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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节

骗艳记-第2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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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浩不由气馁。“什么都瞒不过你呀!但是你说错顺序了,我还是先到龙门山脉。冰魄珍珠保存在南海派手里,什么时候去讨都可以。悍牛血可是洒在荒郊野外,谁都有可能捷足先登,再说风吹日晒地,晚到一天都是损失,还有幻真派,他们就算采集了悍牛血也不懂保存,去晚了难保有失。”
  卓月见他说的头头是道,止不住问道:“就算他们真的采集的悍牛的血,你如何知道人家保存的方法不对?”
  王浩掏出悍牛角摇了摇,说道:“这个吗,悍牛虽然凶悍无匹,血液却是娇气的很。无论放到什么地方都难以久存,使用玄门手段顶多存个百年,正确方法是存在它的角里,那就存放多久都没事了。现在悍牛角在我地手里,你说他们存放方法能对吗?”
  “你可别耽搁了三月之期,小心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卓月见他自信的过了头,不得不提醒两句。
  “空就空,没时间炼就把材料还给他,没什么大不了的。”此一时,彼一时,王浩当前心急的是提升修为,而不是敛财,相比之下。龙珠当然不如悍牛血来地珍贵。
  王浩的确是要到南海派讨珠,不过那只是目的之一,这么多的冰寒属性珍珠。求丹的人也难找,再说不定就是从南海派搞出来的?此去也许能查到那人的身份。以王浩的性格就是不占便宜,也不会委曲自己给人炼丹,让他动心的是对方的身份。
  两人连招呼也不打就连夜上路,虽然仍是携美同行。可是卓月再也不肯让胖子占到便宜。
  王浩不由追悔万分,暗骂自己是不是太规矩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可惜现在后悔太迟了。夜色还未退尽,两人已经风风火火地赶到蜀山,血旗镇。
  当初两人和召唤师路过这里,还在遗憾缺少个动人的故事,如今故地重游,胖子不失时机的补上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血旗镇,曾经是繁华地小镇,在镇子里有个叫阿瓦的素年。他年轻,英俊,勇敢,是村子里最出色的猎手,阿瓦爱上了村子
  里最美的女孩阿铃,而阿铃也深爱着阿瓦,本来他们应该是镇子里最幸福,最美满的一对。可是阿铃地父母嫌贫爱富,非要把阿铃嫁给镇上的财主,阿铃不肯,他们就百般刁难阿瓦,说是除非阿瓦能猎到一头巨熊,并且用巨熊的皮做为聘礼,他们才肯将女儿嫁给阿瓦。
  卓月审视周边地环境,血旗镇是个闭塞的小镇,交通非常的不发达,经济支柱应该是农业,何况故事的背景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作为村里最出色的猎手,阿瓦貌似穷不到哪儿去,不过,难得胖子有这份心编故事,还是忍了。
  巨熊拥有恐怖的力量顽强的生命力,,爪子比镰刀还要锋利,是最难捕杀的动物,也是最凶猛的动物,阿铃地父母是要让阿瓦死在山上。
  可是为了阿铃,阿瓦第二天还是带上心爱的猎犬上路了,为了寻找巨熊在山里一待就是三年,终于有一天,让他找到了巨熊,不是一头,而是一群。凭借高超的技术,阿瓦终于猎杀到巨熊。
  卓月狂汗,一个普通猎人就是在厉害,哪怕是使用全自动步枪,碰上成群的巨熊也只有等死。一般人都认为熊笨重,实际上,熊的最高速度能达到每小时六十公里,而且生活在西南的主要是黑熊,就是俗称的黑瞎子,这个品种的熊入水能游,爬树的速度比人快,属于全能选手,卓月想不出普通人遇到这种熊该如何逃生,而且还是一群巨熊。
  貌似这是个爱情故事,巨熊毕竟是配角,卓月再次忍了。
  这时天上下起了暴雨,而且一下就是几个月,村子发生了滑坡,阿瓦赶回去的时候,刚巧看见阿铃落水,阿瓦也奋不顾身的跳了下去,他们彼此呼唤对方的名字,可惜雨下的太大,掩盖了他们的声音。
  故事接近了尾声,但是结局并不明朗,再差劲的故事也有让人期待的东西,卓月追问道:“然后呢?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都淹死了。”王浩有些伤感,将故事的人往往是最容易投入的。
  “王浩,拜托你一件事,今后别在给我讲故事。”卓月将目光放向湖面,无论胖子的故事有多拙劣,这清澈的湖水毕竟是真的,湖水下,那淹没的小镇也是真实的。
  这一湖水不止淹没了小镇的同时,也埋葬了许多的故事,当然要比王浩的故事缠绵悱恻,至少不会那么拙劣。
  胖子的搜索方式是沿着血旗镇向外辐射,在直径延伸到十多公里的时候,终于找到那漫山遍野都洒满鲜血的地方。至今,这里依然是满目的红色,不过那不是血,而是一种鲜红的小草。
  凡是能御剑的修真者对距离的概念都比较模糊,站在飞剑上一分钟和两分钟原本没多少差别,但是也不至于离谱到这个地步。
  “妈的,那个王八蛋居然说在血旗镇,这地方离王家坪都不远了,难怪我上次路过血旗镇没发现。”事不宜迟,王浩发脾气的同时开始采集血红色的小草。
  这种小草叫做血盈,本身并不稀奇,连异草都算不上,凡是在洒满鲜血的地方,总能看见它们的踪迹。
  血盈没有任何药用价值,但是有一个奇特的属性,他们能将吸收到的血液储存起来,直到枯萎,新生的血盈又会再次将血液吸收保存起来,
  假如他们生长在过去的战场上,储存的就是阵亡将士的血,那就一钱不值。可是它们现在是生长在悍牛的血液上,那就是无价之宝。
  胖子只要收集到足够多的血盈,提炼出几滴悍牛血就不成问题,
  卓月在猜出了胖子的用意后,也帮忙开始采集。
  两人一边采草一边聊天,不但没有枯燥的感觉,而且充满乐趣,偷窥身后的卓月,王浩浮想联翩,假如她不是冰岚水阁的长老,假如她不是玄门的小医仙,是不是能和自己隐居深山?
  王浩的要求向来不高,即不想出人头地,也不想争权夺利,青平淡淡的生活就蛮好,找个心爱的女子作伴,要是能享尽齐人之福那就更爽了,这种事男人谁不想啊? 
 
 
 
  
正文 六分卷 第三百三十九章 血盈
 
  黄昏下,卓月宛如仙子。
  以至于血盈被采集的所剩无几,王浩还浑然不觉。
  “差不多啦,你还真要寸草不留啊。”卓月停下手来,随着血盈的减少,采集也愈加困难,实际上剩下的血盈提炼半滴悍牛血都不够。
  “那当然,就是要寸草不留,我还怕不够呢,哪怕只有一株血盈,都值得我跑来一趟,一滴悍牛血是什么概念,足够炼制一颗顶级丹的。”为了证明所言非虚,王浩继续埋头苦干,直到真个山坡变成光秃秃的,再也看不到一丝红色。可是很快,如血的残阳又将山谷染成了红色。
  晚风拂过,带来一丝凉意,王浩舒服的躺在草地上,口中还叼了根焦黄的草棍,说不出的惬意。
  “好了,我们现在赶去幻真派。”小医仙当然不能和她一样,仅仅在草地上小坐一会儿,就站起身来。
  “不是吧?你要和我一起去?”胖子充满意外的问道,原来他迟迟不肯动身,也是担心卓月要走。
  卓月倒是经常和他待在一起,到别人门派做客是另一回事,根据以往的经验,卓月应该不肯陪他拜访别的门派。
  卓月随即明白胖子的心思,说不定他坚持最后到南海派也是这个缘故,随即笑问道:“为什么我不能去,难道幻真派是龙潭虎穴,还能吃掉我不成?”
  王浩不理她的调侃,奇怪道:“你就不怕他们认出你来?”
  卓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当世能认出我的人有几个,再说,我为什么怕人家认出来?”
  王浩眼中郁闷:“明明是你一直偷偷摸摸的。好像和我在一起很丢人似地。”
  实际上,胖子知道她掩藏身份和自己无关,无非是为了形象考虑,毕竟她是冰岚水阁的活招牌。就算不和王浩待在一起,她还是要掩饰身份的,现在不过是故意刁难他。
  卓月故意惊讶道:“我什么时候说过和你在一起丢人了?像你这样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今后就是玄门地中流砥柱,我哪敢瞧不起你?当初是你定下的规矩,不准用小医仙的身份找你,你个大男人不是要抵赖吧?”
  “你……你……”王浩像是吞了半包耗子药,噎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当初的确是他定的规矩,不让卓月用小医仙的身份找他。原因非常简单,小医仙的名气太响,还有大票的仰慕者。连卓月自己出门都掩饰身份,胖子干吗要自找麻烦。
  但是后来情况不是变化了吗?这时候旧事重提就是诡辩!胖子倒是不介意让她钻次空子,两个人吵吵绊绊也是乐趣无穷,别人想和她说话还没机会呢,但是胖子好奇她改变的原因。可惜卓月是一定不会说地。
  卓月急于一睹悍牛血,催促道:“别你了,到底走不走呀?”
  “说走就走呀!枉你被人追捧成小医仙。连起码的常识都没有,血盈一旦采集下来就要枯萎,里面储存的血液会很快散失,所以要及时把悍牛血提炼出来。”王浩终于扳回一局,心里面乐开了花。
  “我那点本事糊弄别人还勉强,哪敢和才华横溢地炼丹师比?”卓月俏脸微红,比起对异草的见解,她始终比胖子弱了一筹。
  “别狡辩了,你就是笨想也能知道。原地就能提炼,干吗背上那么多草赶路?”王浩得理不饶人,当真原地摆开了架势。
  或许当初悍牛的血液的确撒的漫山遍野都是,可是在血盈生长以前就散失了十之七八,历经八十年地洗礼,如今所剩无几。
  胖子连一片小草叶都没有放过,严谨的态度令人叹服,尤其是在他发现提炼出的血液不足两滴地时候,差一点重新将光秃秃的山谷搜刮一遍。
  最终,胖子将两滴鲜艳的血滴提炼出来,小心奕奕的装进了悍牛角里,这才如释重负,两滴悍牛的血液足够炼出三枚丹,而且正是他迫切需要的丹,收获比他预期的要丰厚。
  悍牛角在吸收了血液后恢复了生机,发出耀眼的红芒,仿佛也在为胖子庆祝成功。
  小医仙几乎是闭住呼吸目睹了提炼的整个过程,惊人地两滴,凭她的造诣恐怕一滴都很难提炼出来。
  不知不觉夜幕悄然而至,胖子猎来两条野兔,升起篝火烤的香脆可口,配上两壶烈酒庆祝了整晚。
  幻真派位于云南,独据一方,尽管没出过几个风云人物,但是整体实力不俗,在玄门中属于一流门派。
  有趣的是他们的总部设在一座道观里,而且道观对外开放,貌似香火还挺旺盛,也算是比较特殊了,难怪他们前后两次邀请王浩上门做客,应该是和门派的文化有关。
  这也是玄门和修真家族的区别之一,修真家族大多没有洞天福地依据,选址方面也比较随意,方便就好。玄门的宗派大都历史悠久,文化必须传承下去,因此道场不能丢。
  一路上没人理,也没有人问,两人混在人群四处闲逛。
  “有意思。”胖子出道至今也到过几个门派,这种情形还是第一次遇到。
  “道家讲求无为,这正是他们的风格,幻真派没有洞天福地,修炼法门也没有特别之处,却能跻身于一流门派的行列,自然是有他们的道理。”小医仙寥寥数语道出了天机,说来也怪,玄门的门派至少都是历经千年,但是兴衰起伏却不是很大,究其原因应该是和文化有关。
  几千年下来,掌门变了,弟子变了,福地变了。唯一没变的就是门派的文化。
  。以冰岚水阁为例,修炼法门不比别派差,由玄冰三彩石搭建的幻水大阵,足以抵得上一处灵脉。还出了小医仙这等人物,但是到头来也跳不出二流门派地圈子。
  小医仙也分析过原因,说穿了还是文化,首先是冰岚水阁不收男弟子,天赋好的弟子原本就难寻,偏偏还要加上这重限制,让传承更加雪上加霜了。
  此外,冰岚水阁很少接待外客,几乎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闭塞最终寻致的接过就是落后。
  第三。冰岚水阁严禁弟子争斗,可是大家都知道,提升修为最快地方法就是争斗。
  不合理的地方还有很多。数不胜数,然而玄门最不能改动的也是文化,玄门传来传去,传了几千年下来,传的不外乎两件东西。第一是修炼法门,第二就是门派文化,要是连这个都改了。还能剩下什么?
  所以二流的门派仍然是二流,一流门派还是一流,能做的唯有叹息而已。
  道观里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三清观。
  “好歹你也是玄门的人,我问问你,这三清观供的是哪三位大神吗?”卓月向愣头愣脑的胖子发问。
  胖子当初拜师地时候就是在道观,一住就是数月,天天对着三位大神,人家都认识他了,可是他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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