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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

异闻录之每夜一个离奇故事-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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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符!”我终于明白了,不自觉地喊了出来。男子很惊讶,不过随即也坦然道。
  “果然纪先生还是知道的。”他顿了顿,把右手伸出来。“没错,这就是肉符。”
  “肉符在以前的医疗著作里鲜有记载,不过确实有过传闻,本来是用来贴在家畜身上,那肉就取之不竭。后华佗用于伤口溃烂之处,并改良成去腐生肌治疗外伤的灵药,虽然功效没有肉符神奇,但也是很有疗效,可惜药的配法随着狱卒妻子的一扔,已经再也无从考证了。但你们是如何知道肉符的?”我问道,男人摇头不语。但又说。
  “小兰在前面三胎都是天封之后,人几乎快疯了,后来他们家乡来了个过路的云游道人,问明情况后居然说天封可解,但必须以丈夫的肉为药引,配成药物,从怀孕之日开始服用,直到产下胎儿。这种办法起初小兰根本不答应,因为这样吃下去我就算剐成骨头恐怕还不够,后来道人经不住再三央求,又留下一道符,说是肉符,贴在右手手腕处,便不会有生命之虞,还交待,只需等到孩子降生,符咒就可以拿下了。”说着,男人抚摸着手腕上的肉符,似乎有些感慨。
  “其实,只要他们母子平安,就算把我全身的肉都切下来又算什么,本来不打算告诉别人,但我知道纪先生的为人,加上您帮我这么多忙,再瞒着您实在不好意思。其实我们不是本地人,只是怕遇见熟人麻烦,事端太多,所以搬了出来,既然现在没事了,我等他们母子静养一些时日,就要回乡了。”看得出来,孩子的平安到来让他很兴奋。
  终于,唐兰夫妇还是搬走了,孩子的名字还是我取的,我本来不肯,但他们坚持,我只好给孩子取名唐晓,希望这孩子不会辜负他父母的一番心血。至于那张肉符,唐兰夫妇说送给我吧,我自然高兴,毕竟这个可是可遇不可求的,有时候我也想把肉符贴上去试验下,但刀到身上还是放弃了,看来没有那种愿意牺牲的勇气还是做不到佛祖说的割肉喂鹰。”
  我翻到后面,果然夹着张符咒,虽然已经发黄了。看着肉符我也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事情过去这么久,万一这符咒过期了,我连明天的假条都不好打了。(肉符完)

  第三十八夜 灵车
  传说中的神很喜欢坐车,像上古黄帝与蚩尤作战时候乘坐的战车,太阳神阿波罗的火鸟车。自1885年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在曼海姆制成了的一辆汽车;一辆采用一台两冲程单缸马力的汽油机,具备现代汽车的基本特点;如火花点火、水冷循环、钢管车架、钢板弹簧悬架、后轮驱动、前轮转向等的汽车雏形。不过当他得意地把这个铁皮怪物开向街头,大家都躲避不及,可是现在,车子已经成为了身份的象征了,成为了你和普通人区别的最好办法,如此多的地方官员,坚守着再穷不能再干部,再苦不能苦领导的宗旨,但凡带着长的都要有车,哪怕没有公路,在院子开开过过干瘾也好嘛。
  纪颜父亲的笔记中就记载过一个关于车的故事,当然,这个车可不是随意可以买到的,或者说,即便是送给你,你恐怕都不敢要。
  “我一直在追寻灵车,一种神话里的东西,虽然说是神话,但世界各地都有它的传说,有人说看见灵车的人会在第二天平静的死去,也有人说灵车会带走作恶人的灵魂,上了灵车的人就很难再下来了。但是,没人见过,甚至连灵车的样子,都无法描述起来。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我居然成为了见过灵车的人,而且还不止一次。我以笔把它记录下来,也算是对这方面空白的一个弥补吧。
  那时候,火车还是非常紧张的,而飞机对普通人来说无异于UFO,所以,乘坐小型的客车,成为了主流的运输方法,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大量的民工年节返乡的时候,都选择坐车,既便宜,又舒适。
  可能由于太晚了,又是中途站,在夜晚将近12点的时候,偌大的车站只有两个人。我,和一个中年汉子。
  他很高大,几乎比我要高了一个头,整个人如同门板一样,脑袋上带着一个军棉帽,裹着灰绿色的棉袄,帽子下露出几缕像秋天枯黄野草样的头发,丝丝挺立着,感觉碰一下就要碎掉一样。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上的皮肤干涸的利害,看来经常在户外工作吧,不过眼睛很大,也很灵活,但又不失朴实,与这种眼睛对视,连自己也会无法撒谎了,高而挺拔的鼻子头部冻得通红带着透明,一阵阵的白雾随着他宽厚红黑色的嘴唇的张合中吐出。肩膀上背着一个宽大的旅行袋,手上还提着一个粗布袋。我坐在冰冷的长椅上,他却似乎很急,一双巨大的解放鞋在我眼晃悠来晃悠去,弄得我都快眼花了。
  他几次想过来和我攀谈,不过又停止了,倒是最后我主动问他是哪里人,中年汉子很高兴,毕竟等待的时刻能聊天的话就不会显得太漫长难熬了。
  “我是江西人。”他的普通话说得很不错,然后笑了笑,露出排整齐的牙齿。他看起来非常健壮,看年纪好好象还比我大。他说他是来这里打工的,他的朋友老乡早几天就走了。由于想在这几天多干一下,这样加班费多点,赚得自然多点。不过又耽误了车程,如果这趟车赶不上的话,回去过年就有点危险了。
  “这车怎么还不来啊。”他转动着滚圆的脑袋。我也看着车子来的方向,我们俩已经等了块一个小时了。
  “袋子里是什么啊?”我好奇地望着袋子,那袋子还在蠕动,中年汉子腼腆地笑笑。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把嘴封了起来。”他又告诉我,包里还有很多吃的,并拿出块绿豆糕,撇了一半,坚持要给我吃,我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还好,非常甜。见我吃得开心,他也高兴,把剩下的绿豆糕拿在手上,说等下上车再吃。
  就当我快睡着的时候,中年汉子推醒了我,说车子来了。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一辆大巴悄然开了进来。我不知道是当时的直觉模糊还是这车根本就是突然出现在这里一样,总之在寂静的车站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望望四周,黑夜深邃的吓人,仿佛随时会吞没掉我们。
  “上车吧,兄弟。”他费力的拿起行李,催促我道。我迟疑了下。那是辆再普通不过的客运汽车,虽然灯光不是太明显,也能依稀分辨。非常的破旧,外面红色的横行油漆几乎掉光了。我拿着行李,跟着那个汉子,不过当我一只脚刚踏上楼梯,耳边忽然听到一句,“下去。”我疑惑地望望四周,一个人都没有,在看正前面,原来司机正看着我。
  一个留着一字胡须的男人,非常瘦,两边的颧骨高高耸立着,巨大的鹰嘴鼻下的嘴唇鲜红如涂抹了口红,夸张地向两边翘起,那种笑容看上去非常令人厌恶。深邃的眼睛在黑夜居然发着光,他动了动嘴唇,吐出两个字。
  “下去。”我恐惧了,身体不受控制的走了下去,车里面没有一点声音,很快,车子启动开进了浓密的黑夜里,一下就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一直等到将近天亮,我才等到了第二班车。上去的时候大家都很惊讶。司机更是说,本来昨天夜里要到的,因为前面天气不好,所以改成早上了,原来以为不会有人等的。
  “这是末班车了。”司机笑了笑。我忽然开始担心那个和我一起等车的朋友了,但难以抑制的睡衣让我没空再想。
  这件事过去一年多后,我没想到自己再次遇见那辆奇怪的汽车,其实从外面看去那车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可是我一眼却能把它认出来。
  那是个夏天的夜晚,非常的闷热。由于需要着急着去见位朋友,我只好在深夜独自一人站在车站等车,车站的后面就一大片一人高的草地,蛐蛐的叫声非常吵耳朵,而车子却一直不来。车子虽然没来,却来了两个混混。
  他们中间仿佛放了面镜子一样,个头胖瘦都差不多,穿着黑红相间的花格衬衣和浅色的沙滩裤,脚踩着宽大稀松的拖鞋,嘴角上叼着香烟,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我。准确地说,应该是望着我背着的包。我心里好笑,虽然我不是武林高手,但对付你们这两个混混还是绰绰有余。不过我不像招惹事端,毕竟是在外地,所以,当那辆车再次无声无息的停靠过来,我毫不犹豫地上了车,反正是往前开,到了市区再说。没想到,那两个后生也冲了上来,三人上车后,车门砰的一关,再次缓缓地向前驶去。
  上车后才发现,车里的居然几乎坐满了。大家都面无表情地端坐着,带着冷漠望着我们几个。车厢里非常破旧,只是非常反常,车子上的人都望着前方,保持着同一个坐姿,而且一点谈话声都没有,如果我闭着眼睛上来,恐怕还会以为这是凉空车了。车上连卖票的居然都没有。司机是一个头上带着黄色编制帽的女人,借着车顶几乎快断气的昏黄灯光看去面容姣好,不过也应该三十出头了,她的脸上带着奇怪的微笑。从上车到现在,她只是专心开车,望着前方,但是车头的灯光微弱的很,和外面无边的黑暗相比差太远了。
  越往后走越暗,不过还是勉强看的见点,我发现最后一排有两个座位,于是坐了下去,而另外一个空位被刚才的一个混混抢了,就坐在我旁边,叼着烟,怪笑着看我。
  我厌恶的转过头,却发现了件奇怪的事。
  在另外一边的邻座,居然穿着厚厚的棉袄。头上还带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军棉帽,不过他的头是看着窗户外面,我也看不清楚他的相貌。可是如此炎热的天气,穿着一身冬装也太可笑了。
  不过我笑不出,因为脑袋里想到了个很可怕的念头。
  脚边似乎有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一个粗布袋子,不过开口被打开了。我好奇地用脚拨弄了下,一个鸡头掉了出来。
  说是鸡头,其实都腐烂大半了。鸡的嘴巴被胶布封了起来。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封了起来。”一年多前那个和我等车的男人的一句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开来。
  额头开始流汗了,是冷汗。我的头始终看着那个带着黑色棉帽的脑袋,期盼他能转过来,否定我心中的想法。这个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混混忽然跳了起来,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吼道。
  “老子是劫道的!”看来这句他演练了很久,说完后使劲吞了口唾沫,我看见他巨大的喉结滚动了下,借着得意的看着他站在车头的同伴。但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却令他诧异。
  可惜车厢里没有出现他们预期的慌乱反映,大家仿佛同聋子一样,照旧端正地坐在座位上,当他们是透明人。
  混混愤怒了,再次吼了声,可声音明显带着颤栗。
  即便是再愚蠢的人,也该察觉出了这车子的诡异了。人在恐惧的时候会做出激烈的行为来掩饰或者表示自己并不惧怕。他们也是。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用刀架在我的邻座上,可他没有回头。
  “不见点血你们当我们是说笑啊!”混混把刀使劲插向了他的脖子,但拔出来的时候,刀上面一点血迹也没有,混混看着刀,眼睛都直了。
  而他,终于慢慢转过了脸。
  和一年多前一样,还是那张熟悉的脸,但是瘦的非常厉害,但神情却冷漠怪异,眼睛像死鱼一样,本来黝黑厚实的脸庞却没有一点血色,苍白的脸在昏黄的灯光的映衬下居然泛着微微的红光。
  而他的嘴巴上,正咬着半块绿豆糕,一块发霉的爬着蛆虫的绿豆糕。我认识那绿豆糕,因为另外半块是我吃掉的。
  一年多,一年多他都在这个车子上?
  这是传说中的灵车?脑子里一片混乱的我已经无法平静的思考问题了。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盯着刀,痴呆的坐了下去,脸上再也没有任何表情了,他和其他人一样,以同样的坐姿坐着,无神的眼睛望着前方,他的同伴高声叫喊着他,但没有任何回应。而我迅速的站了起来,奔向车门。
  我的那位朋友依旧咬着早就干枯发霉的绿豆糕,呆滞地望着我。
  车头的混混见同伴不言语了,把刀架在了女司机脖子上。
  “停车!你他妈的快停车!”他的话已经不连贯了,一边说着一边拿腿跺着车地板,女司机嘎吱一下停了下来。
  “想下去么?”她的声音非常好听,很空灵,甚至带着诱惑。持刀的混混呆呆的望着她,但又迅速摇晃了下脑袋使自己清醒了下,咬着嘴唇大叫道。
  “快开车门,要不老子扎死你!”女司机顺从的打开了车门。站在边上的我逃似的跑了下来。混混看见车门打开了,犹豫了下,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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