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摄政王 >

第98节

摄政王-第98节

小说: 摄政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斐轻笑,“我就当你是在关心我。”

    朝曦哼哼两声没承认,身子一拐,隐入黑暗里,一跃翻过养心殿的墙,避开守卫,去慈宁宫找师傅。

    昨天没约好在哪见面,只说了见面,朝曦便在昨晚上碰见师傅的地方等,那时候她倒在墙脚,今天坐在墙头,一边拆白天包的药丸吃,一边赏月,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师傅还没来,朝曦挑了些紧要的解药先服下。

    昨个儿吃了大亏,今天提前做好准备,免得遇到什么突发情况,来不及。

    夜晚有些风,朝曦紧了紧披风,等了又等,寻思着师傅可能不会来了,还跟以前似的,喜欢诓着她玩。

    还好她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单纯善良的小姑娘了,她跟沈斐一起学坏了,见识了外面的花花世界,比以前聪明许多。

    今儿师傅不来也要来,除非她能忍住万只蚂蚁钻心的疼。

    合欢并没有出宫,她在追查朝曦嘴里说的黑衣人,能随便进宫的人不多,昨天宫门下钥,她又让太后下了懿旨,只准进,不准出,那人定是还没出宫。

    只要还在宫里,迟早能揪出狐狸尾巴。

    既然是干坏事的,肯定晚上出行,白天她爽爽睡了一觉,特意留了晚上的时间追查黑衣人,刚去查了最有可能藏人的国师院,心口突然一疼,随后扩散到全身。

    合欢扒开衣物一瞧,发现胸口多长了一物,开出一朵秋花。

    中毒了?

    细细一把脉,果然,结合胸口的秋花得出结论,中了一日秋。

    一日秋顾名思义,潜伏性极强,一般人轻易发现不了,直到一日后它自己浮出水面。

    大意了,谁给她下的毒?什么时候?

    难道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已经见过了黑衣人?

    不不,这个时间点,说明下毒时也是这个时间,昨天这个时间,她并没有去过别的地方,只遇到了——小拖油瓶?

    这个小王八蛋,跟谁学的这么坏?

    合欢便咬牙,边去找她。

    朝曦还在等,有些无聊,将身上带的银子擦了擦,又用给师傅的玉磨了磨指甲,不知喝了多少西北风,终于瞧见一道黑影远远奔来。

    朝曦一喜,“师傅!”

    一个黑色物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砸来,朝曦歪头避开,眼角瞥见那是什么,又赶忙伸出手,揪着绣花鞋的边角丢还回来,末了不忘一脸单纯问道,“师傅怎么发这么大的火?”

    合欢单脚走到墙脚,将鞋穿上,边怒瞪朝曦,“你还好意思问,把解药给我!”

    朝曦嘻嘻一笑,“还不是担心师傅又跟原来似的,诓我糊弄我,多做了一手准备。”

    师傅对她还挺信任,昨天她拉住师傅的手腕,师傅居然没有拒绝,一直让她握着,朝曦心思一动,便下了一日秋的毒。

    此毒正好潜伏一天,毒发时,便是师傅来找她时。

    一日秋虽然不是什么特别毒的毒,它只是特别疼,特别难解而已,师傅重新配解药,怎么也要两三天,朝曦可不信她能等,如果在附近,肯定会选择找她要。

    朝曦也不想为难她,见着人便从袖子里掏出一个药瓶,搁在自己身边,“师傅上来坐。”

    合欢翻个白眼,借力一跃而起,翻上另一边的墙头,与朝曦坐对面,朝曦将解药给她。

    合欢拔开盖子闻了闻,是一日秋的解药没错。

    她先倒在手心,又取了腰间的酒壶,拿酒当水喝。

    “师傅还是这般爱酒啊。”朝曦坐在一边,不无羡慕道。

    合欢翘起二郎腿,纠正她,“爱酒更爱美人。”

    她一提美人,朝曦又想起沈斐。

    把沈斐睡了,该怎么向师傅解释?

    难道说是沈斐诱惑她的?

    听着就像编瞎话。

    朝曦有些头疼,索性取下脖颈的玉,胡乱塞给合欢,“师傅,见面礼。”

    合欢失笑,“什么时候也学起山下人那一套了?”

    “礼多人不怪嘛。”朝曦双手插进袖子里,“师傅,你跟我说说你与太后怎么认识的呗,我有点好奇。”

    是真的好奇,师傅与太后几乎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没道理凑合在一起。

    “这就要说到缘分了。”合欢晃了晃酒壶道,“这人嘛,坏事做多了,自然会倒霉,记得那年我被人追杀,躲进了太后的马车里……”

    太后每年都要为小皇帝烧香拜佛,一去三五天,那天也如平时一般,走的是一样的路,一样的时辰,和往常几乎没什么区别。

    只马夫稍稍抱怨了一下,马儿今天怎么这么不中用,才走了大半就累成这样?

    多了一个人,当然累了。

    合欢就这样稀里糊涂进了宫,正赶上宫门下钥,出不去,便在宫里留了一夜,她在这里举目无亲,又哪哪都不认识,自然选择跟着太后进了慈宁宫。

    本想着在隔壁歇息一晚,明早不动声色离开,谁料半夜那女子突然进来,拿了些食物搁在桌子上。

    虽生了孩子,又被尊为太后,实际上那女子今年不过二十出头罢了,正是风华绝代的年纪,又长了一副倾国倾城的模样,连她这等女子看了都觉得心脏漏跳半拍。

    那女子人长得好看倒也罢了,声音也那般好听。

    “坐了一天马车,你也该饿了。”

    她居然知道?

    

121、当朝太后() 
合欢从藏身之地走出来; 大大方方半躺在床榻上; 好奇问,“怎么知道有人的?”

    太后淡淡瞥了她一眼; “你身上的香。”

    合欢闻了闻身上; 还真有一股子胭脂水粉味。

    她是鬼谷中人; 识毒会医; 身上沾满了药味,洗都洗不掉; 为了将这味道掩盖; 抹的胭脂水粉难免多了些。

    “我自小不喜胭脂水粉,身边丫鬟从未抹过。”

    突然出现了胭脂水粉味; 再加上马夫的话; 不想知道都难。

    合欢挑眉; “不怕我?”

    那女子失笑,“你若想对我怎么样; 早便下了手,何须等到现在。”

    “好大的自信。”合欢翘起二郎腿,“方才是方才,我没有暴露; 现在你瞧了我的样子,可不就得杀人灭口。”

    她突然扬手撒了把白粉过去,那女子并不怕,身子依旧笔直立着,隔着一层白雾遥遥朝她看去; “胭脂水粉可糊弄不了我。”

    合欢突然笑了,“你这人还真有意思。”

    她见过有趣的男儿多了去了,宛如大江之鲤,数不尽数,倒还是第一次遇到有趣的女子。

    不怕她,居然还送食物给她。

    “我这人一向恩怨分明,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她既然帮了我,我自然要回报过去。”合欢双手掖进两膝之间取暖,“反正咱们鬼谷的人没爹没娘,无儿无女,也没有牵挂,想去哪就去哪,我便留了下来,答应帮她做三件事,做完我就走。”

    “什么事?”该不会与沈斐有关,又是想害沈斐的事吧。

    “她还没说。”合欢不甚在意,“别总说我,也说说你呗,你好端端的怎么会跑来皇宫?”

    “我啊。”朝曦有些心虚。

    “我是跟着宁王进宫的。”既然师傅对她实话实说,她没道理隐瞒师傅什么。

    “哦。”合欢恍然大悟,“原来是他啊。”

    ???

    就这样?

    “师傅,你没听说过关于宁王的传闻吗?”记得那年师傅还因为喜欢沈斐喜欢的抓心挠肝,怎么才三年不见,她就变心了?

    “听说过啊。”合欢不以为然,“不近女色好男色,据说跟个侍卫混在一起。”

    “师傅,你觉得我在摄政王府能做什么?”朝曦反问她。

    合欢上下打量她一眼,“你最多……”

    她顿住,又仔细瞧了朝曦一身行头,惊讶道,“你不会就是那个侍卫吧?”

    朝曦点头,“就是我,没跑了。”

    “那你……”

    “也是他干的。”

    “药蛊……”

    “也在他那里。”

    师傅突然沉默了,这一沉默,沉默了好久,朝曦还当她接受不了,谁料她莫名笑了起来,“厉害啊,我花了好长时间也没搞定他,没想到败在你手里了,哈哈哈哈哈。”

    笑罢,语气突然严肃,“你做好准备了吗?”

    ???

    朝曦蒙圈,“什么准备?”

    “我们鬼谷的规矩,一旦动情**,便不再是我鬼谷的人。”

    朝曦眼神黯然,“我知道,可我已经……”

    动了情,也已经失了身,就差成亲了。

    “现在回头是岸还来得及。”合欢拍她的肩。

    朝曦摇头,“回不了头了。”

    朝曦不想谈这个话题,干脆话锋一转,反过来问师傅,“师傅,你以前不是很喜欢沈斐吗?还跟我说一天见不着他就浑身不舒服,这才多久啊,就不喜欢人家了?”

    合欢摇头,“我的喜欢跟你的喜欢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朝曦不解。

    “我只能接受他高高在上,清冷的那一面。”

    “难道沈斐还有两面不成?”朝曦居然不知道。

    “你不懂。”合欢自个儿陷入回忆,“我喜欢了他两年,喜欢非但没弱下去,反而越发喜欢,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从茅房出来,一想到这么完美的人也要出恭,登时就不喜欢了。”

    朝曦无语,“师傅……”

    她不得不为沈斐说句话,“谁不出恭啊,是人都出恭。”

    “你能接受?”合欢蹙眉。

    “我第一天见他就知道他要出恭。”当时沈斐腿脚动不了,不是正常人,自己想出恭也去不了,只能她抱着,“我还给他把过尿呢。”

    师傅先是吃了一惊,后摆手道,“我还发现他生活无趣,总爱坐着,坐久了大肚腩,痔疮,哪哪都是毛病。”

    朝曦翻个白眼,“沈斐一个都没有。”

    “痔疮也没有?”

    “绝对没有。”

    合欢不信,“你怎么知道?”

    “我看过啊。”朝曦叉腰,“沈斐刚来的时候腰以下没有知觉,都是我给他擦澡,我抱他来来回回,我那个茅草屋师傅知道的,又没有浴桶,只能躺着擦澡,那前前后后还不是我随便看,随便摸。不是我说,师傅,你不知道,沈斐身材有多好,就是看了还想看的那种。”

    朝曦读的书有限,也无法形容,只觉得最出色的画师笔下的人物一般,线条优美流畅,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

    当然那是以前,现在被朝曦养出了一点点小肚子,很快消了下去,别看沈斐那么懒,也是有原则的,不允许自己放纵。

    长出了小肚腩,对他来说可不就是放纵吗?

    合欢似乎被她勾起了一丝兴趣,“说的我都想看了。”

    “那不行。”发现师傅并不是真的爱沈斐,只是欣赏,就像赏一幅画,一朵花,时间长了,不小心看出画里面画错了一笔,花里面枯了一片叶子,登时不爱了,朝曦放下心来,极力维护沈斐,“沈斐已经跟我好了。”

    合欢嗤笑,“还没嫁给人家呢,就知道维护人家了?”

    “那可不,我们已经商量好终身了。”朝曦对师傅没有隐瞒,“上半辈子我陪他,下半辈子他陪我。”

    合欢点头,“能定下心来,不错。”

    她就是太三心二意,以至于年龄一大把,还是孤零零一个人。

    尽管鬼谷有规定,无论男女,只要是鬼谷弟子,皆不可为情所困。

    可师祖到底年龄大了,近几年几乎不怎么管事,往后鬼谷还不是朝曦说得算,朝曦是师祖看上的接班人,当然她要完成一个任务,成功了接手鬼谷,不成功便是死。

    “也祝师傅早日找到一个如意郎君。”

    “借你吉言。”合欢似乎想起什么,提醒道,“短时间内最好别要孩子。”

    若是有了孩子,怕是不好对付鬼谷叛徒,还容易成为她的弱点,叫那厮拿捏。

    “放心吧,沈斐很没用的,怀不上。”

    “咳。”

    不远处突然传来咳嗽声,打断了她俩的谈话,沈斐站在墙脚,遥遥朝上看,“朝曦,天晚了,该回去了。”

    朝曦与合欢同时回头。

    沈斐长身玉立,在月光下越发显得五官俊美,瞧的师傅眼睛都直了。

    朝曦不动声色挡住她的视线,“师傅,昨晚你去追那黑衣人,可查到什么线索?”

    合欢不悦的看她一眼,“本来有的,后来被你的一日秋给催回来了。”

    “就算没有我,你也抓不着吧,那人武功极高,丝毫不弱我半点。”师傅打不过她,这是显而易见的问题,连她都对付不了的话,更何况那人,那人功夫隐隐在她之上。

    究竟是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