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面骑士999-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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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让黑暗力量自我毁灭的陷阱?若是果真如此,那些伪善的家伙早就乐得使用它了。于是,他重新恢复威严,暴喝道:“一派胡言!我看你是专门和我们作对的驱魔人!”
“驱魔人,死!死!死!”恶毒的诅咒此起彼伏,而骷髅王趁机发动了准备已久的攻击:一个巨大的剪刀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兰德尔脖子周围,猛地一合!与此同时,骷髅王魔杖上的羊头骷髅那空洞的眼眶中浮现出咒文,一道宽大的镰刀刃带着火焰,顺着尖长的脸颊伸展出来。骷髅王舞动镰刀,一下跃到鹰的面前,狠狠砍了下去。
“当!”镰刀被一阵大力荡开。骷髅王怒气冲冲地看着眼前突然冒出来的对手,还有他手里的武器——一根半黑半白的短棒,诧异道:“怎、怎么会?!”
在鹰身前出现的兰德尔还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不慌不忙地握住短棒两端一抽,短棒分开变成一黑一白一对没有护手的短刀:“没办法,本来不想用的,是你逼我的!”说罢,他将白刀向魔物群中一丢,然后身形一闪,消失在空气中,只留下带有狡黠笑容的残影。这下骷髅王总算知道兰德尔是怎样避开刚才的索命剪刀的了,他本以为那攻击事先毫无征兆,可没想到瞬间移动比剪刀合拢还要快得多。不过骷髅王想到这点时已经有些晚了,兰德尔的刀已经从背后捅入他的身体。好在他不像吸血鬼那样具有怕攻击的心脏,被刺到何处都能利用恐怖的再生能力加以修复,所以强忍愤怒,回转镰刀钩扫背后,但兰德尔早已再次移动。这是当年的第一杀手雷早期所用的最得意的战法,精确攻击、瞬移、再攻击、再瞬移……片刻之间便能夺去无数性命,而且在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也极为有效。
虽然骷髅王并不像一般魔物那样脆弱,但实际上他还要感谢刚才兰德尔手中所持的只是具有暗之力量的黑刀,所以伤害全是非致命性的。用余光搜寻兰德尔的位置时,他已经看到了刚才掷出的白刀造成的惨状:那刀浮在空中,爆发出耀眼的圣洁光球,大片魔物连抵抗都来不及,就直接被纯净的光之力量完全蒸发,什么痕迹都没留下。如果换作是它刺入骷髅王的身体,就算有能抵御神圣攻击的铠甲“信徒之骨”保护,骷髅王多半也会遭到重创,一时难以恢复。
而鹰也开始抽出腰间的长剑反击,他拨开一群骷髅投掷过来的骨棒后,长剑赫然伸展成比身体还要高的巨锤,接着,锤头四周护甲爆开,露出里面发光的本体。看到那不可直视的光芒,兰德尔一愕:“琳的最终降临?他真的在学习……”而四周的魔物则如退潮般向后退却着,虽说号称“不死”,但被光完全抵消就是彻底死亡、而且不可能再复活了,就算对这世界没什么依恋,谁也都不想完全不存在。可鹰还是找准了目标,抡起巨锤跃了起来,然后用尽全力向下砸去。
“该死!”骷髅王再也不顾寻找兰德尔,全速冲了上去,横起魔杖,死死架住巨锤。光与暗,神圣与死亡,两种截然相反的力量碰撞在一起,互相侵蚀、抵消,然后变成纯粹的能量冲击释放出去。两人周围清出大片空白区域,在那里一切都在消散,就连脚下的土地也不断崩陷。
之所以能成为这些魔物的首领,他完全是凭借一身过人的武技和魔法压倒其他强者才夺来这地位的。擅长死灵法术的巫妖没有如此强悍的身体,而战斗力超强的死灵骑士则不会运用如此高明的法术,或许魔族中出现有超越的人,但同样也要配备一身顶级装备才行。骷髅王就是各种能力均衡发展、且同时达到出色水准的混合体,将这些能力合理运用在一起,还会产生更为巨大的力量。
此时,他不仅比拼绝对实力,还全神贯注地念诵起咒语,不顾身体崩溃的危险,将潜在力量全部召集出来。眼看着,他的衣服、铠甲不断撕裂、崩解,浑身骨骼咯咯作响,魔杖竟然逐渐抬高起来,将鹰顶了上去。而身在半空的鹰则将全身重量都当作砝码,尽力将巨锤压下去。
在这场消耗战中,鹰的劣势逐渐显现,随着能量输出加大,他的铠甲边缘开始融化。但这对结果的影响可能不大,因为就算骷髅王念咒,也无法再调动更多力量,一鼓作气将鹰击倒;随着光与暗之力迸发出的冲击逐渐衰弱,两人最后很可能要耗尽力量,同时倒下。
兰德尔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两人中间,他像是不受影响似的,无奈地叹口气,然后将双刀同时插在了巨锤和魔杖中间。两股相互冲击的力量被同源的力量截断,然后缓缓送回各自主人的体内,奔腾不息、就连自己也无法止歇的狂潮总算在柔和的外力的控制下一点点收回。当最后一丝力量都消失后,筋骨疲软的鹰和骷髅王同时跌倒在地上,剧烈颤抖起来。
从毁灭的边缘被拯救回来,骷髅王不禁陷入了幻觉中,尘封在记忆深处的一幕幕往事开始在他眼前重现。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
第20话 骷髅王
在那对忽明忽暗的红色光点还是蔚蓝色的美丽眼珠时,他的名字叫亚当。年轻英俊,以及赞斯卡尔王国独一无二的王子身份,都是上天赐予他的财富。小山一样健壮的身躯、甘泉一样温和的笑容,使得王国中许多少女的心都被他夺走。根据权威机构预测,一旦他订婚,医生、疯人院看门人、牧师、殡葬工必定会成为几大热门职业,因为突发心脏病、精神错乱,甚至寻死觅活的姑娘绝对不会是少数。
除了上天的恩赐,最让他骄傲的,还是他的一身出色本领。自幼拜剑皇谢奥尔特…赞…谢诺萨基斯为师的他,在十八岁那年通过严苛的测试,继承了王国历代相传的圣剑“拟…艾克斯卡里巴”。这把外表并不起眼、甚至有些灰蒙蒙的古朴长剑,据说是开拓出这片疆土的第1代国王莱茵哈特…赞…斯卡尔亲手从“天命之石”中拔出的,因为这传奇般的经历与亚瑟王那著名的石中剑艾克斯卡里巴惊人的相似,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意思是“近似艾克斯卡里巴的剑”。由于亚当结束了4代王室成员中都没有圣剑继承者的不光彩历史,所以被举国上下视为英雄,老国王更是对他寄予厚望。
如果不出意外,赞斯卡尔王国饰有的神圣十字架的大红王冠,总有一天会加冕到他头上。
可是,嫉妒、憎恨、不甘……恶毒的火焰在王宫的阴影下燃烧、蔓延。诅咒,正一点点施加到对阴谋浑然不觉的老国王和王子身上。老国王的弟弟,也就是亚当的叔叔,麦克白,因为觊觎王位却眼见无法从民众心目中的英雄——亚当手中争夺,一怒之下,将灵魂出卖给了邪神巴力。虽然本体被勇者的封印禁锢在异空间中,但邪神巴力还是有办法影响这个世界。作为对从不亏待为自己奉献出灵魂的人的许诺的回应,他让自己的一部分力量穿透空间的阻隔,注入麦克白身边的老魔法师萨鲁曼身上,把一个原本只擅长使用风系魔法的正统宫廷魔法师变成了死灵法师,就连性格也产生了很大变化。
而亚当王子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死亡的阴影已经悄悄笼罩在王宫上方。他正因为在王宫门口遇到了一个和自己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平民而感到莫名的兴奋。由于从小生长于宫廷,后来又跟随师傅到人迹罕至的极北苦寒之地习武,他一直没有机会亲身体验普通百姓的生活。而世事往往就是那样,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渴望。在同那个名叫辛巴,对王宫里的一切都感到好奇的年轻人一番交谈之后,他惊喜地发现,对王子生活的渴望同样存在于在贫苦人家长大的辛巴身上。于是,两个年龄、相貌相仿,身份却悬殊的年轻人决定,互换身份,以体验以前只存在于幻想中的生活。
在这个等级分明的封建国度中,辛巴没有地位,也没有别的特长,只能卖苦力谋生,不过长期下来,也锻炼出一副不错的身材,虽然和经剑皇之手严酷培训出来的亚当王子比还差了一点,但在穿着衣服的情况下,也能蒙混过关了。两人互换衣服后,在镜子前一站,如果不仔细分辨神情、气质,光看外表,倒也没什么太大破绽。
“我这不是在做梦吧?”王子打扮的辛巴用力扯着自己的脸,直到脸颊一片通红,眼泪都流出来为止。
亚当王子笑望着那个作出奇怪举动的辛巴,道:“我们不忙换回来,你先替我当几天王子,我要到民间转转,看看国王的子民都过着怎样的生活。”
辛巴连忙单膝跪到在真正的王子面前,诚惶诚恐地说道:“尊贵的王子殿下,我……我简直不无法用语言表达我心中的感情!只要能体验哪怕一天……不,一会、就一小会的王子生活,这一生就已经再无遗憾了!我要向伟大、全能、无所不知的主起誓,从今往后誓死效忠王子殿下!”
“好了、好了,我也要感谢你给我这个机会呢!”王子把自己的替身搀扶起来,然后带上圣剑拟…艾克斯卡里巴,越过高高的围墙,悄悄离开了王宫。“有了这体验,我将来会成为一个好国王的。”他的头脑中全被天真美好的想法所占据。
此后的几个月,也许是亚当王子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他先是以辛巴的名字在全国各地游历,后来因随身携带着剑,在一家小酒馆中结识了刚刚组成“疾风之狼”佣兵团的几个年轻人,并应邀加入。他至今还记得,那个不起眼的小酒馆甚至连正式的名字都没有,只是因为那里供应的私酿啤酒有种独特的辛辣味道,而老板娘又年轻风骚,而被熟客们戏称作“烈焰红唇”。那时候,坐在酒馆里那有些年头的粗糙木桌前,初出茅庐的一群年轻人还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他们只想在不断的冒险中磨练自己,变得更强大,以便在广阔的世界中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就连完成小小的冒险、简单的任务,也会让他们感到兴奋,而隐藏了真正实力的亚当,却也从中分享到了并不轰轰烈烈、却如涓涓细流一样清澈甘甜的快乐。他在冒险日记中写道:“真诚地付出,总会得到真诚的回报,这一过程就是快乐的收获。”
可惜快乐并不长久,正当逐渐壮大的“疾风之狼”准备接下剿灭盘踞在废弃教堂中的僵尸的任务时,从王都传来的噩耗搅乱了亚当的思绪。“亚当王子变成白骨恶魔,在圣…安德烈大教堂中把老国王残害了!多亏红衣主教达太借助神力,才使恶魔伏诛。国中不可一日无主,麦克白亲王临危受命,执掌国王大权,待老国王下葬后,再举行登基大典。”噩梦般的字眼让从小一帆风顺的年轻王子一下从天堂跌入地狱,他一下呆住了。
据说,他不哭、不笑、不悲、不怒,痴痴地在告示前一动不动,站了足足一整天,直到已经成为可以绝对信赖的战友的巴宁格团长强行将他击昏。醒来之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浑身散发着坚冰一样的寒气,执意脱离佣兵团,是巴宁格的一句话才让他在门口停下了脚步:“不管发生了什么,我们都会帮你,因为……我们是战友。”
是啊,除了行踪不定的师傅,这世上恐怕也只有这些战友可以值得信赖了。
亚当决定把一切都告诉战友们。
“我们会帮你掘出真相,无论它埋得有多深。”这就是一同通过了血与火的洗礼的战友的诺言。
于是,一天后,口中衔着一朵正在怒放的红色蔷薇的白狼头旗帜,飘扬在了前往王都的大道上。
直到到了王都的城门下,亚当才知道,自己的王子身份是多么难以确认。高高在上的王子,从来都是平民和普通士兵不可仰视的高贵存在,但这也造成一个可怕的后果,如果不穿华贵的服饰,如果没有众多仆从的簇拥,如果离开那些纹章、印信……没人认得王子的长相。而一般民众心目中的传国圣剑,也绝对不会是如此灰不溜秋不起眼的倒霉样子。
而且,像是算计好了他一准会回到王都,只忠诚于国王——不管他是谁的卫兵们已经接到了命令,不准自称王子的人进城,城门口甚至还贴出了王子的画像,说他是全国通缉的采花骗子。就在愤怒的亚当去撕那告示的时候,9个刚刚在学走路的包括各种不同肤色、穿着各种各样的破烂衣服的小孩,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紧紧抱住他的双腿,叫他做爸爸!
多亏经验老道的巴宁格团长及时拉走了亚当,并派腿脚灵便的盗贼基德制造了小小的骚乱,并引开了卫兵,这才排解了危机。在低调地混入王都后,经过一番推敲,大伙决定重新认识对手。一切都是有预谋的,如果说老谋深算的老狐狸没有布置好陷阱等待王子上钩,那才是笑话!
“既然他准备好了计划,那我们就出其不意,以计划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