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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最动听的事-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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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
  贝耳朵藏在背后的一只手按上叶抒微的背,抓了抓,示意他收敛一点,不要总说厚颜无耻的话。
  “是吗?”王赫川皱眉,“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
  说着看向贝耳朵,继续玩世不恭的口吻:“我还误以为自己依旧有机会。”
  “机会?”叶抒微闻言拍了拍贝耳朵的肩膀,以示提醒,“我想,经过今晚她再一次的拒绝,你不会再有这方面的误会。”
  已经石化的众:“……”
  贝耳朵也瞠目结舌,叶抒微今天是不是演过头了?
  “嗯?”他又一次低头确认贝耳朵的态度。
  当然他的话在旁人眼里完全是威逼,透着非常明显的“你敢不拒绝回家后你就完了”的预告。
  贝耳朵思考了一下,认真地配合他:“王赫川,你也看见了,我有男朋友了。”
  王赫川的眼睛闪过一丝不甘,倒不是为了贝耳朵,而是为了自己的颜面,他想再待下去也许会颜面尽失,还是早走为妙,于是开口:“我还有事,不打扰了。”
  说完他走出包厢,关上门后,石化的众人都盯着叶抒微。
  叶抒微安然坐下,拿过手机玩游戏,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何杨心有余悸,叹道:“叶抒微,你已经可怕到变态的程度了,以后我再也不敢和你抢超市的优惠券和食堂的点心券了。”
  ……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问题来了,抒微是太专业演过头了,还是透露了自己的真实情绪……当然,这样一来耳朵更是说不清楚了,谁都知道她被她家男人管的很严……王某人之类的连靠近的可能都没有……
  这就是一秒炮灰自来熟情敌,更竖立正牌男友的威严。
  本来想在作者有话说里深度采访抒微,探秘他的心声,来个小剧场之类的,不过他表示在没有和耳朵亲吻福利之前,心情不是很愉悦,拒绝了采访,所以再等等吧……
  卖个萌求冒出水面:喵。
  

  ☆、第八章

  王赫川离开,甄志玲又积极地帮大家点歌,贝耳朵点了一首春夏秋冬。
  何杨亮了亮眼睛:“这首我听叶抒微唱过,他唱得非常好听。”
  这么巧?贝耳朵想,叶抒微也会唱这首歌?要知道她的手机铃声还设定了这首歌。
  叶抒微看似还在介意刚才王赫川的存在,沉浸在自我情绪里,没有理他们。
  贝耳朵拿手肘碰了碰他:“你唱不唱?”
  叶抒微说:“不想唱。”
  “难搞。”贝耳朵嘟囔,“你不唱我唱。”
  悠扬的前奏响起,贝耳朵开始唱了。
  “冬天该很好,你若尚在场,天空多灰,我们亦放亮,一起坐坐谈谈来日动向,漠视外面低温,这样唱,能同途偶遇在这星球上,燃亮飘渺人生,我多么够运……”
  这首歌旋律简单,歌词优美,写的是季节的流转,爱人的陪伴,静下来听的时候很有味道。
  贝耳朵越唱越专注,包厢很安静,有人轻轻站起来,关了最后一盏灯。
  叶抒微坐在贝耳朵边上,目光落在她明暗交错的脸上,整整四分钟未挪开。
  他是第一次如此长时间地观察她,中途微微蹙了一次眉,再舒展开。
  然后,他无声地得出一个结论:她唱歌的时候比较漂亮。
  *
  回去的车上,两人似乎因为刚才王赫川的事情都有些别扭,没说话。
  直到一个红灯的时候,贝耳朵受不了长时间的沉默,果主动开口:“叶抒微,你刚才是不是演过头了?”
  “是吗?”他不觉得。
  “是啊,搞得好像王赫川和你有杀父之仇一样。”
  “如果是情敌,和杀父仇人有区别吗?”
  贝耳朵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组织了一下语言后柔声说:“王赫川对我来说就是一个路人,作为假男朋友的你,完全不需要和他在台面上针锋相对,轻轻地扫他一眼,应酬式的微笑就行了。”
  “我不喜欢应酬。”
  “做人太直接很容易得罪人。”
  “你在教我为人处世之道?”
  “也不是,我只是建议。”贝耳朵友善道。
  叶抒微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这一眼竟然让贝耳朵芒刺在背,虽然她确定叶抒微今晚的表现很异常,但不敢再质疑他一句。
  “你母亲很中意刚才那个人?”两分钟后,叶抒微忽地开口。
  “王赫川?”贝耳朵老实地承认,“是啊,我妈觉得他特别适合做女婿。”
  “为什么?”
  “他面相讨中年妇女欢心吧。”
  “是吗?但经我刚才观察发现,他的面相不太好。”
  “啊,你对面相也有研究?说来听听。”
  “他唇红,嘴角有一颗淡痣,此类男人做事圆滑,工于心计,且用情不专。”
  “这……”对,王赫川嘴边是有一颗痣,很淡,不认真看不会察觉。
  “他眼纹较多,内心易善变,不适合走入婚姻。”
  “这……”王赫川眼纹很多吗?自己完全没有注意到,贝耳朵想。
  “鼻头丰满,色泽油亮,容易惹是生非。”
  “这……”呃,鼻头丰满也算是坏事?
  “综上所述,他不会是一个好女婿。”叶抒微分析地说,“我建议你母亲去书店买一本面相学的书,或者上网查找这方面的资料。”
  “费什么劲,你这么懂问你就好了,什么样面相的男人专情?”贝耳朵咳了咳,认真地问。
  叶抒微说:“眼白清澈,鼻梁直挺,无骨节,眉毛比眼睛长很多,中部较宽,两眉对称,手掌的感情戏只有一条,平直而深。”
  随着他的发言,贝耳朵一一打量他的眼睛,鼻子和眉毛,然后视线落在他的手上,抑制不住的好奇心导致她很有冲动拉过他的手,翻开掌心看看,可惜他正在开车,不能乱动。
  “以上这些,差不多了。”他总结道,继续开车。
  贝耳朵若有所思,垂下眼眸,默默摊开掌心,研究自己的纹路,有了疑问。
  “那你懂女人的手相吗?我这条线,到食指和中指这里就断了,这是什么意思?”
  “右小指下方第一条线?”
  “嗯,是的。”
  叶抒微一时间没说话。
  “是不是代表不好的意思?”贝耳朵觉得他在欲言又止,可能是不想给人打击。
  “听说这是旺夫的意思。”
  “真的?!”她的心情一下子就上扬了,原来自己还有这等优势。
  “如果没记错的话。”
  “这么说,娶到我的人是有福的。”她未免开始沾沾自喜,“以后的嫁妆都可以省了。”
  叶抒微适时地泼冷水:“如果你出生在某些经济落后,文化闭塞的山寨,或许更值钱。”
  贝耳朵知道他在嘲讽她,扭过头不理会他,过了一会又埋首欣赏自己的手掌。
  “对了,你怕不怕未来老婆是个断掌?”她笑言,“我妈告诉我断掌的女人会克夫,没有男人敢要。”
  “我想没有人会克的了我。”叶抒微在夜色微澜下沉吟,“所以,无所谓她是不是。”
  “你的命这么硬?”贝耳朵好奇道,不由联想那次录制节目之前,给她的关于叶抒微的资料上有一行很特别的备注“凝血功能优”,这是不是代表,在意外大出血的情况下,他可以比一般人坚持更长的时间?
  好像就是民间说的的“命硬”。
  “你在想方设法研究我的命格?”叶抒微见她走神许久,提醒了一句。
  “没有,随便想想。”贝耳朵收起手掌,轻轻握成了一个拳。
  贝耳朵回家后削了一只苹果吃,削皮的时候刀尖不小心割到了自己的手指,立刻渗出一缕血。
  她很从容地找出小药盒,拿出止血的棉花和纱布,把自己的指头绑好。
  然后,她想起爸爸贝衡安。
  贝衡安年轻的时候是一个保安,有一次,他为制止商场门口两个刺刀向群众的歹徒冲上前去与之缠斗,不幸被其中一名歹徒持刀刺中大腿,当场血流汩汩,晕倒在地,被送去医院的途中持续大量失血,差点就断命了,术后医生告知家属,他的凝血功能特别差,失血性休克的概率比正常人大很多。
  那个意外之后,家里的气氛变得怪怪的,没多久,贝衡安就改行学木工了,这也是他从小到大为数不多的兴趣爱好之一。
  他性格温吞,没有远大的志向,不求财不求利,只求安稳度日,多一点悠闲惬意的时间栽树看花,这和他老婆徐贞芬的生活观相差甚远,他们渐行渐远,在贝耳朵大学毕业前夕办了离婚。
  他们离婚后,贝衡安变得更沉默寡言,开始花时间在旅行上,他拿出攒了多年的地理杂志,翻看了一个月,制定了一个周游世界的计划,马不停蹄地实施。
  他去罗马之前,打电话给贝耳朵简单地告别,让她别担心,他会回来的。
  贝耳朵沉默很久,慢吞吞的“嗯”了一声,贴心道:“你注意安全,记得定时给我打电话报平安。”
  父女俩又聊了一会,不知怎么的,说到了找对象的事情。
  “你记得找一个命硬的男人。”贝衡安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易倒下,可以保护你,照顾你,这样我就放心了。”
  贝耳朵听的当下说没问题,没多久就忘了,但今晚因为和叶抒微的一番交谈,又想起这事来了。
  她很小的时候,徐贞芬就常在家里抱怨贝衡安,说他是一个被踩的软柿子,做什么都容易失败,言语中掩饰不住的嫌弃,对此,贝衡安总是笑呵呵地承认错误,说老婆大人,这都是我的错。
  每一次,徐贞芬生气,贝衡安就端茶递水削水果,哄到她消气为止。
  他对老婆就是这么好,好到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徐贞芬的全部衣服,都是由他手洗的,关于这点他很坚持。
  贝耳朵知道他拼命做那些,为的就是留徐贞芬在自己身边,他怕事业越做越旺的徐贞芬习惯了外面精彩纷呈的世界,关上门后面对平庸乏味的他会有更大的心理落差,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对她更好,好到她舍不得离开。
  显然,这个想法太天真了,某些女人决定舍弃家庭的时候比男人还要倔,她不会惦记他做过多少顿饭,洗过多少件衣服,她只觉得他越来越胖,越来越无聊,和他待在一个屋子久了会有窒息的错觉。
  贝耳朵听奶奶说过,年轻时候,高挑貌美,性格开朗的徐贞芬喜欢一个很优秀的男人,苦追了四年,对方都不理她,她绝望的时候轻轻回头,看见了同样一直追她的贝衡安还拿着一包豆浆和一盒生煎包站在那里,笑容真诚地看着她,她动容了,朝他走过去。
  只不过,始终不是心甘情愿,婚后也免不了磕磕碰碰。
  贝耳朵一点也不喜欢父母这样的感情,也根本不理解。
  既然对方不喜欢你,你为什么要坚持不懈?既然你起初就不喜欢对方,那就应该不喜欢到底,为什么会在中途为了寻找某种寄托而勉强接受他?
  那不是爱情,至少对她而言不是。
  爱情是没有选择余地的两情相悦,是一种伴随着时间,越来越离不开对方的感情。
  这是她的理解。
  虽然她没有谈过恋爱,但也看过小说和电影,小说是这样写的,电影是这样演的,还有最重要的是,她有一种先天的直觉,爱情就该是这样的。
  在这个夜晚,贝耳朵就此想了很久,连睡意都想没了,挠了挠头后打开电脑。
  她登陆微博,随便写了一条:“晚上去唱歌了,吼的嗓子都哑了,现在完全睡不着,讨厌失眠。”
  很快,收到了很多评论。
  “和谁去唱歌了?叶抒微吗?对了,他会唱歌吗?”
  “你失眠?是不是他出差了?想他想得睡不着?”
  “跑一双热水脚吧,再用手指按摩百会穴五到十分钟,效果很显著。”
  “我以为只有单身狗才会失眠。”
  她浏览屏幕,慢慢地笑了,最近常常的,想到叶抒微,就有别样的感觉。
  他真的会唱歌吗?她也不确定。
  等她真的睡着已经是三点多的事了,她做了一个梦里,梦里的镜头切换得很混乱,慢慢地定格。她梦到自己在切猪肉,不小心切到了手指,流出不少血,她满房间地找药箱就是找不到。
  “怎么那么不小心?”一个淡淡中带着宠溺的声音。
  他从她背后贴上来,拿过她的手,亲昵地吮她的手指,用温热的唇帮她止血。
  “你是A型血?”他抬眸,黝黑的眼眸有点诱人,“味道有点甜。”
  血滑过他弧形优美的唇,有一滴落在他白色的衣袍胸口上,显得很突兀。
  ……
  弗大神说,梦是不加掩饰,最直接的愿望达成。
  她睁开眼睛的同时,心想,天,这个梦算是什么意思啊?
作者有话要说:  抒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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