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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综同人)[综]人生赢家-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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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倒吊在半空中。
莱戈拉斯不由得看向了林笙的长剑,林笙笑着说:“你不会以为这真的是一把长剑吧?”她把她的长剑给莱戈拉斯看,里面其实是她的魔杖。她看了看自己的魔杖,再看看甘道夫那几乎他一样高的魔杖,“是迷你了点。”
他们一起出去看被倒吊在半空中的矮人们,林笙摸着下巴,评价说:“矮人实在不适合做刺客,他们的气味实在是太明显了。”
莱戈拉斯赞同了她的结论。
巴金斯眼巴巴的看过来,林笙摇头:“我的朋友,你实在是太善良了。好吧,看在你的份上。”林笙朝着矮人们挥了挥魔杖,“金钟落地。”
矮人们掉到了飘着冰块的水里,那滋味,啧啧,“希望能够帮你们清醒清醒,下一次我就不确定使在你们身上的,是不是就是不可饶恕咒了。”
他们在孤山脚下见到了骑着大角鹿的瑟兰迪尔,林笙对其他几人解释道:“在我们谈话的时候,我让人去通知了瑟兰迪尔。”
“欢迎到我家来。”
林笙说的那么理所当然,以至于瑟兰迪尔眯了眯眼睛,甘道夫百感交集,还有二次造访的巴金斯,他只能干巴巴的笑了两声,跟着过来的巴德已经麻木了,只有莱戈拉斯最自在。
史矛革恢复了它巨大的身形,连着它的自尊心和威慑力也一起恢复了,在他们头顶盘踞着,一只爪子还放在林笙坐的座位扶手上。其他人如临大敌,而林笙神色如常,和史矛革凑在一起俨然就是“美女与野兽”。
“莱戈拉斯,这就是我为你准备的装备,我想我们可以先试试它的威力。”林笙指着装了好几箱子造型不怎么样的手榴弹,介绍道:“这是炼金术下的产品。”
大家眼睁睁的看着有两个拳头那么大的铁疙瘩扔出去,不远处有十多米高的山头就被“轰隆”一下子炸平了。
众人:“……”
史矛革:“……”
林笙记录了一下数据,抬头对着呆若木鸡的众人说:“因为条件有限,所以只能有这样的效果了,不过,质量不够数量来补,我想炸了半兽人的大本营还是没问题的。”
莱戈拉斯不由自主地点头。
甘道夫和巴金斯去安抚矮人们了,瑟兰迪尔留了下来。“我们来谈谈你说的战后赔款协议。”
“我就喜欢您这样公私分明的领袖,鉴于莱戈拉斯承担了这样的重任,对半兽人的财富我们对半分,如何?”
莱戈拉斯:“……”他真的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回事。
林笙还送了件秘银背心给莱戈拉斯,“刀剑不入,我试验过了,长湖镇的战士们每人一件。”
“艾丽卡,你可真慷慨。”
“反正放着也是白放着。”
索林等人如今只有期盼着丹恩带着他的矮人军尽快到来了,丹恩骑着野猪赶来了。
让矮人们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带着消息飞来的渡鸦先一步飞到了林笙的身边,然后才飞回到他们跟前。
丹恩冲着索林吼叫着:“这是怎么回事?你告诉我你得到了传家宝钻!”
索林指着林笙怒吼:“是她抢走了属于我们的传家宝钻,丹恩,我需要你帮助我把传家宝钻抢回来。”
还不等矮人们再继续吼来吼去,半兽人们登场了。
虫人从地底下钻出来,林笙当时脸色就扭曲了:“为什么它们就从来没问过我这个主人的意见呢?”
这是一场半兽人没有预料到的,被碾压的战争。
林笙很明白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史矛革从孤山上飞了起来,笼罩着底下的战场,林笙真真切切的做了一回龙骑士。
半兽人的指挥官阿索格一个照面就被林笙给k。o了,他的指挥旗被林笙搅合的乱七八糟的,这就导致半兽人们也跟着晕头转向起来。
比翁跟着到了。
很快,巨鹰们也飞来了。
后续的第二军队全都交给了史矛革,它已经很久没有痛快的喷火了。
林笙弄出来的照明弹也发挥不小的作用,这时候的半兽人还是很怕光的,光照会让它们行动缓慢,身体难受,可对已方军队没有任何不良作用。
战争结束的出乎意料的快。
半兽人们遭到了几乎灭族的打击,他们位于冈达巴山的大本营,数百个手榴弹下去,轰隆轰隆的被夷为平地了。当然,在那之前,半兽人们堆积起来的金银财宝都被事先搬空了,感谢任劳任怨的大蜘蛛们。
林笙骑着史矛革飞在己军的上方,给自己使用了个“声音洪亮”咒:“胜利属于我们——”
“史矛革万岁——”
别怀疑,后一句是史矛革自己喊的。
相信很多参战的己军还没有反应过来,这场战争结束的好像比想象中的快很多,还容易很多,以至于原本的十三矮人小队们刚加入了战斗,战争就恍恍惚惚的结束了。
等己军退出战场,半兽人、吸血蝙蝠、座狼等等的尸体被史矛革喷火烧成了灰。
有一把雪白大胡子的巴林呆愣愣的想:他们还能收复伊鲁柏吗?
甘道夫也在想这个问题,很明显,如今孤山除了有原本令人畏惧的史矛革,还多了个得到史矛革效忠的,神通广大的人类巫师。显然,人家把孤山当成了自己的私有物,坚决不允许别人在孤山上撒野。矮人们打又打不过人家,想要讲理吧,可这不是个能讲理就能行得通的世界。
甘道夫甚至想了,那就跟人家耗着看谁活得更久。在这点上矮人们可是占优势的,毕竟矮人的寿命可比人类长多了。反正,半兽人被打败了,他这阶段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至于其他的,就交给当事人们去解决吧。
林笙是这么跟矮人们说的:“说不定我什么时候就会消失了,那时候我会记得通知你们的。在那之前,请不要再到我家门前闲晃。”
史矛革喷着鼻息,居高临下的望着他们,意思不言而喻。
矮人们最后只能带着不甘和期盼——期盼着什么就很明显了——离开了。
矮人们都离开了,那就没有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什么事了,他正准备和甘道夫一起离开。
“我的朋友,”林笙叫住了他,对甘道夫说:“您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送我的朋友回夏尔。”
甘道夫没看到霍比特人投过来的目光,他表示不介意,然后就骑上马潇洒的离开了。
“甘道夫——”霍比特人的呼唤根本没起作用,他转过头来,无奈的看向林笙,“你到底想做什么啊?”他们其实真的没有那么熟,好吗?
“我已经说了啊,送你回夏尔。”林笙笑眯眯的说着,她突然丢了个东西给巴金斯,巴金斯下意识的接住了,等看清楚是什么东西后,想也不想的就扔出去了,他可是亲眼看着那东西把那么一座山坡都给炸平了。
林笙解释说:“那是纯金的,只是造型独特了点。”
霍比特人哭笑不得的把金疙瘩给捡了回来。
林笙送给他的礼物当然不止这一件,还有件秘银背心,孤山的其他一些特产。霍比特人装了满满当当的两箱子,他现在是真相信对方把他当成朋友了。
但是,他真的不习惯骑大蜘蛛啊!
“你该早说的,我的朋友。”然后,坐骑就从蜘蛛变成了马。
巴金斯感觉好多了,他的话也开始变得多了起来:“我能问一下,史矛革怎么没跟着你一起来吗?”
“一起来?去做什么?去夏尔开一次霍比特人的盛宴吗?”林笙反问,巴金斯囧囧有神,“它正对着增加的金币流口水呢。”
叽叽和喳喳跟在她身边,喳喳问林笙:“霍比特人的肉好吃吗?”
“我没吃过,所以不是很清楚。”
就算巴金斯听不懂喳喳在说什么,他猜也能猜出来了,他赶紧转移话题:“所以,在城堡里你是故意放索林他们离开的,对吗?”
“嗯哼,我还知道了你的小秘密哦。”林笙朝着巴金斯俏皮的眨了眨眼。“不介意给我看看吧,放心,不会和你抢的。”
巴金斯舍不得,可魔戒还是到了林笙手上,但她很快就还给了他,巴金斯连忙把魔戒装到口袋里,还拍了拍。
“太伤我心了,我的朋友。”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都没有和甘道夫说过。”
“它对你的心智产生了影响,就像‘山之心’影响了索林·橡木盾一样。还有,我认为甘道夫是知道的,提醒你还是不要常用它了。”
巴金斯沉默了。
叽叽可不管沉默的霍比特人,它有点小兴奋的说:“这次我们可以去看在罗斯加堡那边的朋友了吧?”
喳喳昂着小脑袋说:“经过歌谣传颂,大家都知道了艾丽卡了,这样效果更好了。”
林笙笑着说:“都怎么久了,你们还记得呀。”
叽叽还说:“如果史矛革跟着一起来,就更好了。”
喳喳嘲笑它:“是更好,它们会被吓晕的,就像你一样。”
巴金斯恢复的很快,他好奇的问林笙:“它们在说什么?”
“它们在商量怎么和它们在密林西部的朋友炫耀,它们交了一条巨龙做朋友。”
“你能听懂所有动物们的话吗?”
“到目前为止,我遇到过的都是,可我想我还没见到这里所有的动物。我想,在旅程中记载这一点是个不错的消遣哦。”到目前为止,林笙活动的范围只在迷雾山脉以东,幽暗密林还有孤山这一块。整个中土世界大的多,林笙打算去四处转转。
他们见过了叽叽和喳喳的朋友们,渡过了高山隘口,去瑞文戴尔做了客,精灵们简直是完美的化身,等他们离开时,林笙对巴金斯感慨:“我都想带一个离开了,光是每天养眼也不错嘛。”
巴金斯:“……”等他们遇到食人妖时,巴金斯不得不承认,和俊美的精灵们一比,食人妖真是太丑太伤眼了,仅次于半兽人。
“我有点不放心史矛革,我想回去看一看,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好吗?”不等巴金斯回答呢,林笙就消失了,巴金斯张大了嘴巴:“一会儿,是多大会儿?”
叽叽和喳喳在他旁边叫着,可巴金斯根本就听不懂啊,他决定还是先等等看,过了不到五分钟,林笙就黑着脸回来了,还带着缩小版的史矛革。
史矛革被幻影移形挤吧的吐了个昏天暗地。
霍比特人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你这一个来回可真够快的。呃,史矛革做了什么吗?”
“能有什么,只是差点烧了宫殿而已。”
巴金斯:“……到底怎么回事?”
林笙正要解释,史矛革就朝她这边吐了过来,林笙敏捷的躲开了,巴金斯可就倒霉了,他快被熏晕了。
林笙赶紧给他使了好几个“旋风扫净”咒,还有“清泉如水”咒,“清理一新”咒,反正能用上的都用上了。就是这样,巴金斯还觉得身上有股怪味。
不过史矛革没能阻止林笙嘲笑它:“它试图把金子融成它的雕像,结果把炉子打翻了,如果不是我回去的及时,呵呵。”
史矛革:“……”
巴金斯:“……”没在开玩笑吗?
林笙给史矛革好好的洗了洗嘴巴,“现在我们可以上路了吧,臭屁的史矛革,善良的霍比特人还有我的朋友叽叽和喳喳?”
你挑着担,我牵着龙,迎来日出送走晚霞,啦啦啦啦——

  ☆、第97章 孤山上的日常⑼

巴金斯眨眨眼再眨眨眼,这回程的路上突然多了个巨龙,算怎么一回事?这可真刺激,“……你就不担心你的城堡和财宝吗?”
“我暂时封闭了城堡,还在周围施了“麻瓜屏蔽”咒。”
“麻瓜?”
“就是除了像我这样的巫师以外的人,包括精灵啊,人类啊,还有矮人等等。”
“看来你是真的出来旅行的。”巴金斯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林笙一路上都在做着记录,起初巴金斯以为她是在写旅游日记,巴金斯自己都萌生了这种想法了,可有一天他发现不是,那上面记载着各种数据,密密麻麻的他都看不懂。“这是什么?”
“嗯,我在调查各地的商业需求,以便扩展长湖镇的商业版图。说不定过不了多久,你在夏尔就能喝到长湖镇产的葡萄酒了。对了,你们夏尔有什么特产,是其他地方没有的吗?”
巴金斯干巴巴的说:“我们霍比特人一般都是自给自足的。”
“是吗?”
巴金斯自己都不确定了:“是吧。”
比起幽暗密林像是被病侵蚀了的不健康,夏尔简直像是世外桃源,绿油油的草地,悠闲吃草的牛羊,涓涓的溪流,遍地的野花。
“等等,你们住在哪里呀?”
终于到家了,巴金斯心情飞扬起来,“我们住在袋底洞,现在轮到我对你说了,艾丽卡欢迎到我家做客。”
不过,在那之前,巴金斯还是先跟正在拍卖他家底的人,证明他还活着并且是比尔博·巴金斯本人吧。
叽叽欢快的飞来飞去,喳喳以考究的口吻说:“怪不得霍比特人们一个个看上去白白胖胖的,他们的生活环境很舒适嘛。”
林笙赞同的点了点头,回头她问巴金斯:“你觉得我把鞋子卖到夏尔的可能性有多大呢,比尔博?”
“哈啊?”巴金斯觉得她这是天方夜谭,霍比特人从不穿鞋子,对他们来说,一双大脚板就等于脚袜子鞋子了,三位一体多方便呀。
林笙对霍比特人精美、小巧的袋底洞表示了赞叹,史矛革趴在林笙的肩膀上,对此嗤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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