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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玲珑酿酒坊 作者:李飘红楼(起点vip2013.6.08正文完结,权谋,种田)-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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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玲珑点头,“一两银子被我讲到七百五,划算吧?”

    陈关飞无语。

    牛车吱吱呀呀地回到吉祥村,一路上,新丫鬟不住地偷窥玲珑。玲珑虽然知道,但一直没理。

    如今陈家以老屋为中心,圈了一大块地作为酒坊。老屋旁则新盖了三间瓦房,用于居住。正屋两间房,住着陈家夫妇和敏豪。玲珑独自住在西厢,东厢房是厨房和浴室。

    潘婷今天去大可家串门,敏豪去了村里的卢秀才家玩耍。陈关飞已经答应帮孙老头修扒犁,坐着牛车一径就去了。玲珑带着新丫鬟回到家中。

    新丫鬟迈着小碎步跟着她,进了篱笆院,却站在大门口不走了。玲珑回过头,看着她抗拒又戒备的表情,笑问:“你想跑?”

    丫鬟一愣,诧异地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你的眼睛说的。可你跑不了。”

    “谁说的?!”丫鬟瞪圆了眼睛,鼓起嘴。

    “你的脚受伤了。”玲珑瞄了眼她的脚踝,也不在意对方再次鼓圆眼睛,“进来吧,我给你拿药油。”径自进了屋。

    丫鬟嘟嘴站了一会儿,才一拐一拐地跟进去。

    室内很简单,窗下一个土炕,左边一只衣柜,右边一张木桌上摆着一套粗瓷壶和一只小铜镜。

    玲珑翻出药油,扔给她:“自己擦!”

    丫鬟收回打量屋子的视线,扁扁嘴,坐在炕沿,撸起裤腿,果然脚踝上肿得老高。她一边用药油揉,一边问:“你干吗要买下我?我长得这么丑。”

    “觉得你有趣。”

    “啊?”丫鬟抬头,不可思议地上下打量她:就因为这个?

    “你不是一般的丫鬟。”玲珑晃晃卖身契,淡淡地道,“不过不管怎样,你现在是我的丫鬟。”

    丫鬟刚要说话,只听外边敏豪高声喊:“姐!你在屋吗?”

    “进来吧。”

    敏豪跑进来,额头上还挂着点点细汗,欢喜地将手里捧着的烤地瓜递给她:“姐,这是卢大娘烤的,让我带回来给你吃。”

    玲珑含笑接过来,问:“有没有谢谢人家?”

    “当然有!”

    话音刚落,只听丫鬟一阵惊呼:“小弟弟!”

    敏豪微怔,将目光转向她,顿时吓了一跳,惊讶地问:“姐,她是谁啊?”

    “小弟弟,是我呀,我是大姐姐!”丫鬟急了,随手在脸上一扯,人皮面具被拿在手里,竟露出一张白胖的脸。

    敏豪怔了怔,随即欢呼着扑上去抱住她:“大姐姐,原来是你!”

    玲珑在一旁抱胸,挑了挑眉:“果然不是一般丫鬟。小豪,你认识她?”

    敏豪欢喜地道:“姐,这就是救我的那个姐姐。那次我掉进池塘,就是她救了我,还带我找到了你们。”

    “是么。”玲珑思索了片刻,笑问,“你和陈府有仇?”

    丫鬟鼓着嘴摇头:“当然没有。”

    “那就是小偷了。”

    “谁是小偷?!”此话一出,丫鬟顿时奋起地吼叫起来,“本姑娘是神偷!”


    ☆、第二十三章 有道黑影爬窗来(二更)


    “神偷居然被人当丫鬟卖了。”玲珑嘲讽。

    “那是因为……因为……”神偷被噎得满脸通红,梗着脖子反驳,“马有失足,人有失蹄……”

    “是人有失足,马有失蹄。”

    神偷的脸更红了:“都一样!”

    玲珑展开卖身契看了看,嘴角抽搐道:“这上面写的是你的真名?你叫来福?”

    “当然了!”

    “谁给你取的名字?”玲珑啼笑皆非,她记得大壮家有条土狗叫来福。

    “我师父。”来福回答时,眼底闪过一丝温情。

    “你师父呢?”

    “我十岁时他就死了。”来福抽抽鼻子,红了眼眶。

    “你现在多大?”

    “十四岁。”来福回答完,才反应过来,叫道,“我干吗要回答你?!”

    “因为你是我的丫鬟。”

    “我才不是!”

    “这上面你的名字和手印都是真的。”玲珑晃晃卖身契,望着来福鼓起腮的表情,心中好笑。

    取下面具的来福长得很有意思:皮肤莹白如玉,大大的娃娃脸,大大的葡萄眼,高高的鹰钩鼻,丰满的嫩嘴唇,油黑的头发梳成两条辫垂在胸前,身量不高,可说起话来表情却极其丰富,很可爱。

    “我是神偷,不是丫鬟!”来福挺着脖子叫道。

    “既然是神偷,一定会轻功了。”自从创办酒坊,玲珑始终想找个心腹,可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直到今天在台下看到来福眼里的狡黠。身边有个机灵的丫头不是坏事。

    “当然会!”

    “哦,会轻功居然崴了脚。”玲珑凉凉地说。

    “那是……那是……”来福的脸再次涨红起来,“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我是因为中了软筋散,才崴了脚的!”

    “那你倒是说说,跑到县太爷家当丫鬟,是为了什么?”

    “我干吗要告诉你?”话刚落,来福的肚子便咕咕叫起来,让她再次红了脸。

    “说了就可以吃饭了。”

    “我才不会那么没骨气!”来福气鼓鼓的。

    “你既不能使轻功,脚又受伤了。况且犯了错的丫鬟,发卖之前应该一直是被关在柴房里的,你不饿吗?”

    来福用一对大眼睛气鼓鼓地瞪着她:“你一点也不可爱,小弟弟怎么会有你这种姐姐?趁火打劫!”

    “我倒觉得你挺可爱的,怎么样,考虑考虑给我当丫鬟?虽然我买了你,但还是希望你自愿留下。就你这么容易被人抓,充其量不过是个三脚猫的小贼,不如放弃偷鸡摸狗、风餐露宿的生活,住在我家,帮我干活。”

    “你就不怕我把你家都偷光?”来福威胁。

    “就算你偷光了,你有地方去吗?”玲珑一针见血。

    来福的眼圈忽然红了,玲珑说到了她的心坎里,她的确没地方去。自从师父死后,就只剩她一个人在外边流浪,偷鸡摸狗、风餐露宿,还要被比她厉害的人羞辱打骂,饱经风吹雨打。她觉得好累,可却没有供她停靠的港湾,她其实好想有个家。

    “给我干活,包食宿,月钱会随着时间逐渐增加,你也可以把我家当成自己家,我爹娘人很好,我弟弟你也认识。我经营了一间酒坊,刚刚起步,所以需要一个机灵点的贴身帮手。你如果留下,就可以过安稳日子,不必在外头流浪。你应该明白,就算你真是神偷,那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如果有一天你不满意,只要还上卖身银子,随时可以走,如何?”

    来福有些心动,不再流浪,过安稳生活,这是她一直以来的心愿。敏豪见状,也拉着她的袖子劝道:“大姐姐,我姐人很好的,我们家也好,你既然没地方去,就住在我家里吧!”

    来福抬起头,望了望他,又望了望笑盈盈的玲珑,咬着嘴唇沉默了片刻,问:“我要是想走,随时可以走?”

    “你想走,我还能拦住你不成?”

    “好!我答应!”来福重重点头。

    玲珑淡淡一笑:“那你现在该告诉我,你去县太爷家干什么了吧?”

    来福捧着肚子,可怜兮兮地道:“先吃饭成不?我已经一天没东西了。”

    玲珑瞅了瞅她,出门去,过了片刻,端了一碗面回来。来福立刻从炕上冲到桌前,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不到一会儿,一碗面连汤都喝干了,抱着肚子,笑得灿烂。

    “现在可以说了,你去县太爷府上干吗?还有上次你去陈府干吗?”

    “上次是随便挑了一个大户人家,想去捞点银子,没想到碰见小豪了。这次是路过平安县,听说县太爷是个贪官,本来想劫富济贫,谁知道进的那个房间,里头居然点着软筋散。我逃了出来,结果在房梁上腿一软,就掉下来了,崴了脚。更倒霉的是,碰巧撞见俩丫鬟监守自盗,我被当成同伙关进柴房,又没法跑,结果就被卖了。”

    “你那是人皮面具吧?哪来的?”

    “偷的。”

    “除了轻功,还会什么?”

    “我什么都会!”来福大言不惭地说。

    话刚落,院里传来脚步声,是陈关飞夫妇回来了。于是玲珑停止了问话,反正来福已经决定留下,要了解她也不急于一时。

    陈关飞已经对潘婷说了玲珑买丫鬟的事,不过见到来福的原貌,还是很吃惊。玲珑解释来福是因为怕别人觊觎她的美色,才易容去当丫鬟。陈关飞将信将疑。

    不过来福实在是个可爱的姑娘,虽称不上无邪,但骨子里却很单纯,除了爱说大话、性子急之外,倒还算讨人喜欢。潘婷很喜欢她,从没把她当丫鬟。来福也很喜欢潘婷,潘婷还给来福做了两身衣服。

    陈关飞将玲珑房间隔壁的杂物间收拾出来,做成了一个小房间供来福居住。脚伤恢复后,玲珑发现,其实来福不过就是个机灵点的小毛贼,轻功并不高。

    玲珑带着来福经常往来于镇上和酒坊之间,来福对于玲珑经营酒坊一事,眉宇间逐渐流露出佩服。从那以后,才正式进入丫鬟的角色,称玲珑“姑娘”。

    转眼间到了腊月二十三,陈关飞带敏豪按规矩祭了灶后,一起在堂屋念书。潘婷则和玲珑、来福在厨房准备小年饭。

    掌灯时分,一场冬雨夹杂着细白的雪花从天而降,纷纷扬扬,润物无声。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过晚饭,吃饭时,陈关飞掩饰不住骄傲地说,以现在敏豪的水准,明年二月就可以去参加县试。只要通过县试,再通过四月份的府试,就可以去参加院试。院试通过后,敏豪就是秀才了。

    望着敏豪腼腆又掩饰不住喜悦的神情,玲珑很欣慰。

    晚上九点左右,大家散了,玲珑回到漆黑的屋里,轻车熟路地摸到桌前,拿火折子点燃蜡烛。

    窗外北风起,黑云涌,细雨已经渐渐停歇,变成了鹅毛般的雪片。风刮过窗棂,发出怪异的尖啸。

    玲珑忙过去想拉紧窗户,可手刚摸到窗框,一股强大的力道从外面推进来。窗是推拉式的,这股强大的力道猛地推向她,窗扇忽地被推开,紧接着一道黑影跃了进来。玲珑还没反应过来,黑影便咚地撞上她。

    玲珑被狠狠撞翻在地,那道黑影显然也被冲击力撞得不轻,闷哼一声,重心一歪,摔在她身上。玲珑只知道有人闯入,刚要惊恐地尖叫,对方却一把捂住她的嘴,十分粗鲁。


    ☆、第二十四章 搜查


    龙涎香的味道扑面而来,还夹着淡淡的血腥气。玲珑正觉得两眼冒金星,忽然,一只冰冷的手卡上她纤细的脖颈。那只手很大,指腹上有些许薄茧,她刚感觉仿佛磨砂膏擦过皮肤,那五根手指突然发力捏紧,让她大痛,觉得窒息的同时,舌头差点被挤出来。耳畔,恍若鬼魅的声音冰冷地响起:“别出声!否则要了你的命!”

    玲珑心中一凛,就在这时,远处黄狗高声吠叫,杂乱的奔跑声混合着喝吼声在外头响起,西边还有拍门声回荡在寂静的山村上空,夜色下,凸显紧张。似乎有不少火把,笼罩在乡野间,映红了半边天。

    吉祥村从未出现过如此大的骚动,看来似乎有大事发生,玲珑顿时有些慌乱,忙努力平抑住紧张的心跳。

    外面的骚动肯定是因这个黑衣人而起,她下意识望向压住她的人。

    似乎是一个年轻的男子,蒙着面看不清容貌,但她潜意识里认为他肯定是个英俊的男子,因为他有着一双灿若星辰,但却冷若寒潭的眸子。

    此时,外头的骚动越来越大,粗暴急促的拍门对象正是隔壁的酒坊。酒坊每晚有人值夜,晚间的山野很寂静,那门拍了两下之后,玲珑就听到大壮爹的应和声。这边……

    “我不是坏人。你让我躲一下,一会儿他们来了,别说出去,不然,你和你家人的安全我很难保障。”黑衣人说话时的气息有些不顺,仿佛在忍耐什么,可恐吓的语调却冷酷得淋漓尽致。

    威胁!**裸的威胁!

    玲珑的心口聚起了一团怒火,明明是他给自己惹来了无妄之灾,居然还这么理直气壮地恐吓她!简直不要脸!

    可是这不满只能埋在心里,她可承担不起惹怒暴徒的后果。于是她无害地看着他,乖乖点头。

    那人分明看到她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愤怒,可却立马消失了,仿佛他看到的只是幻觉。下一秒,她的眼神竟变得澄澈纯洁,好似一只温驯的小羊羔,这让他对她产生了一丝好奇。

    “现在我放开你,你别叫。”他说着,放开捂住她嘴的手,握着她脖子的手也缓缓松开,但手指正好压在她的喉咙上,只要她的声带一动,他就会立马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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