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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节

大唐农圣-第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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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愿意定居岭南?”冯盎有些意外的问道。

    “当然,他们有的选择吗?”

    “那老夫还求之不得呢!不过初期条件可能很艰苦,连你的白云湖那边都不如,他们得受的了才行。”冯盎闻言一喜道。

    岭南之地,可还没有碰到过这么大规模的汉人迁入的状况,汉人多了,会带动当地的农耕和各方面水平发展,冯盎当然是求之不得。

    “那就一言为定了,不过,白云湖的田已经要整好了,在下去交趾也是迫在眉睫了。”

    “去吧,去吧!把李道长和玄奘大师留在这里就行,那地方老夫去过,给你派个熟悉海路的人手过去,以你的快船,要不了几天就能往返一次。”冯盎很是轻松的道。

    占城稻所在的印支半岛是现在的越南,而岭南道的最南边其实已经与之交界,即便是后世走陆路开车,也不过一千多公里,走海路,更是只有几百公里的距离。

    而幸福号海是五杆帆船,后世有比较科学的速度,平均每小时大概是9节左右的航速,一个时辰就十八节,三十多公里,顺风的话,两天不用就能到交趾,就算返程逆风,需要走之字形绕点路,五六天也可以做到往返一次。

    “如此,便多谢越公了。”

    孙享福差的就是熟悉海路的人,闻言抱拳谢过冯盎之后,便去找席君买,跟他讲讲申屠勇这些人的安置问题。

    “这位,便是我跟你说过的孙大人。”

    临时安置的营地里,席君买指了指缓步寻找过来的孙享福道。看情形,这些日子他俩处的还不错。

    “在下申屠勇,见过大人了。”面带忧虑之色的申屠勇向孙享福抱了一拳道。

    “无需多礼,我听君买说,你是阚棱将军旧部,后来落了草,做了水匪,陛下登基后已经下旨为杜伏威和阚棱将军平反,你可知道?”

    “这,这事是真的吗?我等不知啊!”申屠勇闻言一愣道。

    “你当然不知,那是因为你效命的主子不想让你知道,他要让你们替他卖命到死。”

    申屠勇这帮水匪的情况刚才席君买已经跟他说过了,在长安住了那么久的孙享福自然也是知道过去这一年发生的许多大事件的,其中就有皇帝为杜伏威平反,以国公之礼大葬的事情,不过这事显然没有传到杭州湾的水匪山寨去。

    “这些败类。”

    申屠勇虽然才能一般,但也算是忠勇之辈,不然也不会为了阚棱旧部的家小落从淮南逃到海外草为匪,只是想不到这些世家子居然为了控制他而蒙骗了他,这叫他怎能不恨。

    “这些事都过去了,不过,眼下却是你选择给属下的兄弟们找个安生立命之地的机会。适才我和越公说过了,他会让你们在岭南安生,并且划地给你们耕种,不知你等可愿意?”

    “愿意,当然愿意了,我等也是不得已才托庇在那些世家子的门下用命换活路的。”申屠勇有些期待之色的看向孙享福道。

    “如此甚好,这些日子你就安抚好你的人手,是耕田种地,是捕鱼为生,等我从交趾回来之后,会给你们规划一番,反正,你们从此就在岭南定居了。”

    说完这些,孙享福就走开了,就目前来说,申屠勇在他心里的信任值还不算高,因为他还并没有给申屠勇他们带来什么利益。

    次日一大早,孙享福便背着行李到了码头上,提着荔枝的阿月看到他要上船走,便一直抱着他的大腿哭鼻子,不管孙享福怎么解释,她都怕孙享福走后不回来了,直哄到一瘸一拐的申屠勇带着一大票人马来到码头,阿月才收住了眼泪。

    “大人,这三百多号兄弟没家没口的,想跟着您走船,博个富贵,不知道大人是否应允。”

    “好啊!我正好要招募一批惯于水上行走的人呢!让他们先到白云湖的工地上去建房子,等我回来再具体安排他们。”

    幸福号这样的帆船今年杨顺水的作坊至少还能打造两三艘出来,想快速的跟岭南沟通往来,少不了这些船工水手,不仅是这三百号人,之后,孙享福还会招收更多的人,毕竟,占城稻种植基地放在岭南之后,孙享福可能每年都会到岭南一趟,而且,他也要为以后的远航进行人才培养。

    得到了孙享福的同意,众多年轻水手的心事总算放了下来,至于白云湖,他们只需要问人,就肯定会找的到。

    幸福号出了港,一路劈波斩浪的向交趾而行,有冯盎安排过来的水手,孙享福都用不上自制的指南针,毕竟,岭南之地与南洋诸国时常有些小的贸易往来。

    “总算是要办点正事了。”

    “大人说的是那种亩产好几石的粮种么?”

    赵龙跟着孙享福在白云湖整了几天的田,自然也是知道他此次南下的最终目的便是取那占城稻,心中也是无比期待,毕竟,一亩地能产好几石的农作物,他可是没见过。

    “其实,相比于那种稻谷,我更想看看你说的那种叫大象的巨兽,我问过冯公,他说岭南靠南边的部落也有那东西,不过野生的人力很难驯服,除非是从小养到大。”席君买有些期待之色道。

    南蛮驯象的历史可以追溯道春秋战国时期,在三国时期,就有象兵出战的记载,后世孙享福看过一部关于大象的电影,貌似也是说四五世纪泰国这边的部落战争,那时候就已经有大量的象兵,甚至专为战象制造的铠甲出现在战场了。

    当然,即便是在科学发达的后世,野象也是不好驯服的,但象却是在山林中,比牛更加有工作效率的动物,至少它们能够快速的在荒山岭上踩出可供人通行的道路,可惜幸福号的船体还是不够大,不能直接运送成年大象,如果有小象的话,他倒不介意弄几头回来慢慢驯养。

 第132章 进了宝地(求月票)

    后世的时候孙享福并没有机会到越南去旅游,所以,在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之后,心中还是有些好奇的,此时这里并没有统一的王权,是由许多个部落掌控着这里的土地,海岸边,许多的椰子树,而沙滩上,一些只穿着单件衣物的交趾百姓,看到幸福号这样的大船靠过来,还有些茫然。

    由于天气太过炎热,这里的人们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孙享福让冯盎派给自己的一个叫子酋的小伙子前去与这些交趾人沟通,也不知道那小子叽里呱啦的跟那些交趾人说了些什么,便见他喜滋滋的回转过来道,“孙大人,他们有粮食,只要大人肯给他们这种穿在身上凉凉的布匹,他们就换。”

    子酋抖了抖自己裤裆上的一块丝绸布道,这家伙,从孙享福见到他开始,就一直打着赤膊,没事还喜欢遛鸟,孙享福看不过去了,就弄了件穿着凉爽的丝绸短裤给他,却不想,才一上岸,他这块兜裆布却是被交趾人瞧上了。

    “讲好怎么换没有?”孙享福问道。

    “他们说,要是给他们每个人一块这样的布料,他们可以让我们把船装满,不过需要我们自己去收割。”

    也难怪子酋会笑呵呵的了,这码沙滩上不过百把号人,一百多块兜裆布换一船粮食,没有比这跟划算的买卖了,他们可不知道,这幸福号藏在水下的内部空间有多大,可是能装一万石呢!

    “你告诉他们,如果他们能够带我去他们这里长势最好的田地里看一看的话,我会有更加好的东西给他们,要是他们能够帮忙收割的话,我至少能给他们每人两件这样的衣服。”

    不一会,子酋过去传话,又跑了回来,点头道,“他们同意了,不过路程有些远,需要咱们先给他们布料,他们会用大象带我们过去。”

    “行,赵龙,把裁碎的两匹丝绸给他们,另外,安排三十个人穿甲,带兵器,跟我一起去,君买,你跟在我左右,严密保护我。”

    很快,丝绸被子酋分发给了沙滩上的交趾人,而这些人的首领,一个叫巴木的黑脸黄牙汉子也喜滋滋的被带到了孙享福面前。

    “子酋,告诉他,如果我们这次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定不会亏待他,这个小瓶子里的东西,就是见面礼。”

    孙享福拿出一个带着浓烈酒味的小瓷瓶,拔开了细细的瓶口上的一截软木塞,招手示意巴木过来,然后,倒出了一些带花香味的酒精,往巴木额头和太阳穴两侧抹去,巴木顿时感觉头脑一阵清凉,身体都轻了几分。

    见孙享福将木塞塞好之后,把瓶子递给自己时,巴木如获至宝,喜滋滋的弯腰拜谢,并且打了呼哨,顿时,便有大象长鸣的声音从海滩后面的丛林里传来。

    花露水这个东西,便是孙享福在岭南这些日子想出来对付蚊虫的一种办法,反正蒸馏酒被望江楼弄出来之后,酒精自然也弄出来不少,作为疗伤储备,幸福号上也带了不少,不过李世民怕太浪费粮食,限制了望江楼酿酒的数量,所以,高度酒此刻还不能在大唐盛行。

    不一会,沉重的脚步声便响起,十几头大象依次从山林里走了出来。

    “这,这就是你所说的大象?果然高大。”

    席君买只是看到了大象的体型,就打消了之前想与之较力的想法,这么大的块头,怕不是有万斤。

    成年亚洲象体重差不多是五吨,也就是一万斤左右,随便一压,也能把人压死,而且大象对声音很敏感,往往能与十几公里以外的同类进行交流,在人们没有大量狩猎大象的时代,象群的数量是非常庞大的,而且在交趾和南诏等地,视大象为图腾瑞兽,比大唐的耕牛身份要高贵的多,所以,这里四处都可以见到大象。

    “走的时候咱们带几头小象回去养。”

    孙享福并不像席君买和赵龙他们一样害怕大象,因为他知道被驯化后的大象性情温和,而且智商很高,仅次于几种猩猩和宽嘴海豚,有差不多四五岁孩子的智力,在后世,动物园里经常有大象踢足球,算算术的表演可以看。看到巴木对花露水的喜爱之后,他觉得,用花露水换小象崽的买卖,应该可以做。

    乘坐在藤条编织成的坐篓里,其实并不感觉到有多颠簸,在孙享福的要求下,巴木还砍了几个椰子给他们当解渴的饮料,如果能有副遮阳眼镜,这就完全和后世旅游度假一样了。

    如果说南美洲是上天的宠儿,那么交趾之地,就是亚洲的宠儿,巴木和几个他属下的人懒洋洋的坐在象牙上指引着道路,孙享福,则是从道路两边发现了许多这里的宝贝。

    野生的白药到处都是,一个人很难环抱的金丝楠,沉香木,这里也是成片成片的生长着,虽然此时这些木料还没有后世那种跟黄金媲美的价格,但这些东西非常的具有收藏价值,居住在用沉香木打造的家具的房屋中,孙享福感觉自己能多活好多年,这些可都是财富啊!

    “君买,我有感觉,我要做成这辈子最赚钱的买卖了。”

    “呃,用两批丝绸换一万石粮食?”一直在前后打量象队的席君买有些发愣道。

    “不是。”

    “那,用一瓶花露水换一头大象?”

    “也不是。”

    “那究竟是什么?”

    “用一匹丝绸,或者一瓶花露水换几万斤黄金。”孙享福得意的道。

    “几万斤黄金?你怕不是在做梦吧!这地方的人穷的连穿衣服都穿不起,怎么会有那么多黄金,还别说,女人都露着胸脯,也挺好的。”

    “粗鄙,没见识,瞧见没,那棵水缸粗的沉香木,放倒了至少有好几吨,上万斤,这东西,以后比黄金都贵的多。”

    “木头,比黄金还贵?你傻了还是我傻了?”

    “跟你解释不清楚,就刚才那棵沉香树,没有几千上万年的生长,是不可能长到这么大的······”

    孙享福滔滔不绝的给席君买灌输着沉香木的好处,说的席君买都有点想拔刀砍树了。

    “不急不急,等咱们搞定了粮种的事情,再想办法弄这些树,这里的东西在岭南大多数地方都可以种植,以后咱们连土带根多移植一些回去。”

    土壤性质,虽然没有专业仪器,但以孙享福的经验,不难分辨出一个大概,良种稻这些东西都是要传出去的,但这沉香,紫檀木之类的东西,却是可以自己留下来传给后世子孙的,到时候在岭南挑一块合适的地方,再种一片沉香林出来,世代传下去,只要子孙不太败家,一般都是会越传越富。

    很快,做着美丽幻想的孙享福便被巴木带到了一处山坳地带,这里地面潮湿,有山溪流过,一大片一大片的水稻没有规划,参差不齐的像野草一样长在这里,孙享福从大象上下来之后,开始观察起稻叶和稻穗。

    “穗长无芒,粒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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