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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节

我有一棵世界树-第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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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告诉你,他的实力已经超越所有学宫内的学生了,你不是对手的。

    知道上一次的大妖入侵的事吗?那一次庄夏可是当着所有学生的面,斩杀了周天境界圆满甚至元神境界的人妖的。

    哼哼,你怕了吧!

    焱公主有那样的道侣,是不可能瞧得上你的,所以你还是放弃吧!”

    苏容苦口婆心,这么帅气的学长,怎么能又被那焱公主给勾走魂呢?

    “你这么夸奖,都说的我有些不好意思了。”

    庄夏手上的动作一停,将纷飞的书籍归于原位,很是儒雅的站起身来。

    苏容和陈贞还不知道庄夏什么意思,却就见庄夏贴近数尺外的火火。

    两人不可思议,这位学长难道还是要飞蛾扑火吗?

    这一刻两人已经想像到学长被焱公主虐成渣的模样,毕竟任何胆敢对焱公主有非分之想的男人,都被揍的不成样子了。

    可焱公主面对这位学长那贴进的身体,却没有丝毫的反应,只是当对方想偷偷亲她的脸颊时,才伸手拨开。

    “别闹。”她正看到武圣与雪神大婚的段落,心绪很是欣慰,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火火,我们回部落吃饭了。”庄夏说道。

    “哦,那我们走吧。”火火合上书,抱着武圣传记与庄夏一同离去。

    看着仍旧呆若木鸡的苏容陈贞两位,庄夏顿了顿步履:“我就是庄夏,谢谢二位的夸奖。不过我还是想说,我其实没有你们口中的那么优秀。”

    看着远去的这一对金童玉女,两人仍旧不敢相信。

    那位学长就是庄夏?

    可他,可他的怎么突然长大了这么多。

    一想到自己当着对方的面那么夸赞他,她们的脸都涨红了。

    那是羞的。

    不过,远去的庄夏对自己逗弄两位少女却是没有放在心上。

    他答应了孩子们带他们下午去逛街的,午饭自然也在部落吃。

    这几天玄武部落都在集体聚餐,这样热闹一些,有利于部落的感情凝聚。还有就是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亲人离去,希望聚餐的欢乐能够冲淡这些悲伤。

    玄武部落的围城将部落与外界隔离,一副蛮荒丛林部落的模式,这在城池之中是少见的。

    部落是公有制为主,虽然有私有财产,但比例不大。

    部落中就是孩子都知道,只有团结在一起,分工明确才能让部落生存下去,个体才能生活的更好。

    而城池中多是以家庭为生产的主体,自己挣自己花,富贵由自己,遇到风险也是家庭承担。

    是以城中居民在玄武部落定居后,和部落成员的交集还少,生活模式不同,观念也有不同。但彼此也好奇着。

    不过庄夏相信,等玄武部落真正改变,融入潜龙城的时候,这些问题都会解决。

    等庄夏与火火座落在红桂阿姨家旁时,一场盛大的聚餐也差不多正式开始了。

    玄武部落的传统食物,大块大块的肉食是主食,这些肉可是来自那入侵学宫的上位大妖,算是庄夏的功勋赏赐和示好新晋法象姒顶天。

    除了肉食,部落新添了潜龙城居民食用的谷物,也有面食。

    此外,更有购买的五花八门的蔬菜,这在蛮荒丛林可是难以寻到的。

    不同的饮食让玄武部落的众人感受到了不一样的生活,潜龙城更为安逸,食物更美味,城市繁华。

    不过同样,野生巨兽的的肉食却是难以获得了,这样的修行资源对部落的汉子们格外重要,尤其是肉身境界和罡气境界的人。

    像一个少年一顿都要吃上百斤肉食的情况,潜龙城的普通家庭是怎么也承担不起的。

    生存环境的改变,让部落不得不随之适应。

    子启爷爷一边和众人吃饭喝酒,一边与他们说着潜龙城的情况。

    对了,酒这东西部落很少,而今住在潜龙城,汉子们都畅饮起来。

    “潜龙城很大,势力众多,想要插手其中的行当或许会遇到困难,但相信没什么大不了。

    我们玄武部落,大风大浪都过来了,与巨兽征战不怕,浴血奋战人妖不怕,个个修为都算的上不错,做什么不成。”

    子启爷爷的话给了众人信心,确实,在蛮荒丛林中随时随地都要面对生死危机的他们,修炼刻苦之极,平均战斗力算的上普通居民的十倍。

    更何况,城中元神境界就算的上高手,主持一方势力,更何况姒顶天进阶法象,在潜龙城都能排进前五十。

    这样的战斗序列,在潜龙城讨生活会难?

    不难,只是选择的行业要合适而已。

    子启爷爷又说了一阵,把如今部落周围的情况介绍了一番,让他们思考一二,约定下一次开个大会商谈。

    吃完了饭,部落的孩子们欢欢喜喜的随着庄夏出门了,下至四五岁的小娃娃,中有少年少女,上至二十多的青年。

    庄夏的威信仅仅次于姒顶天和子启,而在孩子们最愿意一起呆着的自然就是庄夏。

    更何况,跟着庄夏有吃的有玩的,谁不知道庄夏是部落里最有钱的,妥妥的大土豪一枚。

    这些部落的未来希望刚来潜龙城,正是好奇的时候,可大人却不许他们乱跑,也没多于的钱财让他们逛,毕竟一直在丛林生存的玄武部落基本没流通货币。

    正好庄夏答应他们,让他们上街玩儿,这如何不让孩子们高兴,当然大人们也放心。

    “走咯!”

    “我要买吃的,好多好多吃的。”

    “吃的有什么意思,街上好玩儿的多了去了,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部落的孩子一窝蜂冲了出去,有两百之数,真是浩浩荡荡的队伍。

    以学宫的学生,姒云少康,姬古熊姬天鹏,子若兰姬半溪等为主,以大带小,以长顾幼,庄夏就监管着这些孩子融入了大街。

    他既是保姆,又是财主,可得注意这些孩子不出问题。

    今天估计是要操心了,不过这些孩子玩的开心就好。

第两百十三章 愉快与不愉快() 
庄夏看着热闹的潜龙城,思绪不少。

    潜龙城经历过人妖之祸,又遇上数以万计的妖兽围城,可谓是多灾多难。

    只是蛮荒的人民习惯了,习惯了与妖兽对抗,猎杀巨兽和抵御巨兽的侵袭。

    虽然潜龙城不是如玄武部落一般以杀戮为生,每天都在生死线上徘徊,但他们大场面也是见过的。

    蛮荒中人,便是抵御妖族的最前线,数十万数百万年前大量民众自南域逐步迁徙而来,开荒拓土的战争与杀戮融入了他们的血脉之中,这是生存的本能。

    直到数万年前,封存数千万个春秋的炎帝之女炎九灵出世,随即一路成长为强大的神王。

    九灵天后为天帝之女,血脉中有着人族强者的尊严,而为人族开荒拓土和保护所司之民,是她的荣耀所在。

    所以她在蛮荒建立了十一座龙城,十一座巨大的龙成,如同一条横亘的神龙防御在南域之南。

    自此,不断往南迁徙的民众也算有了核心之地,蛮荒也开始繁盛起来。

    数千万年的岁月过去,从部落的人王到人族共尊的人皇——天帝炎帝也早已离开,诸多部落繁衍分裂,成为神州各地之人的先族,留下的只有神话传说。

    不过九灵天后却将神话重现,炎帝麾下有十一个强大的以龙为名的部落,每个部落都有一名强者统领,他们就是属于炎帝的龙将。

    作为天帝之女,九灵天后有多执着于延续父亲的荣耀,这是不用多说的。

    所以九灵天后她做了,而且做到了。

    驱逐亿万妖族,屠戮不知多少阻拦的敌人,甚至不惜爆发神战,再建了这十一座龙城。

    飞龙氏,巨龙氏,潜龙氏,降龙氏,土龙氏,水龙氏,青龙氏,赤龙氏,白龙氏,黑龙氏,黄龙氏。

    十一个以龙为名的部落,被自称神龙氏的祖龙部落首领炎帝统御,当炎帝成为人族共尊的天帝之时,这十一个部落的荣耀同样名传万古。

    而如今庄夏所在的,便是潜龙城,一个代表荣耀的地方。

    三圣学宫周围的房屋受损不少,不过这些天过去,重建的也差不多了,民众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不过这附近不够热闹,庄夏带着这群熊孩子越走越远,从一条街走向另一条街。

    潜龙城的主干道极为的宽阔,以干道为主将城池分为四个大块。

    而东南,东北,西南,西北这四大块又有次级的干道,同样很是宽阔,又将这四块分割。

    是以,分割下来,潜龙城内便成了长宽千里的一个个小方块,每一个小方块便是一个体系,形成健全的生态系统。

    不然潜龙城这么大,不可能什么都靠城外的资源,单想想以普通民众的脚力,或许三五天才能从家走出潜龙城。

    这样的状态,不可能城内全部是居民区的。

    晃晃悠悠,一行人越走越远,所行的街道越来越宽,见到的街市也越来越热闹。

    庄夏带着孩子们逛街,肆意的开心购物,这不仅是为了增强孩子们的眼光,更是给他们竖立信心,便于融入潜龙城。

    孩子们在吃喝玩乐中,早已忘记了自己是外来户,眼睛被眼花缭乱的小吃和玩具迷了眼。

    可以说他们没见过世面,仿佛土包子一般,可他们同样是纯真的,心中没有那些蝇营狗苟。

    热闹的街道上,小孩子跟着少年少女,少年跟着青年们。

    姬天鹏和子仁走在人群的最前头,引导着他们方向。

    “这条街的美食很是有名,甜点果品之类的不少,不过东西东洋挺贵的。

    你们看的了别拿了就吃,要给钱才行的,不然东西是人家的。”

    年纪轻些的少年少康姬长安,姬金银姬古熊,还有子当归,他们这些小子和部落的同辈可是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

    他们之间,可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而姬古熊他们给朋友们引导,同样存着炫耀的小心思。

    “这街上的东西,好玩儿的不少,比如那里的面具摊,还有这里的泥人雕,更有风车弹弓。

    风车小云就喜欢玩儿,我们可不喜欢,我们喜欢巨兽的泥雕还有厉害英雄的面具!”

    姬金银说道,他来了潜龙城两年,对这里还算熟悉,平日里有空的时候会出来玩儿一玩儿。

    “姐妹们,我认识一家胭脂水粉的铺面,东西真的很不错的,他们家的胭脂抹起来很舒服,看起来更光泽更红润呢。

    还有首饰店,很多款式的发簪耳坠项链,都漂亮的很。

    不过,不过东西很贵。”

    姬半溪这丫头和姐妹们叽叽喳喳的说道,却是引的这些姑娘心动,可花销却同样是个问题。

    “庄夏,那个,那个,能不能……”姬半溪不好意思。

    庄夏却是大手一挥:“你们尽管买,今天的所有花销都包在我身上,只要你们拿的动。”

    听到庄夏的话,这些女娃都大喊:“庄夏万岁!”

    随即,便蜂拥着购物去了,叽叽喳喳的和老板讨价还价。

    “当归,让后面的几个小子走快一些,不问掉队了。”

    庄夏看着几个在果脯摊恋恋不舍的小子,当然知道他们是想吃,可不知道怎么和老板沟通,花了不少时间才红着脸买了下来。

    和陌生人交流,对这些一直在丛林生存的孩子而言是难以跨出的一步。

    不过当他们聚在一起,又有着极大诱惑的吃喝玩乐为导向时,这一步轻易就跨过了。

    庄夏看着几个走的很快的姑娘,叮嘱姬天鹏他们:“别光顾着看,让那两个丫头买点东西,不要不舍得花钱。”

    钱着东西,对如同民众而言是生活延续的根本,所谓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可对庄夏而言,钱没什么用处,对他的修行没多大帮助,到了一定层次的修士,需要的是功法,是天材地宝,是修行资源。

    比如庄夏送给玄武部落的那一大瓶灵液,如果拿出去卖估计不少潜龙城的富翁倾家荡产都愿意买。

    比如庄夏手中的地乳,哪怕就是一小瓶,法象境界的高手都会花大代价得到,以培养后辈,这能大大增强孩子的潜力还有修行速度,这就是增强根基的利器。

    给修士再多钱,这些东西都得不到,甚至不会用钱去衡量,当用钱衡量时,那便是价值连城。

    所以说,庄夏就是个大土豪,虽然他身上的财物不多,但他就是一个移动的宝库。

    庄夏看着玄武部落的年轻一辈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好奇而心动,在一个全新而陌生的环境中探索,并迅速融入了进去。

    拿出两个拳头大小的果子,庄夏递给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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