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绑定 >

第104节

绑定-第104节

小说: 绑定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完美……他知道这种皮相对于职业者而言没什么意义,但是这种更换却在释放着什么。

    “我觉得我从中找回了无拘无束的自我。”辛项说,“总是顶着同一张脸,就要时时刻刻维持同样的形象,可是脸一换,做什么就都没关系了,谁也不会用已有的眼光来看待新生的我。”

    沈灼:“同学你文艺了,但是思路不对。”

    莫淙烁:“你怎么会觉得换张脸就没人认识你了?你又没换力量波动。”

    小记也在伴生空间中暗戳戳地表态:就是,他就算换一亿张脸,在我这里也只是记在同一个人名下的不同打扮。

    职业者中脸盲的很多,主要问题在于很多时候压根儿没兴趣仔细看别人的长相,辨认人主要看等级、属性、精神力表征、魔力纹路等等跟实力挂钩的特质。

    如果换脸换成特色极为鲜明,比如满脸剑伤、满是化脓什么的,可能还会引人注意,但从一种漂亮变为另一种漂亮,对不起,职业者中从来不缺美人,什么样的美人都不稀罕,反正再美也比不上炼金人偶的完美精致。至于你要诽谤炼金人偶没有生气、美得虚假,呵,假脸就真了吗?

    辛项沉默,辛项沉思,终于大惊:“被带沟里了。”完全跟着朱苓的思路走了。

    “等一下,”辛项又道,“我这段时间换脸后,同学们确实看我很陌生的样子。”

    “我们哪次见到你却没认出你来?”沈灼反问。

    辛项语塞。

    “兽人们看你陌生,”莫淙烁说,“我猜那是因为他们对博雅人的辨识力不太够。”

    “对啊,”沈灼点头,“我和烁烁也是长出尾巴后才得到亲近对待的。”

    莫淙烁:“……”

    “那尾巴确实挺好的,”辛项瞬间又被带歪了话题,“用着……怎么样?”

    沈灼:“当然好极了,那种契合度,连戚学长的产品也只能甘拜下风。”

    辛项面露羡慕:“可惜我老是学不会。我能摸摸你的吗?当然我知道莫淙烁的我肯定不能摸。”

    沈灼:“废话,当然不行,谁的都不行,来当交换生这么久,不知道兽人的尾巴是敏。感。带吗?还摸摸,自己长出来慢慢摸吧。”

    ……莫淙烁慢慢扶额,倒是很能理解为什么辛项轻易被朱苓带偏了思路搞出上瘾症状来,就这好拐带的,真为他的未来担忧。

    沈灼二人是暑假时回到博雅的,而在这个时间,沈小弟已经确定好了学校,等到九月他们开学时,沈宁也要开始上小学了。

    现年六岁的沈宁没有显露出丝毫的觉醒迹象,当然,在他成年之前,到底会不会觉醒,都是不能肯定的,但是从遗传的角度考虑,即使变异出了一个沈灼,要再变异出第二个,几率大概也应该比较微小。

    “从概率学的角度来说,”沈灼表示,“我觉不觉醒和小弟觉不觉醒之间,没有任何影响关系。就像你扔骰子,第一次扔出六点,和你第二次扔出的是不是六点间,也没有任何关系一样。”

    “我知道什么是概率,你闭嘴。”沈母呵斥了一声,转头继续跟莫淙烁说,“其实本来还是想等到七岁以后再上小学的,毕竟把第一个觉醒高峰点过了比较保险,但是小宁太嫌弃学前班了,而且主意大得很,不像沈灼小时候什么都没所谓,只要让他玩得高兴,上不上学、学什么他才不管,人生规划直到遇到你后才开始建立。可小宁现在还没开学呢,就连六年级的课程安排都计划出来了。哎哟,这心眼,沈灼缺的心眼肯定补到小宁身上了。”

    沈灼纳闷:“为什么叫小弟就是小宁,叫我就是连名带姓?”都是亲生的?

    也更习惯连名带姓叫他的莫淙烁对这个问题当没听见。

    “去去去,别打岔,”沈母不耐烦,“你那德性叫什么昵称,只有连名带姓才有点震慑力。”

    沈灼看向莫淙烁:'是这样吗?'

    明明低调避答但还是被抓问的莫淙烁:'……我只是害羞。'其实叫阿灼他也可以接受,但如果比照沈灼的称呼方式叫灼灼……不,还是连名带姓最顺口了。

    沈灼:'哦?是吗?'

    '阿灼我爱你。'莫淙烁眼神飘忽地说。虽然脑波只有沈灼能接收到——他把幻坎、大黑和小记都临时从脑群中屏蔽了——虽然沈母完全不知道自家儿子和儿媳就在她眼皮子底下交流了些什么,但光天化日之下,莫淙烁还是觉得有点脸红。

    ——真是的,一大把年纪了,就不能含蓄点吗?

    沈灼表示了满意,另外附言:'我们计算年龄不能算绝对值,比例换算也不行,反正除了前十八年的未成年,以及最后一两年或者更短的衰老期外,中间就全是青壮年期。'

    '那是青还是壮啊?'莫淙烁忍不住想拆台。

    沈灼:'这主要取决于心态,我觉得我们可以青年几百年,和我们的外貌一致,几百年后长相会成熟至中年人的样子,那个时候,大概心态自然就调整过去了吧?'

    '中级职业者没有几百年的青年期,六级职业者也就是平均三百年的寿命而已。'莫淙烁提醒。

    '放心,'沈灼对此很乐观,'照现在的进度下去,我觉得我们在一百五十岁之前达到七级的问题不大。一百五十岁还没有脱离六级的青年期,正好继续接七级的青年期。'

    '哦,但愿如此。'莫淙烁说。日子过得舒心,自然不会嫌弃命长。命越长越好,九级巅峰——比如说水纱倾——那就是八百岁起算寿命,目标就是活成老妖怪,把所有嫌自己碍眼的人都耗死后,自己还依然活蹦乱跳地祸害世界。

    活太长会因为身边的亲朋好友都先自己一步去世而寂寞?担心得太过了。死亡虽然不可避免,但新的亲人、新的朋友却也源源不断。

第140章  旅行() 
九级职业者漫长的一生中自然会经历无数的死亡,战斗、战争中的死亡,自然法则下的安然去世,但能走到九级的实力,其心性也不可能承受不住失去。再说,人以群分,水纱倾的寿命漫长,她的好闺蜜、奥索校长陶升璧同样是九级实力,寿命与水纱倾不相上下,她们自然可以不离不弃地闺蜜几百年。

    ——简直就是逼得人相处到相看两厌的地步。

    如果沈灼二人能成为九级职业者,别的不提,起码他们一直会是两个人相依相伴,还有幻坎、大黑生死共存,哦,现在还要再加上小记。而帝都学校出身也意味着,他们肯定会有同样九级的老师、校友成为深交的朋友。

    所以,没什么可寂寞的,因为他们虽然是少数派,但这个群体的总人数用来交际从来绰绰有余。

    “淙烁,你有在听我说话吗?”沈母发问。

    “……”莫淙烁回神,语塞了几秒后,坦然道歉,“刚走神了一下,抱歉,您刚说什么?”

    沈母怀疑的视线在莫淙烁和沈灼之间来回扫,如果只涉及到儿子她可能毫不犹豫地就开骂了,不过儿媳不能这么粗暴对待,于是沈母耐心地重复:“我是说,你们有没有空带小宁到处走走,让他的眼界开放起来,也许他就不会这么冷冰冰的了,也不会对冷冰冰的兵器这么着迷。”

    “性格与兴趣,除了极端闭塞的情况外,和眼界的关系不大吧?”沈灼首先不看好,“再说这年代,坐在家中一年和在外旅游一年,还真说不好哪一种更开阔眼界些。”

    前者可以专注地、无界限地吸收各种知识,虽然可能不是太深刻感触,但广度绝对非常够。而后者却要有相当一部分时间花在维持生活需求上——衣食住行各方面的,怎么样也比在家中花费的精力多很多,当然有人乐在其中,但也有人认为这就是浪费时间——而且纯靠亲身经历来获取知识,印象是更深刻,但却容易一叶障目,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二者结合张弛有度自然是最好,但是六岁的孩子,身体条件有限,并不适合旅行的疲惫,影像资料明显更适用些。

    而且,还应该注意的,虽然古人很早就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并享受旅行的。

    喜欢旅行的人很多,三不五时就向周围人推荐某某地真是极美/极震撼/极宏伟,是人生中必须去一次的地方,不去见识见识一定会终生遗憾。但也有很多人更享受待在熟悉到无视的环境中,旅行于他们并非放松游乐,而只是工作的一部分,再美不胜收的外地景色,也不过是走马观花的一瞥罢了,还比不上坐在家中看看相关文字图片的愉快——备注,看的不能是自己照的相、写的游记,那会勾起厌倦的回忆。

    对于宅癌晚期的后者,就别没事拉人出去受罪了,沈灼觉得自家小弟就很有技术宅总的趋势,带他出去虽然没什么问题,只是他绝对不会有赏景交友陶冶情操的兴致,而只会坚定不移地集中精力在刀枪剑戟上,完全不在乎环境有什么变化,只要不打扰他就行。

    这么一想,如此坚定的小弟真是前途可期。

    “你带不带?就这个暑假。”沈母横眉。

    沈灼确实有点为难:好好的暑假蜜月期,带个心不甘情不愿的小弟做什么?双方都糟心。

    “先不预计到整个暑假吧,”莫淙烁说,“毕竟小宁还小,东奔西跑太远的话也太累了,而且幼儿最好不用传送阵,只建议用普通交通工具,疲劳度会更容易累积。我们先试一周,如果他不反对的话,再试下一周。一周一周的来,循序渐进。”

    沈母批准了。

    “那就去死地吧,”沈宁说,“三道坎死地,你们熟悉,离家也不远,我还没亲眼见过活的魔物,所以可以长见识。三全其美。”

    要莫淙烁说,不看身高,不管声音中的奶味的话,沈宁倒是比沈灼显得成熟,有点天山童姥的调调,当然,为情所困那必然是没有的。

    “死地啊……”沈灼坐在地上,手肘支着膝盖,双手抱头,“我不觉得老妈会同意这个选项。”

    “妈不知道就可以了。”沈宁毫无停顿地接道。

    沈灼抬起头来,无辜地看着小弟:“可是我也不觉得我能瞒得过她。”

    沈宁:“哥哥你在妈面前闭嘴就可以了,嫂子点亮了撒谎技能,可以替你说话。。”

    莫淙烁:喂喂喂,小孩子面无表情说这种话真的好吗?还有能不能不要叫我‘嫂子’?比照叫哥就行。哦,重点是,“我也不擅长撒谎。”

    “‘不擅长’和‘不喜欢’是两回事,”沈宁说,“嫂子只是嫌麻烦而且要求太高而已吧?一个完美的谎言只需要编得符合逻辑,然后撒谎者能清楚记得自己编了什么。向导的记忆力不会弄错后者,向导的谨慎也不会疏漏前者。不像哥哥,两条都达不到。”

    沈灼:“喂……”

    “这不是能力问题,”沈宁说,“这是态度问题。哥哥在撒谎一事上的态度非常不端正。”

    ‘撒谎’本身就不是什么端正的事情吧?“小弟你这是被谁带坏的?”沈灼很忧心,体会到了父母对自己的忧心。

    “事情本身无所谓对错,关键看用在哪里,目的为何,结果怎样。”沈宁说,“谎言也有善意,救人也可能害人。然后关于你的问题,没人带坏我,我只是看的资料比同龄人多,”他顿了一下,补充,“多很多。”毫无炫耀之意,仅仅是陈述事实,以帮助哥哥理解他现在的思考模式,“我把别人用来废话、疯跑、发呆、犹豫、后悔的时间,都用来了学习,以我这样正常的智商,不浪费时间的话,在我这个年龄能学到这种程度是很正常的。”

    “正常来说,你这个年龄连字都还没学全。”沈灼中肯表示,反正他自己在六岁时就没认全字的,至于具体是哪一年才认全的……那么久远的东西他怎么可能还记得,但肯定是在小学期间。

    沈宁:“认全?即使是最博学的文字学家,也不敢说自己能一个不错地辨识出所有文字,那是字典的专业技能。以日常使用来说,认识一千字左右就能无障碍进行基础学习。学习过程中当然还会遇到不认识的字词,但这时再用字词典进行查找也不会太耽误学习进度。以学习一千个字为标准,哪怕每天学一个字,这一个字包括它的引申词语等,每天一个只需要三年就可以学完。三岁开始学认字是个很普遍的情况,而三岁之前,几个月大的婴儿其实已经可以针对性地借助图画开始学习,为三岁之后的认字以及理解字词意打下基础。六岁学完常用字并不奇怪。此外,学字的过程本来就是扩展认知的过程,常用字学完,理论上,常识就应该基本具备了。”

    沈灼看着自家小弟发呆。他成年后基本没和孩子相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