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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节

中国猎人-第1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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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上士汽车兵一笑,就把油门给干到了底。

    迷彩豹的确跑不快,不要说动力,光车身就快两吨了,上面仨人重量妥妥的朝四百斤,本身就是用来跑山路跑烂路跑没路的野外,高速上面能干个一百四五也就是极限了。

    所以,就算是油门干到了底,时速也就在一百五左右徘徊,这要遇到车刹个车什么的,速度也就这么着了。

    可比不上李牧他们家大头旅长的霸道4000,一脚油门两块五不得不快。

    从特大驻地到最近的有飞李牧家乡航班的机场,一百公里左右的距离,航班是二十二点四十五分起飞,如果不把迷彩豹整快点,赶不上飞机是绝对有可能的。因此薛猛才那般催促上士汽车兵。

    仅仅用了四十分钟,迷彩豹就从机场高速上面下来,驶入了机场范围。薛猛让上士汽车兵直接把车停在国内出发前面等着,他带着李牧就大步流星地进去取票办理登记手续了。

    身上的迷彩服和证件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老百姓们都给当兵的让位置,薛猛和李牧以最快的速度办理好登记手续,随即薛猛带着李牧前往登机口。如果没有薛猛带着,李牧绝对会晕菜,他没有坐过飞机,而且又是在这么一个国际化机场,找人问也来不及。

    飞往李牧家乡的航班已经开始登记好几分钟了,薛猛把手里的背包交给李牧,握着他的肩膀快速说道,“一号,你给我听好了,第一,想让你爹妈不那么难过,首先你要看开。第二,五天之内必须归队,超过了时间你就会失去你军旅生涯最重要的一次机会,而且机会以后不再有。听清楚了吗?”

    李牧看着这位一直想尽办法把101小队往死里搞的教官,心里面很感动,自己并不孤单,身后不仅有组织,而且还有这么多领导和战友在,又有什么艰难困苦挺不过去呢?

    “教官,我记住了。”李牧重重地点头。

    薛猛推了他一把,“走,登机!”

    李牧抬手猛然敬礼,转身快步走向登机口。

    薛猛目送李牧的身影消失在登机口里,深深地呼吸了一口,走到透明玻璃墙前面,一直看着飞机起飞才离去。

    飞机轰鸣着起飞,闪着红绿两色航灯,很快就消失在夜空之中,朝着西南方向飞驰而去,一小时四十分钟之后,飞机就会在家乡降落,而李牧便可以踏上故土,但已经见不着爷爷最后一面了。

    忠孝不能两全,李牧耳边响着的不是航空发动机的轰鸣声,而是入伍前老爷子对自己说的话。

    “你到了部队,要记住一句话,多干活多吃饭少说话,好好的搞,当了干部你再回家!”

    爷爷,我回来送你。

第213章 那个我爱的抛弃我的她

    你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我说大约在冬季。

    落地走出出口通道看到外面路边停了一溜接送亲朋好友的轿车,李牧第一个想起来的却是前女友,不是冯玉叶,也不是其他人。

    或许她在自己心里真的很重要,在最无助最迷茫的时候,就会深深地把她给想起。

    人不就是这样吗,在家人面前要坚强得像一块茅坑石,在大多数朋友面前要假装洒脱,但心里的痛、委屈、难受,可以随之而去吗?

    不会,会一直藏心底。

    直到你爱的那个人出现,你就会毫不犹豫地扑到他/她怀里痛哭流涕。男人女人都是人,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遇着爱人。

    李牧之前已经做过一次,他是真的爱冯玉叶。

    可是为什么曾经那个窈窕的倩影会在这个敏感的时间从脑海里冒出来。李牧一时之间居然愣怔在当地。

    旅客纷纷从他身边走过,拖着登机箱的,背着背包的,拖着硕大行李箱的,老少爷们,大姑娘小闺女,形形色色,在这接近凌晨的时分抵达了目的地,脸上都洋溢着欢快的笑容,旅途的疲惫是被冲散了去的。

    他们都无一例外的在走过的时候盯着李牧这位兵哥哥看,挺拔的身姿凌厉的眼神雕刻一般的脸庞,甚至能在灯光之下看出那是一张喊出“杀”的时候会狰狞得令敌人心悸的脸庞。

    一辆红色的奥迪a4l从那边开过来,在临时停车的位置上停下,火红外套黑色丝袜长筒小皮靴的长发女孩从车上下来,脚步匆匆地走过来,绽开笑容,张开双臂朝李牧小跑着过来。

    李牧的眼睛像雷达一样移过去落在火红女孩脸上,腮帮在颤抖嘴角在抽搐眼皮在猛跳。

    是她?

    是她!

    她怎么知道自己回来了?

    李牧那一瞬间的心情无法形容。

    火红女孩笑得很开心,洁白的牙齿整整齐齐。

    李牧情绪激动,双腿在颤抖,想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出现,但她毕竟出现了,就在眼前,正在朝自己小跑着过来!

    就在李牧犹豫着,身上的迷彩服是否会影响到上前两步和她拥抱的时候,红火女孩擦着他的身边过去,带过来一阵寒风,冻彻心扉。

    慢慢转过头,李牧看见火红女孩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跳上了身后一名高大帅气的男子身上,男男子像韩国不男不女天团里面的艺人一般帅气,头发是黄色但是修理得特别的干净。

    她的男朋友?

    “亲爱的,你可算回来了。”火红女孩搂着黄发男子的脖子,毫不犹豫的就送上香唇。

    犹如一道闪电,劈在了李牧的脑壳上,他一下子清醒过来。是啊,早已经分手,她又怎么会知道自己回来,更不会对自己露出这样的笑容。还记得那是刚从机关回到连队的那个夏天,她的分手信寄到了连队。

    终于是没能等到冬季。

    “等不起”三个字深深地刺痛了李牧的心,也罢也罢,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她去吧,无能为力无可奈何,花总归是要落下,然后化成灰烬。

    之后战友们开玩笑说,五班长,你入伍前就应该先把车上了,最好能把证也扯了,军婚可是受法律保护的哦。

    也是扯淡得很,入伍时李牧才二十岁。

    美好的持续了整个高中的初恋不堪一击,物理上的距离终归是战胜了心灵上的相依。徐岩倒是告诉李牧,我告诉你小子,这样的女孩子我倒是劝你不要要了,不要以为当了兵就是要付出点什么代价,最多两年,正好是对你和她感情的一个考验。很显然,她的考试不合格,这是好事!

    领导总会换位思考,哦不,领导总是可以轻而易举的把好事换成坏事。

    李牧也释然了,但今天看来,并非如此,心底还是有她,甚至有点不可磨灭的意思。所谓的放下,只不过是繁重的训练让自己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思念。用石磊的话来说,那玩意儿就是瞧见了某著名日本女星不穿衣服洗澡的样子,能不能硬起来还是一回事,还有那精力去思考男女那点破爱情?

    话糟理不糟。

    放下吧,彻彻底底地放下吧,尊重自己,也尊重冯玉叶,她又怎么可能把自己当回事呢。

    李牧深深呼吸,目光终于从她的后背挪开,举步朝前走去,那边有候客的出租车。

    顶天,也能立地,区区前女友,又如何能对堂堂中**人造成伤害?儿女私情这些琐碎的事情是老百姓看重的,当兵的不拘小节,做的是保家卫国的大事。层次高下立判。

    也许是好事,和她的偶遇,让李牧的脑袋清醒了不少,当务之急是处理老爷子的后事,然后归队继续参与训练,势必要做出点成绩来告慰在天之灵的老爷子。

    让李牧觉得可笑的是,她甚至都没能认出自己来。

    变化之大,当事人李牧显然完全感觉不到。

    如果说入伍前的李牧是个半大孩子,那么此时的李牧便是绝对的丝毫不容置疑的真正的中国爷们!

    当他腰肢一挺站在旅客到达口处看着这个已然显得陌生的城市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他腰肢那么一挺所带来的千军万马的气势和顶天立地的阳刚之气,也更感觉不到,一身迷彩服的他,就像是给这个逐渐走向麻木不仁的社会注入肾上腺的向上气息。

    真正的爷们在部队,真正的男人是所有阅读猎人的枪团弟兄们,来,腰肢一挺,老子一个打仨!

    出租车司机看见有个当兵的朝自己的车子走来,下意识的坐直了腰板,双手扶住了方向盘,心跳有些加速。

    李牧拉开副驾驶门,停留了一阵,脑袋慢慢转动,目光再一次落在了前面。她的男友绅士地替她开了副驾驶的门,她准备坐进去,余光扫了过来,从李牧脸上扫过,明显的愣了一下,随即快速回来,落在李牧脸上的时候,看到李牧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坐进出租车,出租车开走。

    她呆在火红色奥迪a4l边上,目光呆呆的跟着出租车,记忆滚动起来,继而排山倒海似的涌来。

    直到出租车开出去两百多米准备下坡驶入主路,她才猛然犹如电击一般反应过来,下意识的拔腿就追过去,大喊:“李牧!李牧!!李牧!!!王…八…蛋!!!”

    她的男友从驾驶座那出来,皱着眉头看着她,满满的都是疑惑不解的神情。

第214章 打个脸救一条狗

    “寒风飘飘落叶,军队是一朵绿花,亲爱的战友你不要想家……故乡有位好姑娘,我时常梦见她,军中的男儿也有情,也愿伴你走天涯,只因为肩负重任,只好先把爱放下……”

    “入伍季,好了一首军中绿花送给小敏,这位叫做李****的听众此时应该到了部队,他希望小敏能够等他,他会带着军功章回来向小丽求婚。小敏,如果你此时在收音机旁,你一定能够感受到李****的心,此时此刻是离你多么的近……”

    “师傅,换个台。”

    李牧听不下去了,出口就是命令式的口吻。

    出租车师傅赶紧的换台,转移话题,“同志,你这是退伍了吧?当的什么兵?”

    李牧回答:“探亲,侦察兵。”

    “听你口音不像是本地的。”出租车师傅继续说着。

    但李牧没心情和他侃下去,只是报以微微的笑容。

    出租车师傅觉得这位解放军同志不好惹,还是闭嘴得好,专心的开车。

    回家的路要穿过整个市区,出租车在车水马龙之中行驶着,霓虹灯,装饰灯,红灯绿灯黄灯汽车大灯尾灯,灯光的世界,到处都是五颜六色的灯光。

    陌生的城市,李牧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可不是,军营只有一个色素——绿色。绿色军营,许多人又何尝想过,为什么是绿色,而不是其他颜色。

    这要说起来,怕是得老老实实的整一篇好几万字的文章出来。

    陌生了,家乡。

    那站在路边穿着性感丝袜在寒风中颤抖的时尚女孩,你永远不知道她是在等男朋友还是等生意。而那些呼啸而过的豪车跑车敞篷车,那里面坐着是夫妻俩还是姘头俩。你也更不会知道镭射灯光射向夜空的各色夜场里面,有多少人不是单纯的去放松高度紧张的神经。

    忽然之间,李牧深深地感觉到了一道看不见却厚如铜墙铁壁的隔膜,隔在他和眼前看到的这个城市之间,隔在他和出租车师傅之间。那曾经平常的被忽略掉的便装和便鞋,此时看在眼里却是那么的扎眼。

    “停车!”

    李牧忽然喊道。

    出租车师傅下意识的一脚刹车踩到了尽头,转头就要开骂,目光落在李牧胳膊上的臂章上面,那交叉的步枪周边的麦穗和上面的南京军区四个字一下子让他冷静下来。

    李牧打开车门下车,径直朝前走去,在距离车头不到三米的地方,他弯下腰,抱起了一只小狗。出租车师傅探头一看,顿时撇了撇嘴,原来是只小狗,好像还是拉布拉多犬,这条街道两侧小区居多,路灯也有一些停止了工作,加上对方车辆大灯的影响,看不见从边上窜出来的小狗是很正常的。

    小狗显然是被吓坏了,年龄应该不大,比小猫大一些,李牧周遭扫了一眼,没发现有寻找它的人,李牧抱着他走到路边的商店那一边问了一圈,都摇头。

    这边,本来就只有一条车道加上一条非机动车道,后面的车都被出租车给堵住了,顿时喇叭声响成一片。

    出租车师傅急了,探出脑袋来喊:“同志!不就是一条狗吗!别管了,快走吧!”

    李牧扫了他一眼没有搭理他,继续向周遭的人打听小狗的主人。

    后车是一辆白色宝马328i,喇叭响个不停,车主显然是个没有什么耐性的人,干脆就下来。原来是个小伙子,身光颈靓的,副驾驶上也下来个打扮时尚的女孩。

    小伙子走到出租车师傅那去用力地拍着车窗,“发什么神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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