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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三国圈-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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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军出塞却只能等待后方辎重补给,只能沿着向导标识的绿洲水源走。

    可能够在草原上找到匈奴部落,咬住匈奴骑兵,并予以追击歼灭的将领,都不是等后方补给,沿着绿洲水源走的人。

    所以,龙城飞将的卫青,封狼居胥的霍去病,勒石燕然的窦宪,虽远必诛的陈汤,才能彪炳千古。

    因为汉地会骑马打仗的骑兵将领多的是,可能千里奔袭,万里长趋的骑兵元帅,一百年都出不了一个。

    不是缺马,不是缺兵,不是缺粮草,难就难在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如何不半道渴死?

    李轩是挤羊奶时,想到了那支由扬子江北岸直趋保加利亚,两个月零五天攻占北俄罗斯,连续攻势作战中,日均狂飙九十公里的蒙古骑兵。

    九十公里,相当于二百一十汉里以上了。

    秦汉是六尺为一步,三百步为一里,李轩拿他42码的皮鞋量过汉尺,换算出来,汉里约为华里的八成二左右。

    千里马的“千里”,估计就是指的秦汉之“里”,八百多华里。(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十章 随军带泉,会走的军粮

    (全本小说网,。)

    蒙古军九十公里的推进速度,不是推进一天两天的峰值,是一推就是两个月的日平均值,是行军带追歼,摧城带灭国的连续攻势作战速度。

    一次次数万里长趋,沿途涉及极地冰原,冻土高原,沼泽,丛林,草原,戈壁,大漠,山地,丘陵等各种复杂地形,可任是不毛之地的无人区,大军照过。

    不依靠后方补给而万里长趋,攻势作战日均狂飙九十公里。

    这是游牧民族的强项,李轩很想学过来,移植进自家团伙,起码打不过,能跑的过。那就等于战不战在我了,有便宜就战,没便宜就闪呗。

    可他始终搞不清游牧民族是怎么做到的,问过不少戍边的汉军老卒,东一言西一句的全是零散碎语。

    天生啊,从小马背啊,马耐力好啊,牧民啊,盲人摸象一样。他越听越糊涂,越是畏难,越感觉草原游牧战法,真不是汉地农耕军队能学的,看都看不懂。

    以蒙古骑兵那样丧心病狂的推进速度,还是处于连续攻势作战,破损的军械,消耗的箭矢,甲胄被服等补给,伤病等情况且不提,单是一个水源与食粮,怎么解决?平原,草原,戈壁与沙漠上,用什么燃料生火?

    太难了,他时下就兼着团伙内的后勤大总管,让乡民到附近河边提几桶水,蒸点馒头都感觉费劲,更别说攻势不停,随时补给了,生火的柴他都不知道哪来,越想越感觉做不到。

    正当他要放弃的时候,找乡民挤羊奶时,无意之间,他脑中忽然浮现出了蒙古骑兵随军的马群,羊群,骆群,想到了马肠,肉松,马羊驼奶,奶酪酥油。

    进而,他突然明白了游牧骑兵,是如何解决沿途水源与军粮补给。

    就是一个生物转化,马,羊,骆驼,就是天生的生物净水器,能把野草完美的转换成净水不说,还是液体面包。多余的羊奶驼奶马奶,还能制成奶酪酥油。

    牲畜的粪便,牛羊马驼粪,就是燃料。

    随军的羊马驼,一旦需要,就可以作为军粮,就地宰杀食用,或制成香肠,肉干肉松。

    剥下来的皮革,就能补充士卒的衣被服。兽筋腱骨可制弓弦,箭矢,皮胄皮甲,金鼓号旗帐,牛角号嘛。甚至乐器,马头琴嘛。

    一边行军,一边放牧,大马生小马驹,母驼生小骆驼,母羊生小羊羔,只要有草场,随军牧群够大,粮草不用补不说,补给还会自己增多。

    既然赵武灵王可以学胡服骑射,李轩感觉把游牧民族随军带泉,带会走的军粮学过来,非但用于骑兵是如虎添翼,用之步兵是一样的。

    他感觉这远远比学个鲜卑的马槊,还敝帚自珍的有用。

    只是他不会放牧,对放牧,管理,饲养牲口一窍不通,他连高粱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农耕与耕战体系都没了解明白呢,更别说把游牧民族的牧战之法,移植到汉军了。

    他才具不足,欠缺实现想法的实践方法,知道有钱人是怎么挣来的钱,是一回事。让自己成为有钱人,是另一回事。

    所以,他才对苏双与张世平的到来,充满欢喜。

    “口惠而实不至,怨灾及其身啊。”

    若封侯之有期,张世平不怦然心动是不可能的,可正是被李轩说动了三分,反而心中多了三分忐忑,一丝愠怒。

    那表示他一旦走上了李轩指出来的这条岔路,未来就变成一片迷雾了。

    而要走上这条新路,他不付代价是不可能的。既是奔着封侯而去,居奇货的那点投入,圈外站的旁观心态,肯定都要大变。

    可要一入局,既是为自己搏封侯,自然本钱越厚越好,弄不好身家性命都要投进来。

    这让张世平有些微愠,或来源于对未知的惶恐,或羞于不愿冒险,或源自内心中不愿正视的其他原因。

    总之,他把这份来源于自身的愠怒,发泄到了李轩的身上:“为了你一个封侯之期,我张世平或许就要破家,或许就有身死族灭的那天!”

    “谁又没有身死族灭的那天呢?”

    李轩闻声不以为意,脸上笑吟吟的,“我不能向你保证什么,保证自己无法保证的事,那才是口惠而实不至。我只是坚信封侯之赏,必在其中,但那只是我个人的坚信。

    你我初识,你的选择真能与信不信我有关?你的选择,只取决于你的本心,何必拉我来坚定你的选择?我时下穷的吊蛋精光,除了给你安慰,能赔世平兄什么?”

    张世平闻声苦笑,被人毫不客气的点出心中软弱,倒使他浑身一松,无奈摇头道:“明知我不过寻个安慰,你竟连个安慰都不给。”

    “世平兄当世豪杰,轩不文不名白身一个,有何资格安慰世平兄?空口白牙,怕只会惹你小觑。”

    李轩求生求存,求名求利,混饭与拉人的态度,截然不同。既是拉人合伙,就是坦诚为要,长期同食共事,是胖是瘦迟早彼此一清二楚,打肿脸充胖子才是自打自脸,自己找疼。

    友朋相聚,最后埋单的肯定得牛逼吹的最大的那位来嘛。

    他对乡老乡民吹牛逼,是因为乡老乡民皆是圈外人,可使之,不可使知之。

    可他是要把苏双,张世平拉入圈内的,而且要的就是张世平自觉埋单,装穷都来不及,吹个毛的牛逼。

    世上最傻的事,莫过于对朋友吹牛逼,自打自脸自去埋单。

    李轩对圈内一向真诚,既然藏不住,自己埋着点反能让人高看一眼,所以就真诚的看着张世平,实话实说:“世平兄既想登天,遂青云之志,又怕粉身碎骨,那你又怎么登的上去?既想马上博个万户侯,有被别人打下马的一天,又有何怨?既是割敌头割出来的出身,被敌割了头,谁又欠你不成?”

    张世平闻声被噎了下,眼神古怪的盯了李轩一眼,沉声问:“小仙莫非无封侯之志,马革裹尸可无怨?”

    “一个侯算什么。”

    李轩摆手一晒,又拿出来了他的圈子理论,“只要我们站的是一个圈,我愿诸兄皆封侯。至于我嘛,只要我是咱们这个圈里的人,在咱们的天下,就是天上人了。我只愿做天上人,天上人凭何马革裹尸?临危遇险,我当腾云自去才是。”

    张世平又被噎了一下,眼睛都听直了,能把不求上进,临阵逃跑都说的如此飘逸,如此理直气壮,如此有道理,显得还挺大度,他真是闻所未闻,一时竟有些服气,坦然道:“我有三分心动,翼德之勇为一,你小仙之鬼占一,我权且算被你说动,自为一。”

    “喔?”李轩闻声一挑眉毛,兴致盎然的问,“另七分在哪?”

    张世平讶然:“我本以为过五分即可,再寻二分就是。”

    “那哪够?”

    李轩一摆手,摇头道,“总要让你心甘情愿,全副身家投进来为好。瞻前顾后,哪如破釜沉舟?”

    顿了顿,又道,“我二姐之勇,不下三哥,此一分手拿把攥。我大哥之德才,短时不可衡,但独占两分,想必世平兄迟早无异议,那这就是六分了。

    苏双苏当家的与世平兄琴瑟合弦,应有一分吧?我军气象,十日内世平兄且看个分明,再加你一分心动,不过寻常。

    这就是八分了,我既必赢,又何必望半五之数,显得小家子气?”

    “小仙太鬼。”

    张世平闻声又是哭笑不得,揪着小胡子纠结道,“我本要出卷,你却题未明,就自出题,自答完了?”

    “难道我出错题,答错题了么?”李轩反问。

    “也罢。”

    张世平无奈的摇摇头,又点了点头,“我张世平也不小家子气,你若能十日内说服简宪和与你等兄弟站进一个圈内,我便是身家性命全站过来,又如何?”

    “宪和公哪用游说?”

    李轩一听就哈哈大笑,他虽然不知简雍到底是多少年后,因为什么原因加入的刘备团伙,可相性契合放在这里,忽悠简雍入圈肯定是事半功倍,毫不担心的一笑,“宪和公是无双国士,既是狂士,又怎会被他人游说?你且看我如何让宪和公,自己游说自己便是。”

    “几日?”张世平狐疑的看着李轩。

    简雍之自恋与狂傲,他是领教过的,坐个榻都向来独占一塌,从不与人分。

    他自是不信简雍能被人轻易说服,才故意出个他自认为的难题。

    没成想,李轩却不当回事,仿佛说动一豪族为要饭的卖命,是件再也寻常不过的事。

    “一天。”

    李轩冲张世平伸出一根食指,神秘的一笑,“我若游说宪和公一句,便算我输。”

    “拭目以待。”张世平被李轩自信的样子唬了下,拱手为祝。

    “不用以待。”

    李轩呵呵一笑,“等着吧,若不出我料,宪和公不出十日,就会来游说世平兄啦。”

    “我等着。”张世平赌气的一撇嘴,“宪和十日内果能来,我便是不入伙,也送你战马一千匹。”

    “喔?”李轩闻声眼睛一亮,饶有兴趣的追问道,“若是今日就让你等到了呢?”

    “战马万匹。”

    张世平一拍胸脯,“加张某人全副身家,合族性命。”

    “一言为定。”

    李轩二话不说,扭头就走。

    金银财宝在招手,简雍那头倔毛驴,快点上套为好。

    ……(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十一章 其人堪司隶,其才宜用之雒阳

    (全本小说网,。)

    “宪和公。”

    一声亲热的呼喊,打断了简雍的惬意。

    简雍的谱儿很大,不愿与乡人同棚,让随从在食棚外又搭了个凉棚。

    凉棚下摆着条桌,马扎,胡凳,摇椅一应俱全,简雍就斜在摇椅上,大春天的一手轻扇打腿,一边眯眼晃悠,对李轩的招呼充耳不闻。

    耳畔闻呼,不过两眼微张,眼角一斜,循声瞥了李轩一眼,又眯着了。

    条桌旁,一个模样清秀的家仆,正跪坐在一张铺在地上的羊毛毡垫上,把手上口袋里的茶树生叶,一撮一撮的朝炭火炉上坐着的陶盂里放,时不时拿一根匏瓢,搅合搅合。

    盂里茶汤色泽浓郁,盐芥辛料,红糖,奶条,桂花瓣等辅料,与茶树生叶合煮,咕嘟咕嘟冒着泡,如羹如粥。

    摇椅前矮桌上的耳杯内,茶汤半满,耳杯旁还放着五个黑陶碟,碟内盐,糖,橘,葱,姜各一,不够味再放。

    这茶味道浓的,李轩不用看,一闻就醉了。

    “宪和公呀,轩有一炒茶之法。”

    李轩自来熟的搬过一张马扎,朝摇椅旁一座,伸手就把简雍手里的雉尾扇抓了过来,殷勤的为简雍轻轻扇风,“茶树生叶用铁锅文火一炒,脱水保鲜,沸水一泡即展,味苦而回甘,别有一番风味呀。”

    “我有糖食,何必再苦尽甘来?”

    简雍一没注意手里扇子没了,下意识眼一睁撑身欲起,一等李轩开口,马上又缩回了躺椅,复又闭眼摇摇晃晃的眯着了。

    “宪和公自家喝,自然旦凭喜好。”

    李轩不紧不慢的扇着扇,身略前倾,在简雍耳畔温言细语,“只是这茶易泡了,就容易走入寻常百姓家了吧?若再把这茶压成砖饼,以驼骡远贩至西域与草原诸部,我感觉这帮蛮夷平时缺菜蔬,八成也是爱喝的。咱一块茶饼换它一只羊,十块茶砖换它一匹马,心不黑吧?”

    “咳。”

    简雍嘴里没茶都被呛了一口,握拳捂嘴干咳了两嗓子,眼皮微开,不屑的瞥了李轩一眼,“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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