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b栋11楼 >

第6节

b栋11楼-第6节

小说: b栋11楼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真的吗?可是妳已经在身上找很久了耶,妳是不是在找钥匙啊?」    
    「嗯,奇怪……到底放哪去了?」    
    「在门上,妳早就插在上面了。」    
    圣诞节那天晚上,我在走廊上的饮水机那儿泡着咖啡,一阵听来蹬跺不稳的脚步声停在我的房门旁边。    
    原来是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    
    我突然想起当天在我的五F信箱里收到一封要给「徐艺君」的信,我本来以为那是以前的旧房客的名字,后来瞥见五G的信箱里,塞满了写着徐艺君三个字的信及账单,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我搬来四个月却没见过面的隔壁舍友,大名原来是这样的。    
    我企图把摆错的信放到她的信箱里,但很明显的,信已经塞不进去了。    
    我把她的信全都拿出来,想塞在她的门缝底下,却发现她的门缝塞着厚厚的布。    
    「啊……原来钥匙在这,难怪找不到。」    
    「妳好像有点醉,还是快休息吧,晚安。」我苦笑着说,端着咖啡要回到我的房间。    
    「你住我隔壁啊?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叫林子学。」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醉意撑开了她的双眼皮,我发觉她的睫毛很长很长。「那个没什么良心的系啊……」    
    这是她给法律系的特别定义,我觉得挺好奇。    
    正当我想问她为什么的时候,她说:「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喔,这是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五次……    
    ※其实我认为,议员、首长与政客才是真正的金饭碗。    
    当然,前面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样的问题,即使问我十万次也一样,答案并不会因为提问的对象而有所改变。    
    「我妈说的。」    
    「你妈说的?」    
    「对,我妈说的。」    
    「那如果你妈叫你娶我呢?」    
    「啊?什么?」    
    眼前这个女孩子,我只跟她说了几句话,交给她一堆账单跟信件,提醒了她钥匙正插在她的门上,尽管她稍有姿色,但一身酒味加上有点怪异的穿著,已经构成了让我转身就走的条件。    
    对于这个怪异的问题,我说实话,听来挺反感的,因为她的表情有一种「哇铐!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听妈妈的安排?」的感觉,本来我是打算问个清楚,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想想几分钟前才刚认识,礼貌还是要顾着。    
    「妳喝醉了吗?」    
    「没有,我清醒得很。」    
    「那就好,晚安。」    
    我转头就要离开,她又叫住了我。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林子学,我刚刚已经说过了。」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    
    「妳醉了。」    
    「不,没有,我清醒得很。」    
    「喔,那就好,晚安。」    
    我转过头,她一样叫我,我知道她已经醉了,所以我没理她。    
    那天晚上,亚勋玩到很晚才回来,他带了消夜来敲我的门,说他跟哲学系学会的人在Friday掇吃完晚饭之后,就跑到PUB去玩,跳了一个晚上的舞,腿软腰酸,四肢无力,因为PUB音乐持续轰炸的关系,耳朵还有轻微的耳鸣。    
    当时我躺在床上,他把消夜打开,拿了报纸垫底,一阵阵卤味的香味扑鼻而来。    
    「跳舞真的很累,看学会里的学长姐跟学弟妹拚命摇摆身体,再感觉到自己的气喘吁吁,不得不承认,跟你们比起来,我真的老了,四年的差距,从体力上可以看得出来。」    
    说完,亚勋打了一个嗝,空气中卤味的味道里,立刻混杂了浓浓的啤酒味。    
    「亚勋,你喝酒?」    
    「是啊,喝了好多,肚子很胀。」    
    他在我的小茶几附近爬着,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你在找啥?」    
    「筷子,我在找筷子。」    
    「筷子在你手上。」    
    他看看自己手上的筷子,啊的一声,然后是一阵傻笑。    
    


第一部分第1章(12)

    「这让我想起以前当兵的时候,那时我是参三,也就是作战,我每天有打不完的报告,有做不完的演示文稿资料,有被长官挑剔不完的吹毛求疵。」他拉开筷子套,夹了一片高丽菜。「但我只要想到晚上加班的时候,会有收假的弟兄带回卤味给我,我就很高兴,那一整天的辛苦都会因为卤味而忘记。」    
    那一片高丽菜在他的嘴里,像是山珍海味一样地可口,他的表情告诉我,有食如此,夫复何求?    
    不过,那天晚上的亚勋其实是醉了,因为他吃了第二口卤味之后,就开始唱歌,唱着唱着,还在原地转圈圈,然后就直接冲进厕所,「恶」了一声之后,我的房间里就不只是卤味跟酒嗝味了。亚勋比我想象中还要重,他的酒量也是吓人的多,食量更是惊人,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有麻醉效果的关系,他的视准度明显地降低了,因为他完全没有吐在马桶里,而是吐在地板上,而且从地上那一大滩秽物来看,那晚的Friday掇他有吃几条虾子。    
    我试图把他扶回他的房间,但是他不太安份,直说他没有醉,不需要我扶。    
    我在他面前比了一个三,他回答四,我摇头,坚持要扶他回去,他说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又比了一个三,他一样回答四,还夸奖我的手指头很长。    
    我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回来的?因为他醉得挺彻底的,我把他扛回他的房间,然后喘吁吁地走回我的房间。    
    那天晚上,这两个喝醉的人把我累惨了,其中一个带来了卤味,我却一口都没吃到,还害我得在半夜洗厕所。    
    我把厕所的小窗打开,试图让空气流通,来吹散一点呕吐的气味,但我发现那气味已经蔓延到我的房间里,于是我跑到楼下的7…11,阿居是那晚的大夜班,我买了芳香剂,顺便请阿居喝了一瓶可乐。    
    「圣诞节他们喝啤酒,我们干可乐,干杯!」    
    几口可乐下肚之后,我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买的是曲线瓶,它比罐装的可乐要辣得多,顿时间感觉到喉咙一阵强烈的刺激,像吃了哇沙米一样。    
    「阿居,这真是个美妙的圣诞节,我看了一整天的书,到半夜还要洗厕所,而你不但去了孤儿院,还得上班,我想,应该没多少人的圣诞节过得这么特别的了。」    
    「想得那么痛苦干嘛?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是吗?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吗?怎么我一下子全想不起来我曾在何时快乐过?    
    「阿居,你如何体会快乐?」    
    这个突然间冲口而出的问题,我自己也有些讶异。    
    我从来没有想过「快乐如何体会」这个问题,更没有想过会去问别人,因为我一直觉得快乐本身不需要定义,体会了也不需言喻。    
    但现在想一想,或许我正值思想的成长期吧,很多以前没有想过的事,都会在这个时期变成一种看似杞人忧天,又深觉重要的问题。    
    「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所以他在球场上所流下的每一滴汗,都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我的快乐,所以我在孤儿院里看见的每一个笑容,都是我的快乐。」    
    这是阿居当时给我的回答,我一直记得很清楚。    
    大概是我没有料想到阿居会给我具体的答案,所以我对他的回答感到无比的震撼。    
    回到我的房间之后,我把阿居的话写在一张纸上,然后贴在床头。「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阿居的快乐。那……我的呢?」    
    我的呢?我的快乐是什么?    
    我没有特别热衷的兴趣,没有特别喜爱的东西,没有特别拿手的专长,甚至连偶像或影歌星都没有特别欣赏的。    
    我身在比皓廷富裕,比阿居幸福的家庭里,我不需要像亚勋一样先当兵,先工作赚钱,才有能力来念大学,我骑的机车是近七万块的重型一二五,我的手机是比同学们贵上三倍的V3688,我穿的一件牛仔裤可以买同学的两条。    
    我所有的一切都让人称羡,但我却没有得到让自己也羡慕的快乐。    
    这问题杞人忧天吗?或许吧!当自己欲求不满也好,当自己自寻烦恼也罢,突然我发现自己是个可悲的人,因为我不懂得,快乐竟然是那么简单。    
    时间是晚上的三点四十分,我在五F号房。    
    隔壁传来一阵钢琴声,轻轻的,带着一丝的哀伤,那不是音乐CD,因为声音时明时断,那是一首没听过的歌,我只听懂了几句歌词。    
    


第二部分第2章(1)

    ●●● 圣诞节,是白色的,    
    你吻我,我不快乐。    
    就今天,你说再见,    
    怀里残留你的温柔,而你走远。 ●●●    
    如果这真是一首歌,我想写这首歌的人,也不快乐吧。    
    ※快乐,一直在悲伤旁边。    
    大二下学期,系上传来一个消息:系篮球队里有两个三年级的学长惨遭三二(三分之二的学分不及格),被退学了,他们需要几位新血加入。    
    不需要怀疑,皓廷当然,也绝对是他们的第一人选,所以刚开学的那一阵子,系队的学长时常来找他,威胁是没有,利诱的方法却层出不穷,吃的从披萨、鸡排、章鱼小丸子,玩的到六福村的折价券、钱柜唱歌不用钱,实用的课堂笔记更让皓廷的桌上活像是个小型法学的图书馆。    
    「真不知道学长们给我这么多笔记要干嘛,系上有在卖共笔(备注)啊。」    
    「这样你就不需要花钱买啦,学长们对你真好。」    
    阿居很羡慕地说着。但我很清楚地看见皓廷有多么不想到系队去。    
    我跟阿居也觉得奇怪,皓廷不想去,学长们为什么要这么死巴着他不放?    
    后来我们才知道,系队队长,也就是我们大三的学长,对系队有很深的归属感,对赢球有更深的企图。所以皓廷之于他们,就像是诸葛亮之于刘备,三顾茅庐不成,四顾五顾六顾也一定要顾着。    
    「我打篮球,是想为自己赢球,是为了自己快乐,我不想为某个特定的队伍打球。但是学长们又那么……」皓廷很懊恼地说着,他在自己的坚持与学长们的盛情之间,始终难以下一个决定。    
    直到开学后的第三个礼拜,我跟皓廷、还有阿居,在篮球场上遇上了系队队长,而我们也是那天才知道他叫庄仁杰。    
    他跟其它两个系队的学长,狠狠地修理了我们三个。皓廷在场上不断进攻,虽然偶有突破,但大都被学长们防了下来。    
    我们一共交手三场,如果以网球的术语来说,他们直落三把我们给做了。    
    那天打得很辛苦,也很难过,我跟阿居了解系队与皓廷之间的纠缠,但也是因为我们的球技不够好,才拖累了皓廷。    
    我想,那必定是皓廷开始打球以来最大的耻辱吧!虽然皓廷没有说过,但我相信以他的球技,要连输三场实在是一件难事。    
    可是,输球那一天晚上,本来约好一起吃饭的皓廷失约了。直到接近十一点,皓廷才满身汗地回到宿舍里。    
    「十九场,每场打六分,我只赢了一次。」他抱着篮球,微笑地说着:「刚刚我跟学长一对一,他真的很厉害,我不得不佩服他,不但把我狠狠地惨电,还说了一句让我最折服的话。」    
    「什么话?」我跟阿居好奇地问着。    
    「攻击再怎么厉害,一定会有失常的时候,在篮球场上,只有防守不会失常。」皓廷说这句话时,一副很感动的表情。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皓廷在输球之后还会笑的,看来他受到的刺激不小。    
    「所以我决定要加入系篮,还有你们,你们也要加入。」    
    「我们?为什么我们也要?」我跟阿居异口同声。    
    「学长说,他需要你们。」    
    就这样,我们进了系篮队,而且认识了两个新朋友,是我们系队的经理,一个是黄美涵,还有萧以惠。    
    「请叫我流川以惠,谢谢。」    
    她很有精神地介绍她自己,在我们跟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所有人听见她的自我介绍都是一头雾水,因为在系队成员的名单上,并没有人姓流川。后来才知道她因为喜欢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所以二话不说,马上替自己冠了夫姓。    
    比较有趣的是,她的老公不只一个。    
    有时候她叫做以惠克鲁斯,那是她看见汤姆克鲁斯的海报或电影的时候;如果你听见她喊着小木木,那你就必须叫她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