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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谋杀似水年华-蔡骏-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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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这里买到,比如女生们每个月都要用的东西,在老实巴交的大叔手里买从不会让人感到脸红。
放学以后,小麦和钱灵常常结伴来到小超市,买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好吃的零食,有时什么都不买就随便逛逛——大叔都叫得出她们的名字。
最近的一个月,除了周末回家的那两天,小麦几乎每天都会遇见秋收。
这个十八岁的少年,总是默默地坐在角落,注视每个经过的人。毕竟是荒郊野外,常有人在小超市顺手牵羊,他的任务就是盯着货架,还真有人被他抓到过两次。
高中生们不太注意秋收,偶尔有几个女生多看他几眼,虽然觉得他长相不错,但走出超市就说:“哎呀,那个乡下男孩好土啊!”
“听说他是店主大叔的儿子。”
“农民就是农民啊。”
其实,里面的秋收能听到这些话,他自卑地低头忍受,忍受同龄人轻蔑的目光。
有一次,店主大叔生病,只能由儿子顶替守着收银台。小麦独自从货架上拿了卫生巾,却看到竟是秋收在收银。但是,今天必须要用这个东西,再看秋收一副乡下土包子的模样,恐怕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吧?于是,她硬着头皮红着脸,拿着卫生巾走到秋收面前。
没想到,秋收在扫条形码的瞬间,同样害羞地把头低下,原来他知道。这让小麦尴尬不已,她迅速把钱扔给秋收,拿好找零就跑了出去。
身后却响起秋收的声音:“喂,你买的东西还没拿呢!”
小麦低头转身,像做了错事的小孩,拿起卫生巾就逃跑了。
几天后,她缺席了一次晚自习,抛下钱灵独自走出校门,穿过月光下空旷的马路,步入寂静的小超市。通常晚上不会有学生过来,偶尔有附近居民来打酱油。看来大叔的病还没好,十八岁的秋收坐在收银台,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丝毫没感觉有人进来。
“晚上好。”
小麦突如其来地打招呼,把秋收吓了一跳,手里的书本掉到地上,原来是盗版的《笑傲江湖》,两年前她就看过了。
少年收起书低下头,他也很意外会看到小麦,淡淡地说:“你好。”
“我来向你道歉。”她在收银台前徘徊几步,看着外面的黑夜,“我不该对你这么凶的。”
“没关系。”
“我刚听说,店主大叔就是你爸爸,你怎么会来到这里的?”
“你比我小半岁,我比你早读书一年。去年我再老家高考,可惜没考上大学。我们小县城考大学很难,分数线要比大城市高很多,何况我时农村户口。你们上海是自己的卷子,就更没得比了。”
小麦第一次听到他说这么多话,却像在讽刺自己——你们大城市的孩子成绩平平也能上大学,哪能想象小地方的孩子样样都很艰辛?
但必须承认,他说的有道理,她点点头,“真巧,你爸爸的小超市就开在我的学校对面。”
“这不是巧合。”秋收神色严肃地说,“五年前,这里就是我妈妈开的杂货店。”
“哦?”
他平静地看着地面:“这里是当年凶案的发生地,她好像就死在你现在站的位置。”
“啊!|小麦吓得跳到门口,摸着心口,瞪大眼睛,“喂,你不是在恶作剧吓我吧?”
“我会拿死去的妈妈开玩笑?”
她也感觉是自己说话太过分,“对不起。”
“1993年,我妈妈被人杀死的时候,杂货店已预付了一年租金,我爸爸心疼那些租金,那年冬天就来到上海,重新开起了这家小店。他在老家就是开杂货店的,在这里经营得也不错。三年前他重新翻修了店面,加盟了连锁牌子。去年高考失败后,我在老家闲着没事,今年我爸就让我过来,帮他看着店里,以防再被人偷了。”
又是一口气听他说了这么多,小麦若有所思道:“还是很巧啊,我居然考进了南明高中,考到你爸爸的小超市对面——怪不得我爸爸反对我到这里读书,原来这是他唯一美欧破掉的案子的案发地。”
“我会抓住那只恶鬼的。”
少年的话音未落,一阵风吹开超市的玻璃门,阴嗖嗖地掠过小麦的脖子,让她想起那只让爸爸度过无数不眠夜的恶鬼。
“我回去了,再见!”
她飞快地冲出小超市,再也不敢回头看五年前的凶案现场。
月光,洒在荒野中的小店,收银台边少年脸上。
第二天,放学后。
慕容老师又一次叫住小麦,陪着她在校园散步。她仍然系着紫色丝巾,飘逸地掠过红花绿树,不时引来学生们艳羡的目光。小麦却对丝巾有些害怕,不止因为上次的窒息感,还因为这条丝巾太过耀眼——只要站在戴着丝巾的慕容老师身边,田小麦就不再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陪我去对面买些东西。”
漂亮的女老师微微一笑,小麦硬着头皮跟在后面。两个人走出学校大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收银台后是店主大叔,小麦下意识地移动实现,在货架只见的角落里,看到了那个十八岁的少年。
小麦不好意思当着老师的面和他说胡啊,好像因此会让自己丢脸。秋收识相地看了她一眼,继续蹲在角落里看《笑傲江湖》。
慕容老师也看到了秋收,她姿态婀娜地斜倚在货架上,拿起一包巧克力,用她清脆动听的嗓音问道:“你是店主的儿子?”
秋收重新抬起头来,目光却落到慕容老师的丝巾上。
紫色的丝巾。
迷人,神秘的带着死亡气味的紫色丝巾。
1995年夏天的深夜,在同样的地方,看到过同样的丝巾,却缠绕在他妈妈的脖子上——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妈妈死去,被这样的紫色丝巾勒死。
少年的目光变得锐利,就像野兽,死死盯着慕容老师的脖子,像盯着一只鲜美的猎物。丝巾下面就是慕容老师高耸的胸口,这让她感到不好意思,下意识地伸手挡在胸前。
虽然,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这条丝巾漂亮,和系着丝巾的人儿一样漂亮,但它对秋收来说却是另一种意义。
小麦也察觉到了秋收的一样,他平时不都是害羞内向、见到女孩子就会低头的吗?为何此刻面对慕容老师,他的眼神却变得如此轻浮?
不过,让她更想不到的,是慕容老师接下来的表现。
“你叫什么名字?”
慕容老师大胆地凑近少年,迫使他站起来回答:“秋收。”
“秋天的收获?”
“嗯。”
他依旧目不转睛得盯着丝巾,自然也包括老师起伏的胸口。
“好名字!”慕容老师也不再避讳了,她看出他并无恶意,“几岁了?”
小麦觉得有些恶心——老师的口气就像在菜场里询问蔬菜几毛钱一斤。
“十八岁。”
终于,他的眼睛从丝巾上转开,老实害羞地回答。
“你还真是个帅小伙子!”
这回轮到慕容老师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只差抬起少年的下巴看个仔细。
秋收低头从她身边逃走,转眼他已变成了猎物,美丽的女老师变成了老虎。
接下来的几天,慕容老师经常出入小超市,每次都是晚自习后,这样不会让学生们看到——她却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学生,正在学校大门边偷偷观察。
隔着月光下的南明路,小麦看到超市灯光下,慕容老师凑近少年说话。每次她都只买几样小东西,却要停留半个多钟头,还市场有意无意地把发丝掠到少年脸上。老师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魅力,举手投足间的风韵绝非小麦和钱灵这些小姑娘所能比拟——别说是秋收这样的乡下少年,就连本地的年轻小伙子,也禁不起这样诱惑。
田小麦为她感到耻辱。
老师不该这样,秋收也不该这样——她居然还感到一丝嫉妒,既为了老师也为了少年。
八点,小超市早早关门。慕容老师却还赖在店里不走,似乎与秋收越聊越起劲。少年的表情很是害羞,恐怕自从妈妈在这里被杀害后,他就再也没有跟成熟异性接触的忌讳。他坐在收银台上,手里端着一把吉他,低头调着琴弦。慕容老师期待地坐在一边,手托下巴姿态妖娆。
躲在马路对面的小麦,视线穿过黑夜的玻璃,落在秋收青涩紧张的脸上。十八岁少年穿着廉价的衣衫,细长的手指拨动琴弦,弹出一首节奏简单的曲子,唱出了一首歌。
完全听不清歌词,但很快听出了旋律——《我是一只小小鸟》。
她听过这首赵传的歌,还记得开头几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没错,他就是这样唱的,尽管吉他弹得并不怎么样。但在这样一个春天的夜晚,荒郊野外的月光下,孤独的小超市门已关上,少年声情并茂地抱着吉他,用尽权利弹响一根根琴弦,随同忽快忽慢的节奏摆动身体。
慕容老师一动不动地坐着,她看少年的目光已变为迷恋,仿佛这个小小的超市收银台,已化作万人瞩目的舞台,正呼唤那抱着吉他的少年。
弹到最后的副歌部分,秋收的声音越唱越响,远远盖过了吉他声,小麦依稀听到几句:“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啊你们好不好……世界时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
最后一个音符弹罢,秋收放下吉他,微微喘气。慕容老师掏出手绢,替他擦去额头的汗,却令少年百般尴尬,低下头不敢看她。不知他们又说了什么,老师走出小超市,回头给少年鼓掌:“秋收加油!”
慕容老师消失在夜色中,小超市终于熄灭灯光,再也看不清那会弹吉他的少年。
月光,照耀荒野中的小麦
第二十二章
2010年12月10日。
今天,是男友的生日。
镜子里二十八岁的女子,总算化上了一些彩妆,每次眨眼都会放射电光,她在恒隆广场精心挑选了三份礼物,分别给男朋友和他的父母。
不过,无论衣服如何搭配,脖子上总感觉缺了什么。小麦看着镜子里的美人,摸着微微跳动的颈动脉,仿佛轻轻一捏就会要了自己的命。
她像患了强迫症似的,从抽屉里拿出那条丝巾,迷人的神秘的透着死亡气味的紫色丝巾——幸好杀死钱灵的不是这一条。
把丝巾缠在脖子上,打了个别致的花样,镜子里的田小麦终于完美了。
她请了一天假,出门坐上出租车。开车的照例是邻居老丁,两天前就预约好了——第一次去男朋友家,千万别因为打不到车而迟到。
走到虹桥的一栋老别墅门口,周围全是富人区,单这栋房子起码值一千万。
她小心地提着礼物下车,按响别墅大门外的门铃。门里响了一阵狗叫声,白马王子为她打开大门。里面是个宽敞的院子,种满各种漂亮的植物,两条憨态可掬的大松狮从后院窜了出来,本想给客人来个下马威,却在盛赞的指挥下,乖乖地向小麦摇起尾巴,露出蓝色的舌尖,从小都没机会养宠物的她,开心的摸着它们厚厚的毛,似乎和它们也即将成为一家人。
她与男朋友牵着手,走进富丽堂皇的客厅——不知有多少年轻女孩想嫁进这样的家庭,小麦心底不禁有了紧迫感。
男朋友的父母早就虚席以待,盛先生新吹的头发不输少年,盛太太身上的法国香水格外浓郁。遥想这对夫妇年轻时,必是众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茶几上放着新鲜的进口水果,盛太太为小麦泡上正宗的大红袍——有人专程从武夷山进贡来的,全因盛赞的外公离休前在京城身居高位。
小麦拿出精心准备的礼物,这是她最近几年,第一次在网下买的贵重物品。三份礼物分别送到盛赞和他父母手中,每个人都心满意足。送礼物并不在于价格多贵,而在于买得恰到好处。
盛太太高兴地把小麦拉倒身边,递给她一条白金手链。小麦估不出手链值多少钱,摇着头不敢收下来。还是盛赞硬把手链塞给她,严肃地说:“你要是不收下来的话,我妈妈就要生气了哦。”
小麦忐忑不安地戴上手链——全身行头合在一起,恐怕都不及手上这根细细的链条。 
盛先生诚恳地说:“小麦,以前的事情,我向你道歉!这是我的错误,不该干涉你和盛赞间的感情。自从你们分手以后,我发现盛赞一直闷闷不乐,每次在家里都吃得很少,几乎不再与我们说话,我就知道错了。”
“伯父,请别这么说!”
她一下子被感动了,转头看着盛赞帅气的脸,想起他为自己茶不思饭不想,既欣慰又难过。
“那天有幸看到了你,我想是命运给我们家的安排,也是给你们两个人的安排——你真的出乎我和我太太的意料,我们非常喜欢你,不仅仅是你的外表,还有你的谈吐和教养,但最重要的是你的真诚。”
“其实,伯父伯母,我还有许多你们不知道的缺点。”
这回轮到盛太太说话了:“小麦啊,我看人一向极准,无论是谁,只要和我接触几分钟,无论伪装得多深,我都能看出这个人的品行。请相信我那么多年的眼光——否则,我也不会嫁给盛赞的爸爸了。”
盛太太说罢看了老公一眼,算是当着未来儿媳的面秀恩爱?小麦忍住心头激动,确信自己深得男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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