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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最后的三国-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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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

    “多谢五哥挂怀。”刘胤含笑着道。刘谌行五,比刘胤大上三岁,今年二十有八,刘胤打小就是唤做五哥的。

    刘谌一招手,令随从将礼品呈上来,是一株硕大的辽东雪参。人参刘胤是认识的,但这么大个的人参他还真没见过,至少得有百年以上,辽东可是魏国的属地,与西川远隔万里,这么极品的人参绝对是价值不菲。

    “文诚,你这礼物也太贵重了,这百年雪参可是价值连城。”马王妃有些埋怨的口气,不过她的眉目之间,满含着笑意。文诚是刘谌的表字,刘胤也有表字,叫文宣。

    “婶娘,您就别客气了,这雪参搁在我府上那也是浪费,胤弟大病初愈,正是要补身体的时候,最是用得着,我这也是借花献佛。”刘谌面露微笑地道。

    刘胤佯做不高兴地道:“五哥,你也太把小弟看得不堪了吧,小弟这一拳下去,准保打翻一头大牯牛。”刘胤挥了挥孔武有力的胳膊,这倒是不是他吹牛,刘胤明显地感觉到体内充盈的力量。

    刘谌看了一眼,刘胤的气色很好,全然没有那种大病初愈病恹恹弱不禁风的模样,不禁也是暗暗称奇。“那好啊,为兄今日准备到青城山打猎,胤弟有兴趣的话就陪我去如何?”

    “好啊!”刘胤立刻是点头应允,他早就想出府去瞧瞧了,穿越到三国来,他还没有迈出过安平王府的大门,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马王妃,不管刘胤如何说,马王妃固执地认为刘胤还没有痊愈,需要在家休养。

    果然一听这话,马王妃就紧蹙眉头,去青城山打猎那得骑马,而刘胤上次出事恰恰就是因为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马王妃一听刘胤要骑马出去,首先就反对道:“胤儿,你刚醒没几天,还是好好在家歇养吧。”

    刘胤还没开口,刘谌已经是呵呵一笑道:“婶娘,我看胤弟精神很好,就让他去逛逛吧,在家闷了这么多年,估计他也受不了了。您就放心吧,有我照顾他呢。”

    马王妃自然不好驳了刘谌的面子,便点头依允了。不过她依然有点不放心,冲着旁边的陈管事道:“阿坚回来了没有?”

    陈管事忙躬身道:“回禀太夫人,阿坚去了汉中,尚未返回。”

    马王妃隐隐有些失望之意,不过她很快就释怀了,虽然说身怀绝技武艺高超的护卫阿坚不在,但青城山毕竟是在成都的近郊,何况刘谌出门,自然也是前呼后拥,护卫成群,刘胤与他同行,安全上似乎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于是马王妃对陈管事道:“陈管事,那就由你陪大王走一趟吧。”这个陈管事虽然武功稀松,但为人却是很精明,对成都及周边的环境十分熟悉,人际关系也很不错,由他给刘胤带路,倒是很合适。

    陈管事一脸欢喜的样子,诚蒙马王妃如此看重,他自然是很高兴,赶忙拜领了差事,下去给刘胤准备行装。

    骑马打猎自然得换骑服,那宽袍大袖的儒服肯定是不能穿的,刘谌和刘胤各自换了一身劲装,自有下人将马牵了过来。

    刘胤看到马具,心里不免忍不住要吐槽几句,与后世不同的是,三国时的战马没有马鞍,马背上只有一个小小的布包,大概是为了乘坐起来屁股底下舒适一点,左侧有个单边的马镫,很简陋地用两根细绳系着一块窄窄的木板,估计也是为了上下马方便一点而己。

    这个时代的人大概还没有意识到马鞍马镫的重要性,高桥马鞍两端从平滑变为高翘,限制了骑手的前后滑动,提供了纵向的稳定性,而双边马镫通过固定双脚提供横向稳定性,这就使得马匹和骑手结合成一个整体,骑手的双手被解放出来,无论是使用弓箭还是长兵器都可以在高速奔驰的马背上来完成,可以大大提高了骑兵的作战能力。

    高桥马鞍和双边马镫的全面应用是十六国时期的鲜卑人,正因为如此,鲜卑人才在五胡乱战中得以脱颖而出,建立了北魏王朝。

    刘胤几乎有一种立马去改造马具的想法,从技术难度上来讲,这几乎没有什么困难,仅仅是几块木头和皮革,只有找几个手艺娴熟的工匠,提供一份样图,肯定能造得出来。

    但刘胤转念一想,这两样东西技术难度如此之低,一旦问世,便会被仿冒,众所周知,蜀中多山,蜀汉的军队是以步兵为主,骑兵几乎是不成建制的,而魏国则拥有着大量的骑兵部队,一旦让他们掌握了高桥马鞍和双边马镫这两件利器,骑兵的战斗力至少可以提高三倍,对于蜀汉军队来说,无疑将是一个噩梦。

    所以在拥有强大的骑兵部队之前,还是把这两件利器雪藏了吧。

    单边马镫的作用就是为了辅助上马的,骑手上马之后,就不在踩踏马镫了,只能是依靠双腿的力量紧紧地夹住马腹。还好刘胤从小受过专业的骑马训练,这一点还是记忆深刻的。至于那一次的落马受伤,纯属意外,纯属意外!虽然说淹死的可都是会水的,刘胤也不可能因噎废食,一辈子不再去骑马。

    “五哥,怎么会突然想起来去青城山打猎呢?”刘胤紧紧地拉着马的缰绳,在路上问刘湛道。

    “坦白告诉你吧,下个月父皇要到青城山禁苑春搜,不提前下点功行吗?”刘谌嘿嘿一笑道。

    古代天子往往都在四时举行田猎,称之为春搜夏苗,秋狝冬狩,四时出郊,以示武于天下。刘禅喜好声色犬马,热衷于打猎倒一点也不稀奇,可北地王刘谌英明睿智,怎么也喜欢搞这一套歪风邪气,倒让刘胤有些诧异,不过看刘谌笑容之中带有一丝诡色,刘胤就知道一定是另有文章。

    “不光是这么简单吧?”

    刘谌到也没有隐瞒,实话实说:“因为东宫事件,宫内盛传父皇有废太子另立储君的打算,所以此次春搜,各皇子都在暗中较劲。”

    刘胤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看来刘谌也是很有野心的嘛,不过话说回来了,真要是让刘谌当上皇帝,蜀汉还真不一定能这么快地灭亡。

    “看来五哥是志在必得了。”刘胤调侃道。

    刘谌付之一笑:“六个皇子当中,父皇独宠六弟,我可没什么希望,不过尽心而已。”

    青城山就在不远处,刘胤突然心生渴望,他到是对皇位没有渴求,毕竟他是没有资格来一争长短的,他渴望的,是自己可以真正地融入这个时代。

第06章 空谷幽兰

    青城山位于成都的西北郊,这里群山环绕起伏,树木葱笼幽翠,有青城天下幽之誉。后主刘禅喜好游乐,在青城山建有避暑行宫,还特别地在青城山圈占了几百顷的土地,划为围场,专门用来狩猎。

    刚到青城山脚下,刘胤就可以感受到这里别样的氛围,空气格外的清新,青松翠竹漫山遍野,远远望去,几只毛冠鹿悠闲的在林间游荡,一种原始而粗犷的感觉扑面而来。

    天子狩猎,众皇子自然都得跟随,由于刘禅已有了废太子的心思,那么他就要在另外的几个皇子中挑选合适的继承人,除了三皇子西河王刘琮去年过世之外,剩下的五个皇子都有机会,所以这次春搜,就是各个皇子角力的舞台。虽然并不能指望这一次狩猎就可以确定储君之位,但围猎过程考较的可是君子六艺之中的“御”、“射”二艺,此番春搜出类拔萃者,自然能得到加分。

    刘谌挽弓如满月,弓弦响处,一头毛冠鹿应声而倒。随从们欢呼雀跃着,上前去抬猎物。刘谌刚到围场就射中一只大鹿,他的心情超好,笑着对刘胤道:“怎么样,胤弟,为兄的箭术还可以吧?”

    刘胤道了一声贺,弓箭可不是自己的强项,倘若现在给自己一支awp狙击枪的话,绝对完爆一切对手。刘谌自己玩得很嗨,却也不忘刘胤,将手中的弓递给了刘胤,非要让他也一试身手。

    刘谌的这把弓算得上是一把好弓,上等的桑柘木制成,内鞣牛筋,外贴鲨皮,象这种复合良弓,至少也要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制成,工艺的繁复保证了弓的柔韧和强度。刘胤握弓在手,一种熟悉而亲切的感觉油然而生,打小马王妃就是把刘胤当做他外祖父那样的一代名将来培养,这些骑射的本领可是最基础的。

    刘胤瞄准的是一只野雉,距离可比刚才刘谌射鹿要远,而且野雉的目标也要比毛冠鹿小的多,但看他凝神静气,一箭射去,野雉只扑腾了几下,就寂然不动了。

    刘谌高挑起大姆指,大笑道:“哈哈哈,胤弟的箭术果然不凡,为兄甘拜下风。”

    刘胤会心一笑,他倒不是因为刘谌的夸奖而沾沾自喜,拿起弓箭之时,他对自己的射术也不是很清楚,一矢中的,让刘胤也是倍感惊喜,看来自己真有在这乱世之中立身安命的本钱了。

    刘谌大笑道:“胤弟射术不错,咱们再比比骑术如何?望云亭见!”说着,刘谌便是打马如飞,一溜烟地望着前面的山坡驰去。

    刘胤不禁为之一笑,看来这刘谌颇有些争强好胜,方才箭术上输了一程,便想在骑术上扳回来。刘谌的随从也是急追而去,山脚下只剩下刘胤和阿坚。

    刘谌的心气很高,刘胤可没准备跟他一较长短,眼看风光旖旎,环境清幽,如此怡人的景色他岂可错过。青城山刘胤以前来过,不过是在后世,人流如潮,挥汗如雨,除了看人头看不到别的,大煞风景。而此刻,深遂而幽静的青城山似乎只属于他一个人,刘胤只觉得心旷神怡,一路且行且看,倒是乐在其中,早就将与刘谌的比赛忘到脑后。

    山势越来越陡,曲径通幽,刘胤其实不知道他已经与刘谌错开了,望云亭在西北方向,而他一路贪赏风景,不觉已行至青城的后山。马不能行,刘胤干脆弃马步行,将缰绳扔给陈管事。

    这时,山后的竹林深处传来一阵吵杂之声,刘胤举目望去,一头体型硕大的大熊猫撞裂了一棵竹子,飞快地从刘胤的眼前掠了过去。刘胤可不止一次地在动物园见过大熊猫,印象中的大熊猫萌萌傻傻,圆润可爱,迟缓笨拙,而眼前的这只大熊猫动作敏捷,力大如牛,真让刘胤叹为观止,这两千年前的物种就是和后代不一样。

    随即刘胤就知道了为什么这只大熊猫跑的如此快了,原来在它的身后,有着几十个武士装束的人手持弓弩枪叉,在拼命地追赶着。大熊猫显然受了伤,它经过的草地上,洒了一路的鲜血。不过任何濒临绝境的动物,都会迸发出疯狂地求生**,这只大熊猫动作如风,根本看不出来受伤的样子。

    “快快快,别让它跑了!绕到前面截住它!”武士首领兴奋不已,看来今天打猎的收获不错。

    刘胤不禁是一头黑线,妈蛋,这可是国宝呀,在这里却被人象猎猪猎狗一样猎杀着,搁到后世,这几个家伙完全会被判刑。不过现在是三国,没人去关心这些,话说大熊猫的毛皮很不错。

    两名持钢叉的武士已经绕到了大熊猫的前面,“嗷——”狂暴状态下的大熊猫发出了低沉的吼叫,伸出带着锋利尖爪的左掌,冲着右面的那个武士就拍了过去,那个武士的脑袋直接就给拍飞了。

    另一名武士顿时为之胆寒,刚转身想逃,大熊猫的利爪已是快如疾风的扫过了他的前胸,直接就给他来了个开膛破腹。

    刘胤也不禁看得大为惊讶,原来萌萌可爱的大熊猫也有凶残的一面,暴走的熊猫它也是熊呀!

    武士首领怒不可遏,下令弓弩手立刻放箭,原本他们想着要捉活的,没有破损的猫熊皮价值更高,但这只猫熊似乎很难制服,不得不下重手。

    十几支弩箭准确无误地射入了大熊猫的身体,虽然是皮糙肉厚,大熊猫也无力抵御人类的屠杀,它凄厉地哀号一声,从一个斜坡上滚落了下去。

    就在刘胤还为它感到婉惜的时候,就听到坡底下传来一声惊叫声,很明显出自人的口中,而且是一个女人。

    刘胤不禁好奇地看了过去,大熊猫从坡上滚落下去,已经毙命了,无巧不巧的是,坡底下正好有个采药的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篓,休形硕大的大熊猫滚落下去,差点儿就压到了她,惊叫声就出自她的口中。

    那群武士站在坡顶,看到这一幕,哈哈暴笑起来,可刚笑了一半,个个就如同傻了眼一般,直楞楞地站在那儿,目瞪口呆,更有甚者,半张的嘴里流出哈喇子。

    “怎么样,那只貔貅捉到没有?”从后面赶到来一个大腹便便气喘吁吁的华服中年男子,看模样应该是这帮武士家丁的主人,他站到了坡顶,往下一望,目光也瞬间就呆住了。

    刘胤很是好奇,这帮人表情为何会如此奇怪,他不禁也向前靠了几步,想看个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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