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原罪-第33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要在那里,构思他的宏伟蓝图,杀欢儿,抓捕吴志远,边缘化张逸杰……
他来了,来到房门口。
小心翼翼,他掏出一把钥匙,插进锁孔,轻轻一扭。
“咔!”锁开了,他推门而入。
却在这刹那间,他走进房的这一刻起,一股寒意扑面而来。
那是一双眼睛,一双血红眼睛,如同盯着死人一般,盯着自己。
他,闻到了死亡的味道。
“你……”刘天峰惊呼,汗毛倒竖。
他看到一个人,坐在原本属于他的真皮软椅上。
这是一个女人,一个冷艳无双的女人,一个如同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女人。
她一身红妆,一只手缠着纱布,握着枪,另一只手,夹着一支香烟,在轻轻敲动着桌子。
刘天峰脸色煞白,这个女人,不是他一直在搜捕,想杀之而够快的那个女人,欢儿么?
她怎么会在自己的书房里?
刘天峰仿若不能呼吸,他的身影,僵在原地。
那双只莹白如玉的纤手,在敲打着桌子,仿若敲打在他心上,下一秒,他的身体,颤抖起来。
本能地,他的手,悄然摸向腰间,他想拔枪,干掉这个如同魔鬼一般的女人。
却在这是,他的太阳穴,一股冰凉感传来。
刘天峰顿时觉得通体冰冷,这是一把枪,顶在他的头上,与此同时,他腰间的枪,被夺走。
“狗东西,你想杀我?”欢儿终于开口,从椅子上起身,莲步姗姗,一步步来到刘天面前,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刘天峰脸上。
“你以为我死了吧,你是不是巴不得我死了,你就安心了?可惜,你算错了,我穿了防弹衣!唐风只是打中我手臂一枪,皮外伤而已!”
忽然,欢儿的眼睛,锐利起来,盯着刘天峰,一字一顿地说道,“我没死,你又想杀了我,以为我只是一个人来,是吧,狗东西!”
“你!”刘天峰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砰!”随着欢儿单手一挥,刘天峰身边的一个青年壮汉,一枪把,将其砸翻在地。
刘天峰的头,鲜血直流,想爬起来,有一只纤纤细足,已经踩在他的胸口。
“海叔的账,我还没跟你算呢,狗一般的东西,你反而想算计我了?”欢儿寒声说道,她的声音,犹如地狱里的寒冰,冰冷彻骨。
“你他妈的要计划救海叔,怎么不通知我?害我去跟张逸杰和唐风血拼,我差点死了,你他妈的是不是算计好了?”
“没有,绝对没有!”
刘天峰惊恐万状,急忙喊道,“我没法联系你啊,我打过你电话,一直打不通,事成了,我只能短信通知你……”
“事成?”欢儿勃然大怒,一脚踩在刘天峰头上,眼睛越来越赤红,“我海叔死了,死了!你他妈的狗东西跟我说事成?”
“海哥不是我害死的啊!”刘天峰急剧挣扎,不停地说道,“我已经尽力帮他了,谁知道吴志远冒出来,那时我已经中了海哥一枪了!”
“闭嘴!”欢儿大喝,她的脚,在刘天峰脸上用力转动,“现在,人死了,说什么都没用了,现在,血债只能血偿!”
“你……你要干什么!”刘天峰惊恐大叫,他听出来了,这个疯子,要杀自己。
“放心,你一时半儿死不了的!”
欢儿冷笑,摆摆手,示意旁边的青年一眼,“把他给我笼起来,往死里打,哼!”
“不要……”刘天峰大声求饶。
然而,下一刻,他的眼前,突然黑了。
那是一只口袋,将他死死套出。
“砰砰砰!”旁边的青年,对着口袋,拳打脚踢。
一时间,房间里,闷哼声和惨叫声不绝于耳。
欢儿慢悠悠地坐回软椅上,倒上一杯茶,漫不经心地品尝起来。
她,看着那只口袋在地上翻滚挣扎,听着刘天峰的惨叫声,仿若是在听着一首激动人心的交响曲,一杯茶入口,她的脸色,也随之慢慢红晕起来。
渐渐地,那口袋里,刘天峰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再没有一动静。
“够了!”欢儿摆手,站起身来,止住青年的动作。
口袋打开,露出一道血肉模糊的身影,半死不过,躺在地上。
“没死啊,没死,就听清楚我说的话!”欢儿来到刘天峰身边,居高临下,俯视着他,“你记住,你这种人很好找,我随时可以要你的狗命,养你几年了,你最好听话!”
“说,吴志远在哪里?”欢儿喝道。
“我……”刘天峰声音微弱,颤声说道,“我……我不知道?”
“你再说一遍,我没听清……你最好,说点有用的!”
欢儿咬牙切齿,“别逼去找你老婆孩子,别逼去找你小姨子,到时候,她们比你更惨,我保证,不止一万倍!”
“我真的不知道!”刘天峰说道,“不过,有线索,吴志远带着陈曦逃去丽州了,具体在哪,我不知道,不过,今天张逸杰出现在凤凰山工业区过,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
“凤凰山工业区!很好,很好!”
欢儿一脚将刘天峰踢翻到一边,迈开脚步,扬长而去。
“记住了,狗要有狗的觉悟,我会随时来找你!”
……
第十六章 你的背影
“贱人!你等着!”
昏暗的书房,血红的地板,还有一只破麻袋。(全本小说网,https://。)
地上,刘天峰体无完肤,翻滚半天,爬起身来。
听闻脚步声渐渐远去,他强撑着身子,趴在书桌上,他,已然受了重伤。
原本,他被陈定海打了一枪,所幸无大碍,没想到,欢儿的手下,这一番拳打脚踢,让他伤上加伤。
刚刚,在口袋里,他以为自己快死了。
他能感受得到,欢儿的杀意。
现在想起来,他都不由得毛骨悚然。
然而,在欢儿眼里,他只是一只待宰的羔羊,不,他是一条狗,他,根本没法反抗。
那个女人,太可怕了。
伤他不重要。
更重要的是,他还有家人。
而且,他的把柄攥在欢儿手里,他死了不要紧,还会身败名裂。
让他感到最恼怒的是,欢儿一口一句狗东西。
她,根本没拿自己当人。
他,只是一个狗奴才!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陈定海在的时候,还从未如此对待过他。
这是一个疯子,一个女魔头,做事全凭喜好。
想到这里,刘天峰有一种很深的危机感。
过了这次,下次呢?
他的根基在这里,他没法走,而欢儿,一定还会再来。
下一次,他还有命吗?
欢儿必定要杀他,迟早的事。
现在,他还有利用价值,欢儿暂时不动他。
但,只要吴志远一死,只要欢儿的大仇报了,那他刘天峰,将成无用之人,他必死无疑。
“必须杀之!”
刘天峰握紧拳头,血红的脸上,狰狞万分。
但,怎么杀?
只有欢儿能找他,他不能找欢儿。
甚至,他不敢搜捕欢儿。
他必须得小心翼翼,必须表现得像狗一般,不让欢儿看出来他有异心,要不然,欢儿随时随地,能置他于死地,这是一个疯婆娘,如果真要杀他,只是一念之间而已,她疯起来,管他有价值与否?
他不得不小心,这样,也许他还有机会。
“你不是想找吴志远么?”刘天峰阴恻恻地说道,“你以为他好杀?哼,我巴不得你替我找到他呢,等你们拼过你死我活,我一并除之!”
“嘀咕什么呢?”正在这时,一道冷声传来。
刘天峰大吃一惊,眼睛里,闪过一抹惊惧之色。
门口,一道冷艳无双的身影,盯着他,杀意凛然。
“你……”刘天峰颤抖着手,指着门口。
他没想到,欢儿去而复返。
他在想,她有没有听到他的话。
“不会是在想怎么算计我吧!”
欢儿冷幽幽说道,“我知道你狠我,我也恨你,但留着你的一条狗命,你要珍惜,哼!”
话音刚落,欢儿掏出一把枪,向刘天峰扔去。
“这是你的枪,还你,别到时候无法交差了!”
刘天峰稳稳把枪接住,脸色变化不停,等回过神来,那道冷艳的身影,已然不见踪影。
刘天峰握着枪,攥得很紧,很紧,一言不发。
他,竟然不敢再说话,他怕那个女人,再次返回。
他只能在自己默默念叨。
“吴志远啊,吴志远,你在哪呢?希望你能杀掉这个疯子,也许,我可以放弃追捕你!”
……
丽州,清泉镇,今天,天气格外的好。
蓝天白云,惠风和畅。
立秋了,随着太阳渐渐偏移,往西坠去,丽州的空气,也变得清爽起来。
有两道身影,一男一女,手牵手,肩并肩,从一家电影走出来。
他,剑眉星目,昂首挺胸。
她,清丽脱俗,巧笑嫣然。
“远哥,怎么看你不太高兴呀!”陈曦笑道。
“这电影,简直是烂片,骗钱的!”吴志远嘀咕,很是不满。
“咯咯咯!”陈曦挽着志远的手臂,一瘸一拐地往前行走,“我们第一次看电影,别这样嘛,总是这么较真干嘛,看电影,图个乐!”
“小曦,可不能这么说!”吴志远认真说道,“我们是消费者,电影不好,当然要提意见,要不然,我们的电影怎么能进步?经常拍烂片,还这么好卖,以后谁有心思拍好电影?”
“是是是,你总是一堆大道理,我说不过你!”
陈曦浅浅一笑,来到一辆摩托车旁,“远哥,我们去哪里?”
“去给你买个手机!”吴志远柔声说道,“你不是说要上班么?我犟不过你,但你上班的时候,听着歌,一天轻轻送送的就过去了,而且,有什么事情,我也能第一时间赶到!”
“远哥,你对我真好!”陈曦低声说道。
“走,我们买手机去!”吴志远微微一笑,一捋她的秀发,很是温柔,将头盔给她戴上。
一阵轰鸣声响起,摩托车越过电影院,转过一条街,来到一家手机店门口。
“走,我们看看去!”吴志远把车停下来。
“嗯!”陈曦轻轻点头。
她挽着他的手,柔情蜜意,一起走进手机店。
“欢迎光临!”一个漂亮的销售员迎了上来,面面笑容,“两位,买手机吗?”
“嗯!”吴志远点头,带着陈曦,在柜台前走动。
“看看这款!”女售货员从柜台里,拿出一台手机,推荐道,“这是刚上市的新款,诺基亚n95,8gb内存,5999元,好用实惠!”
“这么贵?”陈曦秀眉蹙起。
“那看看这款!”女售货员笑着说道,再次拿出一台手机,“诺基亚n81,2800元,这款是畅销手机,很多人都买,而且,这款手机是蓝色镶边,大气典雅,很合适这位小姐!”
“这款不错!”陈曦俏皮说道,拿起手机,随意翻了一下,很是满意。
“远哥,就这个了!”陈曦很是果断。
“不再看看?”吴志远笑道,指着另外一台手机,“我觉得,这台也不错的!”
“那么贵!”陈曦说道,“而且不合适我,我还是喜欢这台!”
“好!依你!”吴志远转过头来,“就要这台了!”
“好的!”女售货员甜甜一笑,“先生,您这是刷卡还是现金?”
“现金!”吴志远说着,从兜里,掏出一沓钱来,递给售货员。
他也是无奈,不能刷卡,怕是暴露行踪。
所幸,留下的现金还多,足够用。
“姐姐,麻烦你给我下载几首歌,我们家里,没有电脑!”陈曦说道。
“好的,您需要下载谁的歌?”女售货员问道。
“ride_on!”志远和陈曦异口同声说道。
最后,两人相视一笑。
这是他们共同喜欢的歌。
曾经,两人一起,牵着手,在成都街头,他们边听歌,边散步。
那时,她的腿没有断,那时,他没有杀过人,那时,成都街头,鸟语花香。
看着售货员一脸雾水,陈曦解释道,“这是苏格兰民谣大师,christy_moore的歌,你搜他的名字,就可以搜出来了!”
“还是你们自己来吧!”女售货员摊摊手,无奈道。
“好的!”陈曦来到电脑旁,打开酷狗,输入christy_moore的名字,瞬间,她惊喜起来。
“远哥,他的歌都有!”陈曦欢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