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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节

穿越之民国明珠-第195节

小说: 穿越之民国明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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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百年来,当铺的格局大体都是相同的,店面的门楣上镶着铜牌,刻着祥云、万字不断头的花样儿,云牌的上面挂两个幌子,俗称的“双幌子”当。

    阿巧的爷爷穿着一件极其古旧的湘缎长衫,系着一条麻丝儿已经稀疏的麻布腰带。认准了一家百年老字号“海通当”,走了进去。

    还是那股子熟悉的味道,二十多年从未改变,古板的伙计,高高的柜台。

    阿巧的爷爷一伸手,把脑袋上扣着的一顶破旧瓜皮帽摘下来,按在胸前,见了一个礼。然后一侧身,在一边候着。

    当铺子里,伙计和掌柜正忙,他们都走出高高的柜台,就在铺子的正中央站着,接待两个大户人家听差模样的人。

    当中的地上放着一口枣红色油漆的箱子,里面是一些毛皮衣服。

    那两个听差不满意的嚷嚷:

    “早几年做衣服,要玩时髦的花样,时髦的花样就是做的小巧,如今你们当铺收当,又要皮毛大块的,我们家这可真是吃了大亏,只怕主子不高兴的。”

    当铺的掌柜也是一脸诚恳:

    “玄狐,水貂。皮子都是好皮子,现在的衣装样式变幻的这么快,这些是肯定不能穿的了,所以得大改,这样改,看的是皮子的大小了,要说你们以前的大块裁成这样的模样,也是没办法的事。”

    前清几百年的江山,服饰的制式一直都没有什么变化,一件衣服。祖母穿了。传给娘亲,再传给女儿,几代人爱惜着穿,都是常见的。

    可是大清国亡了。民国立起来。服装上忽然就百家争鸣起来了。每年都要有时新的花招。好皮子要做翻新,自然是看皮子的大小。以前把皮子往小里面裁剪的,就吃了大亏。

    两个听差依旧满脸的迟疑。互相看看,才墨迹着说:

    “价钱实在是不合适,我们不敢做主,还得回去问了。

    当铺的掌柜拱手:

    “那您随意吧,只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如今这天气,可真不是卖皮毛的时候,下次再进门,未必有这个价钱了。”

    本来开的价钱已经是惊天动地的低,才不过到主人家预算的五分之一,现在竟然会说,还有更低的可能。

    两个听差脸色灰白起来,但是他们的确是不敢自己做主,只好收拾了箱笼,草草的拱手告辞,抬着箱子出去了。

    送走了这波人,才轮到阿巧的爷爷。

    老爷子微微弓着腰,再次行礼:

    “我做一个月的活当。”

    意思就是把这两个包袱质押在这里,拿一笔钱,然后等一个月后拿钱来赎回,支付一个月的利息。

    伙计和掌柜的目光同时看来,老爷子立刻自己将两个包裹揭开:

    “劳烦您给掌掌眼。”

    一般小的物件,都是由伙计来评估价格,贵重的,才会请掌柜的出面。但是阿巧的爷爷来的凑巧,正好遇到掌柜在场,所以也就顺便给看看了。

    当铺的掌柜走一步上前,耷拉着眼皮看了一眼那两个包裹,就把手倒背起来,优哉游哉的走去当铺的后堂了。

    当铺的伙计态度要稍微好一些,他先是拱手做了一个示意的动作,才伸手把包裹里的当品摸了一遍,很快给出结论:

    “走一个月的活当是吧?每个包裹一块钱,一共给您两块。”

    “啥?”

    老爷子惊恐的把眼睛瞪圆,完全不相信他听到的这些话,他青紫色的嘴唇颤抖着说:

    “这可都是杭绸,蜀锦。二十年前我当过一次的,整整四百块啊,四百!”

    面目古板的伙计也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

    “您说的可是老皇历的,如今这个布料是一年比一年的不值钱,尤其是今年,我们都不乐意收那,实在是赔的厉害。”

    老爷子顿时就觉得天昏地暗:

    “世道变了?真的变了吗?”

    他强撑着精神,做了最后的挣扎,将两个包裹收起来,去了旁边的店铺。事实证明,他一开始的选择才是正确的,百年老字号“海通当”给的两块钱是最高价了。

    这两个包裹,是老爷子一辈子的积攒了。

    他用桦木杆子挑起两个包裹,迈着蹒跚的步伐,走在大街上,太阳高高的行走到正午的最高处,将老爷子的影子照成小小的一团。

    眼前的一切都模糊起来,倒是很久远以前的场景,鲜明的显现在他的眼前。

    那个时候,老婆子冲着他讨好的笑,眼角两侧的攒着细密的鱼尾纹:

    “让我穿几天。”

    他粗暴的打断掉:

    “你手粗,看划了丝。”

    后来老婆子死了,他也不舍得拿出一件来给她做陪葬。

    再后来阿大娶媳妇,他压了一个包裹在邻村的财主家,足足用了八年时间,才把包裹赎回来。

    两个包裹的将来,他早已经打算好了,一个给小毛头做老婆本,另一个给自己养老。

    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世道变得妖魔鬼道的,谁也不敢认了。

    不知不觉的,老爷子走到一处垃圾场。

    十几个半大的小孩子在那里捡垃圾,他们用脚踢破煤球,将煤球核心的一些没有烧透的黑色煤块收集起来,堆成一堆。另外还有一堆,就是些破布头烂衣衫。

    有个半大的女孩子,将一件茧绸的直坠大褂的两只袖子系在腰里,充当围裙。那件围裙的料子,竟然明显的跟他包裹里的财产不相上下。

    老爷子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紫红的嘴唇哆嗦了一下,不受控制的留下了哈喇子。

    高高挂在天上的太阳,火辣辣的驱散了人间的一切黑暗,却不能驱散老爷子心底的那份绝望和悲伤。

    然而,这并不是最后的结局。半个月后,阿巧一家搬进了石库门的房子,阿巧的爷爷分到了一张床,铺着红绿交叉的条纹床单,挂着雪白的蚊帐。他的孙子,肉呼呼的小毛头跑进来喊:

    “爷爷,爷爷,我要吃牛肉面。”

    “好!”

    老爷子伸出手来,摸着孙子的头,脸上挂着一个慈祥的笑。

    衣衫充足,真正的彩虹之国,当然也是老有所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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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374这才是真正的彩虹之国(六)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了,翻开一卷最古老的书,是的,是一卷书而不是一本书,那种书是用竹板连接而成,细细的计算着日子,那大概有两千,不,有三千年那么久远。

    洛阳城的城墙宽大而厚重,由米浆灌注而成,经得起任何刀剑重砍。从清晨时候就排着很长的进城队伍,农妇们挎着竹篮,竹篮里放着鸡蛋。贵人们坐着马车,拉车的枣红马打一个长长的鼻响儿,它长着滚圆的肥肚子。

    守城官推开城门,敲响一面黄铜的锣鼓:

    “开始进城啦!”

    洛阳城里,开满了牡丹。“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雍容华贵、国色天香。牡丹的盛会,引来千万人观赏。皇帝和皇后也发下旨意:

    “那一株最鲜红,最艳丽,最风姿卓越的,就封她做魏国夫人吧。”

    民间的传说里,魏国夫人是可以化作人形的,她生下两个同样芳华绝代的女儿,大的叫做葛巾,小的叫做玉板。

    牡丹的美大家都能见到,她们化成人形有多美,也是可以想象的到的,因为洛阳城里,除去了牡丹花,最多的还是那环肥燕瘦的美人,那些美人儿丰硕的可以长出三层的下巴,消瘦的腰肢芊芊不盈一握,脸上不用傅粉却胭脂光色潋滟,行动中衣衫翻飞有暗香飘散。

    洛阳城大大小小的酒馆里,还有那来来往往的游侠儿。他们身上背着刀剑,传说中是可以劫富济贫,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传说中是可以怒发冲冠,血溅五步不皱眉的,可游侠们最喜欢做的事,其实是灌下一碗又一碗的美酒来充饥。

    洛阳这么好,洛阳那么好,牡丹、美人儿、游侠。

    商人们风餐露宿,跋涉千里万里的来到洛阳,挚诚的跪拜。献上他们的所有。葡萄、核桃、胡萝卜、胡椒、胡豆、波菜、石榴……

    他们祈求的,是洛阳的丝绸!

    富足的洛阳爽快的满足了商人们的这个需求,成队的商人,押着马车。载满了丝绸从洛阳出发。

    商队翻过了郁郁葱葱的六盘山。沿着祖厉河行走。到达陕北的黄河,他们会坐一段的船,浪花拍打着两岸。商船满载,吃着很深的水。

    离开了滚滚滚的黄河水,由张掖经酒泉、瓜州至敦煌。

    敦煌的沙子最好,细密而颗粒分明,五颜六色的,在上面滑动起来,会有轰隆隆的沙鸣之声。

    到了敦煌就开始走进了沙漠,沙漠里最好的行运工具是骆驼。

    有人把骆驼叫做沙漠之舟,因为它们就像黄河上的船一样,这种生灵是沙漠的主人,清亮的眼睛眨巴着,告诉你它会是你最忠诚的伴侣。

    年轻的骆驼体力充足,可以载起将近千斤的货物。年老的骆驼更有用一些,它们可以认识路,任凭满天漫卷,四野都是一模一样的黄沙,只要走过一次,它们就记得路。

    骆驼们排成长队行走,可以一个月不用食水。在这样寂寞又漫长的路途中,还有那清脆的驼铃声相伴,叮铃铃,叮铃铃,悠扬悠长的驼铃声。

    “大漠孤烟直。”燃起篝火,一缕青烟会直直的冲到天上,那是因为没有风。

    “长河落日圆。”这话就说的太粗白了些,那里的落日不是圆的那?可是当你闭上眼睛,那轮夕阳,就像印在你的心上一样,这幅图画再也没有别的言语可以更好的描摹。

    沙漠里行走了太久,商人们默默忍耐着干渴,他们用最简略的语言交流几句,干燥的嘴唇连这么细小的动作都承受不住,唇上的皮肤崩裂,红色的血珠子蔓延开来,短暂的滋润了嘴唇。

    天山和昆仑上顶常年都有积雪,太阳洒下光辉,白雪化成了水,汨汨的流淌,一半在山下蒸发成了蒸汽,另一半深深的渗透进了地下,形成了地下河。

    山川高低起伏,在某种物理的规律下,地下的河水露出水面,形成了绿洲。

    绿洲是沙漠里的行人最渴望的地方,最大的绿洲,就叫做楼兰,这个绿洲大到可以建设一个国家。

    商队到了这里,都要停下休息,楼兰用清水和歌舞来招待他们。有些思念家乡的,就可以留下货物,从此翻折回去,因为这片绿洲,也同时是东西方之间最大的商品集散地,从西方来到东方的商人和从东方来到西方的商人,在这里互通有无。

    在中土诗人的想象力中,楼兰就是世界的尽头了。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这里当然不是尽头,再往西去,还有大宛国、康居国、印度国、安息国、阿拉伯国、西突厥国、身毒国。然后就到了欧洲,法兰西的剑与玫瑰。英格兰的古堡和骑士。

    到了这些地方,来自东方的丝绸就贵过黄金了,接连几百年的行情,总是一磅的丝绸可以换到一点二磅的黄金。

    贵族的少女们才能穿上来自东方的丝绸,这种衣料能够隐约的透出她们玲珑的曲线,伴随着舞蹈的动作,少女的身影让人深深的迷醉。

    埃及最盛名的王后钟爱来自东方的丝绸,穿着它去诱因凯撒大帝,在凯撒大帝之后就是安东尼,罗马帝国的两任君王都拜倒在她的丝绸衣裙之下,可以心甘情愿的听凭她的驱使。

    那个时候,巴比伦和波斯帝国的国王也最爱来自东方的丝绸,他说,有两样东西是每天都离不开的,爱琴海的鲜鱼,来自东方的衣裳。

    人活在天地之间,每日一睁开眼睛,就要考虑到食物和衣衫。在这一点上,帝王和乞丐并没有什么不同。

    在三千多年漫长的岁月里,在所有的人的印象里,中国是一个盛产丝绸的国度。所有的人,从乞丐到国王,从幼童到老人。

    可是后来,在欧洲,从一个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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