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图腾-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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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落单的鸟已经来不及高飞,在它幼小的眼睛里,只剩下越来越大的阴影……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侧面突然响起利刃划破空气的尖声。只听见“嗖”的一声轻响,一支鱼叉穿透了半空中的枪鱼!那鱼叉上连着一根半透明的丝线,在枪鱼落入大海后,丝线向上收紧。不一会,这条几公斤重的枪鱼被拖上了一艘斑驳老旧的渔船。
这艘渔船大约有二十米长,全钢铁制造,外壳凹凸不平且锈迹斑斑。甲板上堆满了乱七八糟的物件,有电机、缆绳、木箱子、扳手等工具,还有啤酒瓶、烟头、果皮纸屑等生活垃圾……
从外观上看,这是一艘深海渔船。
自从第四次世界核战争后,为了适应越来越严重的核污染,海洋生物如亿万年前般,最先发生了进化(或是变异)。随着它们的进化,大海渐渐的成为了人类的禁区。
但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开拓者!他们是一群不畏生死,勇闯深海,以凶残的变异生物为食的深海渔人。当然,他们的动机不一定这么高尚……
其中有一部分深海渔人,除了偶尔打打渔,还时常客串一下海盗……
他们是一群到处抢掠,在世界各地被反复通缉,血债累累的重度罪犯。陆地早已无法容纳他们罪恶的心,所以他们只能在海上漂泊流浪,躲避那些无处不在追捕。
刚才那位射出鱼叉,狩猎枪鱼的人,就是这种人。各地自治会对他的悬赏,已经高达数百枚金币。
他叫夏一涵,是个中等身高、体型微胖、满脸胡子拉渣的中年男人。他是这艘深海渔船的船长,手下有一名大副、一名会计和七名水手。他原本不叫夏一涵,而是另外一个名字。有一天,他闲来无事的翻了翻小说(古代网文),忽然福至心灵,如老僧顿悟般,发觉自己的名字太俗气了。
于是,他召集所有手下,宣布他叫夏一涵,而且还大方的说明,“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来,兄弟们一起讨论。”
当时,有位水手排众而出,认真的提出了建议。
结果……
这位水手被丢到了海里,据说死的时候很惨,被数千条食人鱼轮番撕咬……
然而,在第二天的时候,仍旧有位水手不小心叫错了他的名字。这位水手很快就被丢到了海里,据说死的时候很惨,被数千条鲨鱼轮番撕咬……
“我的枪法怎么样?”船长一手插着腰,一手拎着枪鱼的尾巴,对身边一位皮肤白净、身材匀称、带着金边眼镜、男生女相、年纪相仿的男人问到。
“那还用说吗?头儿的枪法那是杠杠的!按照书里说的,那是百步穿杨,例无虚发啊!”白脸男人说话的时候,却是一副尖锐的公鸭嗓子,有些不男不女的味道。他叫乌从云,曾经是一名小学老师,据说是被迫上了这条贼船,最后下不去了……
“是吗?真心的吗?”“我心犹如大海的珍珠。”
“珍珠和真心有什么关系?你别绕来绕去的骂我啊,小心我丢你下去。”船长板起脸威胁到。
“珍珠都毛咁真啊!”乌从云解释道,“这是我们家乡的一句话老话。”
“是吗?”“是的。”“千真万确?”“千真万确。”
就在这时,一名身材略高、体型肥胖、肌肉结实、穿着白背心的大胖子走过来,对皱着眉头、正思考问题的船长说,“头,快到落雁镇了。”
“嗯,很好。”船长点了点头。
“然后呢?”大副翻了一下白眼,问到。他叫肥猫,是这艘船的大副,同时也是船长从家乡带出来的伙伴。他家里是开杂货店的,所以从小吃的多,干活也多,因此造就这样肥胖而又结实的身体。他的力气很大,据说能单手举起一桶橄榄油。不过,这件事情暂时还没有人见证过。
“什么然后?除了靠港还能怎么样?”乌从云尖着嗓子叫到。
“一边去,我是问头儿,又不是问你。”大副双手交叉在胸口,语气不善的说到。他们两人互相看不起对方,一个认为对方傻头傻脑,另一个认为对方妖里妖气,所以经常互掐。
“不要吵了!再吵丢你们下海!靠港、吃饭、喝酒、泡妞!”船长中气十足的说到。
“头儿,英明神武啊!”乌从云伸出大拇指,夸张的叫到。大副看了眼这名狗头军师,再次翻了下白眼,转身回去驾驶舱了。
半小时后……
远方渐渐出现了陆地的轮廓,依稀可见一座高耸入云的灯塔,正闪烁着微弱的光芒。
在海盗的眼中,这座散发着微光的灯塔,就像一名正在向他们招手的酒吧女郎……
他们的心已经飞到落雁镇一间名为“巨木酒桶”的酒吧。而酒吧的老板,此时正穿着围裙,哼着小曲,搬着半人高的大木桶,侧身挤开后门,然后将满桶的潲水倒进猪圈里。
“喂人如喂猪,喂猪如喂人。”看着猪圈里争食的猪,酒吧老板不禁感叹到。这句话,已经充分的暴露了他做饭做菜的心态……
倒完潲水,老板回到店内。这是一间小酒吧,在落雁镇的数百间酒吧里算得上中等规模,能同时喂饱二到三十名抠脚大汉。
走进吧台,老板拿起抹布开始擦酒杯。不一会,他将玻璃酒杯擦着晶莹剔透。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刚才这条抹布擦了桌子、椅子、吧台,甚至还有皮靴,在没有清洗的情况下,居然能将酒杯擦得如此蹭亮……
搞完吧台卫生,老板哼着小曲开始检查麦酒。这麦酒可是生意的保障,酒吧的招牌,马虎不得。老板像对待"qing ren"一般,轻轻的摇晃着橡木酒桶,让里面的麦酒和医用酒精充分混合。
这时,酒吧的门忽然开了。老板做着亏心事,自然受到了惊吓。他慌忙站起来,却看见来人是一位风尘仆仆、穿着套头袍子、看不清相貌的旅人。他顿时松口气,如果让那群吃人不吐骨头的海盗看见他在摇酒桶,肯定能猜到他在麦酒里掺了水和医用酒精。到时候,他估计会被押到船头,然后丢进深海里喂鱼。
镇定下来后,老板打量着陌生旅人,询问道,“欢迎光临巨木酒桶,客人想吃饭还是留宿?”
“吃饭,留宿,最好能让我把机车推进房间。”旅人淡淡的回答。
看着旅人风尘仆仆的样子,老板心里闪过一丝疑虑。落雁镇是北荒大陆的最北面,冬天最冷的地方。这个时节,一般不会有人从南方到北来,只有去南方寻求温暖的,哪有自作自受到北方来受冻的。因此落雁镇好一段时间都没出现陌生面孔了。不难猜到,这位旅人肯定是犯了事,然后逃到这里来避难的。不过,老板也只是猜一下而已。他并不介意招待罪犯,因为这落雁镇最不缺的就是罪犯……
“可以,但是要加收一枚银币。”老板说到。
旅人点下头,然后就坐到角落里,要了杯热水和一份牛肉烩土豆,还有一整块吐司面包。
数十分钟后,老板将食物准备好,端到旅人的桌上。
“客人,您从哪里来?”老板在旅人对面坐下,随口攀谈起来。虽然现在是晚餐时间,但酒吧的客人通常在入夜时分才到。所以他没事可干,反正酒吧里就只有这么一个客人,干脆就坐下来闲聊一会。
“南方。”旅人简单的回答。南方这个概念实在太广阔了,老板知道对方不会说得太清楚,当然他也不会继续追问。毕竟到这里来的人,大多数都是在中部待不下去了。
“厉害。”老板竖起大拇指,说,“这么冷的天气还能从南方过来,不容易啊。”
“嗯。”旅人喝了口热水,呼出一口气,又叹道,“真冷。”
老板爽朗的笑起来,说,“小伙子,这里可是北荒的最北面,最冷的地方。”
“再往北会更冷吗?”旅人问到。
“当然了,不过再往北是黑海了,你想出海?”
“嗯。”旅人说,“没去过,就想一直往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过了黑海就是雪夜冰原,冰原过去是菲克丽丝群山,再往北就是大冰洋,然后是极北之地,最后是世界尽头。”
“你去过?”旅人停下刀叉,好奇的问到。
“年轻的时候去过雪夜冰原,那时候是跟几个兄弟去的,我们想抓雪熊,可最后熊没抓到,还死了两名兄弟。”酒吧老板唏嘘的叹了口气,说“再往北就没去过了,就连雪夜冰原都是人类无法生存的地方,别说更北了。小伙子,生命是宝贵的,如果只是为了玩玩,千万别走太远了。”
“谢谢。”旅人说到。
“雪夜冰原是个没有阳光的地方,除了一年中的几个月外,大多数时候都是夜晚,伸手不见五指的,而且一望无际都是冰川,很难分清方向。”
“怎么才能过黑海呢?”旅人插嘴问到。
“啊?”老板先是一顿,随后皱起眉头,说,“这个季节你想过海,不会是疯了吧……”(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二节 晚宴
(全本小说网,。)
数百年来,落雁镇以北的海域被渔人们称之为“黑海”,或是“黑暗之海”。这个名称由来,是因为这片海域中生存着大量黑背食人鱼。
根据科学家们的推测,黑背食人鱼的先祖是普通的海鲫鱼。它们的鳞片呈乌黑色,身长30到50厘米,细小的牙齿极为锋利,而且口腔的咬合力也极强,还有就是它们对鲜血的嗅觉异常敏锐。如果有人不幸落水,而且身上还有一点小小的伤口。那么,五分钟内就会有成千上万的黑背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在数秒钟后,这位不幸落水的人就会变成一具光溜溜的白骨架子,最后葬身大海,连一片肉都不会带走。
黑背食人鱼是群体觅食的浅海生物,出现的时候往往成群结队,将一大片海域都染成黑色,黑海就是因此而得名。另外,黑背食人鱼的鳞片极为坚韧,不少渔人将它们用渔线窜起来,然后做成护甲穿在身上。这种护甲质地十分坚韧,而且特别轻巧,被称为“黑背鱼鳞甲”。
每到冬天,浅海中的食物会越来越少。因为很多鱼群都离开了黑海,顺着最后的暖流往温暖的南方迁徙。而黑背食人鱼是领地群居生物,每一个群落都有固定的生存区域,并不会随其它鱼群而迁徙。因此,每到这个季节黑背食人鱼都会比任何时候更渴望鲜血和食物。如果一直找不到猎物,黑背食人鱼就会互相撕咬。这种连同伴都能当做食物的生物,其危险程度可见一斑。
刚才老板问旅人是不是疯了,其实并没有恶意,只是他在落雁镇的时间长了,比大多数人都了解黑海的可怕。
“这个时节,没有人愿意出海吗?”旅人问到。
“只有疯子才会愿意,当然,这里从来不缺疯子,但是疯到在冬天里横跨黑海的人,应该没几个。”老板语重心长的劝道,“小伙子,听你的声音,我估计你年龄也不大,最多就是二十出头,听大叔一句话,想冒险也要等春天再去,大不了,你住这里时间长点,我给你打折,半价怎么样。”
“谢谢你的好意,我会再考虑一下。”旅人回答到。
这时,老板忽然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说,“小伙子……”
“嗯?”旅人停住了刀叉,望向酒吧老板。
“晚上要女人吗?”老板小声说到。旅人淡淡的摇摇头,继续低头吃东西。老板见状,也没多说什么,默默地起身,回到吧台重新擦了一遍酒杯……
时至晚上九点,旅人吃完晚餐,推着机车住进了“巨木酒桶”二楼的客房。
再过了半小时,一名浓妆艳抹的胖女郎走进酒吧。她推门的时候十分用力,以至于那半扇木门猛'撞'在墙上,发出“碰”的一声,差点把正在摇晃酒桶的老板吓得跳起来。
“莉莉丝,今晚来得真早啊。”老板看清楚来人,堆满笑容的问到。
“就快没钱吃饭了,还不赶早啊!”胖女郎粗声粗气的说到。她膀大腰圆,手粗脚粗脖子粗,总之身上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大一号。虽然体型很胖,但她的相貌还算过得去,皮肤白皙,有点婴儿肥的感觉,看久了别有一番风情。只是她化妆太浓,眼线太黑,口红太深,导致她看来比平常还丑一点。
“别这么说嘛,你可是我们这的红牌,你要没钱吃饭,我们岂不是饿死了。”老板奉承到。
“瞧你那死相。”胖女郎捏起莲花指,推了老板一下,笑骂道,“就算你拍老娘马屁,老娘还是要收你钱的。”
“打点折嘛,我请大妹子喝酒怎么样?”老板提议到。
“省省吧,你那马尿酒还是留着自己……唔唔唔……”她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