为这个男人而感到紧张和畏惧,她突然意识到,这个男人应该敬畏!

第138章 卿待君一年() 
姑苏城是姑苏郡的郡城,而姑苏郡就在江口郡旁边。

    从姑苏城到临海城不算远,薛芙儿的那封信,两天后就寄到了临海城小渔村。

    正值上午,江君郎正在卧房里修炼。

    何鱼突然敲门走进来,将一封信扔到了江君郎面前:“你的信。”

    江君郎问:“谁寄来的?”

    他有些诧异,因为从来没人给他寄过信,他也想不通会有谁突然给他写信。

    “你看了不就知道了。”何鱼说完便转身走了出去,心里有点郁闷,因为她提前偷看过这封信。

    江君郎查看了信,这才知道薛芙儿早在几天前就离开大猎村,被薛英明强行带到姑苏城去了。

    通过这封信,江君郎还了解了薛芙儿的一些身世。

    更重要的是,通过这封信,江君郎了解到,薛英明想将薛芙儿嫁给姑苏城的富贵公子哥,想用这个小妾所生的女儿为他谋取利益。

    “君到姑苏见,相思风流街。”

    江君郎低声念着信的结尾的这句诗,手中拿着一块做工精巧的锦帕。

    这块锦帕是薛芙儿亲手做的,是用他送给她的流云布做的,锦帕中间绣着一个“君”字,“君”字里面还绣着一朵小小的芙蓉花。

    江君郎看懂了这块锦帕的寓意,薛芙儿送他锦帕是当做定情信物,锦帕中间的“君”字象征着他,“君”字里面的芙蓉花想象着薛芙儿,她在告诉他,她是他的女人!

    江君郎也读懂了那句诗的意思,她希望他能到姑苏城去找她,她住在风流街上思念着他。

    此前薛芙儿写这封信时,心情是怅惘的,写完这封信后,心情更加怅惘,因为她有些担忧江君郎不会到姑苏城去找她,更担忧以后她不会嫁给江君郎,而是会被父亲薛英明强行嫁给姑苏城的富贵公子哥。

    此刻江君郎看完这封信后,心情也是怅惘的。

    怅惘的他,望着手中精巧的锦帕,低喃了一声:“你……在姑苏城过得好么?”

    江君郎当即写了一封回信。

    回信的开头,江君郎写了一句诗:“卿待君一年,君酬卿一世。”

    江君郎随后在信中做了解释:

    他希望她给他一年时间,等他一年时间,一年后他就会去姑苏城找她,会让她做他一世的女人。

    为何要等一年?因为他和她现在都才十五岁,十六岁才正式成年,更因为他现在去了也没用,现在薛英明看不起他,他需要一年时间让自己变强,强到让薛英明从看不起变成巴不得。

    他叮嘱她,这一年内她如果遇到什么危险,一定要及时找他。

    不过江君郎相信,一年时间薛芙儿是能等得起的,薛英明应该不会在一年内就将薛芙儿嫁出去。

    因为薛芙儿在信里说了,这是她一家三口第一次去姑苏城,初来乍到,就算薛英明要将她嫁给姑苏城的富贵公子哥,也需要时间,何况现在薛芙儿才十五岁,虽然这个世界不乏一些女子未成年就嫁人,但通常是做小妾,娶妻通常得娶成年的女子,薛英明应该不会轻易让薛芙儿给别人做妾。

    而如果超过一年,那薛芙儿就真的危险了。

    所以江君郎一定要在一年之内让自己变得足够强。

    为了能亲手收到江君郎的回信,薛芙儿在信封上写了寄信地址,为了不让父亲薛英明看到,寄信地址写的是她工作的布瑞祥绸缎庄。

    不过这已经没有必要了。

    因为江君郎已经有了一只灵兽迅鸽。

    迅鸽最大的天赋就是传信,而且速度很快。

    也算是巧合吧,江君郎本来还以为自己暂时用不到迅鸽,而现在迅鸽正好可以派上用场了。

    江君郎从床上坐起,走到窗边,打开了窗户,对着窗外发出了“咕咕”的叫声。

    很快,栖息在小渔村附近的迅鸽,听到了江君郎的召唤,飞进了窗口。

    依然是一只看上去挺可爱的白色鸽子,外形跟寻常鸽子差不多,体型却要小些,跟小鸡仔似的,比起寻常白鸽,显得更加精致和敏捷。

    迅鸽一边围绕着江君郎盘旋,一边发出咕咕的叫声,表达它对他的亲昵。

    江君郎对着盘旋的迅鸽伸出手,迅鸽会意,落在了他的手上。

    江君郎将信笺绑在了迅鸽的腿上,对迅鸽交代了几句后,让迅鸽仔细嗅了嗅锦帕。

    这块锦帕是薛芙儿亲手做的,亲手绣的,自然而然,锦帕上带着薛芙儿的气味。

    听完江君郎的交代,再记住锦帕上薛芙儿的气味,迅鸽就能去姑苏城直接找到薛芙儿,直接将江君郎的回信送达到薛芙儿手里了。

    真是很方便,江君郎有些庆幸自己此前能在太虚仙境中抽奖抽到这只迅鸽了。

    江君郎轻柔了一下迅鸽的羽毛,迅鸽随即从窗口飞了出去,快速飞离了小渔村,朝着西边快速飞去,因为姑苏城在临海城的西边。

    迅鸽的速度确实很快,一只壮年的黑血马能日行八百里,而一只通元初期的迅鸽能日飞一千多里,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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