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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蔷薇笙歌-第19节

小说: 蔷薇笙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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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心!”切尔瑞和我共事数年,十分了解我的脾气,和我说话也极为随便,“个个都是大眼睛尖下巴,英语说得比中文还流利,站在你身后,衬得你活脱脱是大观园里的老太太!”    
    我笑得弯下了腰。切尔瑞的年龄和我相似,但她是个单亲妈妈,儿子上小学,很是健康活泼。看来对于女人来说,高薪比男人要来得可靠。    
    “你越说越玄了,我哪有那个福分!何况我也没那么老吧?对了,有长得像索菲的么?”    
    “你是想念索菲了?”切尔瑞点点头,“索菲的确是个难得的女孩子,还没见过那么善解人意的助理呢!不过跟着夏小姐你也算她修来的福分,有几个员工可以被公司派到比利时去的?”    
    “听说她在那里谈了恋爱?”我问,我想起多年前那个上午,她哭着对我说她得不到爱德华·安德烈的邀约--她现在的男友一定好过爱德华十倍吧?女人是需要成长的,你以为你看到的景色已经最美了,其实换一个角度,也许另一处的风景更是出人意外的迷人。只是有一个问题难解决,就是你不知道什么时间遇到的是最佳角度!    
    “夏小姐,可以开始面试了么?”露西敲敲门进来。    
    “可以!”我对切尔瑞点点头,她得体地微微弯腰退了出去。    
    我这间办公室重新装修过,那间茶室被撤掉,打通扩充后重新改装成会议室。这两间办公室之间用的是单面玻璃墙--好像法国电影《芳芳》里的那种,我这里可以看见会议室的一切举动,但是会议室的人不过以为那是一堵普通的墙。


第三部分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

    我故意让这二十多个女孩子在一起多待一会儿--这是考验的第一步,你能够从中看出在这个新组成的陌生小团体里谁的生存能力最强、谁最口是心非、谁一直闲话不断、谁又木讷呆板……但是,慢着,一个女孩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最先吸引我的其实是她狼狈的姿态,现在正是深秋十分,所有的女孩子都穿上了厚厚的保暖服,只有她还是一袭薄纱裙,不不,这不是经济问题,我看得出那是个很好的牌子,不是宝姿便是Prada。她的长发散落在肩头,她清秀的脸湿淋淋的,好像刚淋完雨,但是北京的深秋几乎是不下雨的……那她从哪里来?然后我看见她的脸,那是一张惊艳的脸,我从没看过不上妆也能如此美丽的面孔,好像拉菲尔笔下的《诗琴女》:典型的鹅蛋脸;眼睛圆而明润;肤色是一种不透明的白,宛如玉或者瓷;嘴唇小而厚重,似乎随时有千言万语欲向人诉说。    
    她坐在一旁,没有和任何人攀谈,显得更加落落寡欢,好像在为陆游的词“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现身说法。我不喜欢故意摆清高的女人,但那女孩子的落寞和骄傲似乎是天生的,也使她更显得孤独无助和楚楚可怜。    
    “把那个女孩子的简历抽出来给我。”我对露西说。    
    露西依言递给我。    
    我只瞥了一眼,指着那表格上的空白,问:“她怎么没写自己的名字?”    
    露西也吃了一惊,道:“我去问问她!”    
    “算了,”我一手拦住她,“直接叫她进来好了。”    
    那女孩走了进来,穿着白色无肩麻纱裙,其实无肩裙本质上和吊带裙差不多,但是在这样深秋的天气里显得格外的寒冷。她的乌发垂在脸颊两侧,因为被水打湿了,清晰地勾勒出她面容的轮廓:十分姣好的瓜子脸,下巴的曲线很美,只是过于尖,带些消薄相。她的脚上是一双细跟系带的白凉鞋,昂贵的质地,嵌满了细密的水晶;那带子直缠上小腿,在纤细的足踝处有朵小小的铃兰。    
    “你的简历上为什么没有填姓名?”我头也不抬地询问。    
    她似乎比我还吃惊,道:“我没有填姓名么?”    
    我又好气又好笑,直接把简历递到她面前,“你自己看!”    
    她仔细地看了一遍,不安地看着我,说:“不然我再填一遍?”    
    “不用了!”我略有些不耐烦,“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来填吧!”    
    “我--”她精致的嘴唇嗫嚅了一下,“我叫夏蔷薇。”    
    “你叫什么?”我惊讶得扔下了手中的钢笔。    
    “我叫夏蔷薇。”被我一吓,她的声音顿时小了一截,眼神犹如受伤的小鹿,闪烁而迷惘。    
    但是我比她还震惊,震惊到难以置信,“哪个夏蔷薇?”    
    “就是夏天的夏,蔷薇花那个蔷薇……”她没有血色的菱角型嘴唇有些微微的颤抖。    
    “你叫夏--”我若有所思地望着她,她似乎激起了我的哪一点记忆,但只是一瞬,便如沉入大海的雨丝一般,迅速不见了踪迹。    
    “夏蔷薇!”她似乎被我逼迫得一点信心也无,在我面前像个做错了事的罪犯,迟疑不安地来回握着双手。我这才发现,从刚才开始她手里就一直握着东西--看清了,是一个银质的女用打火机。    
    她为什么会握着一个打火机来面试?而且这个打火机的款式非常老了,我记得很久很久以前,加尔德龙曾经送过我这样一个,但我不知什么原因给遗失了,心里头十分痛惜,多次想买到一模一样的型号,但导购小姐告诉我那已经停产很久了。    
    正在这个时候,露西敲门而入,说:“夏小姐,你的专线电话。”     
    我点点头,熟练地拿起听筒,职业化地说:“你好,我是夏蔷薇。”    
    “你好,我是媚。”媚是我的大学同学,如今在一家日资的建筑公司做首席代表,偶尔也从我这里订礼服,所以也算是我的客户。她“咯咯”地笑起来,“亲爱的夏小姐,我是否打扰到繁忙的你?”    
    “怎会?”我舒出一口气,微笑道,“你在开我玩笑,我哪有你忙碌?”其实接电话的那一瞬间,我习惯性地以为是克努得--为什么我会以为是克努得?“自别后,忆经年,几回梦魂与君同”,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早已忘记了我的存在。曾经一度,我们以为爱上了彼此,其实只不过是爱上了爱情本身。或者我们连爱情具体是什么样子都不确定,只是生活本身太过沉闷与寂寞,所以一点点火花都会让人误会和痴迷。    
    “蔷薇,我恋爱了。”媚在那头说。    
    “你不是不婚主义者么?”我点起一支烟。    
    “我有告诉你我要结婚么?”她仍然在笑,但语气已转至落寞,“我只是遭遇了爱情!”    
    “这个动词用得好,”我笑起来,差点被烟呛到,“是如何‘遭遇’的?”    
    “说起来简直是一场喜剧。我被派到江南小镇去承接一项工程--极小的工程,我老板真是穷疯了,连翻修电影院这样的CASE也接,你可千万别以为是那种带快餐厅、冰淇淋屋的电影城。那个小镇上既无铁路也无机场,我直倒了三趟大巴才到,都是黄昏了,落日好像是放在啤酒杯里的生蛋黄,发出涣散而暧昧的光线。我顺着小巷一直走一直走,想找个人问路,问怎样才可以到达那家倒霉衰运的电影院,但当地人的口音让人根本听不懂!我又累又饿又绝望,连个可以歇脚的咖啡厅也没有。正在这时,我看见一大群人向着一个方向走,自己也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想着人多的地方一定会有热闹的集市,或者有懂普通话的人。但是我一直走一直走,发现这些人都低着头,相互间也不交谈,空气里则散发着栀子花和晚香玉的味道,时不时有白色的花瓣飘落在地上……那白色花瓣渐多渐密,我好像走入了一个诡谲的梦境,心里头一阵阵发毛,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幢高大而且陈旧的建筑,很有些旧德国的哥特式风格,窄窄的门框两侧飘拂着白帘。我中文虽不好,还懂得‘驾鹤西去’四个字,于是我的头皮立即发麻起来,慌忙抓住后面的一个蓝衣男生,问:‘这里是电影院么?’不想那个男生比我还惊讶,道:‘小姐,你不知道这是灵堂么?’我看着他的脸,他长得并不英俊,身材高而瘦,有着南方男人特有的书生气。然后我们两人相视大笑起来,那一瞬间,我非常快乐,不知道什么缘故,就是快乐,而且快乐得不能停止……”


第三部分那朵美丽的说谎的玫瑰花

    我静静地听她说,将打火机在手里反复点燃摁灭。都彭打火机有一声清脆的尾音,将它与其他的牌子明白无误地区分开来。    
    “他没有钱,只是个中学教员,显然也不会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而且有老婆有孩子。看,这样的男人与我的理想大相径庭,我却义无反顾地成为他的情妇,并陷入这畸恋中不能自拔。从他身上我能获得什么?我也经常嘲笑地问自己,但只有和他在一起,我才觉得快乐,才觉得放松,才觉得生命有了意义……”媚的语气渐绝望渐激烈。    
    “我--”我正要说话,发现那个叫“夏蔷薇”的女孩已经没了踪影,忙对媚说,“对不起,我这儿有点急事,待会再打给你!”    
    我按铃叫露西进来,问:“刚才那个女孩子呢?”    
    “哪个女孩子?”露西问,“是再叫一个进来么?”    
    “不是,是那个穿白裙的女孩子。”我盯着露西。    
    “穿白裙子?”露西歪着头,费力地想了很久,“今天来的女孩实在太多了,我记不得有什么人穿白裙子。”    
    我颓然地摆摆手,道:“好了,没事了,你先出去吧!”    
    露西点头退出去,但她突然站住了,说:“夏小姐,这是你的新打火机么?好漂亮啊!”    
    “什么?”我抬起头来。    
    “这是银质的吧?”露西将一支纤巧的女用打火机递到了我面前。全银质,希尔顿牌,一九九四年的款型,我曾经拥有这样一支,但这支,无疑是刚才那个来面试的女孩遗失的。    
    “这支打火机--”我把它握在手里,但没有说下去,它侧面的一行小字刺痛了我的眼睛--1993,Christmas,DloveR。这支全银女士希尔顿打火机就是我去芬兰培训的第一个圣诞节,加尔德龙送我的,“D”是他,“R”是“蔷薇”英文单词的首写。我一直以为它已经遗失,谁想到在这样一个机会,以这样的形式出现在我面前。我脊背一阵发冷,怪不得我觉得那个女孩很面熟,这不正是年少时的自己么?她习惯左手持笔;她的右耳有两个耳洞,戴一副三十分左右的钻石耳钉--现在这耳钉就在我耳朵上;她的下巴极尖,姐姐说很带薄命相……她就是我,那么我是谁呢?这里是哪里?难不成如《聊斋》里的书生,我一不小心走进了时空隧道?多年前那个芬兰黄昏的记忆重新浮现了出来,我总以为那是幻觉,却原来不是,原来我的年少和我真的见过面,并以这种方式,将这支打火机重新送还了我!    
    面试完所有的女孩子已近八点,我还没有吃饭,随手拨了个电话给加尔德龙,对他说:“我找到了那个打火机!”    
    “打火机?什么打火机?”他的背景很嘈杂,似在和什么人交谈。    
    我一下没了胃口,道:“算了,并不重要!”    
    他还在追究,“你说的‘打火机’是什么意思?”    
    也许他曾送了一千个一模一样的打火机给一千个不同的女孩子,要他记住这些琐碎的细节真是太难为他了,所以我笑笑说:“没什么。对了,大卫,我年轻时是否美丽?”    
    “没有人比你更美丽,”他充满感情地叹息,“蔷薇,在我心里,你就是小王子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花。”    
    但即使小王子那样纯情的男孩子,也依旧放弃了他的玫瑰花,他嫌他的玫瑰花太娇气,又认为玫瑰花欺骗了他。男人都是这样的吧,即使是我们的小王子!后来他离开她去远游,并把这些作为离开她的借口。玫瑰花微笑着道别,让小王子不要担心,说自己可以保护自己。人人都喜欢小王子,我却喜欢这朵出场不多的玫瑰花。当一个男人要放弃你的时候,你除了装作坚强洒脱和满不在乎,还能多做些什么?    
    故事后来说,小王子在地球上发现了大大的玫瑰花园,他发现他的玫瑰花并不是这宇宙中的惟一!那是作者的内心独白吧,他写到这里的时候也许后悔了,想起了年轻时曾经辜负过的一朵玫瑰花,但辜负的原因,也许是他太年轻,也许是他太好奇--对未知的世界充满憧憬,但他依旧归罪于她的娇嗔、她的谎言或者她的脾气不好!现在他终于悔悟了,一朵玫瑰只不过是一朵玫瑰,可这么多年都已经过去了,再如何追悔和悲叹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故事的结尾是,小王子并没有回到自己的星球去,他直到死也没有再见那朵美丽的说谎的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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