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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摄政王-第3节

小说: 摄政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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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蛇的毒液并非源源不断,它需要缓几天,吃些毒物,将毒腺养好,差不多后才精精神神的过来,萎靡不振的回去。

    它智商太低,从第一次开始,始终从一个地方爬,一直到现在一年多了,还是从一个地方爬,非常好逮。

    朝曦搬了个小板凳,捧着脸看星星,耳朵却全神贯注在菜园子里。

    秋天虫鸣很少,菜园安静许多,如果真有蛇爬过,她能听的一清二楚。

    自从学了医,朝曦养了一身本领,师傅告诉她,既是大夫,就必须懂的如何采各种药材,这些药材包括毒物。

    毒物一般都在夜间行走,燃了火把会惊吓到它们,非但逮不住毒物,还有可能被毒物攻击,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带灯,黑灯瞎火去抓。

    朝曦为了能在夜间抓毒物,十几年来从来没点过灯,一直在黑暗里活动,她平时发呆也不全是发呆,师傅告诉她,想抓一种动物,到处去找是没用的,最好的办法是设下陷阱引它们过来。

    比如说它们的食物,它们的叫声,都可以利用,尤其是交配季,只要假装雌性的声音,一定能诱来好些雄性,是非常好用的法子,师傅只告诉了她,但是没教她,让她自个儿领悟。

    朝曦每天要花一下午和一晚上的时间辨别动物们的叫声和区别,以便于模仿,听的多了,是急是缓,是什么动物,叫声什么意思,她都能猜出几分。

    比方说那条蛇,打不死的蟑螂一样,每次来都大张旗鼓,示威一般,嘶嘶声不断,生怕她不知道蛇来了似的。

    今日也不知怎么回事,是天太黑?路太滑?还是放弃报仇了?它居然没来。

    朝曦等到月亮出来,草药都熬好了,瓷盖被热水顶的哐当哐当的响,那蛇还没来,她无奈放弃,将小板凳搬回来,搁在药炉旁边,裹了抹布去将药端下来,稍稍洗出一个碗,将药汤倒上,药渣留着,明天还要熬一锅。

    装了药的碗微微发烫,朝曦刚准备趁还不是很烫,把药端给那人喝的时候,屋里突然响起茶杯碰倒在地的声音。

    糟糕,忘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在黑暗里行动自如,她没点灯,这人黑灯瞎火摸不着东西,定是将茶杯打翻了。

    朝曦放下药,三步并两步进屋,发现并不是无心碰的,是故意的,他在砸一条蛇。

    到底是习武之人,即便黑灯瞎火看不见,耳朵也能听到,蛇爬行的声音很小,但还是会有细微的动静,那人听到了,担心是什么毒物,便将茶壶砸过去,好吓走那蛇,可那蛇不是一般的蛇,根本不怕人。

    严格来说它也算是朝曦养大的,朝曦从它身上取毒,也会从别的毒物身上取,偶尔会分它一些,时间长了,这蛇便比一般的蛇要毒,它身上的花纹也是最花的,亮丽明艳,说是百毒之王也不为过。

    只不过这百毒之王名声响亮,实际上软蛋一枚,被朝曦赤手空拳抓住,捏住脑袋卡住上下颌让它动弹不得。

    那尾巴很努力的缠上朝曦的手腕,为自己百毒之王的尊严报仇,奈何它遇到的是朝曦,这辈子,下辈子都别想报仇。

    朝曦按照惯例取毒,取完突然想起来,蛇可不仅只有蛇毒是宝,还有一个宝,听说可以强身健体,修复断骨。

    那玩意儿叫蛇胆,好的蛇胆千金难买,不如……

    朝曦提起蛇瞧了瞧,好歹跟了她大半年,还有些舍不得,有了它,就等于有了源源不断的毒液。

    又瞧了瞧那人,还躺在床上,黑暗里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亮的惊人。

    只跟这人认识了一晚,便将为她贡献了大半年的蛇宰了取胆,不太仗义。

    朝曦又一次瞧了瞧床上那人,再瞧瞧蛇王,脚步坚定的往厨房而去。

    对不住了兄弟……

    

4、解决算了() 
朝曦先是撸了撸蛇胆的位置,确定后插入一根中空的细针,隔着蛇皮刺进蛇胆里,取藏在深处的胆汁。

    只取胆汁蛇不会死,休养几天又能活蹦乱跳,过程肯定是疼的,花蛇不停的挣扎,朝曦手很稳,牢牢握住它,也没接多少,只取了三分之一,差不多后给它擦了擦血,又喂了些其它毒的毒液,加快它的休养。

    怕它虚弱的时候被其它毒物吃掉,养在笼子里,每次取毒液她都会将这条蛇关上一天,否则没了毒液,这厮随随便便就会被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阿猫阿狗踩死。

    她的**储备粮,不允许被其它动物觊觎。

    笼子老早便买了一个,小门一关,那蛇在里头扭来扭去,寻找出口,似乎对这个地方产生了很大的阴影,不愿意再待。

    当然一切挣扎都是徒劳的,笼子关的很紧,朝曦还上了锁,不到喂食的时候不会打开。

    她将取出来的胆汁稍稍处理了一下,打算加进药里,那药本就苦,再加上胆汁,怕是苦的不忍直视。

    记得以前也给平安吃过蛇胆,苦的这厮恨了她三个月,如果给那人喝,那人也恨她三个月怎么办?

    她已经打定了主意,想睡那人,总感觉不睡要遗憾一辈子。

    虽然现在身体太差,还不能结婚行房事,不过迟早要睡的,恨她三个月,不说话,爱理不理,怎么睡?

    那蛇胆最终还是被她加了进去,回天乏术,最多给他多准备几颗蜜饯,包在油纸里,一通拿给他。

    她的担忧没有出现,那人先是浅尝一口,后又皱起眉头,几口将整碗药喝了下去,表情虽然痛苦,但是一言不发,也没有怨她。

    许是真的特别苦,那蜜饯他也吃了,只最后一颗含在嘴里,不嚼不咽。

    果然,他比平安和那条花蛇好养多了,明白她的用心良苦,不用催,不用硬灌,自己就喝了。

    也许这也是他渴望康复的表现,她是大夫,只有配合她,才能快速好起来。

    朝曦起身做睡前准备,先端了一盆水,泡了帕子拧干,给那人擦脸,那人没拒绝,擦完脸接着擦了擦脖子和手。

    那手实在好看,朝曦擦的很认真,与其说是擦,不如说是把玩,那人也只当不知道似的,任由她将他的手翻来覆去,查看骨节和指甲。

    指甲修剪整齐,骨节修长分明,那手消瘦白皙,微微一动,手背上有大筋拉起,一道道青紫色的血管纵横,像玉里的纹路,手心发白,指尖微翘,透着淡淡的粉,煞是好看。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朝曦才想起来,一直还不知道这人的名字,“我叫朝曦,朝是朝阳的朝,曦是晨曦的曦。”

    她的很好懂,合起来就是早晨阳光的意思。

    “你的呢?”

    那人似乎并没有说话的**,只歪头望向窗外,像没有听到似的。

    朝曦倒是能理解他,毕竟是她强来的,用小命威胁,不得不低头,心中有气似乎也是应当。

    她没得到答案,正打算随口给他起个名字,叫的顺口便是,好不好听无所谓,脑海里还没有个大概想法,那人突然出声,“沈斐。”

    “嗯?”朝曦想着心事,没听清楚。

    磁性好听的声音还没缓过劲,带着轻微沙哑,“我叫沈斐。”

    那人目光依旧看向窗外,表情已没有原来那般疏远,起码愿意说话了。

    “哪个‘飞’?”朝曦学问有限,能想到的是‘飞’字。

    “斐然的斐。”沈斐并没有多做解释,他嗓子还没恢复,加上喝了很苦的药,喉咙里似乎有根弦拉着,只要稍稍一动,便疼的厉害,接了两句话后又变成了木头人,无论朝曦说什么,问什么,他都不吭声,身子一缩,彻底躺进被窝里。

    那被子下的身子还是光洁一片,朝曦似乎忘了一样,一直没给他穿衣裳,让他这么光着一天。

    朝曦其实不是忘了,是没衣裳给他穿,小的衣裳穿起来肯定不舒服,他身上又有伤,不如不穿,左右就这一天,明天外头晒的干了,再将破口的地方缝缝,比她临时买的合身,料子还好。

    这人身子娇贵,朝曦铺在下头的是稻草,只最上面一层薄薄的被子,硌的他身上尽是红色的条形状,方才擦脸擦脖子的时候顺便检查了一下伤口,也顺便瞧了瞧他的状态,本就果着,身体如何,一目了然。

    也许该找个机会出山买两床被子,再买身衣裳。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给他做好饭,熬好药,看着他喝下后拿了根棍子过来,量他的身形。

    知道是给他买衣裳,沈斐十分配合,让她从头量到了脚踝,末了又量了量肩膀的尺度,差不多后才收起棍子,找来笔做记录。

    完了也不走,站在屋里想事情,想除了被子和衣裳之外,还需要什么?也许还需要一双鞋,不,他现在都是瘸子了,用不着鞋,可平时上茅房总该用到吧。

    说起上茅房,朝曦突然想到,他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正常上,须得给他弄个能坐的,免得到时候他栽进坑里。

    家里的皂角他肯定也用不习惯,要换澡豆,澡豆可贵了,朝曦有些舍不得,不过这东西可以洗头洗澡,方便,买一瓶试试。

    澡巾还要再买一条,平安的蜂蜜来一罐,它昨天被蛰的太惨,不安抚安抚它都说不过去。

    除此之外还有些七七八八的东西,这一趟进城,没个三五两别想回来。

    路程有些遥远,担心中午回不来,提前上树掏了俩鸟蛋,平时这么精致的玩意儿都是平安吃的,今个儿突然没它的份了,气的用屁股对着她,还将正门堵了。

    朝曦翻窗进来,偷偷摸摸将鸟蛋塞给沈斐,“别让平安瞧见了,它杂食,什么都爱吃,尤其是嫩的东西,中午你饿了自己敲开生喝也行,丢给平安也行。”

    知道他不会喝生的,朝曦早有打算,“平安这个没出息的,给它好吃的就是爹,你给它蛋,它会给你摘水果,中午你吃点水果垫垫吧。”

    沈斐瞧了瞧那蛋,还是热乎的,不知道从哪掏的。

    森林里的鸟儿都很聪明,尤其是经常被掏窝的鸟,平安喜欢吃鸟蛋,经常缠着朝曦爬树去掏,一来二去附近的鸟都飞走了,亦或者将窝挪到更高的地方,几乎都到了树尖,朝曦好不容易才找到个稍矮的,瞧着可行便上去掏了个试试,还真让她掏着了。

    “别看平安笨,其实它的智商有三四岁小孩那么高,你说一些简单的,让它摘个果子,接个水,它都能听懂。”其实平安还会生火,但是它讨厌火,除非必要,绝对不碰那玩意儿,即便知道烤出来的鱼更好吃,它也不碰,会是会,就是不肯。

    除非朝曦给它带蜂蜜,利诱着它来。

    临走前朝曦也叮嘱了一遍平安,先是夸了它一阵,等它得意的时候再委托给它任务,让它照顾好床上那人,她回来给带蜂蜜。

    平安一听蜂蜜,眼都亮了,朝曦经常跟它在一起,教它说话,认东西,说什么它其实都懂,不过非常没耐心。

    她刚指了个树,这厮便将树整个连根拔起,它力气大,任性,喜欢推树玩,被朝曦揍了一顿才安分下来,跟熊孩子似的,不打不老实。

    朝曦都交代完,从自己珍藏的匣子里拿了几株草药。

    她自己就是大夫,最喜欢的便是搜集各种珍惜草药,那匣子里一个隔板一种,保存良好,还有一颗五百年的人参,自己都舍不得吃,昨个儿揪了个须给沈斐吊命。

    沈斐的伤太重,想好起来就跟她说的似的,最少也要花光她所有的积蓄,吃光她所有的珍惜草药,好舍不得……

    这玩意儿就是她的执念,跟师傅喜欢美男一样,可以为了美男放弃一切,连她这个徒弟都能说丢就丢,嫌她累赘,从来不带她去见自己中意的美男。

    人都有执念,师傅太喜欢美男,为了美男命都可以不要,朝曦太喜欢草药,为了草药也可以不要小命。

    俩人的抽屉一打开,师傅的里面全是美男画像,朝曦的全是蟾蜍的皮,蜈蚣的干尸,剧毒的蛇胆酒,还有她最爱吃的蝎子和蜘蛛,每次瞧着瞧着都会流口水,并且十分想尝试一下万千毒物的一百零八种做法,也许……也许蜈蚣和蛇胆处理处理,也很好吃也说不定。

    大自然就是这点好,食物取之不尽,在沈斐没来之前,朝曦每天的爱好就是捉些东西,回来烤烤吃,烤的不好吃炸着吃,炸着不好吃涮着吃,实在什么都不好吃,只能放弃。

    自从沈斐来了之后,朝曦暗暗尝试油炸蛇胆的想法褪去,老老实实熬起了粥。

    毕竟沈斐现在除了粥和药,什么都吃不下,他胃口还很小,只能喝半碗粥,鱼汤也喝不了多少,这么高的个子,饭量却像个千金小姐,难道好身材是这么饿出来的?

    朝曦临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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