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铁娘 >

第27节

铁娘-第27节

小说: 铁娘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上一晃,连旁边路过的人都是小心避开,就怕他摔倒连累到。

    这时的他和之前的他,简直判若两人。

第五十二章:糖葫芦

    金启武在码头上混了十多天,将时日都熬在了这里,却换不回来一点的回报。

    起先,他还每天来回都花上四文坐马车,一天两天还好说,可慢慢的,他也没那个老脸每日出门找老娘要钱。

    下定决心,每日早起步行入镇,来回两三个时辰,夜晚赶到家,金启武拖下鞋袜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蹭破脚底磨出的血泡。为了害怕孩子娘的担心,连泡个热水脚都不敢。

    也许就是个贱底子,先前走的抬不起脚,不过几天时间,从村子到镇上,也不过就是多踹了几口气,腿上虽然有些微麻却没有疼痛,显然是已经适应。

    前日,码头上经过的船只暴涨,每日卸货装货不少,人手不够,临时招短工。金启武也没多想,上前就报了名。

    虽然是累的很,可扛上十袋就有一文的工钱,比起长工多上不少。

    第一日,金启武弄得腰酸背痛也不过就赚了九文钱,昨天倒好一些,兜里多了十五文。也不知道是不是累恨了,金启武今日早晨差点没起来,背上火辣辣的疼痛,连动上一分就像是扯裂般的疼痛。

    可一想到能到手的钱,咬着牙起身出门。

    在刚出村子,就遇到路过的一辆马车,金启武一想到坐个马车相当于要背二十袋的重要,顿时就没了心思,乖乖的步行向前。

    今日炎阳似火骄阳,火日炙人,金启武舔舔干裂的嘴唇,眼前就是一片黑,有些犯晕,身子向前趔趄两步,身上背的麻布袋险些掉到地上,好在被急时赶来的永新给扶住。

    “二叔,你没事吧?”重物猛然压在身上,永新都有些吃力,他扶着金启武,单手将袋子放到背上,这才好受一些。

    身上减轻重量,金启武才觉得轻松一些,可压弯的腰还是直不起身,他轻微摇头,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确定二叔能站稳,永新这才把另个麻布袋放到身上,他问道:“二叔,是运到哪?我背过去。”

    金启武也没客气,他撑着两个膝盖歇息半会后,指着前面人多排队的地方,说道:“说是金启武的,能领到两文钱。”

    刚好这两袋是他今天背的第十九、二十袋,每十袋就能结一次现钱。

    永新应答一声,将背上的重物扛好后,快步向前走去。

    金启武找了个台阶,顺势就坐下,他对着小妹招手,问道:“你怎么又上街了,娘准了没?”

    这几日,金启武都是早出晚归,家里发生什么事,还真不清楚,就是同屋的舒氏自从那件事后也是一句话也没跟他说过。而他的印象里,小妹好像还在禁足当中。

    金芸点头,走上前没有蹲下,而是站在旁边。

    之后两人面面相觑,都没有开口。

    刚巧旁边有个卖糖葫芦的经过,金启武上前询问,也不知道和那人说着些什么,之间他稍迟疑后,伸进兜里掏出两文钱,换来了一个糖葫芦。

    一个糖葫芦上也不过就只有七颗果子,他将前面的四个用帕子摘下后,递过去:“拿着,这些我带回去给你侄子侄女吃,他们可好久没尝到甜味。”

    金芸不解,要知道金家除了金叶以外,最不喜欢的人怕就是这个二哥了。

    上次道出他进镇,被舒氏收拾了几天,每天脸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瞧着她更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

    金芸还没有伸手接过,就被金启武硬塞到手,他说道:“这次嘴给二哥紧实一些,现在挣得钱我还有用途,等以后定会拿给爹娘。”

    金芸低垂眉,也没说答应不答应,手中的糖葫芦红彤彤,外面裹着一层蔗糖,煞是好看,有着一股很好闻的香气。

    她微微伸出舌头,一舔。

    沁人心脾。

    原来这就是甜味,久的她差点忘记。

    瞧着小妹吃个甜食都拘束得样,金启武不由觉得好笑,甩动胳膊活络着胫骨,看着远去的永新还在队伍后头,怕还要不少的时间,他问道:“来镇上做什么?竟往这跑,也不嫌累得慌。”

    金芸嘴里还包着半颗山楂,甜中带着酸,让她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听着重新坐在台阶上的人询问,她也没遮掩,说道:“我们来卖银钗。”

    金启武先是呵笑一声,想到什么后又带着嘲意,他道:“咱们哪还有什么银钗。”

    “镀银的钗子,爹和永新这两天制作出来的。”嘴里还能回味甜丝丝的味,金芸有些舍不得开口,会让味道消散。

    “镀银?那也值不了多少钱,费这功夫做什么。”也不是金启武看不上爹和大侄儿,只是实话实说,镀银的饰物还真没多少销量。

    “有家商铺出了三十两买我们的配方。”金芸再添一句。

    金启武没有震惊的欣喜,倒是愣了一会后哈哈大笑:“三十两,是哪个愣傻子,还不赶紧卖了赚上一笔。”

    他的不在意,让金芸知道金启武以为她说的不过是玩笑话,或者说只是孩子说的一句童言而已。

    她也没多解释,仍然站在旁边解决手中的糖葫芦。

    不过转眼间,三颗山楂就只剩下一颗,金芸没舍得咬开嚼碎,而是将上面包裹的蔗糖慢慢舔掉。

    可终究,丁点大的山楂还是进了肚子,只剩下一根竹签。

    也在这时,永新拿着两文钱跑了回来,货物的重量对于年轻体壮的他来说并不算什么,唯独烈日炎炎,身上还是出了一身薄汗。

    永新将还没捂暖的两文钱递过去,说道:“二叔,我们来是有事让你帮忙,钗子我带了七根,你看能不能出售给过往的船商。”

    “嘿,还费这劲做甚,干脆打包三十两卖给人家。”金启武扯开腰间的水袋喝上一口,嘴唇干裂的厉害,连呼出一口气,都觉得嘴角在裂开似的。

    “小姑同你说了?我两也是打算先来这边看看,实在不行就回家和祖父商量再说。”永新一五一十说出,他心里也是拿不准到底是一竿子买卖还是细水长流,只能将难题留给祖父了。

    “噗。”却让金启武直接向前喷了一口水。

第五十三章:生意开端

    金芸的话金启武还能当做是孩子不懂事,永新却不同,他连忙站起吼道:“三十两?有人花三十两买咱们的配方?”

    “二叔,你小点声。”二叔声音吼的大,引起了周边的注意,他赶紧扯过来,低声道:“玲珑阁出了三十两,可我想着细水长流,还是不想将配方轻易卖出去。“

    金启武直接拍了他后脑勺一下,不解气说:“你傻呀,就个镀银的钗子还用什么配方,直接卖就是。”

    永新也不生气,他慢慢揭开手帕的一角,向二叔那边递过去,示意他看。

    金启武顿时眼睛睁的圆圆,如果大侄子不说,他都不敢相信这是银首饰,在炎日下闪着光芒,鲜明耀眼。

    半响,他拍着大腿,咬牙切齿道:“哪个龟孙子想坑咱,不卖,三十两绝对不卖。”

    跑码头这么多天,别的不知道,昂贵的首饰饰物那是见到不少。

    先不说银饰,就是价值几百两金饰他也见过一两件。

    那人拿出黄金带着珠宝的步摇,明光烁亮、霞光万道。引来在场人群的惊呼。

    那么小小的一根步摇,就要价一百三十两,是他想都不敢去想。

    而大侄子拿出来的钗子,虽然比不上这些,可市面上的银饰,他还没见过这么有光泽的。

    金启武从永新手中拿出两根,一根三朵梅花的花样,另外一根是钗头是朵盛开的牡丹。

    “等着。”说完,他就跑到码头人群最多的地方。

    只见他左拐右拐寻到其中一人,此人穿着绸缎,腰间挂着剔透的玉佩,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脸上的赘肉充满了笑意,即使对着身边光着膀子扛货的长工,都是和和善善。

    金芸只看到她名义上的这个二哥,从袖筒里掏出两根钗子后,也不知道和他说了什么。

    肥胖的商人不假思索就比划一下,从随手带着的钱袋里就掏出几锭银子,和金启武手中的镀银钗子交换。接着又像是很满意般,指着旁边的书生气的男子说着什么,像是在介绍过金启武认识。

    距离较远,金芸却没有错过商人的表情,虽然没有惊叹,却带着欢喜。

    金启武含笑,本先被重物压折的腰直挺起来,即便殷勤,却不低微。

    也没过多久,他便向回走来,脚步轻快,面色神采奕奕,不用他们去想就知道结果如何。

    永新却还是赶紧迎上前,期待问道:“二叔,如何?”

    “走,买肉回家。老子都快忘记荤腥味了。”前几日小舅上门,老娘做了一碗肉,可到底他没敢伸筷子,只能张大鼻孔闻着肉香味。现在银子在身,金启武哪会不舍得。

    永新忍不住咽咽喉咙,又继续磨着二叔追问。

    金启武被缠的没法,伸出手比了两根手指。

    “二两?”永新咋舌,手就往兜里掏:“我这还有五根,那不就是五两银子?”

    “愣傻子,是二两一根。”金启武抬头傲然,却没注意到自己的手都还在颤抖。

    永新惊愣的停下步伐,走到后面的金芸差点就给撞上,她绕过继续向前,等他醒神过来自会跟上前。

    金启武心中跳跃,还想继续说道,转头却发现跟在旁边的是没有一点喜悦的小妹,嘴角翕翕合合却憋不出话来。

    好在到了卖猪肉的地方,他伸手在猪肉上触摸一下。

    “兄弟,都是新鲜的,来一些?”张屠夫拧起一块连瘦带肥的五花肉就递上前。

    金启武感觉到手指上有些粘腻,就知道屠夫说的不假,瞧着白花花的肥肉带着鲜红的瘦肉,显然新鲜的很。

    “都什么价?”金启武又赶紧添上一句:“老哥,都是码头混的熟人,你可要算便宜点给我。”

    “好说,你顺便问问,码头上数我家价格最公道。”张屠夫爽朗一笑,拿着砍刀对着摊在摊铺上的肉指画道:“五花肉十文,纯肥的你给十三文,瘦肉算你八文好了。”

    兜里有钱,金启武心中有底气,他豪气道:“瘦肉太柴不要,肥肉给我来两斤,五花肉再来一斤。老哥我要了这么多,你再给我少一些。”

    “少不得,再少我得喝西北风,还哪能养家糊口啊。”张屠夫拿着砍刀的手摇摆的厉害,惊的金启武暗退半步,生怕他手中的砍刀甩掉。

    “那给添上三根骨头。”金芸忍不住开口,以前的她最喜欢的就是海带煲筒子骨,海带她来到镇上这么多次,没还见到过,煲个筒子骨汤也能解解馋不是。

    “那可使不得,一根大骨头就得三文。”张屠夫嘴上拒绝着,手却快速的从旁边的笼子里掏出三根硕粗壮的骨头。

    金启武看着上面的肉被刮的干干净净,不带一点肉沫,面上不由有些嫌弃。可难得小妹开口,他又不想拒绝,便说:“老哥,一起四十文,咱下回还继续照顾你的生意。”

    还准备着屠夫拒绝,那就没办法了,哪知道。

    张屠夫稍加思索,便点头同意,“成。”

    他利索的将肉割好,用油纸抱住,又拿了根麻绳捆绑牢实,递过去后说:“承惠四十文。”

    金启武伸手掏袖带,伸的老长,悉悉索索忙活了半天后,才抓出一把,又将铜板放在摊铺上又仔细数了一遍。

    身后的永新这才赶来,看都二叔手上提了两三个油纸包,不由吓到,买上这么多,回去可不好交差。

    “你小子怎么这么慢,提着,咱们打道回府。”金启武刚说完,就被永新扯住袖子。

    “二叔,买这么多,回去祖母定会责备的。”

    金启武甩开,说道:“卖钗子的钱没动。你别忘了,我可是掮客,卖了东西那是有抽成。”

    “抽成?有多少啊,二叔。”永新好奇问道。

    “一两就有二十五文,出售的价格越高,抽成那是翻倍的涨啊。”金启武感慨,这是他第一笔生意,虽然比起扛货物来得钱多,心中的喜悦却不是价钱的多少来决定。

    这证明,他也是成功的,他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坚定了心中本以摇摆不定的信心。

第五十四章:汤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回城的路上,金启武大手一挥,自掏腰包坐马车回村,兜里带着回去交差的四两银子和仅存的四文钱。

    到村子里的时间还尚早,金芸刚进村,就瞧见和伙伴嬉耍的两个小侄儿。

    金启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