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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网游之逐仙-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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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在玩家中横着走惯了,现在却被四个丑人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说出去还真是慎得慌,好像自打进了重雾之林,他那点小小的自信心就一再受着打击,唉,天大地大真是无奇不有呀,有时连他都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一款游戏。
就在团子仰天长叹的时候,惊雷终于把那把剑炼化好了,只可惜现在已没了他出场的份,想威风?下次吧。蓝幽大至给他说了一下情况,他笑着点点头,从乾坤囊里拿出几包零食交到方信手上;这是他来出发之前跑买的一些地方小特产,为此他跑了好几个城市。
方信抱着一大堆零食喜笑颜开,很大方得拍拍要惊雷坐在他旁边的小凳,别以为他老人家为了几包零食就会对惊雷产生好感,他是因为手上的零食太多了,自己不好拿,所以让惊雷在旁边伺候呢。这不,惊雷刚坐下。他就把所有零食扔时了惊雷怀里,然后他自己在零食堆里翻找了半天,拿出一袋灯影牛肉慢慢得吃起来。…wAp.16k.c n
“那把剑好用不?”
惊雷笑着点点头。看来十分满意。方信拉着惊雷的袖子擦擦自己油腻的嘴,“好用呀。好用借我用几天行不?”
你说,让人家惊雷说什么好,说好吧,人家费了好大力气刚刚才炼化完,说不好吧。您老人家又要生气,就是这二选一的选题才格外难办呀,选哪都是错。
聪明地人此时会保持沉默,当自己耳背没听到吧。蓝幽也知道自家师兄为难,帮忙把话岔开,给他大致介绍了一下情况,听到零会骂人时,不注意往方信脸上多看了两眼,果然。BH的猪角,连坐骑也一样彪悍。
不过今儿重点是在轩墨小猫咪身上,前面那些就当是扯皮。
话说轩墨小猫小脚底板抖一抖。大地都要震三震,嘻。不好意思。这儿赶上说书了。
事实上小猫咪又拿出了一把桃木剑在那里装神弄鬼,一会儿又是呼风。一会儿又是下雨的,就差没跳大神了,江湖骗子这么整地方信倒是见过不少,身为高手却如此丢人现眼的今天见着这位还是头一个。身为小猫咪地师兄兼临时住房,他方某人的脸也给丢尽了。相较之下,越发觉得蓝幽好,勤劳、大方。
“呆子,咱俩换师弟吧。”
惊雷是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开始是剑,现在是师弟,下次想起来又要换什么?他尴尬得咳一声给蓝幽使了个眼色让蓝幽接话。
谁说惊雷呆了?他可精明得很呢。
蓝幽总觉着自己命怎么这么苦呢?被轩墨折腾也就算了,还要夹在方信和惊雷之间充当缓和器,他回瞪了惊雷一眼,然后假装在一旁偷笑,“哟,原来你也怕丢人。”也对,谁平时最爱装傻充愣了?不就是他方大少爷吗,丢的人还少呀,就这点上他跟轩墨还真是绝配。
跑题呀跑题,再次强调今天的主角是轩墨小猫咪。他开始跳大神抗义了,企图用此类后现代形为艺术来吸引大伙注意力。小喵咪很卖力得在表演,方某人却很不识抬举吐了一地瓜子皮,手势极为嘻哈,“哦哟,现在跳大神还有谁看,啊哈,从小到大教师教导我们要做四有青年,有车有房有钱有闲,爱生活爱美女,相信科学远离迷信,哦耶,跳舞要跳民族舞,说话要嘻哈,做人就要这么,马子才会被你泡。你说你,人不人,鬼不鬼,妖不妖,神不神,要形为,蹭钢管,一点都不露谁会看。你装神,你装神,跳到最后反而不是人,哟,哟,哟,哥们儿你是新来地吧,不懂就别装。”(请用RAP节奏念)
“哟,哟,跳大神,跳大神,在装鬼,在弄神,哟……”(很抽风,大家别抽我。)
今天的主角真的是轩墨吗?
小喵咪大感知意难求啊……这世间懂他的人在哪呀。他小袖一挥自然不能吹起半点微风,气愤得把桃木剑和符纸全总塞回袖子里,“各位看客,小的这出戏唱得如何?”他眯着眼,笑容里带着几分阴险。
“不好,不好,没新意,不够我佐茶。”方某人还真敢说。
“呵呵……是吗?”那笑声给方信发火之前一模一样。若是方信聪明的话就该乖乖闭嘴,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对,天才和白痴只在一线之间。方某人做过很次白痴,也不在乎多这一次。
“是呀,下次你把跳大神改成跳钢管吧,要不跳脱衣舞也成,现在流行得紧。对了你学过七十二变吗?没七十二,三十六也成,就算没三十六也无所谓,只要把自己变成女的就成,要S型哈,那才吸引人眼球,S你别整成FRJJ了哈,那会遭人……”
方信“吐”字还没说话一个掌心雷就给他劈过来,滋得一声,浓烟四起,和着衣服和头发的焦臭味在越渐稀薄的红雾中蔓延开来。
我说,他们这家子都喜欢电人吗?青冥子是,轩墨也是,下次方信是不是也弄几张雷符来玩玩,电谁呢?他不怀好意得把头转向了惊雷,这家伙挺耐电地吧。先用他凑合着吧,等回了月青帮再电大头玩玩。
不过,这会儿,轩墨真的怒了,一手插腰,一手指天,对着红雾大喊:“啊吠,尔等妖孽出来受死。”
话说上章不是就写到这里吗?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拖情节……





    网友上传章节 第五卷 第一百零六章 最搞笑者,方某人是也
     更新时间:2008…10…17 21:57:52 本章字数:2258

秋风吹,战鼓擂,拖情节的要遭啐。于是,我觉悟了。
那一声之后,拿出一个桶状形的法宝,对着高瘦汉子阴阴一笑,高瘦汉子里心一突,照理说他们隐藏在红雾之中,气息已与红雾融为一体,为什么那小孩面容正好对着他,难道是巧合?
只可惜轩墨连猜测的机会都不给他,拍拍那桶形法宝,伴随着强大的吸力,红雾被吸入法宝之内,周四的树木转眼间被吸成光枝,最开始那四兄弟还能用真元力来抵挡,但是小喵咪的法宝太过霸道,居然连真元力也能吸,四兄弟的真元力像渲了口的水,狂泄不止,实力不济的老三和老四差点被抽成了干尸。被抽血变干尸的见过,被抽真元变干尸的,莫说,方信还真没见过。
高瘦汉子郁闷他堂堂出窍中期的高手居然被一个金丹中期的小娃凭借法宝之威打败,说出去还真不是一般得丢脸,到了现在高瘦汉子还以为小猫咪的修为比不过他,难道他不知道这世上有许多敛藏气息的手法吗?想来也对,他只是一介散修,既无门派也不是神兽哪里知晓这些。
不得已之下,高瘦汉子撤去了红雾,将那颗红色珠子吐入腹中,“哼,黄口小儿莫得意,你不过就是法宝利害些罢了,去了那些法宝还不是任我蹂躏,哼。”
嘿!瞧这小子狂的。
“黄口小儿?”轩墨眯着眼,已经有多少年没人敢如此叫他了,今儿遇到这小虫子还挺嚣张的,他也不多话,直接一个威压过去。高瘦汉子连疼都来不及喊,咚得一声跪到了地上,膝盖没入地下修为最底的两个直接晕了过去。连方信都感觉四周压力徒然加大。
“老子来重雾之森混的时候你这条小虫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窝着呢。他妈的,居然叫老子黄口小儿。你小子有种,爷爷我喜欢。”轩墨喜欢地结果就是一身杀气骤现惊走无数飞禽走兽。
高瘦汉子努力撑起身体不倒,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完了,完了,这条命怕是没了。他在死前才明白一个道理:现在高手教忒他妈没职业操守了。都扮猪吃老虎去了还要他们怎么活?
轩墨从高瘦汉子身上搜出两件法宝,一件就是他们四兄弟统一使用的红钩子,另一件就是那颗红珠子,小喵咪的性格怎么说呢,说他抠门儿吧,这会儿又很大方,把两件法宝还有高瘦汉子地元婴全都扔给了方信;说他大方吧,他又跟方某人说:“哪,法宝我给你了哈。别再问我要了……”问题是高瘦汉子手上的法宝能和您老人家手上地比吗?
好大方某人贪是贪有时候还挺容易满足的,他将红珠拿在手里来回看(有必要吗?翻来覆去还不就是颗红色的珠子。)这玩意儿用来阴人忒爽,喜欢呀。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您也不脸红)。
收好处,方某人主动将小猫放回到自己头上。然后一通马屁拍过去。势利到不行。连惊雷都替他脸红,招呼贱男说:“你们就当什么也没听见。”贱男们很实趣得点头。说出去也是他们丢脸呀。
装备贫乏的方信自从得了两件法宝过后就开始打轩墨地主意,寻思着怎样才能让他多出点手,多捞此元婴要法宝什么的扔到自己口袋里,好红珠他可太喜欢了,居然是一件下口仙器呀,仙器呀,仙器,方某人抱着红珠直流口水。
“老子有仙器了!”在并不是十五的夜里,紫幻迷雾里传来如狼一般得嚎叫。
蓝幽见方信那熊样掩嘴而笑,用戳戳惊雷小声得说:“你猜要是他知道我给你的是一件成长型的中品仙器,他会怎么想?”
呃,这个嘛,惊雷朝蓝幽眨眨眼,还是不要告诉他比较好。
迷幻迷雾的修妖者们似乎接到了风声,知道他们随行队伍里面有个超级高手,居然没有人再来找麻烦,连嚷着要为四位哥哥们报仇的老五也被人拉住,一时间重雾之林的修妖者们都销声匿迹没了踪影。这路,走得比刚来时还要顺畅。
在习惯了重力之后,很快就来到了紫幻迷雾与冰雾区的接壤之处。这两片区域被长长地城墙所阻隔,从这边隐隐能看到高山处的那一片晶色的雪白。他们眼前是一座高耸地大门,无数寒气从门缝里逸出,冻得他们直哆嗦,就算用真元护体来是冷。
开玩笑,前面是连灵魂都能冻住的冰雾区呀。
“轩墨……呀……啊啾……”一股寒气吹来,方某人地鼻涕直接被冻成了冰棍挂在鼻子上怎么甩也甩不掉。他还好些,至少身上还披着翼虎皮,团子他们就只有唤出猪猪和猪猪们抱住一团,谁叫猪猪们脂肪层比较厚抗冷呢?
惊雷没有皮毛也不有猪,只好咬着牙硬抗,虽然没说冷,但是身体一直在抖。
轩墨用小手使劲拽方某人那冰棍状地鼻涕,拽到方某眼泪花流出来也结了冰都还没拽出来,他看着方信那样儿,脸上两挂晶莹的泪柱(真地是晶莹呀),鼻子上挂着两道剔透的鼻涕捶地猛笑。寻思着要不要再为他增添一道又晶莹又剔透的口水冰糕?
“老子跟你混了这么久,今天才知道,数来数去原来最搞笑的是你小子,哈哈……我不行了。”说完又用拽住鼻涕左右摇,摇了半天也没摇动。后来因为笑得太猛没控制好力道,下拉的时候太过用力,只听方信一声哀号,鼻涕和着鼻毛一起给拔下来了。轩墨愣愣得看着手中“小冰棍”尾端的那些个黑色小毛毛“咚”得一声载倒在地。
“小子,你太搞了,老子不行了,哈哈……”
方信痛得在一边捧着鼻子哭,哪还有力气反驳。





    网友上传章节 第五卷 第一百零七章 天变了
     更新时间:2008…10…18 21:55:50 本章字数:2351

呃,前面大家觉得我写得太快,现在又嫌我太拖……如何在二者之间找平衡呀?估计是我功力还不够吧。那么俺试着把节奏调回前面那样如何?别又嫌太快了呀,我尽力中和一下吧,呵呵。
归寒门,这是伫立在两区交界处那道大门的名字,这道门似亘古之初就在那里,连着那墙把冰雾区紧紧得包围住。那扇门有十万斤的重量,想要进去,就必须用双手推开,但是光有力量也不行,蛮力者刚刚接触大门便会被寒气冻僵,就连焰华进出时也不愿走那道门。
门后不远处有一片梅林,偶尔风走会有幽香自里传来,沁人心脾,梅林中间一座简单的茅舍,好像方信原来在《江湖》里系统奖励给他的那样,一共只有两间,粗木桩子简陋得围在四周,只是这陋室在一大片梅林的映衬之下格外写意,意境清雅。
这一片全是红梅,在素白的世界里强力得冲击着视觉,入眼得红像是一簇簇炽烈的火焰燃烧着,是这冰冷世界残存的热情。在它三十米开外,一个深袍男人枯坐在雪地之上,任风雪肆掠,巍然不动,宽大的风衣帽子将他的脸遮住只露出轮廓分明的下巴还有上面肆意生长的胡渣。他右手边插着一把长剑,雪已将剑身覆盖住,上面结了厚厚一层冰,风一过,挂在剑柄上的酒壶随风晃动,从声音判断里面的酒大约还有半壶。
这时从茅舍里走出一位身着白色裘皮风衣的男子,男子手中拿着一把扫帚一边赏花一边慢悠悠得扫着雪,扫到深袍男子身前停下来折返回去。1 6 K小说网。手机站wap.1 6k.Cn沏上两壶梅花茶,一壶放在深袍男子身前,一壶放在石桌上供自己慢慢品尝。
两人从未说话。似乎也不需要说话。
他们本来就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人,背景不同。信仰不同,就算聊也聊不到一块去,更何况其中一个惜字如金。
等方信四人到了梅林,喝下了一壶梅花茶,深袍男子仍是一动未动。若不是他从他嘴中呼出一团团白气,还以为只是一具摆POSE地死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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