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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酒神 作者:莫言-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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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在一架黑色的雕花木框里,宛若一幅供后人追忆的祖先遗照。在那幅照片留住的时光里,我岳父还是个潇洒的年轻人,翘起的嘴角表现出性格中的幽默与趣味,他的头发一分为二,中间那白线像一条锐利的刀疤,仿佛那头颅也曾被一劈两半过。他的脖子倾斜着,倾斜到我岳母头颅的上方。他的尖削的下巴距离她发丝平滑的头顶约有三厘米,这既象征着夫权又象征爱情。在必不可少的夫权和爱情的压迫下,她的脸是圆圆的,浓浓的眉毛,愣头愣脑的鼻子,结实的、朝气蓬勃的嘴巴。那时节我岳母颇像个男扮女装的俊俏小伙子,脸上还保留着不畏艰难、敢于攀登的采燕人后代的某些痕迹,与她目前的杨贵妃式的肉艳娇慵气派毫无继承性。她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他和她为什么会生出这样一个令中华民族脸上无光的丑女儿?母亲是牙雕,女儿是泥塑。我相信这个问题迟早会有答案的。那镜框那玻璃久不擦拭了,神出鬼没的蜘蛛在上边结了一些精巧的网络,网络上沾满白色的灰尘。我岳母凝目历史陈迹脑子里想什么?也许在追忆往昔的幸福岁月?但他们是否曾有过幸福岁月我可不知道。根据我的推论,一对能将夫妻关系保持数十年的人,一定是冷静的、能克制感情的人,这样的人终生体验的幸福顶多是一种类似黄昏的、缓慢的、暧昧的、苦涩的粘稠幸福,那幸福像酒梢子一样味淡色浊。而两个结婚三天便离婚的人,一定是两匹红鬃烈马,他们的感情像烈火一样熊熊燃烧,他们的感情能将他们周围的世界照得通亮,烤得流油。是正午的毒日头,是热带风暴,是凌利的剑,是猛烈的酒头,浓笔重彩,这样的婚姻是人类的精神财富,而前者却变成了粘稠的淤泥,既麻木了人类的灵悟,又延缓了历史发展的进程。所以我推翻我刚才的猜测:我岳母凝视历史照片时并不是在追忆她逝去的幸福岁月,而很可能在回忆我岳父几十年中让她恶心的一桩桩恶迹。事实马上就会证明我的猜测是准确的。

  我又敲了一下门板,说:

  “……您看怎么办好?是去追他回来,还是向学校领导报告?”

  她沉默了一分钟,绝对地沉默,连呼吸都屏住了,这使我感到不安。突然,她发出了尖利的哭叫,她的嗓音像削尖的毛竹一样,与她的年龄、她的身份、她的一贯的雍容华贵的作派极不相称,产生了巨大的反差,这使我感到恐怖。我担心她会想不开像一只煮熟的天鹅一样,赤条条地悬挂在房间的某个钉子上,是那个悬挂像框的钉子上?是那个悬挂挂历的钉子上?是那个悬挂帽子的钉子上?两个太纤细,一个既纤细又矮,都无法承担我岳母风华雪月的肉体,因此我的恐怖纯属多余。但她这种崭露头角的啼哭的确令我胆寒。我想我只有依靠频频敲门的手段关闭她的喉咙。

  我并没有单纯敲门,而是一边敲门一边说一些疏通开导的话,我岳母此时是一团纠葛不清的骆驼毛,我必须耐心地用节奏分明的敲门声和通经活络的五加皮酒一样的话语把她理顺。我当时说了些什么?大概说就是:岳父的夜奔白猿岭是他多年来的夙愿,他是个为了酒不惜身家性命的人。我还说他的出走与岳母无关。我还说他很可能找到猿酒,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使丰富的酒文化更丰富,开创人类酿酒史的新纪元,为国家争光彩,为民族长志气,为酒国创利润。我还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不上猴山何觅猿酒?而且我相信,不管我岳父此行能否找到猿酒,他最终都会回来,回到您的身边与您相伴白头到老。

  我岳母尖叫着说:

  “我不希罕他回来!我讨厌他回来!我恶心他回来!他最好死在白猿岭上!他最好变成一只遍体生毛的猴子!”

  她的话让我毛骨悚然,冷汗从我的所有的毛孔中沁出。在这之前,我只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们俩生活不和美,有一些鸡零狗碎的摩擦,但绝对想象不到我岳母对我岳父的仇恨超过了贫农下中农对地主的仇恨,也超过了工人对资本家的仇恨。于是几十年培养起来的“阶级仇恨重于泰山”的信条顷刻间土崩瓦解。一个人恨另一个人竟能达到如此强烈的程度,这无疑是一种美,一种对于全人类的伟大贡献。它多么像一朵盛开在人类感情的沼泽地里的紫红色的、剧毒的罂粟花,只要你不想去动它,去吃它,它就是一种美的存在,具有善良友爱之花所无法比拟的魅力。

  接下来我岳母开始倾诉我岳父的罪状,简直是字字血、声声泪。她说:

  “他能算个人吗?能算个男人吗?几十年来,他把酒当成女人,他开了用美女喻美酒的恶例,于是饮酒便具有性交的含义,于是他把自己的全部性欲施加到酒上、酒瓶上、酒怀上……”

  “李博士,其实我并不是你的岳母,我终生未生育——怎么可能生育呢——你的妻子,是我从垃圾箱里捡回来的弃婴。”

  真相大白。我如释重负般地长舒了一口气。

  “你是聪明绝顶的人,博士,眼里探不进砂子去。她不是我的亲生女儿这一点你一定早有觉察。正因为如此,我想我可以跟你成为亲密朋友,对你倾诉衷肠。博士,我是女人,不是故宫大门外的石头狮子,不是房脊上的铁皮风信鸡,更不是雌雄同体的低级腔肠动物。女人的欲望我都有,可是我得不到……我的痛苦有谁知晓……”

  我说: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跟他离婚呢?”

  “我懦弱,我怕人骂……”

  我说:

  “这很荒诞。”

  “是荒诞,但荒诞的日子结束了。博士,对于我为什么不跟他离婚,我可以为你解释。因为,他曾专为我设计了一种名叫‘西门庆’的烈性药酒,饮下这种酒,能够产生种种幻觉,有时,甚至比实际的性爱还美好……”

  我听出了她的甜蜜的羞涩。

  “但是,自从你出现在我的面前后,这种酒的效力却突然神秘地消逝了……”

  我再也不愿敲门了。

  “有一个女人,像一只涂满各种香料的熊掌,在微火上炖了几十年,现在,她终于熟透了。她散发着扑鼻的香气,这香气你难道闻不到吗?我的博士……”

  房门突然大开,焖熊掌的香气像浪潮一样奔涌出来,我紧紧地抓住门框,像溺水的人抓住船舷……

  四

  那个黑色的侏儒中了枪弹后,身体猛地往上一窜,有腾空飞起之状,但灼热的弹头已迅速地击溃了他的中枢神经,使他依然活着的肢体陷入混乱。混乱的表现是:他并没有发挥出他体内潜藏着的神奇能量,像酒博士的小说《一尺英豪》中描写的那样,飞起来,贴到天花板上,像一只巨大的壁虎;相反的是,他的身体上蹿了几厘米后,便歪斜着从女司机的膝盖上滑落下来。丁钩儿看到他在地板上拼命地神展着身体,股上的肌肉绷紧,好像一条条在寒风中发抖的高压电线。血和脑浆从他的头上溅出来,肮脏地涂在打着蜡的柞木地板上。后来,他的一条腿像脖子上挨了刀的小公鸡,有力地伸缩着,他的身体在这股力量的驱动下,相当流畅地旋转起来。旋转了大约有十几圈的光景,他的腿不蹬了,紧随着出现的情况是:侏儒身体拘禁,颤抖得十分剧烈。起初是全身颤抖,抖出索索的声响,后来是局部地颤抖,他身上的肌肉群像看台上训练有素的足球迷制造的浪潮一样,从左脚尖抖至左腿肚再至左股左臀左腰左肩绕过肩头至右肩右腰右臀右股右小腿肚右脚,然后再反方向颤抖回去。好久,颤抖也停止了。丁钩儿听到侏儒排泄出一股气体,拘禁着的身体突然舒展开来。他死了,像一条盛产于热带沼泽中的黑鳄鱼。在观察侏儒的死亡过程时,他一刻也没停止观察女司机。就在侏儒从她光滑赤裸的膝盖上滑落下去那一瞬间,她仰面躺倒在那张钢丝弹簧床上。床上铺着洁白如雪的床单,凌乱地摆着一堆奇形怪状的枕头和靠垫。那里边填充着鸭绒,因为当她的头砸在一只四周镶着粉红色花边的大枕头上时,丁钩儿看到几根细小的鸭羽从枕头上轻飘飘地飞起来。她的双腿劈开耷拉在床下,身体仰着。这姿势让丁钩儿心中的沉渣快速泛起,他忆起了与女司机的狂欢——紧追着来的是刻骨铭心的嫉妒,他用牙齿狠狠地咬住嘴唇,但胸中的邪火还是化作一丝丝痛苦的如同中弹未死的猛兽一样的呻吟声从牙缝里钻出来。他一脚踢开了黑色侏儒的尸体,提着青烟袅袅的手枪,站到女司机身边。她肉体上的一切都唤起了他对她的恋爱和对她的仇恨,他希望她死了更希望她仅仅是吓晕了过去。他捧起了她的头颅,看到从微微张开的柔软而没有弹性的双唇间泄露出来的那些贝壳般的牙齿闪烁出来的微弱的光芒。深秋的罗山煤矿的那个早晨的情景蓦然出现在侦察员的眼前,那时候他感到她霸蛮地贴上来的嘴唇“凉飕飕的、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弹性,异常怪诞,如同一块败絮”……他看到在她的双眉之间,有一个黄豆粒般大小的黑色洞眼,洞眼周围分布着一些钢青色的细屑,他知道那是弹头的细屑。他的身体摇晃着,又一次
    感到有一股腥甜的液体从胃里爬上来。他跪在她双腿前,“哇”地喷出一口鲜血,使她的平坦的肚腹上增添了色彩,他惊恐万分地想:

  “我把她打死了!”

  他伸出食指,触摸了一下她双眉之间那个弹洞。他感到那儿的温度很高,弹洞的边缘上翘着一些刺儿,咝儿咝儿地磨着他食指上的皮肤。那感觉很熟悉。他努力回忆着,终于回忆起儿时用舌尖舔冒出一半的新牙的感觉。紧接着他又想起自己批评儿子舔牙齿的情景:那个圆圆脸,圆眼睛,无论穿着多么干净的衣服也显得邋邋遢遢的小男孩大背着书包,脖子上胡乱系着红领巾、手里持一根柳条儿、用舌尖舔着牙齿走到了他的面前。侦察员拍拍他的头顶,他挥起柳条抽着他的腿,不高兴地说:讨厌!拍我头顶干什么?难道你不知道,拍头顶会使人变傻吗?他歪着头,弯着眼睛,一副认真的模样。侦察员笑着说:傻小子!拍头顶不会使人变傻,但舔牙齿却会使牙齿长歪……一股强烈的思念之情使他心中热浪翻滚,他急忙把手指缩回来,泪水涌出的眼眶。他低声呼唤着儿子的乳名,攥着拳头、狠狠地擂着自己的额头,嘴里骂着:

  “混蛋!丁钩儿你这个混蛋,你怎么能干出这样的事情!”

  那个小男孩不满地盯了他一眼,转身走了。他那两条结实的小腿快速地移动着,转眼便消逝在穿梭般的车辆中。

  他想,伤了两条人命,死罪是难以逃脱了,但临死之前要见见儿子。于是他想起省城,那里遥远得像天国一样。

  他提着枪膛里只有一发子弹的手枪,跑出了一尺餐厅的大门。大门两侧的侏儒姐妹扑上来拉住他的衣角。他甩开她们,不顾死活,横穿车辆如水的大街。他听到身体两侧响起了一片难听的、嘎嘎吱吱的紧急刹车声。似乎有一辆车撞在了他的屁股上,他借着这股力量蹿到了人行道上。他隐隐约约地听到一尺餐厅大门附近噪声连天,人们在喊叫。他沿着铺满枯叶的人行道疾跑,恍惚感到是清晨时分,雨后初晴的天上布满血红的云霞。一夜的冻雨使地面滑溜溜,低矮的树枝上沾着一层毛茸茸的冰霰,树木变得十分美丽。似乎只是一转眼的工夫他便跑到那条熟悉的石头街道上。街道的排水沟里升腾着乳白色的蒸汽,有一些猪头肉、炸丸子、甲鱼盖、红烧虾、酱肘子之类的精美食品,漂浮在水面上。几个衣衫褴褛的老人用绑着网的长杆打捞那些食品。他们嘴上都油漉漉的,面孔都红润,显然从这些垃圾里汲取了足够的营养,他想。有几个骑自行车的人,突然把面孔歪曲得丑陋不堪,然后发出惊诧的叫声,狼狈不堪地、连人带车跌到道旁狭窄的水沟里去。他们的车子和身体破坏了水的宁静,把浓重的酒糟味道和动物尸体的恶臭搅动起来,熏得他直想呕吐。他贴着墙根跑,倾斜的路面使他摔了跤。他听到后面传来乱糟糟的喊抓声。他爬起来后回了一下头,看到有一群人在跳着脚喊叫,并没有人敢追上来。他的脚步慢了些,激烈的心跳使他胸腔剧痛。石墙那一边就是他熟悉的烈士陵园,那些宝塔状的长青树露出半截雪白的树冠,显得格外圣洁。

  他跑着想,我为什么要跑呢?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能跑到哪里去呢?但双腿依然载着他跑。他看到了那棵巨大的银杏树,树下那个卖馄饨的老头像根棍子一样立在那儿,馄饨挑子冒着一团团的热气,老头儿的脸在热气中时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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