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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傲娇与耍贱-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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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你爱吃的菜。”
  “那择日不如撞日,今晚我正好有空。”沈步申礼貌的挑起嘴角笑了笑,从善如流的答应,再然后直接一厢情愿的定了时间。
  “啊?”我妈被他噎住了。她明显就是随便说说想客套一下而已,我妈可是我亲妈,我能不了解她?她怎么可能心情愉悦的去款待一直拒绝她女儿的男人,别逗了。
  “其实什么时候都可以,回来这么久一直没有拜访叔叔和您是我疏忽了。”资本家混迹商场这么些年,能看不出我妈的真实想法其实是“你快别来我家了,我真的就是那么一说而已”那就别混了,他退而求其次的改了时间,语气委婉的让我妈都不好意思再拒绝。
  所有人相谈甚欢,我不在状态像局外人。眼睛里有点儿泛酸,一年不见,如今他活生生的站在我的面前,我张了张嘴,咳嗽两声,还好,语言能力还在。
  “你回来了。”这四个字虽然与“好久不见”相呼应,不过听着太感性,不是我的风格。我是谁?毛思艾!下定决心就不怕牺牲,被连续不包邮退货这么多年我都忍了,现在这么点儿困难就能打倒我?呵呵,笑话。于是我挤了挤眼睛,努力将呼之欲出的眼泪挤回眼眶,深呼吸,上前一步,睁着眼睛胡说八道,装出一副哥俩好的模样大气的拍拍他的肩膀。
  “申哥,你去了趟阿姆斯特丹竟然没有误入歧途带个男朋友回来神马的真是可喜可贺啊……啊……”
  我跨多了大概有半步的距离,但是却为这多迈出的小半步感到庆幸,因为我一个趔趄摔在了沈步申的身上。我不是故意的,但凡有一点儿可能,我是绝壁不愿意在沈步申面前出丑露怯的。本来摔倒就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对于在沈步申面前摔倒这件事情我很无奈,也很气馁。不得不承认,那个叫秦深的男人不光长得好看,同时还是个预言帝,我确实又摔倒了,只不过扶我的人换了个对象。
  兵荒马乱间我好像听到沈步申沉稳着声音让我小心,仔细听却又什么也没有,心中粉色的泡泡都让我产生幻觉了。然后就感觉到托着我的胳膊一紧,我又开心了。虽然我此时的样子不是很好看,但这是多么天时地利人和的机会啊。
  高跟鞋太高,容易陷在了草地里,地上乱七八糟插电板、电线盘根错节,我的脑袋也一时处在当机阶段,这些所有的正面(正面个鬼!)原因加起来,造成了现在这个局面——
  我狼狈地趴在沈步申的身上,双手扶着他的双臂,脸撞在他的肩膀,整个身体呈比萨斜塔状靠在他的身上,腿的形状也拧得极不正常。我脸丢到家,反观沈步申,他保持原来的姿势,甚至没有移动一下,依然笔挺至一丝不苟,唯一的变化可能就是他掏出放在兜里的双手反托着我的腰有条不紊的维持着两个人的稳定。
  如果没记错,这应该是我第一次这么亲密的靠近沈步申,心里窃喜,有点儿要走上人生巅峰的小激动。
  一秒,两秒,三秒,旁边的围观群众们似乎还没有从这一措手不及的意外中回过神来,我闻着沈步申身上刮胡泡混合着烟草的味道,自娱自乐的沉醉,在所有人回神之前,我还把脸埋在他的肩膀半天不愿意起来。
  沈步申竟然破天荒的没有把我的脑袋推开,我紧了紧握在他胳膊上的双手,拼命用余光瞟他,感受到放在我腰间的手也是一紧,这算是回应吗?不由的我又有点儿窃喜,很欣慰,我果然是要迎娶高富帅,走向人生巅峰了。可是下一秒我知道我这是自我意识过剩了,因为他轻轻低头,附耳对我说,“这一年你又重了不少吧,该减肥了,连脑袋都重了,看来脑容量增加了不少,那么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装在你脑袋里怎么可能轻。”?

☆、四

?  啥?他说了啥?这纯属打击报复好吗!我不就开了他个玩笑嘛。
  我不忿的在他的肩膀上咬了一口,没敢使力。咬完我就后悔了,他本来就够嫌弃我了,我再这么造次,说不定又得让他躲去国外一两年。我听到沈步申心跳顿了一下,胸口也是一僵。他似笑非笑的看我,我一时有些茫然无措,不安的盯着他银灰色的西装上我留下的口红印,然后就听到了我爸的埋怨。
  “思思,都长这么大了,怎么还总是冒冒失失。”我爸这招以退为进用得好,一下就堵住了沈步申的不满。他出口抱怨的间隙,我妈顺势将我向后拉了一下,略带嫌弃的目光不以为然的看了眼沈步申肩膀上我所留下的那个淡粉色的口红印,估计是洁癖犯了,拉我的力度极大,差点儿又让我摔倒。
  我站定后,沈步申才收回我腰间的手,不动声色的又放回了自己的裤兜里。我的眼睛一直追随着那双手,情绪由咬人之后的小心虚变得有些开心,到底在他身上留下了些印记。我妈看到我这副没出息的样子,一声咳嗽,捏着我手掌心的一小坨肉使劲儿攥,疼得我想咬人,被她犀利的眼神一瞪只能又默默将声音吞下,恋恋不舍将视线收回。
  “女孩子,能不能注意一下矜持?有你这么投怀送抱的嘛?”她低声在我耳朵边嘀咕不满,我点点头表示赞同她的说法内心却颇不在意。
  我妈以前其实挺看好沈步申的,我俩要是能发生点儿什么她肯定乐见其成,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奈何人家沈老板一直都没看上我。她心里的OS我清楚得很,不就是“咱一个大姑娘不能一天到晚拿热脸去贴贴人家的冷屁股,要端着点儿,这人不搭理你,想搭理你的人多了,咱长得这么漂亮,又有学历,不怕找不到”,所以才安排这么多次间接相亲想让我摆脱某人的阴影从此走上亮如日辉灿若星辰的绿光大道,对沈步申的态度自然也不如从前来的热情。
  我算漂亮吗?天下的亲妈们看自己娃都漂亮,我没事儿对镜自照,合计自己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清秀,还有一个若隐若现的双下巴。我记得倍儿清楚,沈太平曾经用随心所欲、误入歧途、为所欲为这三个恶毒的词语来形容我的长相,虽然是玩笑,但也气得我直想呵呵她一脸姨妈血。好歹沈步申也曾夸过我长相清新脱俗,这妥妥的是褒义词啊!我气冲冲的反驳,而太平公主则放下手中的书,抬头上下打量我一番,沉吟一下,评判道,“你长得确实是不难看,就是离清新脱俗大概还差一个从北京到西藏的距离吧。”
  “……”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辩才,但在吵架辩论方面我还是自诩为一流好手的,可是这么些年下来,我特么就没有辩赢过太平。不过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这也算是术业专攻的问题,文科生的逻辑本来就没有理科生严密,再说,什么歪理从沈太平那个面瘫的嘴里说出来你都会觉得很有道理并且会产生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信服感。
  我研究生读的是青南大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历不算低,但大部分人听到“思想政治教育”这几个字就会对我敬而远之,下意识认为我是那种爱说教无趣思想僵化专走形而上学的教条派,这一年我确实也是凭这几个字让我的那些个所谓相亲对象望而却步的。
  所以我妈口中的漂亮与智商,大抵是她对我的美好愿望,况且我还是有自信我不是找不到男朋友,而是不想随随便便找个人糊糊涂涂的度过一生。我学不来得过且过,所以认定是沈步申,就一定要是他,没办法,从来就是这么任性。
  我喜欢谁,我爱谁,我要跟谁在一起,那是我的事情。我妈从来了解我,我决定的事情八头牛都拉不回来,势必要把自己撞死在南墙上,怎么说我也有把握自己未来的权利。我之所以跟我妈妥协参加这样的间接相亲,除了怕被念叨,多半也是抱着打发时间的心态来的,实践证明果然没有比婚礼现场更好玩儿的地方了,这个暑假的二十六场婚礼,有四场是新郎前女友以各式各样的原因来闹场,有两场是新娘前男友跪地求原谅。最后这一场收获颇丰,我遇见了沈步申,我想我可能不需要再去参加第二十七场婚礼了。
  我就是这样的人,但凡有一点儿机会,我都不会放过。沈步申刚才都没有推开我,这就是我的机会。
  在别人的婚礼上,我的故事可能只是个插曲,可能连插曲都算不上,至多是意外,我却为这个美丽的意外沾沾自喜到不能自已。
  沈步申一直站在原地没有什么动作,把他摆在蜡像馆估计都没人看得出来这是个真人,夏日阳光热烈,将他的身影投射到茵绿的草地上,他趁着这炎炎烈日笑得一派淡然,清冷光湛的眸中光彩乍现,给他的眼睛添上了一丝暖意。原本就英朗的轮廓,这样的笑容让他的脸变得柔和,然后用这个范围内所有人都可以听到的声音调侃,“思艾,真的该减肥了,你的脸看上去很像刚出锅的包子,馅儿都有点儿往出溢了。”
  尼玛你肚子里的坏水儿也满得往出溢了好吗!以前也没发现他这么黑心啊,怎么出趟国回来后就挤兑我,这么损我真的好吗!
  沈步申果然是我的死会,一句话就能呛得我无力反击。我期望中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王八看绿豆对了眼”,可是现在这样“大眼瞪小眼”又是什么情况!沈步申依然没有收起他那能迷惑人的笑容,他的视线柔和绵长,与刚才礼台上的面无表情目光冰冷截然不同,一直在笑,笑得我心里都开始发毛了,他才不紧不慢的开了口。
  “思艾,你看上去似乎很遗憾我没有从荷兰带回来一个男朋友,虽然阿姆斯特丹享誉世界的是它开放的风土人情,但一年的时间大概不会改变我的性取向,我依然确信异性应该更对我的胃口。”
  心里面那个掌管负面情绪的小人撇嘴,对他的说法很不以为然,反正那个“对他胃口”的女人转来转去都不会是我。我跟他表白那么多次,他都不愿意给我个机会,说这些并没有什么卵用。
  沈步申状似无意地瞥我一眼,我装作没看见,就算是胖比、丑比、逗比,那也是有尊严的!他也没有收回笑容,顾自说道,“我带了别的东西给你,你应该会高兴。”我猛地回头看他,这还真是杀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我很意外,同时对他的话存留质疑。沈爷您还顾我高不高兴哪?算你还有点儿良心。不过话说回来,此时的窃喜已经完全压制住了被沈步申羞辱的不愉快。
  我该高兴的。应该说我简直高兴爆表了。我盘算着自己到底能收到什么样的礼物的时候,沈步申优雅礼貌的声音绕耳而来,“这里人多,我建议我们应该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叙叙旧。”
  “好好”两个字拖了长音,若是其他人在这种语境下说出这句话可能会略显暧昧,但配上沈步申厚重的音色却丝毫没有这种暧昧感觉。况且我也很有自知之明的,他恨不得将我甩的远远的,想跟我暧昧才是见了鬼。
  某人终于不躲我了,还要跟我叙旧,我有什么理由不答应。沈步申步伐稳健的走在前面,我在后面跟着他。他好像没什么太大的变化,走起路来一贯挺拔矫健,目不斜视,速度还是那么快,唯一的变化可能就是以前的厚刘海换成了如今半长不长的寸头,哦,还有就是话更多了些。
  我蹑手蹑脚地走在他的身后,维持着一个不算近的距离。刚刚给我创造了与沈步申“亲密接触”机会而被我在心中感谢1000遍的高跟鞋现在却成了我的累赘。我迅速脱掉鞋拎在手里,低着头往前跑想要赶上他。
  “哎呦,我的鼻子……”我边揉着鼻子边抬头喊痛,你停下来也好歹吱一声嘛。
  罪魁祸首只是慢慢转身冷静的看着我,“学历再高也拯救不了你遗失在马六甲海峡的平衡感,我记得你爸爸刚才告诉过你不要太冒失,你应该多听听这种有利于你自身发展以保证自己不会危及他人及社会的良言,而不是只关心我会不会带个‘男朋友’回来。”而后目光扫过我的脚,皱起眉,“怎么光着脚?把鞋子穿起来。”
  真是够了!你管我穿不穿鞋啊,还不是因为你走得太快!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你……”我恼羞成怒,“你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果然他们兄妹俩都是我辩论史上的克星。我瞪着他,没理他的命令转身就走。
  走着走着我突然就顿悟了,继而因为有这种可能性的出现而感到惊吓,回头冲向他急急道,“你……你不会真的带了个男朋友回来吧?不是吧,世界上这么多女人,你干嘛呀,就算你不喜欢我你也别喜欢男人啊,我不缠着你了还不行么,你赶紧从罪恶的彼岸跨回来吧。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你爸就你这一个儿子。阿西巴,荷兰真是太可恶,简直都把你带坏了。”
  “你到底有没有听见我说什么!”沈步申沉稳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动摇,叹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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