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美人如画 >

第14节

美人如画-第14节

小说: 美人如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沫沫我们走。”我见村民纷纷退下了,连忙带孙沫走。

    谁知刚走几步,旁边的狼狗又围了上来。

    “咬!”村委发话。

    那几条狼狗似乎平时训练的很好,村委一说咬,那几条狼狗就扑了过来。

    孙沫吓傻了,尖叫起来,大喊不要过来。

    我为了护孙沫,被狼狗咬伤了腿,但我也踢翻了两只,还崩死了一只。

    但那些狼狗不像人,人看到黑洞洞的家伙会害怕,但是狗没有这个概念,所以它们明明看到同伴被我崩了,却还不放弃咬我。

    就在我疲于应付狼狗的时候,村委不知何时冲到了狼狗前面,他一把拉住孙沫就往回跑,孙沫不知所措的被拉走了,等她反应过来,才知道拉她的人不是我,而是她爸!

    “小峰,小峰……”孙沫喊我,她的声音非常凄厉。

    “沫沫!”我大喊着想要冲过去,但那几只狼狗拦住了我的去路。

    “咬死他!”村委强行拉着孙沫走,他估计忌惮着我手上的东西,所以不敢跟我正面交锋,他拉走了孙沫之后逃的很快,估计是怕我在后面崩他。

    “草,把沫沫还给我!”我大喊,但我的左腿被一只狗咬住了。

    “小峰……”孙沫她极不情愿的被拖着走,她用力想要挣脱,但她一个女孩子,怎么挣脱的了,她只能被拖着走,离我越来越远。

    看着孙沫被拉的越走越远,我急了,直接用手里的家伙打死了咬住我腿的狼狗,另一条狼狗想要冲过来,也被我打死了。

    只剩下最后一发的我,不敢用来打狗,因为这一发如果我打出去了,那些本来逃远的村民会觉得我没有威胁而折返过来对付我,可眼前还有剩一条狼狗,这条狼狗似乎有些智商,它看见另外几个同伴死在我手中,所以不敢冲上来要我,只是死死的盯着我,不让我往前走一步。

    我知道狼狗的性格,狼狗这种狗训练的好,是非常服从主人命令的,而且它特别护主,只要你敢对它的主人动手,它不管你是谁,你手上有什么家伙,它都会咬你,而且是死命的咬,咬死为止。

    我不敢大意,但我又不能浪费最后一发打它。

    “可恶……”我骂道,一时陷入困境。

    “小峰!”孙沫的声音突然传来。

    我看见远处,孙沫竟然挣脱了村委,但她看不见,跑的方向错了,竟然朝旁边的沟跑去。

    “孙沫,别乱跑!”眼看着孙沫快要掉进沟里,我连忙大喊想阻止她。

    “小峰,你在哪里啊,小峰……”孙沫没有停住,倒在那个沟里了,浑身都是泥巴,白色的连衣裙都被泥巴污染了,她哭喊着,“小峰你在哪啊……小峰,呜呜呜呜……我看不见你,我看不见你……呜呜……为什么我看不见你,为什么天要这样对我啊……”

    孙沫哭的太惨了,她的声音都沙哑了。

    听着她的哭喊,我的心都碎了,我感觉天地都为之动容了。

    “沫沫!”我大喊,我也哭了哭的很惨,“沫沫……”

    “小峰,你这个混蛋!”村委大骂,“你怎么没有死在外面?你要害沫沫害成什么样才高兴?”

    “是你害她的,都是你害的!你为什么不让她跟我走?”我捂住腿上被狗咬的流血的伤口狠狠道。

    “是你害她,去年你不逃走,会发生今天的事情吗?”村委说,“沫沫在家等了你一年,她茶饭不思,一听到家门有声音就会跑出去问是谁来了,她瘦了多少斤你知道吗?你呢?看看你穿的,你以为你打扮成城里人就真的是城里人了?你别忘了你的老本,你是我们孙家入赘的女婿,如果你还有一点良心,你就放下手里的家伙跟我认错,并发毒誓说你以后都不会跑了,会一辈子呆在孙沫身边,我就把你做的一笔勾销让你回来继续做我的女婿。”

    村委说这,扶起孙沫,怜惜的看着孙沫,“要不是沫沫对你这么深情,我真恨不得直接杀了你。”

    “不,我不能留下来。”我说。

    城里,我还有许多事要做,我不能让铁力哥和军哥失望,而且我还要找我的亲生父母。

    而对于孙沫,我真的很想和她在一起,但我不是想做个低眉顺眼的上门女婿,我想要的是和她过上正常的婚姻生活,我打工挣钱,她在家里做贤妻良母,我相信孙沫也不会喜欢低眉顺眼在她家混饭吃的我。

    “那你滚吧。”村委看着我手里的家伙说,“你现在牛比了,我们孙家惹不起你。”

    他肯定知道我还剩一发,所以不敢拦我,因为我还能打死一个人。

    我拿家伙指着村委,还不放弃要带走孙沫的决心,“把孙沫还给我。”

    “你!”村委瞪大了眼,看着我,“你敢打我,不怕遭雷劈吗?”

    “我连死都不怕了,还怕什么雷劈?”我问,“我数三声,把孙沫还给我,不然我的家伙不长眼。”

    “小峰不要!”孙沫突然拦在村委前面。

    “沫沫?”我惊讶了。

    “小峰,虽然我想跟你走,但他是我爸,你不能伤害他。”孙沫说。

    “可他不让你跟我走啊!”我说。

    “他再怎么说也是我爸,小峰,我不想你们互相残杀,如果可以选,我宁愿我从来没活过。”孙沫说,“小峰,我爱你,我是你的妻子,但我爸是我的亲人,血浓于水,你们两个都是我最重要的人,我不想也不能失去你们任何一个,所以我求你,不要伤害我爸,爸,我也求你不要这样对小峰了。”

    我听了,垂下手,心里很不是滋味,是的,我确实太冲动了,完全没有顾及孙沫,村委是她爸,如果我真的打死了她爸,那她还怎么和我在一起?

    村委听了,也陷入了沉思,似乎觉得他自己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

    良久,我和村委对视着,但因为中间隔着孙沫,所以我们都不像刚才那么愤怒了,我心里想的全都是孙沫,我知道如果我再对村委出手,她肯定会心痛,我想,村委可能也和我一样,不想再让柔弱可怜的孙沫伤心了。

    “小峰,我会继续等你的,我是你的妻子,我会在家等你回来,等你真正有能力带我走的时候你再来吧。”孙沫说。

    说完,她便转身拉住她爸的手,跟着他往村子方向走。

    “沫沫……”我喊她。

    孙沫听到我喊她,她停了一步,但没有回头。

    村委抹了抹孙沫的眼泪,心疼的抱住孙沫,也不管她身上是不是沾满了污泥。

    村委转过头,没有愤怒,用很平常的语气对我说,“小峰,看在沫沫这么为你的份上,我就给你一次机会,给你一年的时间,一年之后你如果有能力了,我会让沫沫跟你走,以后孩子也跟你姓。但如果一年之后你一事无成,你得答应我回来继续做你的上门女婿。”

    我听了,流下眼泪,如果不是孙沫对我的爱以及对村委的父女亲情感动了村委,村委绝不可能跟我做这样的约定,我想,他恐怕也是怕孙沫心痛吧。

    “好!沫沫,你等我,不用一年我就会回来找你带你走!”我大喊,身上的伤痛早已忘却,心里一心只想着尽快在城里混的出人头地然后回来。

第十九章 庄兴欢() 
孙沫没有回答,她被她爸带走了,我在后面愣愣的看着他们的背影,暗暗捏紧了拳头,我绝不能让孙沫失望,我已经无路可退。

    二蛋子被村民抬走的时候还在哀嚎,他没有撂下狠话,我估计他已经被我打怕了。

    拖着疲惫的身体,我一瘸一拐的走到公路上,还好拦到了车,去到镇上才找了家小诊所清理伤口,打狂犬疫苗。

    在镇上休息了一晚,第二天我就动身去了城里,我让楼下手机店的人帮我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认字软件后便回家学习,一学就是两天。

    我趴在床上,拿着笔和本子跟着读音一遍遍的学着写,两天的时间我就学了三百多个字,基本常见的一些字都认得了,面馆餐馆我总算能分清楚了。

    之后曹军打来电话,说他已经给我把证件什么的都弄好了,问了我的地址就直奔过来。

    等曹军到了我租的屋子,我连忙给他递上一根烟,然后倒了一杯酒,说辛苦了。

    他坐下后摆了摆手,“我这有什么辛苦的,你以后才是真正的辛苦。”

    我苦笑。

    曹军抽着烟,从包里掏出一个袋子,然后从里边拿出一张身份证,又从里面拿出毕业证学位证等,甚至连户口簿都有。

    “军哥,这……”我目瞪口呆。

    “这是你新身份。”他说着,把身份证递给我,“你现在叫徐一峰,是南城大学校长徐志国的儿子,在南城长大,小学读的南城一小,初中读的南城师范,高中是南城国语高中,大学是南城大,记住了,你大学读的专业是营销策划。”

    “啊?”我惊讶道,可我没读过书啊……

    “你记住就行了,别说错。”他说,“这是大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都是真的,你大可以放心的用,学信网上可以查到。”

    我感叹了,“军哥,这么牛?”

    “有钱能使磨推鬼,磨推鬼你懂吗?”他说,“当然,身份证也是真的,你拿去开房都是可以识别的。”

    “厉害啊。”我说。

    “目前你先把这张纸上的内容背清楚,千万别记错了。”他说着,递给我几张打印的纸,上面写着徐一峰的人生经历。

    “哦,对了,我忘了你不识字。”他说着,拿起纸准备读给我听。

    但我直接坐了过去,然后念上面的字,“徐一峰,1995年5月3号出生,现年二十一岁,已于城南师范大学毕业……”

    “小峰,你怎么……”曹军惊讶道。

    我笑着拿出手机,把那个认字的软件打开给他看,他看了,竖起了大拇指,“小峰,我果然没看错你。”

    “军哥,我现在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我读一遍,有不认识的我就问你。”我说。

    他听了,连忙点头。

    果然,我读的过程中就遇到很多问题,不过曹军都给我解答了,并且还教会了我那些我不认识的字。

    直到晚上,曹军拉我出去吃了大排档,他才回去,临走时告诉我,要我养好精神,随时准备行动。

    之后的几天我一直背徐一峰的那些经历,背累了我就学认字,反正整天我都不怎么休息,一直到全部背熟,倒背如流我才停下,而且认字也认得差不多了,报纸已经可以看了,偶尔遇到生僻字不认识的,我就查一下并牢记。

    很快,在一个早晨,曹军打电话给我了,他说要我赶快赶到人民日报报社去,说目标正在那儿。

    我连忙打车过去,车上曹军在电话里告诉我,他要我去是要我结识一个人,一个女孩,曹军说她叫庄兴欢,是保国东的女朋友。

    曹军还说,他们已经找好一车人了,到时候会开着面包车停在庄兴欢旁边,然后开门把她拉上去。

    但他们并不是真的要把她拉上去,他们这么做就是要给我一个表现的机会,让我救她,从而认识她然后和保国东拉上关系。

    我有些疑惑,心想我要去的不是保长青那儿吗?为什么他们要我去跟保国东拉上关系?

    曹军听了我的疑问告诉我,保长青那个人没什么弱点,他四十多岁的人了,不知是什么原因还没结婚生子,至今还是个单身,而且他赚了钱之后吊得很,平时都是有转车接送,而且他那个人疑心特别重,对他使用这种伎俩,很难行通,而且他一个大老爷们被人砍,要我上去救他,这不现实,现在这个社会,谁会为一个中年男子见义勇为?小妹妹都不敢救,谁吃多了去救他?

    我听了,觉得有理。

    曹军说,他给我弄的徐一峰这个身份,资料上说他学的是营销策划,长盛集团旗下的这些KTV什么的,需要学这个的,到时候我救了庄兴欢,只要庄兴欢开口,凭借保国东的关系,肯定能进去。

    我听了,觉得在理,便按照他说的去做了。

    下车之后,我果然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可疑的面包车,那边的人见我到了,立刻把窗户关了上去,很快我就接到一条信息,上面是庄兴欢的照片,我看到照片上的庄兴欢十分漂亮,第一眼看过去,我就觉得她是个白富美,很上镜,难怪保国东那个富二代能看上她,而且庄兴欢妆化的特别好,很像韩国女明星,她唇红齿白的笑着,头发很直,染成金黄色的,十分美。

    我看了照片之后立刻朝旁边看去,寻找那金黄色头发的女孩。

    本以为金黄色头发的庄兴欢应该很容易寻找才是,可我看了半天却没有看到半个金黄色头发的人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