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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喜从田降-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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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走远了啊!小心水深!”白彩冲着白桦的背影喊道。

    白桦回头冲白彩挥手,“姑娘,我们是在江南长大的啊!”

    白彩低垂眼睑,遮去眼中万千思虑,的确,是在江南长大的。一个私生子(女)啊……

    要不是帝都来人,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她的父亲,一直以为死去的父亲,会活的那么好。

    所以,她才恨的吧?

    白彩抬头,看向幽远碧空,对于原主或许还有现在的她而言,帝都之前的过去都是禁区,不能提。原主是不想听,而她则是不愿意背负着别人的过去活下去。

    不过。白彩低低的笑着,好像从她穿来那一刻,她就得接受原主的一切呢。

008章 两个媳妇

    将泡着涩柿子的水缸盖好,防止鸟儿偷吃,白彩跟正在忙活的白芳蔼和柳絮说了声,便去湖边找白桦。

    正巧碰上背着一大捆柴火回来的白不弃,白彩说:“离大山近就这么点好处啊,柴火不愁!”

    白不弃点头道:“是呢,还得多攒些柴火,免得大雪封山行不动路。”

    “那就趁现在多赚些钱吧!”白彩将胳膊搭在白不弃肩头,冲他挤咕眼,“哎我说,跟着我这么个主子,没什么活路,还是先给自己想条出路吧!”

    白不弃淡定的拿下白彩的爪子,正色道:“我们不是‘兄妹’吗?哪有不管妹妹死活的哥哥?”

    白彩抽抽嘴角,“喂喂!你还真是迂腐啊。留在拜府不好吗?至少不用像现在这么困顿吧?”

    见白不弃想说什么,白彩摆摆手,叹道:“我也觉得我挺倒霉的。明明距封侯拜相只有一步之遥了啊!可怜啊可怜!”

    说完,也不管白不弃,自己摇头晃脑的走开了。

    白不弃看着白彩离去的背影,目光幽沉,不知在思量什么。

    白彩,那个白家的神话啊。就这么陨落了,没有丝毫的征兆。就要在这一方穷乡僻壤潦倒此生吗?白不弃知道不会的。白彩是谁?自白彩初到帝都,他就跟在白彩身边,明明只是十来岁的孩子,却硬是将一干大人都比下去的人,怎么可能安心屈居一隅?那手段,,那心计,饶是他这个大人看了都会心寒。

    “明明只是个身世悲惨的孩子。”白不弃背着柴火轻声说着,一步一个脚印朝那间草屋走去。七年的时间,或许更长,那个孩子谋划的,他从来都不清楚。唯一清楚的,就是他必须站在白彩身边,没有选择。

    “嗯,姑娘,这些野鸭太狡猾了居然啄人。”白桦委屈的向白彩哭诉。

    白彩帮他拍掉头发上的鸭毛,给他整整头发,说:“白桦可以喊我姐姐的,没关系的。”

    白桦哭了,一面抹着眼泪一面跟白彩说:“公子,呜呜……公子,为什么老爷不给你出面啊。只要老爷求个情就好啦啊!为什么公子必须忍受那皇帝的侮辱啊!”

    白彩一手捧着白桦的清秀小脸,给他揩干眼角的泪珠,肃容道:“白桦,千百双眼睛盯着我们!以后这话给我咽在肚子里!如果你不想你家公子死……无葬身之地的话!”

    白彩咬牙说完最后几个字,现在是君权社会,皇帝要她死,也只是一句话的事。

    白桦终究还只是个孩子,这个十来岁的孩子硬是将自己的眼泪给憋了回去,红着眼圈,点点头。

    白彩想带白桦到山下的村子去逛一圈,别的不说,至少这里的风俗人情你得知道些。他们不能一直窝在山上。

    山下有大片的田地,低矮碧绿的麦苗给这个萧瑟的季节平添了几分绿意。

    听白桦说这里跟塞外的突厥蛮族只有一城之隔。

    “现在众蛮族以突厥为首咯?”白彩问。在原主的记忆中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

    白桦点头,道:“嗯!四……姐姐,”

    这孩子真是机灵。白彩窝心,她可不想整天被人称作是公子。虽然乍听之下是很酷,但是,她现在可是一身女装哎,怎么听都会觉得是一种讽刺。

    “诶呀,这一病病的脑子都昏了。”白彩无力扶额,记忆中,好像她跟蛮族的关系并不愉快?特别是突厥。

    刚这么想着,就听白桦无比自豪的说:“四姐姐,您当初可是狠狠的将了突厥一军呢。”

    白彩欲哭无泪,她并不想怀念她之前的丰功伟绩啊,那样只会让她觉得她是“死有余辜”的啊。什么是nozuo,nodie?分明就是原主嘛!好吧,现在报应到她身上来了。

    “喔!”白彩睁大眼睛看着古代的乡村,比电视上演的还要落后啊。

    低矮的茅草屋,来来往往的农夫农妇,吵吵闹闹的家长里短,喧杂的生活。白彩想,无论在什么地方,家长里短都是少不了的啊。

    “哟,咱们村什么时候来了这么盘正条顺的姑娘啦?大家伙快乐看一下啊。谁家缺媳妇儿,领回家去。”一尖细的女士响了起来。

    白彩看去是一年轻俊俏的小媳妇儿在那捏着嗓子喊呢。白彩皱眉,这丝毫是在说她啊。

    白桦气鼓鼓的瞪了那小媳妇儿一眼。

    小媳妇儿手里舀着个个画着貂蝉拜月的团扇,抓住半边脸儿,细眉秀眼,满头青丝松松的绾了个斜坠髻,堪堪插了支金镶玉的朱钗,亮晃晃的两只红宝石坠子晃荡荡的垂在细白的耳下。上身是高领窄袖大襟满绣花卉薄袄,下身是彩绣莲花织带镶边马面裙。金莲小脚,捉一双单梁满绣弓鞋。

    白彩知道在这个时代是有缠足的,不过并不多,一般只在**楚馆里流行。乡下是不实兴的,要知道,在乡下,女人也得下地干活。吃都吃不饱,谁还有空去欣赏那种畸形的美呢?

    这个小媳妇儿在一众青布棉裙的女人中煞是显眼,不只是她的打扮显眼,还有这女人一举一动的傲气,都与这个村子格格不入。

    只是几息之间的工夫,白彩就差不多知道了这个女人的来历。

    白彩样貌出众,即使是荆钗布裙也难掩其倾国之姿。

    众人不由自主的被白彩吸去了注意力。

    白彩也不在意,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上前一步,微微行礼,嘴角含笑,问道:“诸位姐姐可否向你们打听个事?”

    其中小媳妇儿说:“你问吧,不过,我们也不一定能知道?”

    白彩笑道:“这里可是清河县的范围?”原主在出帝都之前,特地看过西北的地图。她记得,西前村好像就是在清河县里。清河县的地理位置,世家家族,当地豪绅的资料原主可是知之甚细。不过,那么详细的信息都能搞到手,也真说明了这个小女子的本事了。

    那小媳妇儿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穿着一身洗白了的青布衣裳,下面的裙子也是一样的青布,头上一块半旧布帕裹住满头青丝,盘上头,开了脸,越发显得一张小脸瓷白瓷白的。

    白彩见这小媳妇儿观之可亲,也乐意跟她说话。便道:“我们兄妹几人初到贵宝地,想拜访一下里正,不知道里正家?”

    见白彩不理睬她,那头戴朱钗的光鲜女子不乐意了,轻轻抚着头上朱钗,咳了一声,道:“里正家嘛,还在村头呢。哎真是,这日头怎么这么大啊,回去了回去了。晒着我小脸生疼。真是的。”

    说完,便扭着柳枝一样的小腰哼了声就走了。

009章 海外瓜众【求收藏】

    白彩笑,对那个头裹布帕的小媳妇儿说:“我是白阿四,不知姐姐怎么称呼?”

    小媳妇儿还没回话,身旁就有多嘴的人说了:“她是村里张家的大儿媳妇儿,姓李,李氏晚夏。妹子唤她夏娘就好。”

    张李氏夏娘也笑着点头说:“妹子叫我夏娘行。”

    白彩摆手微笑道:“那怎么好,还是叫夏娘姐姐吧。改天我一定亲自登门拜访。我家现在住在半山腰上。”

    夏娘问:“可是那老猎人留下的屋子?”

    白彩点头。怎么,那老猎人的屋子难道很抢手?

    夏娘犹豫了一会儿,方说道:“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白彩问道:“当说无妨。”

    夏娘道:“山中多猛兽,妹子一家住在山上恐怕不安全。”

    白彩笑:“等我回去同家中大哥商量商量,看能不能搬出来。”

    白彩虽冷情,但是很会打入“敌人”内部,没一会儿就同那一片小媳妇儿打的火热。

    几个小媳妇儿坐那嗑瓜子聊家常,白彩也不多言,只是点头笑着,有人问她就答。十足的好听众。

    白彩听了坐了一会儿,起身告辞,刚走不远就听有人在训夏娘,“她一个外来户,你跟她说那么多干嘛?”

    “就是!看她那一脸狐媚子样儿八成跟金玉没什么两样。切,有钱人家的小老婆!!”

    “得了吧,你还真是抬举了金玉,那根本就跟卖的没啥两样啊!”

    “荡!妇!”

    “别说,还指不定是哪家逃出来的小妾呢,还是小心着点好。”

    ……

    有些的嫉妒有的不屑,说出的话,却都是伤人的紧。不过,在白彩听来,这根本就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估计,这些荆钗布裙的村妇,心里也是羡慕着那个穿金裹银的那个年轻女人吧?那女人叫金玉,是有钱人家的外室。跟她想的差不离,在这个时代,漂亮的女人最主要的作用,可能就是用来做花瓶。

    她想,也许原主就是不屑于做那献媚于男人的花瓶,也许是受不了后院女人的勾心斗角。才敢女扮男装入朝堂的吧?这是一个自尊心超强的女子啊!白彩叹。

    在这个时代,也许就只有一个白彩把,只有一个这样的女子!

    夏娘轻声道:“我觉得白四妹妹人不错啊。”

    白彩越走越远,夏娘的轻声细语却是听的清楚。白彩笑,果然啊,外来户不好当啊。不过,夏娘人不错就是。

    白彩站在树荫下,白桦从远处跑了过来。她让白桦去村里面找小孩子打听了一下,小孩子没有那么多心眼,嘴里没那么严实。打探消息也方便。

    “四姐姐,里正家的确是在村里头。嗯,往东边走的那一家。是第三家,他家很显眼,我一看就记住了。”白桦嘴角都要咧到耳根后面去了,十分自豪的样子。毕竟,这是他家姑娘安排给她的大任务啊!

    白彩倒:“难不成他家是青砖大瓦房?”

    白桦点头,“嗯!中间的大堂屋的青砖红瓦的。”

    白彩想,真恶寒啊,不过,在古代,这也是有财有权的标志了。

    “还有,”白桦继续说道:“里正夫人很爱打扮,虽然年纪大了,但还很爱穿红戴绿。但是,人挺爽朗的!”

    白彩赞赏的拍拍白桦的肩膀,夸奖道:“真是厉害的小子!”

    有弱点就好,白彩想。他们要想在这西前村安定下来,跟当地地头蛇必须要打好关系。无疑,来到西前村,你必须得去拜访里正。

    白不弃是不懂这个道理呢,还是不想?

    他们到西前村也有十多天了,也不见白不弃有去拜访里正的意思,难道是等她去?

    “真是,一天到头尽煮些吃的玩意儿,娘,咱能不吃这个东西吗?煮的大米粥喝也好啊!”

    “哪里有钱去给你倒腾大米粥?大哥,你就体谅娘一下。这个番南瓜挺好喝的啊!”

    白彩温声望去,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正在好言好语的哄着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青年一脸不耐,劈手夺过少年手中抱着的南瓜,给大力扔在地上。“嘭”的一声,南瓜碎了,溅出一地汁液。南瓜被摔的稀巴烂,橙黄的瓜肉模糊了一地。

    一个饱经风霜的妇人应该是他们的母亲在一旁抹眼泪,也不敢说什么。

    “这就是那些海外蛮子喂猪的东西!白安臣是拿我们当猪喂啊!”青年不断的骂骂咧咧,“死奸臣,要害死这天下人么!你们倒好,吃这东西还吃上瘾了!”

    少年不满,怒道:“大哥!我不知道白安臣是什么人!但是我只知道,这番南瓜可以让我们这些穷人吃饱。大哥不要将不能科举的事怪在别人头上。大不了再等三年!”

    青年骂道:“白家没一个好东西!”

    白彩靠着大树,听得脸都黑了,这都什么人啊,她都不认识他。虽然,她之前得罪过很多人,但绝对不包括眼前这个青年。她得罪的可都是些达官权贵啊。

    白桦怒不可遏,撸着袖子就要去跟青年拼命,开玩笑嘛,当着他面儿骂他家主子,活腻味了吧。

    白彩眼疾手快的拉住白桦,“别介啊,还没在这村里站住脚跟呢,你就给我招麻烦!”

    说完,又往青年那边瞅了一眼。

    看着被摔成烂泥的南瓜,白彩一阵心疼。这可是食物啊。对于现在要从大自然中找食儿的白彩来说,一粒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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