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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偷窥一百二十天-第2节

小说: 偷窥一百二十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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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囚禁在大概二十层高的楼顶。

天井,其实是空中花园,只是看来荒废了很久。花园被四堵高不可及的墙包围着,除了没有屋顶,跟监狱毫无区别。好歹监狱还有门窗,这里却什么都没有——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崔善困惑地仰望云层,想象一个女人从天而降。

一整天,她尝试了各种逃生方法,但每面墙起码三米多高,踮着脚尖伸直手,也仅够着一半。崔善不矮,双腿与胳膊修长,光着脚也在一米六五。南侧那堵水泥墙壁,跟其他三面墙略微不同,颜色浅些,用力敲打感觉更厚实。墙角有小小的落水口。用脚步丈量这座监狱:长十米,宽不到四米,标准的长方形。最简单的算数乘一下,将近四十平方米。

不想重复脑中储存的所有脏话,毕竟穿着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头发里残留CD香水,而非戴着金链的暴发户——却连续说了几百个Shit,对于一个淑女而言,这不是什么好习惯。

脑后肿着块大包,稍微触摸都很疼。打结的头发凝固着血迹。崔善判断自己是被人从墙上扔下来的,不巧后脑勺撞在坚硬的水泥地上……

找不到镜子,一小块水洼也没有,看不到自己的脸。她伸出细长指尖,触摸面孔轮廓,双眼皮,眉眼间距离适中,鼻梁不高不矮,窄窄地垂在人中上。嘴唇较薄,因缺水开裂。颌骨与下巴的感觉很自然,没整过容。皮肤还算光滑,想必用过很多护肤品,手指上抹出一层淡淡的粉。白皙的胳膊与胸脯,擦满灰尘与污垢,披头散发,很像女神……经病。

她的腰挺细的,肚子略有赘肉,估计体重五十公斤,还会继续瘦下去。黑色小碎花无袖裙,裸露双肩与膝盖以下部位,V字领扯到胸口,藏着结实的B罩杯。她脱光衣服,想找到某种特别印记。很幸运,腰上没有取肾的伤疤,肚子没有妊娠纹,更无剖腹产的刀口。

崔善相信自己的子宫中,仍有个小小的胚胎,像小螺蛳那么大。

但是,左手上臂的皮肤表面,依稀有几处微弱的红点,仔细看像是针眼。

是否遭遇过性侵犯?

她记得DIOR、CHANEL、GUCCI、PRADA、BURBERRY……流川枫、F4 与《泰坦尼克号》。北京奥运会那一年陈冠希很火。上海世博会。高铁事故。PM2。5雾霾。王菲又离婚了。每个人都在用微信,像无数碎玻璃,扎进后脑勺,雪片般,金属光。

“救命!”

每隔一两个小时,崔善就会狂喊。嗓子很快喊哑。她在哭。

新家没有门窗,没有屋顶,更没家具,倒有个宽敞的阳台,长着茂盛的石榴与野草。她把靠南的墙壁当作鞋柜,只有一对高跟鞋——另一只鞋找到了。

根据甚嚣尘上的噪音判断,楼下应是贯穿城市的高架道,不分昼夜拥挤着滚滚车流。还有一片街心公园或绿地,傍晚被退休妇女们占领,震耳欲聋地播放《最炫民族风》。等到妈妈们回家看八点档抗日神剧,披着长发的流浪歌手,插起电吉他唱《北京,北京》或《光辉岁月》。

第一个夜晚。

幸好是盛夏,崔善清扫出墙下一片空地,躺在靠南的墙边。月光像毯子盖在身上,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天空,仿佛几百万年前,又像遥远旷野,春天飘过花瓣的河边,脸上飞满蒲公英。那时夜空比现在干净,没有一丝灯光,安静得像聋子的世界。

第三章 怀孕六周

    

第二天。

清晨,崔善被鸟鸣惊醒,想起一件倒霉事——她已经怀孕六周了,要是被妈妈知道的话,该是高兴得去准备尿布,还是抽女儿一个耳光,再强逼她去“无痛的人流”?

憋了一晚上的尿,必须到石榴树下解决问题,泥土成了天然厕所。高楼上紫外线强烈,她开始怀念太阳眼镜、遮阳伞与防晒霜。没有一丝风,像个蒸笼。裙子太薄,脱光了也无济于事,不奢望空调与风扇,给瓶水就很满足。任何举动都是徒劳消耗,增加中暑的风险。为了摆脱近乎直射的阳光,她找了块从未晒到过的墙角,后背阴凉而粗糙。时间好慢,仿佛一辈子,而过去异常短暂,水滴般蒸发。

入夜,一只蟑螂从大腿上爬过,崔善最恐惧这种小动物了。夜晚比白天危险得多,每个妈妈都这样教育过小女孩,比如吃人的野兽,比野兽更可怕的男人。盘腿在墙角下,城市上空有各种灯光,但不足以照亮这里。瞳孔适应了黑暗,几乎能看清每片石榴叶,蒿草上不知名的虫子,鸟儿藏在树丛过夜,还有墙上窜过的老鼠。蝙蝠与鸟截然不同,折线形的飞行轨迹,几十只忽隐忽现,原来从没离开过,只是躲藏到人迹罕至的楼顶。崔善无意跟它们作对,但请井水不犯河水——我可是赏金猎手。

这是个充满危险的世界,但最大的危险,是没有一滴水与一粒米,四十度的酷暑中,作为一个孕妇,她快要死了。

第三天,依然不见人影。

用高跟鞋作为容器,收集一些露水,虽然只够润润嗓子。她盼望下一场倾盆大雨——却等来一粒鸟粪落到头上,名副其实的“Shit”!

像电脑死机重启,面对布满数字的蓝色屏幕……崔善想起爸爸教过她的,立即折断许多石榴树枝,加上坚韧而结实的细长蒿草,编织出一个箩筐。至于木棍,地上有散落的小树枝。绳子到哪儿去找?一绺头发垂到眼角——女人的长发第一次有了实用功能。狠心拔下一根,还嫌不够,直到三根发丝打结连在一起。还缺诱饵,她在泥土中抓了几条毛毛虫。

捕鸟网做好了,她躲藏在石榴树下,头发丝绕在指尖。虚弱地耗了一个钟头,当她几乎晕倒,有只鸟已在“箩筐”里了。

愤怒的小鸟在陷阱里扑腾,禽流感怎么办?白痴!一根锋利的树枝,透过“箩筐”刺中小鸟。听到哀鸣,她闭上眼睛,右手在发抖,再换左手。连续刺了好多下,像自己被戳穿无数洞眼。当鸟儿在一团血污中死去,这具小小的尸体,能填满四分之一的胃吗?还是到头来依然饿死,在十八层地狱里增加一重罪孽?

崔善耐心地拔光羽毛,用树枝剖开肚子——就像生物学上的解剖课,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清理出弯弯曲曲的肠子,扔到泥土里做了肥料,仅剩下一丁点肉,恐怕不及一根鸡心烤串的分量,但能让她多活几个钟头。

要有火。

开什么玩笑?北京猿人似的钻木取火?活下去的唯一办法。花园共有六株石榴,必须牺牲最小的一株。她汗流浃背地把整株石榴弄断,截出最粗的根部,又找了根弯曲的树枝,绑上草茎就像弓箭,固定另一根笔直的树枝。连续尝试十多次,耗尽整个下午,钻木取火才告成功。她用枯草落叶包起火种,小心地往里吹气,再用枯树枝做了个火堆。原始人的生存太不容易,人类活到今天或许真是偶然。

炊烟袅袅,烤麻雀好了,飘满略带焦味的香气,崔善相信自己烧烤本领一流。在金黄的麻雀身上咬一口,满嘴滚烫的油脂,舌头差点烫破,肉与细细的骨头进入胃中。不管晚餐还是点心,再来点盐与佐料就更完美了,是严重饥饿后的错觉吗?她心满意足地躺在地上,抚摸肚子里的胚胎……

没有梦见那只小鸟。

第四天,重新加固“箩筐”,捕捉到第二只鸟。不再是小得可怜的麻雀,弄死它费了更多功夫。但负罪感逐渐降低,好像杀死的不是一个生命,而是晚上饿了起来煎个鸡蛋。崔善喜欢比较生的那一面,仿佛在吃即将孵化的小鸡。

连续几天只能喝露水,快要渴死的时候,下雨了。她躺在地上张大嘴巴,疯狂地喝着雨水,带有某种奇怪的酸味,可能是大气污染。

水泥地面无法渗透,落水管道狭小,雨稍大些就会积水,崔善看到了一张脸——灰暗天空下的四堵墙,连同女人的脸,被乱糟糟的头发围绕,随着雨点不断被毁容又修复。她迟疑地摇摇头,张嘴吼了两声,水中的女人做出相同动作。

雨中倒影乍看像个女乞丐,衣衫褴褛,形容枯槁,跟《行尸走肉》没啥区别。她趴在这面易碎的镜子上,用雨水擦干净污垢,露出一张还算年轻的容颜。瓜子脸的下巴轮廓,长长的杏仁眼,久未修过的眉毛,暗淡开裂的薄嘴唇,滴着水的鬓丝。如果擦上粉底,打出眼影,抹上端庄的唇膏,会是一张漂亮的脸,掳获某些男人的心,无论他十五岁还是五十岁。

一脚踩碎地上的镜子,水花飞溅到眼里,混合汩汩的热泪……

忽然,水洼中掠过一个男人的影子。

崔善惊恐地尖叫一声,接着兴奋地回头看去,空中花园里并无半个人影,但在南侧墙头有个人影走动。

雨停了,那个人自顾自地走着,并未看到她。

“救命!”她声嘶力竭地咆哮,“喂!救命!”

然而,男人在故意装傻吗?他看上去四十岁上下,半秃的脑门,黝黑的肤色,穿着件灰色老头衫,背后充满着汗渍。

就是这个人把自己关在这里的吗?

虽然,看起来如此陌生,这种穿着打扮和形象,多半是个建筑工地上的民工,她却有些眼熟——从前见过这个人吗?

不管怎样,先要让他往下看啊。崔善继续狂喊,几乎扯破嗓子,似乎在高空表演杂技的家伙,还是无动于衷。

SB,你是聋哑人吗?

他消失了。

尽管,她继续叫喊并捶打这堵墙,希望引来其他人,天空却再也没有被打破过。

她绝望地倒在地上,用后脑勺撞击墙壁,直到头晕眼花昏迷过去。

崔善用干燥的泥土与树枝,在水泥地上围了个水池,只有脸盆大小。又一场小雨过后,池子积满浑浊的水。沉淀一夜,就能洗脸洗头。她用细树枝做成简易梳子,清洗后的长发垂在肩上,像从浴室出来的女人。

每个早晨,饥肠辘辘,必须补充其他营养,蛋白质、碳水化合物……

她抓了一只硕大的蟑螂,闭上眼塞入嘴里。口腔与舌头充斥翅膀与六条腿的挣扎,她用牙齿拼命咀嚼咬碎。说实话,有些臭。她学会了用树枝引蚂蚁吃,而毛毛虫水分比较多,个别有甜品的味道。在地球上的某些角落,肯定还有人过着相同生活。

想是频繁杀生的缘故,崔善被蚊子叮得厉害。她依然穿着黑色小碎花裙子,脏得不成样子,上下破了许多洞眼,露出敏感部位。浑身包括头发散着臭味——泥土里的粪便味,鸟的鲜血与内脏味,嚼烂后的虫子味,还有永远的汗酸臭。

居然还没生病,是天生异常健康?还是在这种绝境中,反而能提高抵抗力,克服各种风寒与邪毒入侵?崔善明显瘦了,腰和大腿细了一圈,也许掉了十几斤肉,不知道肚子里的胎儿还在吗?早上醒来感觉低血糖,有时突然晕倒,不知什么时候就死了吧?

偶尔躺在墙角休息,仰望各种变幻的天空,常看到一群排列整齐的鸽子,领头的是高贵冷艳的白鸽,跟着一群灰黑色的家伙。它们会停在墙头,发出咕咕的噪音,落下满地灰白的鸟粪。崔善并不关心它们是否漂亮,只想捉两只下来,按住鼻孔闷死。她抓住一只离群的鸽子,也许忘了回家的路,在城市上空可怜地盘旋流浪,直到落入陷阱。吃鸽子,要比吃麻雀垫肚子多了,虽然不放血就吃很腥气。

漫漫长夜,只要稍微有力气,崔善就在水泥地上蹦蹦跳跳——当你被楼上的脚步声与各种动静吵得无法睡觉,容易引发邻里矛盾甚至报警。耳朵贴着粗糙的水泥地面,猜想底下住着什么人,小康的三口之家?有钱的单身贵族?租房的女白领?还是群租房?最糟糕是空着,或者囚禁着一个类似的女人,每天同样祈祷楼上的邻居下来救她。如果,这个笨蛋认定楼上是空房子,听到的一切只是精神分裂前兆的幻觉,她认命。

那个疑似聋哑人的家伙再没出现过。

第七天,她找到一块硬石子,在墙壁上刻了“7”。

第四章 我不反抗

    

第十天。

除了暂时没用的红底鞋,崔善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锁骨之间的施华洛士奇链坠。天鹅形状的水晶,只有一厘米出头,乍看像安徒生的丑小鸭。

如果天鹅能飞,请把求救的信息带出去。

崔善可不想做鲁滨孙,在百尺之上的空中自生自灭。为节约燃料,所有捕获的猎物,连同毛毛虫与蟑螂,每天一次集中在黄昏烧烤,只要不下雨。其余时间她在昏睡,像做瑜伽,调整呼吸,减少消耗。她期盼能有个人出现,无论是来救她的好人,还是囚禁她的坏人。

“我的身材还不错,你要满足某种变态的欲望,就请下来吧,我不会反抗的,如果你能听到!”

几天前,墙顶上走过的神秘大叔,究竟是什么人?真是把她关进来的变态?还是大楼物业的管理员?抑或只是个有毛病的流浪汉?

清晨,他又来了。

崔善睡醒睁开眼睛,头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抬头看见那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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