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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

正太凶猛 作者:苏雪若(晋江季榜推荐vip2014-12-03正文完结)-第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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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大笔一挥,调了三大营中最精锐的队伍一千人给沈璋做护卫,还有翰林院学识渊博的官员做助手,更有国子监中优秀的学生几十人,跟着一块去。
    这里面的人选全是沈璋精挑细选出来的,要体格精壮,才学出众,谨慎稳重,总之,都是一等一的人才。
    有人看出点苗头,对晋王道:“王爷,秦王选得这些人回来后就都变成秦王的铁杆了。”
    晋王眯了眯眼睛,抬抬手,“不妨事,出去三四年,谁知道朝局如何。何况翰林院、国子监那些不过都是初出茅庐没见识的小子而已。”
    黄莺得知此事之后,有点小忧心,画堪舆图哎,这可是正经事,沈璋可以不正经地带她去吗?
    而且、而且,她确实想看看天下,但最多只是在心里面想想而已,要是让她什么穷乡僻壤都去,每天赶路,背上还有任务,她宁愿哪也不去!
    好吧,她就是这么坏!
    想看美景,又不想受旅途辛苦,奸懒馋坏,呜呜,睿睿会不会讨厌她啊。
    然后沈璋就对她说,偏远辛苦的地方咱们不去,让别人去。他只带着她亲自去一些战略要地,以及风景秀美的地方。
    带这么多人,就是要分成好几路的,否则一大堆人慢慢悠悠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走,十年也回不了京。
    哇塞,好惊喜!不过黄莺还是要假装一下,对着手指一副好为难的样子,“属下干活,老大却游山玩水,他们会不会对你有怨言。”
    沈璋的回答十分理直气壮,“我们怎么不干活了,只不过是去一些好地方而已,而且咱们还监督他们。“
    好吧,虽然这话听起来好不要脸,但是……她喜欢!
    黄莺扑到沈璋怀中,抱着他欢快的像只小鸟。
    考虑到交通的舒适度,和天气因素,沈璋定的路线,是从西北往东走,先走一遍战略要地。然后沿着东海下江南,之后再往西走。
    至于具体路线,以及人事安排,黄莺就不关注了。她现在要做的是把老太太送走,然后收拾东西,准备出门。
    当然,她高大英俊的逾辉也要带上。
    ……
    再好玩的地方,因为无尽地赶路,也会消殆所有的兴奋。在没有火车,没有水泥、柏油柏油马路的古代,赶路真是太太幸苦的一件事了。
    骑马磨腿吹风,可以参考不戴安全帽骑摩托车,坐马车颠簸想吐,虽然她苏出了弹簧,也安装了各种减震装置,但是耐不住没有路啊。
    犄角旮旯,到处是枯草石块,还有泥坑,算了,她还是走路吧。
    黄莺真的是灰常庆幸自己会轻功,那些大老爷们一个个都苦不堪言时,她还能轻松自在。
    因为沈璋有事要忙,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探察路况地形,以及周边环境。堪舆图可不仅是画出来,还要介绍。
    每当这个时候,若是到了好玩舒适的地方,她就休息或者自己出去玩。若是荒郊野岭,她就想办法给大家改善伙食。
    大家都说跟着王爷王妃这一队最幸福了,能吃热乎的,像是其他队就是咸菜干粮。
    吃了半个多月的风沙,黄莺渐渐熬不住了,每天蔫头耷脑地伏在沈璋背上。这个地方靠近边界,但是很偏,沈璋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派出去探路的人,好多都迷路回不来了。
    大家一边记录,一边忧心。
    万一走不出去就糟了,干粮也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黄莺的嘴唇都干燥暴了皮,沈璋心疼,就一遍遍用舌头润湿,走到哪里都抱着她,吃的用的都可着黄莺先来。
    一开始,大家都很不满,王妃过来是照顾王爷的,怎么现在变成王爷照顾王妃了。
    不过,时间长了,大家就都看清楚了。
    在王爷心中,王妃才是第一位的。
    因为饮用水有限,都先紧着沈璋和黄莺,所以其他人都变成了灰葫芦,一个个干干的,缺水的样子。
    这样又走了几日,终于有探路的回来,说是东边不远处有条河,附近有村庄。
    众人都激动坏了。
    黄莺靠在沈璋怀里也很开心,“是不是我们就能吃热乎饭菜了,我好想喝汤,好想吃鱼。”吹了许多日风沙,黄莺的皮肤又干又黑,都有小麦色趋势了,但是一双眼睛却又黑又亮,水汪汪清透可爱。
    沈璋有时候渴的厉害,就会控制不住亲亲她的眼睛,仿佛就能解渴。
    出来半年多,沈璋也逐渐磨砺出男人的粗砺,是那种汉子的感觉。
    这两个字含在嘴里,又霸气,又性感,满满的都是安全感。
    身上满是风沙,跟着众人一块吃草根,喝露水,眼神却越发的深邃凌厉。他是众人的精神支柱,每当有人坚持不下去,就看看沈璋,顿时又充满力量。
    这段时间,沈璋又长高了,已经超过了一米八,身体结实挺拔,带着强壮的力量。胡茬也冒了出来,特别狂野,好man的感觉。
    干巴成一团的黄莺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对着沈璋花痴,真是怎么看也看不够啊!
    说是村庄,实则真是蛮大的,已经是个小城镇的规模了。此地靠近边界,民族融合得很厉害,迁徙啊逃窜啊结亲啊,最终几个民族部落的人变成了一体,成为新的民族。
    纳罕村既保留了朵颜蒙古的特征,也有着汉人特征,还根据地域地点,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性质。
    纳罕村很少有外人过来,所以只有一家客栈,但是修建的很漂亮豪华,而且此地水好土肥,做出来的菜肴也特别好吃。
    黄莺难得洗了个澡,住了床,吃了热乎饭,开心地都想打滚。
    果真是物以稀为贵,以前在京城时,吃得好,用得好,还能泡温泉,她都没这样开心。
    真是太幸福了!
    黄莺捏着一个当地特产奶馒头,一边咬着,一边看沈璋换衣服,满足生理心理双重刺激。
    八块腹肌,从肚脐向下蔓延的黑色毛毛,紧致的腰肢,挺翘的窄臀,小麦色性感的肤色。
    又有美味,又有美色,嘻嘻嘻嘻嘻嘻!
    沈璋被她看得心里发热,走过来将她好一顿揉弄,恶狠狠地放话,“等你身体好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
    当地的族长听说这样一群人过来,派人过来打听,沈璋等人也没瞒着自己的身份。听说是大周的王爷,族长激动了,亲自过来请沈璋去他家做客。
    纳罕村在大周境内,也是大周的子民呢。
    沈璋很给面子,带着一群人住进族长家。
    因为要探察地形,补充物资,了解附近习俗,所以,需要停留一段时间。
    然后狗血发生了,越长越帅气的沈璋吸引了一大波当地小姑娘的爱慕。当地的姑娘大胆热情,居然还敢当街堵着沈璋,送衣服,送食物,还有定情信物。
    黄莺不高兴了,然后有个人比她更不高兴。族长的女儿吉雅气愤填膺地跟她抱怨,操着一口不甚流利的汉语,“莺姐姐,你不知道,那些姑娘也太大胆了,居然敢拦着王爷。”
    黄莺笑眯眯地看着她,“没事,他要是敢有外心,我就揍他,他绝不敢看上别的女子。”
    吉雅红了脸,小声嗫嚅:“莺姐姐,我听说王爷是可以有好几个女人的,我、我可不可以跟你一块照顾王爷啊。”
    黄莺故意瞪大眼睛,“那布和怎么办,你们不是定亲了吗?”
    吉雅抬头,一脸坚定,“我是要嫁给最强壮的男子,布和比不过王爷。”
    “不一定哦。”黄莺摇头,“布和很壮的,听说他是你们这的勇士。”
    闻言,吉雅有点小纠结,王爷生得很英俊,她一看见就会心跳加速,但是布和也很厉害啊,怎么办?
    “有了!”吉雅眼前一亮,“过几日有马赛,谁先拿到开得最早最美的太阳花,送给心上人,就能幸福一辈子。”
    吉雅眯着眼睛说完,看向黄莺,“王爷骑马厉害吗?”
    黄莺笑而不语。
    吉雅年纪跟黄莺差不多大,但却比她高出一个头,皮肤也是健康的小麦色,是一种野性之美,是纳罕村最美丽的姑娘。她很喜欢温温柔柔的黄莺,同时也有点看不上,那么弱,都要王爷照顾,怎么能照顾王爷呢。
    小姑娘虽然看着爽朗,但也有心思细腻的一面,她悄悄观察着黄莺的神色,“莺姐姐是不是不喜欢王爷有别的女人啊,王爷是大英雄,又是皇帝的儿子,美人、美酒、马匹、勇士都应该归他所有。”
    黄莺傲然一笑,“王爷他只喜欢我一个人,吉雅还是去找独属于你自己的夫君吧。”
    “哼。”吉雅生气了,猛然起身,怒视黄莺,“你一点都没有汉人讲究的三从四德,你不是好妻子,我要去亲自找王爷。”说完就登登登跑了。
    ——
    吉雅找没找到沈璋,黄莺不知道,她只知道他参加了马赛。
    赛马那天很热闹,初秋季节,北方已经有了黄叶,微凉的北风却挡不住纳罕人的热情。姑娘小伙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穿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吉雅还画了妆,嘴巴红艳如朝霞。
    一早赶来的布和都看愣了,憨憨壮壮的小伙子发誓,“吉雅,我一定会为你抢到最美的太阳花。”
    吉雅傲娇地一扭头,“哼,小心牛皮吹大了,王爷也去呢。”
    布和脸色有些沉,自从这个所谓的王爷来了之后,美丽的吉雅眼中就没有了自己,他都已经有了美丽的妻子,为何还要抢夺他的吉雅。
    纳罕村的赛马不是单纯的比马跑得快,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马上竞技,实行抢夺,打拼,马上搏斗,看谁最勇敢,力量最大,最有智慧。
    黄莺站在边上,看着沈璋骑着她的逾辉,英俊又神气,已经有热情的纳罕姑娘尖叫起来,大喊着王爷。
    绿意在旁边鼓动黄莺,“王妃,你也喊,快喊,压过她们。”
    黄莺有点害羞,脸上染了一层淡淡的红晕,酝酿了好一会都开不了口。这时哨声已经响起,一群群马匹带着背上的勇士奔腾而去。
    “王妃,你看!”绿意指向远处。
    黄莺皱了皱眉,布和似乎对沈璋怀有很大的敌意,一开始就用马别着沈璋,甚至有好几个人围住他。
    心跳加快,黄莺担忧起来,不过很快,沈璋就用了个假动作骗过布和,寻找空隙突围。
    “好棒!”耳边传来一声惊叫。
    转头看去,居然是吉雅,她瞪着水亮大眼睛,微扬着下巴,得意道:“看着吧,王爷一定会抢到太阳花,并把她送给我。”
    吉雅对这点是很自信的,她是纳罕最美丽的姑娘,父亲又是族长,没有男子会不喜欢她。
    黄莺笑笑,不与任性的小姑娘计较。
    倒是绿意很气愤,“我们王爷心里只有王妃一个,你这么黑,才不要你呢。”
    吉雅一下子涨红了脸,吭哧了半天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真的是比较黑啦。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黄莺心中的担心越来越大。
    “有马蹄声。”绿意开心,“王妃,回来的一定是逾辉,逾辉可是汗血宝马呢。”
    绿意才刚满十四岁,未脱孩子气,一遇见热闹就有点疯。
    沈璋一马当先,像是英雄一样,手中拿着太阳花,第一个出现。
    “啊……”周围顿时一片惊叫声。
    黄莺也按捺不住激动,眼底又热又湿,捂着胸口看着沈璋由远及近,向她跑来。
    看他迎着人群热烈的欢呼,看他利落地翻身下马,看他手持太阳花一步一步坚定地向她走来。
    天啊!
    黄莺猛地捂住嘴巴。
    她周围人群散去,空出一圈,吉雅也被绿意强拉硬拽扯走了。
    这一刻,时光似乎慢下了脚步,老天也跑来凑热闹,撒下淡金色的光辉,拉长他的影子,像是一个英挺的骑士。
    周围人群欢呼都像是黑白默片一样转为背景,而后慢慢消失,她的眼里只有他,他的眼里也只有她。
    美丽的太阳花像是他最饱、满热烈的心脏,勇敢而坚定地送到她手中。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就是秦淮河画舫了,哈哈!
    谢谢亲的支持,么么!
    读者“随意”;灌溉营养液 +1 2014…11…27 09:11:38

☆、第88章 心胸

四年后;秦淮画舫中。
    黄莺对孕育出来秦淮八艳的秦淮河有着难言的执着;非要亲自过来看一眼;但是看了之后就开始心塞了。
    穿着红色的纱笼裤,柔白的小脚丫将沈璋踩在地上;黄莺甩着鞭子,气势很足,“说;跟那个花魁说了什么?”
    四年的时间过去,沈璋已经在时光的雕琢中;和大江南北的洗礼下,长成一个英俊挺拔的男子汉。
    性感的麦色肌肤,结实有礼的肌肉;棱角有型的面容,以及越加沉黑深邃的眼眸。退去了少年的清媚,转变成一种勃勃有力的男子之美。
    征服从前弱*的小少年;和征服现在这个有力的男人;成就感是完全不能比的。
    所以,黄莺很喜欢将现在的沈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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