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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永历大帝-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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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你对朕非但无害,而且还有很大的好处,朕为什么要放了你?”朱骏很认真的回答。

第一第四十五章:贪官污吏
    牧师瞪大眼睛,满是惊恐的哆嗦了下嘴唇说不出话来,他想不到出卖那名上尉反而砸了自己的脚,想要争辩,但见朱骏不容置疑的气态便识趣的闭上了嘴。
    朱骏对这个无耻的牧师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他自来到这个世界后,早已将自己的情绪消磨的干干净净,爱恨情仇,对于他来说不过是镜花水月一般的痴话,在他眼里,这个世上只有两类人,一类是不可用之人,一类是可用之人,譬如周慕白,这人做汉人通事时在他面前嚣张跋扈,可是投靠他时他仍愿给予重任,不为别的,只因为朱骏可以利用他的才智,需要他的机谋。
    而眼前这个牧师也同样被朱骏划到了可用之人这一类,抛开人品不谈,这人会好几种语言,并且对西洋和吕宋都十分熟悉,重要的是,这个家伙还比较无耻。
    无耻有无耻的好处,至少可以利诱。
    这个时候,朱骏已经伸出了五根手指:“每月五十两银子值西班牙多少枚银币?”
    “尊贵的老爷,这要看银子的成色了,远东的白银含锡量多少不一,而且杂质也相对比较多,所以也难以计算,我想大概是六十枚左右吧。”
    “六十枚银币在西班牙价值多少?”
    “这是一笔不算小的财富,它能买到一艘小型的帆船,也足够一个小富之家一年的花销,要知道,就算是一名高薪的西班牙海军舰长一个月的薪水也不会比这个数目要多。”
    朱骏点了点头,一把将牧师胸前的十字架扯了下来摔在地上,道:“从今以后你不必做牧师了,你就是朕的西洋事务顾问,朕每月给你五十两白银的薪水,一周两天的假期。”
    牧师吓的脸色惨白,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朱骏粗暴的抢夺胸前的十字架时他还道朱骏要想行凶,朱骏的话他倒还未消化过来。
    “要么你替我干上十年带着一箱的财宝回到西班牙,要么今日朕命人将你沉入大海,如何抉择,你自己看着办吧。”朱骏转过身,一副要出舱的模样。
    “尊贵地老爷。我愿意为您工作。”牧师脸色苍白。眼眸中却发射出贪婪。
    朱骏回转身。淡淡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阿姆斯。”
    “好吧。阿姆斯。你去帮我去向那名上尉套取南洋地图来。另外。我还需要你替我做一些力所能及地事。”朱骏并不傻。绝不会因为阿姆斯一个承诺而放心地给他自由。
    他领着阿姆斯进了一个站了卫兵地舱门前停住。对着门口地卫兵道:“将你地刀拿出来。给这位阿姆斯先生。”
    那卫兵楞了楞。半跪作辑道:“小地不敢奉诏。皇上。这红毛鬼是夷人。若是让他拿了武器。对皇上有什么不轨之心地话小地万死也难赎罪了。”
    朱骏突然想到这一层,不由得赞许的对士兵点了点头,道:“你想的很周全,叫什么名字?朕有一件差使给你。平身吧,站着和朕说话。”
    那士兵倒是虎背熊腰,听得朱骏让他起来,双腿微微一弹,便立即站的笔直,口中道:“小的名唤王义,请皇上吩咐。”
    朱骏背着手,道:“王义,你带上几个人,押着这个西洋人进舱,把刀给他,让他先把舱里未死的西洋士兵亲手杀了,至于那个西洋的军官暂且先不要动他,事情办完之后,押这西洋人来甲板那见朕。”
    “不,我是上帝的信徒,不能杀害军人,更不能去杀自己的同胞。”一旁的阿姆斯已吓的差点瘫在了地上。
    朱骏回转身,看着这个既贪婪又胆小的牧师,淡淡的笑了笑,眸光中却露出了杀机:“阿姆斯先生,这些人就算是你不杀他们,他们也要被朕抛到海里去喂鱼的,你必须将他们杀了,朕才能相信你的忠诚,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朕将你们全杀了,一个是你帮朕把他们杀了,你自己选择吧。”
    朱骏黑着脸,不理会面如死灰的阿姆斯,转头带着几个护卫便走,临走时还不望对王义吩咐一句:“若是这个人不杀死他的同伴,你就当场劈了他,丢到海里去喂鱼。”
    什么人才是最忠诚的?朱骏没有分辨忠奸的能力,却知道要想一个人为你死心塌地的卖命,就是把他所有的道路全部封死,他只有一个选择,要么跟着你,要么去死。
    阿姆斯会在那名西班牙上尉面前杀死那些西班牙士兵,接着朱骏会好心的让西班牙上尉写上一份遗嘱或者临终遗言,亲眼目睹了阿姆斯暴行的上尉毕定会将阿姆斯的丑行写入信中,而这封将会握在朱骏手里,如果有一天阿姆斯敢抛弃他,这封信将会送往西班牙当局,并且让阿姆斯成为一名杀死自己同胞的通缉犯。
    朱骏上了甲板,几十名水手正拿着厚重的布条在沐剑铭的指挥下擦拭甲板,朱骏挪着步子,径直站在船舷处等待,身后的护卫、士兵、水手不敢打扰他,只有几名护卫远远的在旁警戒。
    载满了货物的海船乘风破浪,在大海中颠簸了整整半个来月,期间除了几次在沿海的港口补充了淡水之外,朱骏才难得放风下船走走,其余时间都呆在海上,原本对海洋的向往和漏*点早已消磨殆尽,直到早晨醒来,甲板上传来一阵阵的欢呼声,朱骏这才知道吕宋到了。
    纳苏格布港是吕宋西部海岸线上最大的港口,这里拥有吕宋最大的码头,整个海湾处都属于深水区,大船可以直接驶入海岸装卸货物,在码头处已停泊了大小数百艘船只,其中还是以近海的小船居多,与从前不一样的是,从前囤积在码头附近比山还高的货物不见了,大多数商船也只是停泊在岸边并没有出海的迹象。
    当朱骏的庞大商队进入海湾,几乎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最近因为海盗的肆虐已经有很多商人不敢下海了,偶尔有几个胆大的也传说被海盗们拦截,上至海商,下到水手全部杀的干干净净,而朱骏的到来,不得不让那些等待消息的海商既是佩服又掺杂着妒忌。
    税务官巴金顿是个肥胖的西班牙人,他一边指挥着引水员让朱骏的商船慢慢靠近码头,一边已打起了小算盘。自任税务官以来,巴金顿几乎每天都能有几十个银币的灰色收入,可是最近一段时间,由于海盗的清袭再也没有商船敢于进入纳苏格布港,他的收入也日渐稀薄,这时见到朱骏这条大鱼,哪有不从他身上捞回好处的道理,想到这里,巴金顿不由得挺了挺胸,哼起了西班牙的曲子。
    十艘商船各自靠岸,船上的水手搭上了舢板,巴金顿已等不及了,他拍了拍尾随在身后的书记员道:“瑞克,作为一名称职的税务官,我必须第一时间和到港的商人沟通,你和我一起去。”
    书记员戴着厚厚的单片眼镜,岂会不明白巴金顿话语中的意思,连忙道:“愿意为阁下效劳。”
    二人一边说,一边登上舢板上船………

第一第十四章:苦肉计
    过了三日,朱骏派人到阿瓦城那将黄信约定的石灰石拉了回来,为此,他还特意盖了一间简易的仓库储存这批石头,至于制造水泥朱骏打算还是缓缓再说,现在所有的工匠用在了制造弓弩上,普通百姓们都在村西开辟空地种植桑种;根本就抽不开身。
    朱骏开始把注意力转入了那名潜伏在村内的独眼海盗头子身上,那独眼倒是低调的很,每日扮作杂货商人从阿瓦城挑了一担货物来村里卖,当夜便回阿瓦城住宿,为人也和气的很,时不时会给一些半大的孩子带几颗麦芽糖来,过不多久,便和村落里的许多人熟了,一得空,便与人蹲在角落里闲聊。他见识多,说话又风趣,所谈的大多是南洋的见闻,许多人都愿意闲暇时和他凑在一起增长些见识。
    这一日,独眼带着几个小喽喽挑着货担进了村,便听得村中一阵怒喝声远远传来,他立即警觉起来,对着身后的小喽喽使了个眼色,那小喽喽会意,加快了步子便往声源处赶。
    来到村中,早有数十个寻常百姓驻足观望,原来怒喝声是村中最大的建筑新始帝的屋子里传来的。(以后永历改为新始,不好意思,书名是叫永历大帝,是后面构思情节时才修改上去的,不过新始就是永历,永历就是新始,大家闭着眼,看过去吧。)
    “混帐,朕如何使钱也是你能管的,你算是什么东西。”屋子里的咆哮声越来越大。
    “皇上,臣是户部主事,职责所在,这些珠宝不比金银,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能动用的。”有人在屋内朗声辩驳。
    “朕要是偏要用呢?”不寒而栗的冷笑声传了出来。
    “臣已说过,职责在身,珠宝是绝不可动用的。”
    啪的一声清脆的掌声传了出来,接着见一名官员狼狈的从茅屋中逃出,左颊处有着一道深红的掌印。
    “滚!朕不想再看到你,什么户部主事,呸,不过是我朱家的一条狗罢了。”
    那狼狈逃出来的官员捂着脸颊,浑浊的眼中噙着泪花,听到这话之后浑身打了机灵,垛了垛脚,便往村口去了。
    小喽喽看完。悄悄地退到村东独眼摆地货摊处。悄悄地对着独眼打了几个手势。独眼点了点头。那小喽喽得了大当家地首肯。便加快了步子。往村口方向追那官员去了。
    太阳渐渐西下。天色渐渐暗了。残阳如血。朦胧慢慢地笼罩整个村落。天边地云层翻滚着。散射出金黄色地光线。
    独眼和几个喽喽收拾了摊子。挑起货担便出了村子。往阿瓦城里赶。到了城门。便有几个汉子朝着独眼走了过来。一个精瘦地三角眼附在独眼耳边轻声道:“大当家地。那人已被水耗子安置在酒肆了。正喝着闷酒呢。大当家地去不去看看?”
    独眼一改在村子里地和善。从鼻子里冷哼了一声。大黄牙中挤出一句话道:“当然要去。这是个大点子。其余地弟兄先回住处。老子先和点子玩玩。”
    独眼将肩上地货担交在小喽喽手里。两拨人在街口分道扬镳。独眼背着手进了酒肆。早看见了水耗子正陪着那名被赶出来地官员喝着酒。那官员醉眼朦胧地骂了几句。又端起水耗子倒地酒一口干了。接着指着村子方向嘀咕了几句。这才歪歪斜斜地躺在酒桌上。
    独眼见那官员真地醉了。也没了顾及。对那水耗子道:“将点子扶到楼上雅间去。”
    水耗子点头,将醉醺醺的官员拦腰扶起,搭起他的手扶着上了楼。
    独眼从怀中掏出一把碎银给了掌柜,吩咐他不许让人打扰,这才追了上去。
    “我杨嗣德自…自幼饱读…读诗书,崇祯十…十年的进士,十三年入翰林为庶吉士,隆武(隆武也是南明皇帝,后被清军逮捕。)二年为户部主事,平步青云,何等荣耀?想不到今日倒成了朱家的一条狗而已,那…那狗皇帝又算得了什么?见着清军还不是犹如丧家之狗一般?哼!也罢,也罢,既然我不过是朱家的狗,那么明日便启程北上,倒不如去做满人的狗更实在。”杨嗣德在雅间内大呼小叫,醉醺醺的抓起桌上的茶盏要砸,亏的水耗子动作机灵,拦腰将他抱住,这才幸免。
    “啊呀?这不是阿瓦城外村落的明国官员吗?幸会!幸会!”独眼装作一副惊讶的模样进了雅间,对那杨嗣德道。
    “你是谁?”杨嗣德打了个踉跄,瞥着眼看独眼,满脸的不屑。
    “我是行脚走货的小角色,大人哪里如何会认得小人。”
    杨嗣昌突然狂笑起来,醉眼迷蒙的指着独眼的鼻子道:“我想起来了,你是村东的货郎,哈哈,想起来了。”
    “难得大人能记得起小人,只是不知道大人怎的会到这里喝闷酒,可是遇到了什么难处?”
    “哼,还不是永历那个狗皇……”杨嗣昌说到这里突然清醒了一些,将后一段话缩了回去。
    “哎,其实大人的遭遇小人在村里正好瞧见,也不必遮遮掩掩的。”独眼叹了口气继续问杨嗣德:“只是不知大人有什么打算?”
    “君视臣如草芥,臣视君如寇仇。永历不仁,我杨嗣昌就是吃素的吗?我现在就北上降清,从此以后和他再无瓜葛。”杨嗣德气啾啾的道。
    独眼喜出望外,他在村子里已潜伏了七八天,仍然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这个官员来头似乎不小,若能够策反了他,这次的行动便多了个内应,胜算也大了几分。
    不过这种事可大意不得,他仔细的观察了杨嗣德,觉得他并不似作伪,再加上白日里杨嗣德被那皇帝连打带骂的事也是自己的小喽喽亲眼所见的,就更加信了几分。
    “大人,小人敞开了天窗说亮话,其实在下并非货郎,而是悬孤海外的水贼,之所以装成货郎入村,不过是借着货郎的名义掩人耳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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