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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节

摄政王-第123节

小说: 摄政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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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当零嘴,还是合他口味,很快又拿了一块,还没递到嘴边,手上突然一疼,冰块掉在桌子上,和冰块一起的还有一枚铜板。

    铜板先是在桌子上滚了几圈,又掉在地上,还不停,一路滚去门口。

    一只手捡起铜板,朝曦怒气冲冲过来,“沈斐,你还小吗?居然偷吃冰块!”

    沈斐眼神一暗。

    被抓到了。

    冰块自然被朝曦拿走,不仅如此,还要挨一顿骂,朝曦从头到脚指着他的鼻子数落。

    “自己胃不好不知道吗?还吃凉的,嫌自己命长?”

    “知道老寒腿是怎么来的吗?就是因为你体内寒气过重。”

    “胃痛发作多疼你不晓得吗?”

    “是不是老寒腿疼的还不够,所以你还敢偷吃冰块?”

    “吃一个两个倒也罢了,你差点把一盘吃掉。”

    “是想拉肚子吗?”

    “你看看你弱的,我一根手指头都能把你推倒。”朝曦说着当真伸了一根手指头,点在沈斐胸口。

    不知是点的太重,还是戳中了沈斐穴位,沈斐居然真的倒了下来。

    黑发瞬间铺了一床,沈斐半躺着,点漆似墨的瞳子静静看她。

    朝曦愣了一下,“胸口怎么了?”

    她以为有伤,矮下身子过去检查,手刚拉开沈斐的衣襟,突然被沈斐握住,“一点事没有。”

    顿了顿又道,“只是觉得你一根指头摁不倒我,所以配合你一把。”

    朝曦无语,“身上是没伤,怕是伤着了脑子。”

    她要站起来,沈斐依旧握住她的手,“朝曦。”

    朝曦抬头看他。

    “我不懂,”沈斐眼中倒影出她的身影,“只是一盘冰块而已,为什么你这么在乎?”

    他是真的不懂,朝曦似乎有些大题小做,时常将他的小毛病放大,人无完人,即便是他也不可能做到尽如人意。

    朝曦一下子沉默起来,“你真的不懂?”

    “嗯。”沈斐如实答道。

    “沈斐。”朝曦轻轻唤着他的名字,“以前都是你给我讲故事,今天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

    沈斐静静听着,“你说。”

    “鬼谷是师祖的师傅鬼谷子创立,据说那时候她已经一百高龄,不想医术断在她手里,所以养了些孤儿,孤儿长大,五十多年后她才长眠鬼谷,细算起来鬼谷子活了一百五十多岁。”

    “后来鬼谷被师祖接手,那时师祖已然五十多岁,师傅是她捡来的弃婴,将弃婴养大,弃婴又捡来了我,在我九岁之前师祖还像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如果不是将药蛊给了我,怕是如今还跟以前似的,貌胜少女。”

    “你见过我师傅吗?她今年起码四十多岁,可你看她哪点像?明明瞧着才十七八岁而已。”

    “我们鬼谷长命,驻颜有术,可你不是鬼谷的人,没接受过鬼谷的传承,不好好保养,万一以后比我先死怎么办?”

    这东西微妙,有些都是从小师祖师傅喂她吃的东西,有蛊也有药,从小开始便与众不同,沈斐现在已经有点晚,这方面不行,只能在其它方面注意一些。

    所以沈斐干别的朝曦都不管,唯独对身体有害的,必须管。

    “这样啊。”沈斐听了进去,面色也凝重起来,“那我以后听你的,你让我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你不让我碰的东西我绝对不碰。”

    朝曦心中一暖,“也没有这么严重,我也可以想想别的办法。”

    比如重新炼制一个药蛊,寄生在沈斐身体里,如此沈斐即便小时候没吃过药和蛊,以后只要有药蛊在他体内,养个几十年,搞不好真能追上她。

    沈斐这样的容貌若是老了,当真可惜,他就适合被摆放在冰柜里,当一个花瓶和玉饰,虽然冰冷冷,但是青春永驻。

    “我不会让你老,也不会让你比我先死的。”朝曦目光坚定。

    如此盛世美颜,她要看一辈子,怎么可能叫他半路先跑?

    沈斐点头,“万一你比我先死呢?”

    “那我就把你一刀捅了,下了地狱继续夫妻。”

    沈斐抽气,“真狠。”

    朝曦叉腰,“没办法,谁叫我找不到比你更好看的人了,要是找到我立马踹了你。”

    沈斐无奈,“不能光看样貌,也要看看品行,你把我踹了,去哪找能容你,忍你,任你胡来的人?”

    朝曦认真想了想好像是这样的,如果她真的踹了沈斐,怕还真找不到这么纵她,容她,宠她的人。

    沈斐是独一无二的,当然表面不能这么说,犹自逞强道,“比你脾气好的也很多,总之我要是找到比你好看,比你脾气好的男人我就把你踹了。”

    沈斐语气越发无奈,“嗯嗯,你高兴就好。”

    他好像并不难过,毕竟他自个儿也知道,这就是玩笑话,朝曦不可能因为相貌和脾气就踹他。

    朝曦往他怀里蹭了蹭,几乎半趴在他身上,脑袋搁在他胸口,闻他身上的味道,也在听他的心跳声。

    不知是听的太入神,还是淡淡的清香太醉人,朝曦竟然躺在他怀里睡着了。

    这一觉一直睡到晚上,一醒来便是晚饭时间,吃完饭缠着沈斐玩了一会儿,让他教书,教认字,沈斐一改常态,变成好师傅,几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俩人一教一学,到亥时才睡下。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俩眼一睁,第一时间去摸身边,一般情况下她起的早,可以看见沈斐的睡颜。

    睡着的沈斐格外安详,像个瓷娃娃似的。

    今儿伸手进了被窝,竟摸了个空。

    沈斐不在?

    去哪呢?

    朝曦简单洗漱过后去找他,一推开门便瞧见勤奋练剑的沈斐。

    沈斐停下剑招,莞尔一笑,“你来晚了,我已经练了半个多时辰了。”

    

152、羡慕你呢() 
昨天的解释没有白费; 沈斐听了进去,竟真的主动保养身子起来。

    早知道如此早该告诉他; 省的朝曦盯他像盯罪犯,生怕他吃下什么对身体不好的东西,积年累月之后影响身子; 最后比她早死。

    怎么也要叫他活到一百岁,如果每天像这样练个一两个时辰的剑,不仅能熟悉剑招,还对身体有好处,往后会少些小病小磨难。

    朝曦过去挑了把剑; 陪着他练,本来就是试手,越练越心惊,那日沈斐与百寒子交手; 朝曦还觉得奇怪,沈斐居然隐隐占了上风。

    沈斐在她眼里一直有一种‘很弱’的错觉,虽然晓得并不弱; 但是她见沈斐时,沈斐已经瘸了,走不了; 只能靠她抱着; 像照顾千金小姐,不,比照顾千金小姐还精细; 后来又一直生病,几乎所有脆弱的一面都被朝曦看见。

    所以发现他与百寒子交手时占上风,朝曦觉得就是巧合,这么一对上才发现不是,沈斐在剑术之上造诣就是这么高。

    看不出来他平时懒洋洋的,恨不能赖在床上,只要不上朝就睡懒觉,人醒了也不肯起床,从来没见过他正儿八经练过剑,居然还能这么厉害。

    看来勤奋在天赋面前也只能靠边站。

    一直练了半个时辰,沈斐开始渐渐不支,最后败下阵来,他体力极不上朝曦。

    朝曦乘胜追击,打落他的剑,一跃而起,猛地扑了过去。

    沈斐没有防备,被她正面压倒,陷进厚厚的雪地里。

    路过的丫鬟捂住眼,又忍不住偷看,她们公子被朝侍卫骑在身下,捧着脸亲了又亲。

    朝侍卫好生奔放,公子完全招架不住。

    昨天夜里又下了些雪,朝曦扑去的时候沈斐踉跄了好几步,最后整个栽在一堆新雪上,朝曦扭过他的脸,与地上的白雪比了比,竟发现丝毫不逊色。

    沈斐长得极是好看,虽然没刻意保养,可他的生活习惯完全符合养生,这一身皮被他养的白皙细嫩,手感极好。

    朝曦就很喜欢摸他的脸,还有他的唇,软软的,沈斐通常都会配合,随意她摁来摁去,只要不过分。

    朝曦突然伸手,朝他的眼睛而去,沈斐本能闭上眼,长而卷的睫毛微微翘起。

    说来奇怪,沈斐一个男的,睫毛竟然这么长,又黑,看起来极是显眼,多少姑娘家刻意养都养不起来,还有这皮肤,不知道气死了多少姑娘,人家花钱花力花时间,每天涂涂抹抹,还不如沈斐每天喝喝茶,看看书,插插花,偶尔溜个弯。

    这厮从来没干过重活,又讲究,吃的也清淡,宅很少、应该说几乎没怎么晒过太阳,着实养了一身白皮。

    朝曦手拿开,捂住他的鼻子和下巴,单独看他的眼睛,沈斐已经睁开眼,黑黝黝的瞳子碎星一般,璀璨夺目。

    手往下挪了挪,露出挺巧的鼻子,鼻梁高,与眉骨连成一条线,立体精致。

    手又往下挪了挪,薄唇带粉,为这张脸拉了不少分,总之沈斐的五官分开看每个都好看,合起来更好看。

    他与别人不同,属于内外都好看的那种人,外在是能被人看见的地方,譬如脸,手,内在是身材,脱了衣裳才能看到的。

    女娲在捏他的时候一定很用心,花了十足十的心思,叫这厮从头到脚,处处秀气清隽。

    沈斐有泡脚的习惯,泡脚好,能去湿气和寒气,还能加快血液循环,朝曦觉得这是个好机会,给他包了许多药加进水里,每次加的时候沈斐便会将脚丫压在木盆的两边,脚趾伸展开,脚背白皙纤细,皮肤薄的能看见底下淡淡的青筋蔓延。

    说他从头到脚尽数好看,不是假话,是真的从头到脚,没有一丝缺陷,颇是羡煞旁人。

    说来她把这样的人睡到手,岂不是更加羡煞旁人?

    朝曦坐起来,朝身后看去,大清早的,许多丫鬟走来走去,每个看到都娇羞无比,她就像炫耀似的,在自个儿打下的江山身上盖章。

    在沈斐额头亲了一口,然后将他拉起来,本来想让他回屋歇会儿,练剑练的太久,沈斐胸口喘息厉害。

    但是沈斐听说她要去包饺子,执意要跟她一起。

    朝曦晓得,昨儿差点将沈斐的牙崩掉,今天沈斐十分不放心,一定要看着她包。

    他虽然没说,可那架势看着就像,毕竟平时绝对不沾春阳水的人突然心血来潮要与她一起包饺子,怎么看怎么古怪。

    朝曦也没拒绝,吃一堑,长一智,沈斐怕她再搞出什么新花样来也正常。

    朝曦将他带去后厨,还在厨房忙活的众人一愣,连忙站起来,齐齐朝沈斐行礼。

    沈斐淡淡回应,视线只稍稍一瞥便落在朝曦身上。

    朝曦手还与他的手拉在一起,目光在热闹的厨房寻了一圈,找到镜花和水月之后直接把他拽去角落。

    包饺子时几个人围一个圈,镜花和水月是沈斐身边的大丫鬟,许多二等丫鬟,三等丫鬟讨好她们,便与她们坐在一起,闲聊拉近关系。

    怕挤着俩人,镜花眼神示意靠近外圈的几个丫鬟,那几人明白,刚要离开,被朝曦摁回去。

    “挤一挤就好,不差我们两个人。”朝曦不是讲究的人。

    她都这么说了,沈斐自然没意见。

    假如只有朝曦一个人,自然听朝曦的,可如果有沈斐在,王府的丫鬟更遵从沈斐的意见,那几个丫鬟本能看向沈斐。

    “人多热闹。”

    这句话等于支持朝曦,于是几人留了下来。

    这圈坐的人本来就多,又加两个人,更挤,朝曦好不容易插进去,回头一瞧沈斐一个人占了老大的位置,另一边再坐一个人都不是问题。

    朝曦捅捅他,“你往那边坐坐。”

    沈斐搬动屁股下的小板凳,往那边挪了挪,他一动,其它人也动,纷纷往一边挤,又空出那么大的位置。

    总共只有这么大点的地方,又是个圆圈,不挤沈斐,肯定挤朝曦,朝曦与水月挨着的那边挤的胳膊都伸不开。

    她又让沈斐挪了挪,沈斐一挪,其他人再次跟着挪,又变成了挤她。

    朝曦目瞪口呆,继而乐了,“你是瘟神吗?都没人坐你身边。”

    她与沈斐只挨了一面,另一面空着,朝曦刚挤进来时便感觉到压力,本以为沈斐怕是挤不进来,没想到他一来,大家宁愿自个儿委屈,也要成全他,愣是挤出一片小天地。

    “还挪不挪?”沈斐挑眉问。

    “算了吧。”再挪也一样,没人敢坐在沈斐身边。

    一来沈斐是男的,男女有别,第二,沈斐是主,与主子坐一起是僭越。其三,谁不晓得沈斐有毛病,不爱人近身,靠他稍近都会被呵斥。

    倒不是沈斐,是镜花和水月,知道公子不喜,又岂会让旁人贴来?

    若是靠近公子,会不会得罪朝曦还另说,但是肯定会得罪镜花和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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