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求仙-第24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巫祝亲自指挥,一群强壮的农奴站在了长臂下,拉住了长臂拴着的皮带,同时,又有两个农奴抬着一个巨大的圆球,放在了另一头长臂的筐子里。
大巫祝手举火把,往那圆球上一凑,轰,圆球整个儿燃烧起来,却原来,那圆球是用草料所制,里面还浸上了油,一点就着。
大汗与众万户长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球有些不解,将草料点燃,以火对敌,在草原上并不鲜见,敌对部落征战时,往往第一步就是烧了对方的草料,既能引大火,引起敌营大乱,又能烧掉对方的粮草,让敌人无粮而败。
就在这时,大巫祝大叫一声:“拉!”
早就已经手持皮带的众农奴们,齐齐吆喝一声,重重将手里的皮带往下一拉,噔一声响,拴着皮带的长臂重重落下,另一头的长臂顺势跷起,将筐子里的火球扔了出去。
那火球在空中划过了一个弧线,如同一颗流星破空而过,重重砸在远处,轰一声,炸起了一片冲天的火焰!
大汗也是打老了仗的,看到那古怪的木架配合上火球,居然有如此威势,重重一拍大腿:“这玩意儿好!把火球扔这样高这样远,就可以越过李朝的边关城墙,将内城烧得一干二净!”
旁边的万户长们也连连点头:“不错,不错,我们以往攻打李朝城池,也用火攻,可最多也只不过用上火箭,射进去的箭很快就被李朝军民用沙石盖住了火头。但这大巫祝的砲,威力实足,区区一架砲就抵得上一支弓箭手队了。”
大巫祝道:“我这砲,可以用火球,也可以用石弹,如果攻打李朝京城这样的雄关,火球配上石弹,先烧其内城,让其不战自乱,再用石弹攻打城墙--据我所知,李朝京城的城墙,只不过外是青砖内是夯土,一阵石弹下去,城墙必塌!到那时,我们的骑兵从破口处一拥而入,整个李朝天下,就是我们胡族的了!”
众万户长齐齐大吼起来:“必胜!必胜!”
大汗也激动得双手握拳,他好歹是一国之主,称霸天下的野心沉浸在他的整个血脉,从祖先一直流传到他身上,只不过,屡攻李朝不克,让他有些心灰意懒,反正在草原上也能过他逍遥的日子,这才不思进取。可是现在,大巫祝提出了一个极有效的奇袭李朝的方案,更拿出了砲这神器,这战,必胜!
大汗拔出自己的金刀,往空中一挥:“众将听令!”
万户长们齐齐下跪接令,大汗高声唱起来歌来--却原来草原胡族粗鄙,不习文字,连大汗也识不得字,布命令都用唱歌,传令也是唱歌,以免弄错命令,却听那大汗歌词大意,却是布置各万户长,立刻整顿自己的兵马,将马儿喂得饱饱的,磨利自己的刀剑,一等大风雪稍停,就立刻兵长城。在此之前,为了避免李朝边关引起警觉,收拢大小的部族,游骑不得入关,更不得打草谷。
以往胡族入侵李朝,事先都会在李朝边境大打草谷,袭击那些越过长城开垦荒地的农民。此举一来能补充物资粮食,二来能抓获劳力,三来也是清理了有可能隐藏在开荒农民中的李朝间谍。与此同时,胡族也能在打草谷的过程中,现李朝边关的薄弱之处,然后聚集大军,一鼓破之。
但这一次,为了达到袭击的突然性,大汗一反常态,严令匹马不得入关!
万户长们也知道,此一战关系胡族千年国运,赢了,就能独霸天下,输了,胡骑将再也不能入关,甚至有可能,被有了足够粮食生出十多亿子民的李朝,连草原都给占了。
众将士大声应是,匆匆领命而去,大军出征,大汗只是布一个命令,而具体的整军备战各项工作,却是万户长负责的,事实上,胡族的国体比较简陋,万户长既管军又管民,就连农奴们的生产,也要他们打理。
这也就是为何虽然大汗一直在打压大巫祝的势力,却依然割不断一众万户长与大巫祝的联系,你想想,万户长手下的将士、牧民、农奴生病、生孩子,牲口医治,都要找大巫祝,就连万户长自己,有时打理生意算不清账,也要请教大巫祝。
甚至有些有头脑的万户长,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大巫的帐篷里学习简体字、数字--没办法,李朝来的商人如今全用简体字、数字和新式账本,想要赚钱,不被奸滑的商人给骗了,不得不学。
大汗目送万户长们骑马而去,不一会儿,旁边的军营里就传来了命令声,号角声,大汗满意地点了点头,胡族不愧是草原上最擅长征战的部族,即使这样的大雪天,自己一声令下,立刻就能招之而战,爬冰卧雪,在所不辞,李朝那些躺在软绵绵床上的军兵,哪里是草原好汉们的对手?
大汗摸着胡子,对大巫祝道:“大巫祝,向长生天祷告,让草原在冬季长出青草,以及制作你那个砲的攻城利器,全都交给你了。”
大巫祝点了点头:“我会立刻到圣湖沐浴净身,向长生天至以最虔诚的祷告,至于砲--草原上没有大树,我只能少量的制造,只要过了长城,随便攻下一座边关,拆了百姓的住舍,就有大量的木料砖石,可以用来造砲,顺带着连砲石都有了。”
大汗哈哈大笑:“没错,没错,就是这个办法,这叫什么来着,你以前跟我讲过,叫什么什么敌粮来着--”
大巫祝笑道:“是因敌取粮,这话也是李朝的后龙先生说的,他说在敌人的国土上取一斗粮,胜过从自己的国家往前线运三斗粮。”
大汗哈哈大笑:“没错没错,那什么后龙先生倒也有几分聪明,等我拿下了李朝京城,做上了天可汗,倒可以让他来做我的官,李朝人不是最喜欢做官吗?我封后龙先生做一个大大的官,让他做宰相,听说这个官在李朝,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啊,不对,等等,这宰相该是大巫祝你来做的--”
大巫祝在心中摇头,大汗对李朝官制毫无所知,宰相只是皇帝封的官,皇帝不一高兴,就能摘了他的乌纱帽,甚至下狱,而大巫祝是长生天的代言人,在草原上隐隐与大汗平起平坐,怎么可以一概而论。
不过,大汗所言将后龙先生请来做官倒是聪明了一回,胡族占领李朝后,不能再像草原上一样治国了。有些将士说将李朝所有的土地全用来种草养马,真正是糊涂到家了。不过,李朝原本的那些糊涂官和呆书生,大巫祝同样看不上眼,在他心里治理李朝,还应该靠后龙先生这样的大才。
说句诛心的话,在大巫祝心里,胡族一统天下后,他依然当大巫祝,而天可汗却可以让后龙先生郭大路来当,只要郭大路对自己献上最恭敬的忠心,跪在自己的脚下--大巫祝的眼睛眯了起来,突然甩了甩头,似乎要把什么乱七八糟的念头从脑海里赶出去。
他匆匆辞别大汗,就回到帐篷,准备前往圣湖祭告长生天一事。
坐在帐篷里,大巫祝一边命令手下的亲信准备祭天的事物,一边不无担忧,说真的,他有些担心--担心后龙先生郭大路。
那砲是郭大路所制,他必定有克制之法,自己拿着砲攻打李朝京城,这可不是班门弄斧吗?
但大巫祝依然抱着一丝侥幸,这砲是郭大路自制的仙家法器,也许他不见得愿意将其传授给朝廷,不,不对,听说郭大路已经得了老皇帝册封,与国同戚,一旦胡骑破关而入,围攻京城,他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大巫祝忽地站了起来,错了错了!自己全错了!一统天下之战,不在于什么雪天偷袭,砲火攻城,而在于郭大路!他有种直觉,郭大路才是自己,才是胡族最大的敌人!
他心里突然闪过一个想法,这个想法一开始有些模糊,刚冒出来时,甚至吓了他一跳,但是,很快这个念头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确,最后大巫祝一咬牙,重重一拍案几--就这样办!
大巫祝忽地站了起来:“祭天之物可备妥了?”众女仆连忙应声:“备好了。”大巫祝一挥手:“去圣湖!”
大巫祝骑着一骑大青马,带着几个女仆直奔圣湖,经过营地时,旁边的将士和农奴早就听说,大巫祝要乞求长生天,将冬天变成春天,喜得连连冲着他的背影磕头。
一天一夜后,大巫祝来到了圣湖,圣湖是草原上的一个湖泊,在蓝天之下,如同一面镜子一样,神奇的是,虽然湖边覆盖着厚厚的雪,但圣湖却并没有结冰。
大巫祝摆摆手,女仆们把祭天之物放在他身边,悄悄退了下去,骑马奔出了一里来地,才勒住了马。大巫祝祭天时,任何人不得在旁观看,否则会降下天灾。
大巫祝打开了女仆带来的祭天之物,却是一些干草枯果兽皮骨头等物,他轻轻一笑,随手就这些杂物扔到了脚边的草丛里,这些祭天之物都是记在历代大巫祝的宝典里的,可事实上,只有大巫祝自己知道,这都是假的!只是用来掩人耳目用的!
真正用来向长生天祭祀的,另有他物!
大巫祝一件一件脱下了身上的衣服,很快,他就如同刚出娘胎一样,然后他取过一把玉刀,在手腕上轻轻一划,一道血口子立刻出现在他的手腕上,可神奇的是,血并没有滴下来。
大巫祝一步一步走入了圣湖,手腕上的伤口接触到湖水,才缓缓化开,大巫祝飘浮在湖面上,闭着眼睛,如同在熟睡,只有他的眼皮在轻轻转动。
大巫祝手腕里流出的血并不多,可不知为何,整个圣湖都变成了血色,从空中望下去,圣湖成了一只巨大的眼睛,飘浮在其中的大巫祝如同瞳孔--嗯,也可以说,圣湖如同一只巨大的碗形天线,大巫祝就是最中心的接收单元。
大巫祝的心中一片空明,他的脑海里似乎潜入了什么声音,这声音不形之与文字,那是长生天的意志!
大巫祝静心默念,向长生天祷告,逆转四时,让冬季的草原开满鲜花长满青草。
然而,不知为何,长生天却并没有立时回应,既没有拒绝大巫祝的祷告,也没有答允--这、这可太古怪了!在以前,大巫祝以血献祭,立刻就能得到长生天的回应,允或不允,只在一念之间。
可是,这一回怎么了?难道有什么变故?难道长生天不允许草原上的子民借助自己的力量,硬改天时,帮助他们攻打李朝?
这不可能!
大巫祝并不是第一次乞求长生天,赐给他人间所无的力量,以打败李朝的修行者,否则的话,草原上的英雄挥舞的弯刀再快,也打不过李朝修行者的飞剑天雷啊。(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百八十二章 草原风云(四)
(全本小说网,。)
网友您好,你现在看到的是防盗章节,给你带来麻烦了,毛豆很抱歉。听说有些用手机app看的网友,看到的都是防盗的错误章节,请不用担心,请你在一小时后,长摁目录,重新下载,就可以更新毛豆修改好的章节了。放心,您这样做,不是会付出任何费用的,因为你订阅过的章节,再次更新后观看,不会重复收费!绝对不会收一分钱的费用!请理解和支持毛豆的防,虽然这样做增加了毛豆的工作量,连订阅也大幅下滑,但毛豆就是不想让的无耻小人占这便宜!毛豆是真正用心在写书的,请支持毛豆,支持正版!为了弥补正版书友,毛豆刷新时,送书友每章5oo字,多赠送的字数不另行收费。谢谢
很轻,很小,不留意看,绝对不会有人察觉到。
然而国大路却眼中精光大盛,他猛地张开了双手,做势欲扑,但很快又强行忍住,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小心翼翼地伸出了手,打开了沾满了不知名的湿搭搭、滑腻腻脏物的垃圾桶盖,然后,颤抖着双手,摸进了垃圾桶内。
如果有旁人在场,看着国大路郑重其事的样子,一定以为保1o洁垃圾桶内,有什么无比贵重的东西,也许是国大路无意中丢失的,这才如此小心翼翼。
国大路缩回了手,他的手里,抓着一把--垃圾。
的确是垃圾,并不是什么无意中丢失的贵重物品--几张皱成一团的塑料包装纸,一个快递包裹,上面还帖着没有撕干净的快递公司单号,几枚干电池,几张废纸--
国大路面对这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垃圾,却一脸欣喜,他轻柔地将包装纸和纸盒等物一个个摊开,抹平,折叠,干电池更是擦抹干净,不沾一点污渍。
国大路继续往垃圾桶里掏,垃圾桶很大,大得足够将国大路整个人塞进去,自然,里面的垃圾也很多很多--
终于,国大路掏出了一个扎起了口子的塑料袋,袋子一入他的眼睛,他就重重咽了口唾沫--那是一个啃得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