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古代电子书 > 别人采花吾采草 >

第25节

别人采花吾采草-第25节

小说: 别人采花吾采草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力。可是做皇帝的必竟是他哥哥!他当真残忍到要弑兄夺权?

    真没想到,看个闲书也能看出这种惊天动地的事,我既然知道了,那要不要劝劝他?权利虚荣必竟只是身外物,生带不来,死带不去,他何必为着这些连人性都丢了?

    可他会听吗?妇人之言与江山霸权,他会选择哪一个?那书上第一页就告诫帝王之术俗人不得瞻仰,我是俗人,我管得起吗?……等等!那一页……好像被我撕了!

    该死的我闲得没事撕它干嘛?要被他翻着了我还活得了吗?

    他一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若知道有人看了他里通外国的书信,还不得杀人灭口?

    不管了,这个时代的事,总有这个时代的人解决吧,就算我苟且偷生一次好了,无论如何天大地大,小命最大!

    出了院子我悄悄往墙角溜。来往鸳喜楼N多个月,我再不像刚来时那样会迷路了。今天的月亮也格外照顾我,自己撕了大朵云彩遮起来,只好心得从缝隙中露出点点银亮给我做免费路灯。嘿嘿,它既然如此施恩于我,我一定得想法报答一下才好,不如下个中秋时多吃几块月饼吧。

    有一队侍卫巡查而来,我忙俯到观赏的灌丛中。学生时代我曾在军训中迷恋过一个教官,当年学校为了锻炼我们的素质,特意制定了野战计划。而我活学活用得就画上专业迷彩妆偷溜进了那教官的帐蓬……

    不得不说我用黑绿色碎布拼成的迷彩装相当成功,那些侍卫离我不过一米距离,却都像睁眼瞎子一般的视而不见。

    眼见着侍卫走远,我狂喜的忘了形,一个不小心鼻子碰到草叶,狠狠打出个大喷嚏!

    “啊——啾!!”

    “谁?”

    “抓刺客!”

    “在花丛里!快围住他!”

    无奈得起身,我懊恼得都想一拳打晕自己!

    “蝶儿姑娘!”领头侍卫惊道。

    “嗨。”惨兮兮得笑着,我冲他打个招呼。

    “您,您怎么会在这?怎么还……”

    看他死死盯着我乱七八糟的装束,我很好心得替他接上下半句话:“怎么还穿得这么前卫?”

    “前卫?”他不明所以。

    “这叫迷彩服,是姑娘我新研究出来的款式,准备去找王爷给他个惊喜的。怎样?你觉得好不好看?”胳膊展开转个圈,有意让他看得更细致些。

    “好,好看。”他边点头哈腰,边抹抹额角。我猜他在擦冷汗来着。碎布拼成的衣服要能叫好看,天下叫花子就都成模特了。“王爷下午被圣上招入宫中议事去了,现在还没回来。请容属下送蝶儿姑娘回院歇息吧。”

    我还能说什么?人家都已经摆出请的姿势了!

    再次想一拳把自己打晕,可就在这时王府的正门处嘈杂起来。即使隔得这么远,还有N多亭台建筑阻隔,却依然能看到密密麻麻的灯火。干嘛?正月十五早过了,还闹什么花灯?

    “头儿!头儿!不好了!”

    头儿?我脑子浮现出海盗的形象。

    “有很多御林军闯进来,态度骄纵得狠,咱们拦不住啊!”

    “御林军?他们哪来这么大胆子,不知道这是铭王爷的府邸吗?走!随我去看看是哪些不要命的!”那个“头”刚想走,却又想起我来,忙又回身向我行礼道:“蝶儿姑娘请恕罪,属下身有要事,不便相送。您请自行回去,府中有人闹事,万莫伤了您才好。”

    “多谢大人关照。奴家也怕得很,奴家这就回去了。”回去?屁!我故意先往回走着,暗自竖起耳朵听着身后脚步声,待确定他们全都走远了,立马纵身飞上墙去。

    回头再望眼夜色中依然华美的宅子,我下意识得摸摸怀中揣着的东西,嘿嘿笑道:“沙哟那啦!”
    

    离开王府我想也没想直奔鸳喜楼。此时天色已微有些发亮,鉴于白天跑路目标过于明显,我便打算先找个地方避一避,待至晚上再继续溜。

    没敢走正门,我认准了程情的房间,飞身由窗子跳入。

    屋子里有很的气息,看来他昨天接的是个猛人。

    仔细盯着半透明的纱帐看了半晌,直到确定里面只有程情一人时,我一把掀开纱帐,用力推他:“喂!姿势不对,起来重睡!”

    他不情愿地睁开眼,迷迷蒙蒙地道:“可不可以不要再做了?我好累。”

    他昨天接的果然是个猛人!

    再狠摇他两下,“我不是你的恩客,我是萧夕夕!”

    “萧夕夕?”他含含乎乎得重复,又慵懒得用布满吻痕的手臂揉揉眼睛,“SHIT!你来干什么?现在才什么时候?”

    “快要被杀的时候!”我说,边把他强拽着坐起来,“快给我找个地方藏起来,我闯了个不算小的祸,那个人要杀我!”我一直都是这么叫那个人的,我讨厌与他纠缠,讨厌到连名字都不愿意叫。

    “要杀你?”他狠狠吃了一惊,顿时清醒了。眼珠子瞪得贼圆!“怎么可能?他不是很宠你吗?”

    “屁个宠我!他只是觉得跟我上床很爽,不舍得把我弄坏罢了!”在怀里一顿乱掏,好容易揪出团纸来。因为揣的时候过于急促,之后又爬草丛又翻墙的做了很多剧烈运动,那本来很平整的信已被我弄得皱皱巴巴,还略有点汗臭味得说。

    “你看,这就是我闯得祸。”说着把信递给程情。

    程情皱眉没接,说:“我不认得。你念给我听吧。”

    “OHSORRY!”一拍脑袋我暗骂自己白痴,程情穿来不过一年左右,又不像我那么好运有美人师父教,当然不会认得这里的字。我叫他看信岂不等于骂他文盲?

    挑几句重要的读了一遍,我说:“想成王者多半没良心,他连自己哥哥都想杀,要知道我看了他的信还不得杀人灭口呀!你交际路子广,快帮我找个地方暂避一下,天一黑我就溜出城去,让他这辈子也找不着!”

    他眉毛皱得更紧,抢过我手里的信,攒在手里摸索着寻思。“我觉得这事有蹊跷,这么重要的信为什么不看完就毁掉,他留下来不是给自己添加罪证吗?”

    “呃……”我被噎住,“这个……我没想过。我当时一看这信火就上来了。你也知道的,我激动的时候通常思维都在当机。”想不被别人骂,就得先骂自己。“不过不管他有什么主意,我都把信带出来了。他不是好人,做的事肯定也不是好事,我把他的作案道具拿走,铁定会气他不轻,就算是他囚禁我N多个月的小小报复吧。”他强奸我N多个月,我却只偷他封信,如此善良仁慈的心为什么还不感动上苍,给我掉下N多帅哥?

    “白痴!”一记爆栗狠敲上脑袋!

    呜……俺好可怜,帅哥没得到,还又被骂,又被打。

    看着我超级委屈的样子,他又气又无奈得叹口气,说:“无论如何这信是不能留的。铭王爷会不会要你的命我不知道,要是被别人看见了,肯定会扣你个诬陷皇族的罪名!桌上有灯,你快帮我点了,咱们来个毁尸灭迹!”

    我汗~~~我先奸后杀,他毁尸灭迹,果然是穿越的好搭档!

    眼瞅着整封信在火光中燃成灰渍,我问他:“然后呢?”

    “然后?”他奇怪地瞟我一眼,起身到柜子里拿出两套很普通的衣服,扔给我其中之一,“穿上,跑路!”

    “你也跑?”

    “废话。”

    “可你不是想在这里当明星的吗?”

    “当够了。”

    “为什么啊?”

    “……”

    “难道是因为你喜欢上我了?你不忍心看我独自经历风雨,被残酷的现实迫害,所以就……”还没臭美够呢,就又见他举拳敲来,这回我眼疾手快,及时闪开没让他得逞。

    “谁喜欢你谁倒了八辈子霉!就是因为世界上有你这号女人我才当GAY!”

    被凶得好委屈,我可怜巴巴地皱着鼻子,讨好道:“那你就是喜欢上男人了?那人一定超级霹雳无敌英俊潇洒还多金,那方面也强得没话说,对不对?也只有那样的人才值得美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祸国殃……呃,不,是倾国倾城的你爱他,爱到可以放弃明星梦,要为他私奔?”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管他喜欢的人长什么样呢?反正情人眼里出西施,就算对方是头猪也会觉得是只被贬下凡的仙猪!

    “哼!”

    哼这个字很微妙,既不代表否定,也不代表肯定,但在这种情况下,不否定就是表示肯定了。

    鸳喜楼的后院有一口井,水面泛着黑漆漆的光,能映出我的脸。

    程情正在为下水做热身,他既始穿着极为普通的衣服,也依然透着股高傲气质。一阵风吹过,吹起他衣诀翩翩,我恍惚竟觉得身旁立着的是位绝世剑客!……清冷俊逸的身形立在孤峰之巅,星般眸子扫过喧嚣尘世,他足尖一点,飘然而去,洒脱得不沾半点尘埃!

    “呆什么?下去了。”推我一把帮我回神,他先行跳下井去。

    我忙缓过神来也跟着跳下,心里却仍在回味着那剑客的清冷傲然。嗯……要不找个机会把程情吃掉?可对老乡下手是不是有点不厚道……都是老乡大概他也不会介意吧?反正他是干卖身的,我多出点钱总行了吧……他会不会生气?他都说他是GAY了……用药吧,霸王硬上弓,一切由我主宰……可他还这么帮我,这算不算恩将仇报……

    井水很深,我跟在程情身后暗自庆幸自己水性还不错。可即使这样,在潜游了大概半分钟后,我还是觉得胸口发痛,两手死死捂住嘴,生怕呛进水来。

    程情似乎察觉出我的不适,及时转过身来,抓了我的衣服,狠狠往前一带!

    冲出水面的感觉真好!虽然冲入鼻腔的空气带有霉味,却依然让我感动得大叫:“FUCK!”

    程情这时也钻出水面,他大口大口喘着粗气,闻声这句毫不客气给我记爆栗,“上岸去!白痴!”

    虽然不满被他骂,心里却十分感激他刚才救我一命,于是乖乖的听话得照做。

    程情拿出早已备好的火把火折,打开油纸点燃,又从层层包裹着油布的包袱里拿出两套干爽的衣服给我们俩换上。

    “你是怎么找着这个地方的?”边啃着肉馒头,边跟着程情小心地走着。这个地方又湿又滑,一不留神就要摔个大跟头。我的轻功好当然不介意啦,但程情可不会武功,我的小心是为看着他的。

    他也在啃馒头,另只手里还举着火把,因为嚼得太多,含糊不清道:“我刚到鸳喜楼那阵有个女人因为不愿干这行投井自杀,结果被人救起之后就疯疯癫癫的,总说这井里有妖怪。我不信邪,趁人不注意就跳下来试试,结果妖怪没找着反到找到这条密道。原本还打算夏天时来洗个澡玩玩,没想到现在就派上用场了。”

    我崇拜得双手抱拳,就差五体投地行大礼了,我说:“大哥!你简直是我的偶像,我要听说有妖怪早吓得跑出十里远了!求求你收我当小弟吧!以后走南闯北不论你泡马子还是钓凯子,我都做你的走狗!”

    他差点把火把扔我头上,“你正经点会死啊?”

    我委屈得眨巴眨巴眼,“其实我很正经的,真的!你是没见过比我更不正经的才会这么说我,你都不知道,你刚才骂我那句话,我以前是常拿来骂别人的。”

   
    “呵,那人也真精神不正常了,竟会乖乖给你骂?”

    “当然了!他不但给我骂,还给我打呢。别看人家生在这么封建的年代,骨子里面可比咱们还开放的多!那家伙既喜欢SM又是个双性恋!成天把BT笑挂脸上当招牌,武功超级厉害,鬼点子也贼多……就凭他那与生俱来的变态德性,要扮无欢包比我像一万倍!”

    “他叫什么?”程情问。他的声音有点闷闷的,是不是被馒头噎到了?

    “朱君止。”我说,“这人超有意思,等离开这里我就带你去见他,他还是个什么教的教主咧,要按现代叫法就是黑帮老大。正好咱俩跑路没地方去,让他给罩两天先。”想来也好笑,之前为了躲朱君止才误入铭王府,现在却又为了躲那个人重又回去找朱君止。这会不会很没面子?算了,里子都快没了还要面子干嘛?

    “……他是你很好的朋友?”程情又问。跳跃的火光下他的脸有些阴测测的,看得我有些发怵。

    “唔……”我喏喏地解释,“算是情人吧。不过已经分手了。”

    他脚下一滑,差点没摔倒。我及时扶住他,可他站稳后又把我甩开。

    “你干嘛?我好心扶你耶!”我委屈得大叫,他却头也不回得向前走。

    这个地下隧道很长,长到我和程情已吃光了所有的食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