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一念原罪 >

第276节

一念原罪-第276节

小说: 一念原罪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怯每诖琢耍盐掖匠潜币患曳掀こВ踝糯颍蛲曛螅褂们依献樱 �

    百事通狠狠地说道:“两个娘们,和吴雨蝶一个德性,高傲得让人发指,以为吃定我了,我趁她们不注意,一刀片给割了一个,另一个,被我用她们的枪给毙了!”

    “诺,那是她们砸我的钱,上面还有我的血!”百事通指着一个黑色袋子说道。

    “又是她们?兰花草?”吴志远皱眉,这帮人,简直猖狂无比。

    “除了她们,还有谁?”林枫接过话来,把香烟触灭,“指不定,她们准备摸去医院的时候,无疑中发现摸包的,就顺带把他给绑了!别忘了,那晚酒会,我和他已经成了他们的目标,这狗日的,还中了一枪!”

    “她受这么重的伤,你不看好他,还有心思去商场勾搭女人?”吴志远瞥了林枫一眼,似笑非笑。

    “什么?”

    百事通大怒,指着林枫,“狗日的死乞丐,老子都快被打死了,你去商场勾搭女人?”

    “你懂个屁!”林枫站起来,“你以为我想泡那女的吗?她的身份,很有可疑,我发现,她每天下班,都会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吴志远和百事通同声开口。

    “海天酒店!”林枫顿了片刻,“不过吴雨蝶被抓以后,海天大酒店被封了,现在,这女的,换了一个地方,她每天七点,都会去一个邮箱里,取出一样东西来!我怀疑,这是吴雨蝶联系她的方式,或者说,是命令!”

    “不可能吧!”百事通说道,“哪有那么巧!”

    “不可能?”林枫冷笑,“还记得那个小红吗?就是多多从警方手里枪去的那个女的,在城北三岔路口,被人一枪爆头,当时,你狗日摸包的也在,她就是在一家服装店卖衣服的!”

    “你以为我像你一样色眯眯的啊!看见一个女人漂亮点,就走不动路了?”

    林枫继续说道,“不论如何,这女的都值得怀疑,最近她们兰花草,死的人太多了,损失惨重,到现在,她们被公安的人死死盯着,还没有完全隐藏起来,只有一个原因,为了三个人,志远,多多,还有张逸杰!”

    “不错!”吴志远点头,“无论这女的是不是与吴雨蝶有关,先钓着她!”

    “嘿嘿!”林枫搓手,“就算不是,有这么个漂亮的女人扯扯皮,也赏心悦目的嘛!”

    “大家都想依赖警方来保障安全,却不知,很多时候,警方只有出事的时候才会出现,那时候,作案者早已经逃之夭夭了,这就好比,等狐狸楚了鸡窝才去抓它一样!而且必须得抓个正着,要不然,对于某些有钱有势老狐狸来说,根本难以定罪,机关部门,程序复杂,等到那时候,很多人都遇难了!”

    吴志远说道,“想要守护自己身边的一切,我们必须靠自己!林枫叔,你继续跟着那女的,先搞清楚她的来路再说,还有,这事,绝对是多多叫你帮他做的,你转告他,我们永远是兄弟!”

    “那我呢?”百事通眼巴巴地说道。

    吴志远点燃一支烟,塞进百事通嘴里,轻拍着他的肩膀:“你的伤,不会白挨,我会连本带利的给你讨回来!”

    “吃饭了!”

    正在这时,柳梦然端着两盘菜,从厨房里走出来。

    “哈哈,第一次吃梦然烧得菜,有口福喽!”

    ……

 第二三二章 我不是疯子

    “又一天将过去了!”

    琉璃大道上,吴志远独自而行,看着偏西的太阳,不禁怅然若失。全本小说网https://。

    他来婺城,已经很久了,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四处奔波,却迟迟找不着陈曦。

    每一次,刚得知一点消息,当事人要么死了,要么,逃得无影无踪,一如现在不知道藏到哪里去的吴雨蝶。

    她,始终是关键人物,找不到她,就没法找到陈曦。

    他算幸运,两次被欢儿设伏,都逃过一命,但下次,还有这么幸运吗?

    他不得而知。

    他只知道,他不能退缩,必须勇往直前,哪怕有半点犹豫,他的心,便会动摇。

    无疑,这种感觉很难受,让他心里发堵,有力无处使。

    那些人,可能此时此刻,就躲在一个角落,犹如一只张牙舞爪的猫,在看着他这只老鼠,满街乱蹿,而不得其所终。

    “小曦!”吴志远握紧拳头,沿着婺江,往北而去。

    他没想到,柳梦然会开口,说留下来照顾百事通。

    他们是朋友,百事通行动不便,她就下来,无可厚非。

    他是她仅有的朋友了。

    她要留下来,是她的意愿,吴志远不愿多作干涉。

    再者,经过昨天的事情,吴志远对百事通的印象大为改观,没想到,此人不但胆大心细,还是个硬骨头,这点,极为难得!

    百事通虽然是个混账,整天出口成脏,嬉皮笑脸,为人却有底线,他绝对不会乱来。

    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要回去,准备一番,再看看,那个所谓的售货员,是什么来头。

    他必须协助林枫,以防万一。

    因为,林枫已然是欢儿重点关注的人物之一,如果那个女售货员与吴雨蝶有关,她很有可能,认得出林枫来。

    无论如何,他必须保证林枫的安全,他不想再死人了。

    他厌倦了,杀人,或者被杀。

    周恒远在他面前,被人一枪爆头,鲜血溅了他一脸,血淋淋,历历在目,他怎会忘记?

    一路走来,他杀了很多人,王正友,江若林,陈胜天,还有兰花草的人,他的手,沾满了血腥,他厌倦了,他不想有人被杀,更不想杀人。

    除了欢儿和陈定海,此时此刻,他不想再杀任何人。

    他只想找到陈曦,把她安全带回家。

    风声潇潇,天边的太阳,格外的红。

    不知不觉,吴志远来到了合群路口。

    他顿住脚步,抬眼眺望,合群路边的一栋楼房。

    鸿运宾馆,这是楚雄的地方。

    他想去探一探究竟,顿足片刻,打消了念头。

    既然已经分道扬镳,何须念念不忘。

    楚雄此人,老谋深算,阴险毒辣,与之相处,无异于与虎谋皮,必须得小心翼翼。

    他不想过得如履薄冰,把自己困在其中,每次,与此人合作,陈曦没找到,还把婺城搅得天翻地覆。

    他不想如此。

    更何况,楚雄也不可能坐在那里等他上门。

    微微摇头,吴志远迈开脚步。

    却在这时,有一道身影,如同幽灵一般,挡住了他的去路。

    “小兄弟,请问你,你见过她吗?这是我女儿,她不见了!她不见了!”

    这是一个妇女,三十五六岁,蓬头垢面,她拿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乖巧可爱。

    她一只手晃动着照片,一只手摇晃着吴志远的肩膀,不停地问。

    吴志远默然,心中发凉。

    这个女人,他见过,不久前,在夕水街,她见过这个女人。

    当时,她拿着一张照片,她逢人就问,重复着一个动作,同一句话:我的女儿在哪里。

    他找她孩子,已经很久很久了。

    这种感觉,吴志远身同感受,他找陈曦,也很久很久了。

    “该死的人贩子!”吴志远咬牙,再一次握紧拳头,而后,又无力松开。

    “小兄弟,你见过她吗?”女人凑前一步,把照片摆于吴志远面前,不停地问道,“你看,她多乖呀,那天,我加班,去学校接她,去晚了,她不见了,呜呜呜!”

    “大姐,你坐下!”吴志远扶着她,在街边坐下,掏出一沓钱,塞在女子的手中,“大姐,你没吃饭吧,你先去吃饭,好吗?”

    “不!我不是乞丐!”女子歇斯底里起来,把钱砸在吴志远身上,“我从福建找来,找了好久好久了,我都记不清了,小兄弟,你看看,你好好的看看,她多乖呀,她才九岁呢,这是我女儿呢,你见过她吗?”

    “大姐!”吴志远把钱一张张捡起来,“你必须得吃饭,吃饱了,才能继续找你女儿,不然,你去公安局报警吧,你直接去找局长,他姓项,他会给你立案处理的,要不然,这人海茫茫,你去哪里找啊!”

    “不不不!我不去!”女一越发癫狂起来,身体在发抖,“他们会抓我,把我关在一个房间,他们会把我绑起来,逼我吃药打针,他们不让我找我女儿,我不去,我不去!”

    “嗯?有这事?”吴志远皱眉,看着这女子的模样,不像是假的,沉默片刻,吴志远说道,“那你先吃饭,吃饱了继续找!”

    “小兄弟,你帮我,你帮我好吗?她才九岁,呜呜呜!现在可能都成大姑娘了,不记得我这个妈妈了!”

    女子摇晃着吴志远的肩膀,“你帮我找我姑娘,好吗?我给你钱,给你钱!”

    女子说着,不停地翻着自己的衣服,随后抬起头来,看着志远,眼泪花花,“呜呜呜,我没钱了,我的房子已经卖了,老公跑了,女儿不见了,我什么都没有了,呜呜呜!”

    风继续吹,与女子的哭声交织在一起,犹如悲歌,凄婉而苍凉。

    吴志远立于风中,默然。

    对此,他深感无力。

    他何尝不想帮她,然而,他连自己的事,都无能为力。

    同是天涯沦落人,不外如是。

    刚刚平静下来的心,再次起伏不定。

    与梦然在一起,刚刚洗去铅华,却在此时,又染上了灰尘。

    此时此刻,他想杀人!

    他恨不得把那些人贩子,千刀万剐!

    看到这个女人,他想到小囡囡,她也如照片上的小女孩一般大,天真烂漫,灵动乖巧。

    然而,这个小女孩,没有小囡囡幸运。

    在渝城,九号仓库,吴志远和郑勇一起,为了找陈曦,无意中,却把小囡囡和于静,包括很多花样年华的女孩,救了出来。

    小囡囡已经回到成都,回到妈妈的怀里。

    此时,他面前,同样有一个妈妈,在苦苦寻找自己的女儿,然而,人海茫茫,这无异于大海捞针,她该何去何从?

    这是一种煎熬,与人贩子斗,与天斗,还要与自己斗。

    她,现在,几乎癫狂。

    她想她孩子了,可孩子,又在哪里?

    吴志远想起陈曦失踪时,去报案的情景,他们不受理也罢,还冷嘲热讽。

    从那时起,吴志远就明白一个道理,警察,靠不住!

    只能靠自己!

    “大姐,我们去吃饭,好吗?”吴志远说着,准备把女子扶起来,然而,女子却把他的手格挡开。

    “我不饿,我要找我孩子去了!”

    女子擦干眼泪,勉强一笑,往南而去,“小兄弟,你是个好人,祝你好运!”

    “大姐,等下!”吴志追上去,把钱重新放在她手里,“这个,你必须留着傍身,对不起,我不能帮你!”

    “谢谢!”

    这一次,她没有拒绝,把钱攥在手里,紧紧的,挥挥手,笑道,“小兄弟,等我找到孩子了,我请你吃饭!”

    “这老天,作孽啊!”看着女子的背影,往南而去,吴志远长叹一声,调头往北。

    “抓住她,妈的,每次都让我们折腾!”正在这时,南面,传来一声大吼。

    吴志远回头。

    那是一辆车,拦住了女子的去路,从中,走出两个人,架着女子的手,往车里拖去。

    “放开我!放开我!我不是神经病,我不是疯子!”女子撕心裂肺地嘶吼起来,“我还要去找我孩子啊,放开我!”

    “疯子永远不会认为自己是疯子的!”一个男子脸色狰狞,提着女子冷笑道,随后,眉头一挑,“咦?这钱哪里来的?不会是神经病发了,抢来的吧,一万块,我笑纳了!”

    “混账!”吴志远忍无可忍,怒吼一声,狂奔而去,“放开她,马上!”

    “哟!小子,哪来的啊,神经病你不知道吗?看你的样子,也不像好人,滚一边儿去!”那个男子,一只手提着电棍,一只手拿着抢过来的钱,嚣张之极。

    “从小到大,还没人敢叫我滚过,你他妈的找死!”吴志远的声音冷冽无比,化成一阵风,往前扑去。

    “王八蛋,揍死他!”拿钱的男子大喝,另外一人,向吴志远冲来,举起电棍,往吴志远的头上砸去。

    “跳梁小丑,你太慢了!”吴志远的身影没有停留,在那根电棍将要接近自己的头时,突然探出一只手,抓住来人的手腕,用力一扯,他的肩膀,撞在来人的一下巴。

    “砰!”顿时,一声闷哼,有鲜血喷溅,来人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