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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节

古穿今之国民妖精-第85节

小说: 古穿今之国民妖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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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画面一转,变成她骑马驰骋在西疆的战场上,她模模糊糊地握住自己的紫金枪将一个又一个敌人挑落下马。

    然后,她救下一个敌方楚国的小兵——

    她为他拦下了那支背后袭来的冷箭,然后他抬起头,满脸血污——

    她却认出了那双熟悉的桃花眼。

    林窈猛地睁开了眼睛。

    她一脸懵逼地坐在被窝里回想了一下,但是很遗憾,她和普通人一样,在梦醒的时候就会把梦境忘掉大半。

    等到她洗漱完,换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在凳子上的毛衣牛仔裤之后,她只能记得自己最后看见了前一世岑子陌的眼睛。

    她看了一眼手机,已经是上午十点。

    林窈打开房门,摸索着去找昨天晚上不知道睡到哪里的岑子陌。

    其实也不用找,他就在隔壁的房间弹钢琴。

    上午十点的光线照到三楼的这个房间刚刚好,阳光披撒在白色的三角钢琴上,岑子陌的位置有点逆光,看不清五官,如梦如幻。

    看到他的一瞬间,她突然觉得,即便自己还记得一夜的噩梦,也会在看到的这一眼中全部遗忘。

    能在醒来的时候,看见他在旁边弹钢琴,外面就是漂亮清新的花园——这已经是“幸福”的最佳诠释了。

    他穿着和林窈同款的米色毛衣和同色的牛仔裤,看起来清清爽爽,青涩稚嫩的就像高中校草。

    岑子陌在林窈进来的一刹那,在钢琴键上灵活跳跃的手指出现了短暂的凝滞,随即,他顺势改变了正在弹奏的曲目《水边的阿狄丽娜》,弹起了理查德·克莱德曼更广为人知的作品。

    林窈并没有贸然出声打扰他,而是轻手轻脚地走进琴房——

    这里准确来说,更像是玩具房,除了钢琴之外,还挂着一把小提琴,角落里还支着画板,旁边是花花绿绿的各色颜料。

    林窈在窗边的小茶几上发现一本法文书,封皮是一个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和一只小狐狸肩并肩看夕阳,上面写着《lepetitprince》,里面夹着一片干枯的玫瑰花瓣当做书签,看样子这本书应该是小岑子陌极为喜爱的。

    即便林窈不会法语,也知道这本书是《小王子》。只是她以为,岑子陌的精神世界应该是更倾向于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住在长夏永不凋落,鲜花盛开的永无乡。

    一曲终了,林窈轻轻击掌,赞道:“子陌,你弹琴的模样可比你在片场温柔多了,简直就像个王子。”

    岑子陌合上琴盖,支着下巴笑道:“你说的是《南风馆》片场里见到的那一次?”

    林窈点头,然后忍不住感慨:“说起来,那还是咱们第一次见面来着——”

    不是的。

    岑子陌在心里默默道,我们早在八年前,就以彼此人生中最狼狈的形象相遇了。

    但是他并没有提,就像他也没说刚才弹奏的曲目是《梦中的婚礼》。

    林窈转身拿起同样放在茶几上的装裱精美华贵的相册,问道:“能打开看看么?”

    岑子陌朝她招了招手,她走过去,和他并肩坐在琴凳上,翻开相册——

    第一张是岑嫤抱着刚长出头发的岑子陌,这个时候的岑子陌真的更像是外国的小孩,皮肤奶白,茶色的瞳仁和栗色的头发,简直就是小天使。而岑嫤也不愧她亚洲第一美人的称号,即便刚生完孩子不久,也优雅美丽的像是一位公主。长大后的岑子陌和她至少五分像,那双茶金色的桃花眼和浅色的花瓣唇尤为相似。

    后面就是岑子陌自己从小到大的照片,画画的,弹琴的,骑小马驹的,击剑的,从小天使长成一位小王子。看的林窈母爱泛滥,心里的小人恨不得打滚尖叫。其中有一张他大约也就七八岁左右,穿着合身的银灰色小西服,扎着红色的温莎结,坐在钢琴前,和现在的他简直遥相呼应。

    林窈的手指不自觉地抚摸上去,可能是上辈子缺失的缘故,她是真的很喜欢小孩子的。

    只是,她嫁人嫁了十年,没圆房,还跟个傻子似的问天顺帝,为什么她还没怀上他的孩子。

    天顺帝当时怎么说的来着?

    他说……

    就在林窈快要回忆起来的时候,耳边传来清浅的呼吸声,以及一句——

    “是不是很可爱?喜欢的话,咱们生几个都行。”

    林窈:“……”不了吧,谢谢。

    岑子陌想了一下,又补充道:“不过我觉得我们的宝宝还是不要像你比较好。”

    林窈没想到他会这么说,虽然她还没打算跟他生宝宝,但是这句话不符合他的人设啊?难不成没表白就想先分手了?

    她忍不住道:“为什么?”

    “因为我的心脏不太好,可能无法承受那么多美好和可爱。”岑子陌得意地眨眨眼,像模像样地捂着心口道:“会超载的。”

    林窈:“……”【冷漠·jpg】

    岑嫤前辈,您知道您儿子是个会自问自答,自导自演的戏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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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们吃完岑子陌亲手做的西梅蛋糕当做早午茶之后,林窈提出要到花园里逛一逛,消消食。

    然后岑子陌把林窈带到后花园。

    别墅后面种了一大片桔梗花,如果是在夏天,一定花枝繁茂,郁郁葱葱。但是现在是冬天,花枝光秃秃的,并且被雪淹没了一半。

    林窈眼睛尖,隐约看见花丛里突兀的大理石的一角——

    岑嫤的墓碑。

    岑子陌遥遥地看着埋葬在花(雪)海中的墓碑,顿了顿,忽然牵起林窈的手,温柔而坚定地向那里走去。

    林窈隐约意识到了什么,此刻也沉默着与他并肩站在岑嫤的墓前。

    墓碑上刻着“家慈岑嫤之墓”,背面是法语墓志铭——amourqueseul(唯爱而生)。

    墓碑上的照片大约是岑嫤二十多岁的时候,她柔柔地看着镜头,眼里带着细雨连绵的哀愁,只一双眼,就盛着一整个江南。

    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很俗气的一句话,但是和岑嫤这位绝代美人又是如此契合。

    “这是我的母亲,她是楚先生的婚外情,她不是什么值得学习的榜样楷模,甚至她并没有给我的爱情观带来什么正面的影响。”岑子陌声音很缥缈,仿佛能被风吹散:“我不喜欢她,她总是在哭,哭的我头疼胸闷,她最后一段日子真的很折磨人,不仅折磨我也折磨她自己。她去世的时候反倒很安详,我觉得,死亡对她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

    林窈转脸看着岑子陌苍白恍惚的模样,向来伶俐的林贵妃此刻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默默地抱住他的手臂,试图给他一点支撑。

    岑子陌似有所觉,看着林窈笑了一下,顺势把她搂进怀里,接着说:“我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我会领着一个女孩子到她面前。虽然她的爱情很失败,没想到原来我还是期待着她的祝福。”

    “窈窈,我不知道我们的未来会如何,但是我一定不会让你重蹈我母亲的覆辙,只要我还活着,就能为你挡下所有的苦难与悲伤。”

    “那么,窈窈,你愿意和我在一起么?”

    他终于说出来了。

    林窈闭了闭眼睛,眼前却如走马灯一般回放起他们今生相遇的点点滴滴——

    她在《南风馆》片场扔出去的手机很贵,但是她只记得他当时看过来的柔和的一眼;

    她在马场的时候为了救他手腕扭伤很疼,但是她只记得他站在马前,沉默而自责地看着她;

    蓬莱酒店里,他急匆匆地第一时间赶过来,在她失去意识下坠的时候,依然能感觉到一双不算强壮,却足以捞住她的手臂;

    出现车祸时,他本能地首先护住了她的头部和面部,他拿开手掌,让她见到光明的第一眼,就是他小心翼翼带着后怕的眼神;

    以及昨晚,他无声的安抚与陪伴,还有陪她一起湿了的眼框。

    林窈挣脱他的怀抱,与他面对面站着,沉默地看着他。

    面前的男人眼眶带着微红,小心翼翼甚至虔诚祈求地看着自己,这几十个字,林窈竟觉得比自己前世及笄礼上天顺帝的圣旨更要来的郑重与珍贵。她这辈子预想过很多次什么叫“谈恋爱”,但是当有个人把一颗真心捧到她面前的时候,她突然觉得从前假设的种种,如今都只剩下了一个答案。

    她说:“好。”

    点头的那一瞬间,眼泪也跟着落了下来。

    即便她再豁达,前尘往事终究像是甩不开的大山压着她。她心里叫天顺帝“前夫”“渣男”,但那段“婚姻”又何尝不刻骨铭心?她觉得自己重生以来一直套着无形的枷锁,她前半生给了父母,后半生给了皇上,重活一世,又怎能忘?

    但是,当她和岑子陌相识相知开始,他就像是一种救赎,证明她的新生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她认识了新的人,有了一份新的工作,过上新的生活,如今,收获了一份新的爱情。

    完整的,不分尊卑,无关权谋的爱情。

    岑子陌像是没听懂一般,怔怔地看了她半晌,直到她不好意思地转身要逃跑,才反应过来,伸手就抱住了她。

    他有些笨拙地抚摸她的后背,嘴里却忍不住开始逗她开心:“你别哭啊,跟我在一起,有这么委屈吗?”

    “我这是喜极而泣。”林窈嘴硬道。

    岑子陌抱着她,好像一条恶龙守护他的公主,不肯让旁人看去。

    半晌,他把头埋在林窈的肩上蹭了蹭,闷闷道:“窈窈。”

    “恩。”她应道。

    “窈窈。”

    “恩。”

    “窈窈。”

    “你到底要说什——?”林窈都想转头咬他了,结果他打断,老老实实地说:“我会对你好的。”

    “不会让你后悔的。”不管你的哥哥军团怎么挑拨,我也不会让你反悔的。

    “也不会让人把你抢走的。”岑子陌在心里默默把楚阳、周元晟、孟晋原、谭垣等等名字都记在了小本本上。

    林窈眯了眯眼,这小子好像是天蝎座啊——他是不是本性暴露,开始放飞自我了?

    占有欲这么强,飞醋喝的爽,要不,分手?

    你敢分手试试?岑子陌眼眶更红了,本身还是一双桃花眼,此刻那双眼睛简直美目盼兮,见之难忘。

    他很会装可怜,眸光带水幽幽怨怨地看着她,看的她心软的一塌糊涂。

    ……好好好,不分手不分手,买买买宠宠宠秀秀秀行了吧?

    林窈见色忘义,主动跳上了岑子陌雕梁画栋的贼船_:3」∠_。

    “哦对了,这个给你。”岑子陌又从脖子上摘下一根编织的十分精细的红绳,红绳中间拴着一只莹润的玉葫芦。

    林窈是个识货的,虽然不能看出玉葫芦上的吉气,但也知道这是个宝贝,哪肯收:“不行,你这多灾多难的,留着保平安啊。”

    “这是定情信物。”岑子陌不由分说,直接给林窈戴在脖子上。

    林窈出身世家,身份高贵,千娇万宠,什么都不缺。

    即便他是希尔家族的少主也想不出来还能给她什么——

    除了他的命。

    这只玉葫芦是上次回永无岛舅妈新养出来的吉器,他是相信舅妈的本事的,毕竟从戴上这个之后他就没生过病,这对二十岁之后每三个月都要大病一场每半个月小病一场的他来说,简直是奇迹。

    舅妈说他之前命数只到三十岁,如今得遇贵人,为他化劫,并博得一线生机,加上玉葫芦加持,身体也逐渐好转,未尝不能长命百岁。这玉葫芦,说是吉器,其实是他的半条命,他如今把这半条命用来定情林窈,也足以看出林窈在他心中的地位了。

    林窈虽不知道这玉葫芦真正价值,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把它放到衣服里。

    林窈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反正以后我们天天在一起,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岑子陌:“……”他总觉得他和林窈的剧本拿反了。

    这对新鲜出炉的小情侣站在雪地里面面相觑,虽然岑子陌和郁楚楚,好吧,和他姐谈了一场充满阴谋的畸形恋,而林窈也是嫁过人的,但是从本质上,他俩都是彼此的初恋。

    两个恋爱新手对“如何正确的谈恋爱”都充满了茫然,他俩站了一会儿,刚才滔滔不绝的岑子陌才憋出一句话——

    “窈窈,你冷不冷?”

    林窈此刻就像被林穹附体,跟呆头鹅一样傻乎乎点头:“有点。”

    “要不,我们先回屋?”

    林窈深沉的点头,道:“好主意。”

    他俩肩并肩往回走,一边走林窈一边找话题,道:“你刚才在那里神游天外的想什么呢?”

    “我在想咱俩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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