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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古代人保护区-第5节

小说: 古代人保护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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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经的正室先不说门当户对,那也必须八抬大轿明媒正娶,不存在随意领回别院的情况。
  所以按照风俗习惯,余初出门,必须要有顾文澜的同意或者陪同。
  在堵了顾文澜几天未果的情况下,余初决定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翻墙。
  次日,余初睡到日上三竿。
  丫鬟小桃自带谍报属性,余初刚睁开眼,她已经将顾文澜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出门,去的什么地方都一一汇报了一遍。
  只是小桃的情报,说着说着总会歪楼。
  “这苏公子是咱们顾少爷的同窗,她有个妹妹年方十八,跟咱顾少爷年幼时还一起玩过。”
  “秦玉堂新出了一款口脂,听说吃饭喝水都不会落色,隔壁宅子的王大奶奶用了之后,看着都年轻了几岁呢。”
  ……
  吃完早饭,余初换了身深色素面衣服,手抓着一把瓜子,磕着瓜子,顺着走廊晃荡到后宅的小院子里。
  别院不算高门大院,外墙三米多高,院内种了几棵桂花树,树冠已经远远高于墙面。
  在角落处刚好呈现出一个视觉的死角。
  余初逗着鸟笼里挂着的画眉鸟,等扫地的仆人消失在了走廊的另一头,将瓜子壳扔到树底下。
  她抓着裙摆别在了腰侧,往后退了五六米的距离,助跑,起跳,一脚踩在墙面之上。
  借力一跃,两手已经稳稳挂住墙头,轻巧的翻了出去。
  她今天要去的地方,是长平城内的一个驻点。
  这个驻点一直是作为一线人员适应训练所用,更倾向于后勤补给部门,有自己的商铺和酒楼,坐落在长平城最繁华的地段之一。
  为的就是大隐隐于市。
  几年前她路过长平的时候,还曾经借地休整过两天,和驻地的负责人卢戈打过几个照面。
  那是一个十分小心谨慎的人,微胖,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十分圆滑,八面玲珑。
  只不过这人有点恶趣味,好好一个酒楼名字——
  余初站在茶馆门口,看着对抗酒楼招牌上,龙飞凤舞的三个烫金大字。
  怡春院。
  外面挂着一副烫金的对联,上联:赤橙黄绿青蓝紫。下联:一枝红杏出墙来。横批:春色满园
  呵呵。
  ***
  时值中午,怡春院的大门还是关着的。
  余初进茶馆找了个窗口的位置,点了一壶浓茶,给了小二了点赏钱,让他搬了个屏风来。
  茶馆喝茶的女眷不是没有,只是单独一人坐着的,有些过于打眼了。
  饭点过后,茶馆慢慢热闹了起来。
  茶馆的说书人在台上说着某个名将剿匪的英雄事迹,而喝茶的听客,三五成群,聊着自己的八卦。
  聊着科举的选题、考官、师从与谁的,大多是准备科考的书生。聊着花魁、马球、美酒、新开的哪家店的,多是一些二代纨绔们。
  而聊着粮价、票号、天气、驿站的,多是商人。
  还有的吃瓜群众,过着底层的日子,操着一品大员的心,高谈阔论的都是国家大事。
  左上方的那一桌,坐着三个成年男子,衣着打扮有些市井,看着出身一般。
  他们端着茶杯,用着十分八卦的语气聊开了。
  “那位自上次祈雨后,就一病不起,连岁初的祭春大典都未出席。”
  “那位——是指国师?不是说,他重病缠身,是糟了……天谴吗?”
  “可不是么,我还听说呀,那位为人跋扈,连圣上都不放在眼里,几次驳斥大臣不说,还拂袖而去。”
  第三人低声插了一句:“无论如何,当初千里干旱,是国师用十年寿元换得上天降雨。”
  “呵,你当为什么会千里大旱?”
  “难道……”
  ……
  余初手中的资料里,驻地一手扶持教导出来的国师,确确实实是已经失踪了。
  可朝廷当局,却用了个“病遁”。
  有意思。
  余初一壶茶喝了近三个小时,店小二收了赏钱,服务很殷勤,不厌其烦的替她免费续杯。
  茶水加第四遍的时候,余初起身付账,临走时像是不经意的问起。
  “我正打算找个地儿吃饭呢,对面的酒楼怎么关门了?”
  “姑娘,您说怡春院呀。”店小二朝着门外看了一眼,“一个多月前突然就关门了。”
  他说着眼底露出疑惑:“您说是不是奇怪,这头天晚上还宾客如云呢,第二天就没有开门了。也没有听说过要盘出去的消息,也没有看见遣散伙计,说关就关,连掌柜的带伙计,都消失了。”
  “王屠户和刘记的酒家,听说还有一大笔账没结呢。”
  余初清了清嗓子,义正言辞:“这些奸商,怎么不报官把他们都抓起来?”
  “怎么没报官……官也报了,钱也花了,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人,这段日子也难过得很。”店小二被余初逗乐了,“您啊,离那门远一点就是了,前段时间还有两个人找上怡春院,说是找故友,邪门的是,后来也消失了。”
  “消失?”
  “王屠户翻了整个长平城都没有找到人,可不就是消失了么?”
  喝了一肚子茶后,她的脑子清醒不少。
  长平驻点全员失踪不说,之前出发的自由人,貌似也在这不见了。
  那么问题来了,人呢?
  **
  余初走出茶馆,外面春日正好,暖风吹得人微醺,
  从兜里面掏出一只怀表,已经是下午三多点了,这个点,倒还有时间压压马路。
  驻地这次给的活动资金给的足,金子和银子就给了满满一盒子,底下还压着一叠银票。
  简单地说,她不缺钱。
  余初先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几套成衣,两套女装一套男装,都是挑的素面不起眼的。接着去了秦玉堂,拒绝了掌柜极力推荐的粉底,买了她家热门的古代口红。
  路过小吃摊的时候,顺手打包了一些自己爱吃的零食小吃,准备打道回府。
  “啪!”
  凌空炸响一记鞭声响起,紧密的哒哒马蹄声从地底传来。
  余初个子不够,视线被前面的人挡住,等到她看见马匹时,手臂已经感觉到了它疾驰时的带过风。
  她眼神冷了下来,连退几步,和奔驰而过的马擦身而过。
  原本事情应该到此为止——
  只是不知道哪个路人好心,眼看她就要卷入马蹄之下,拽着她的袖子,往后向一旁狠狠拉扯去,反而将她自己的重心拉偏了。
  对方为了救人,可能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力气之大,让余初摇晃着往后滚了几圈。
  “碰——”
  “哐——”
  连着撞翻两个摊位才停了下来。
  她就那么五体投地的躺在大街上,摊子上的荷包和纸张被撞飞后,最后都落了她一脸一身。
  余初扒拉下自己脸上的纸张,皱着眉坐了起来。
  街上很多摊位被波及到,不少行人也受到了惊吓,众人自顾不暇。
  只有隔壁摊位的大姐,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衣,眼神牢牢盯着她,嘴里不干不净骂了几句,被余初塞了支口脂后,又喜笑颜开的重新支起摊位,捡起荷包一个个摆了回去。
  倒是代写书信的摊位——
  摊主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男子,肤色黝黑,五官看着违和,一双眼睛却很亮。
  他大概是受了伤,身上都是浓郁的草药味,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捡着散落在地上的白纸。
  只是伤口的腐烂味道,压过了草药味,以这里的医疗条件,腿保不住还是小事,万一细菌感染的话,就会像顾文青那熊孩子一样,连命都可能保不住。
  余初收回思绪:“您先坐着,这些放着我来捡就行了。”
  对方抬眼,扫了她一眼,垂眸继续捡东西。
  余初有些不好意思,加快了捡东西的速度。
  捡到大半的时候,余初的手一顿,视线向下,落在了手里捏着的纸张上。
  和之前捡到的一沓白纸不同,这张纸上写了一阙词,墨迹未干透,显然刚写没多久。
  这是一阙最常见的祝寿词,在古代区的普及度,大概类似于现代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内容没什么特殊的。
  但是这字,太漂亮了。
  字如苍松,风骨透纸三分,笔锋内敛,气势却惊人。
  余初再抬头,看对方的眼神顿时不一样了。
  这种书法造诣——
  一级保护动物。


第八章 
  驻地第一代总负责人徐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古代区是古代人自己的,可是艺术家是全人类的。
  这句话侧面反映了,他们对古代区的态度,看似公正,实则有所偏倚。
  就好像人类面对动物时,会根据动物的稀有程度,划分相应的等级,从而投入与等级相匹配的资金和保护力度。
  他们面对古代区时也思维模式也有些类似,只是评判的标准,有些不同。
  并不是根据身份、官职或者财富进行划分,而是根据其在艺术或者学术上的成就。
  古代区有着他们有自己社会体系运行法则,并不需要他们横加干涉。
  富商病死,自会有嫡子接手,皇帝驾崩,也会有太子顺位登基。
  但是如果一个艺术家或者医学圣手消失,可能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自古医圣只有一个张仲景,诗仙只有一个李白,而书圣也只有一个王羲之,千年来也难找到几个与之比肩的。
  而眼前这位小哥,这一手书法,不说登峰造极,也是个中翘楚。
  标准的一级保护动物。
  按照驻地规定——
  “给我。”
  “哦——”余初回过神来,对上小哥没什么波动的眼神,将手中的纸递了回去,“给。”
  小哥收回右手,将这阙词收进袖中,不再看余初,默不作声转过去,重新支起摊位
  挂招牌时,他腿脚不便,重心不太稳,伸着手挂了几次没有挂上。
  余初赶忙上前,将招牌接过,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我来,我来,先生您坐下休息。”
  对方视线落在她的脸上,眼神突然冷了下来。
  整理好纸张,摆好笔墨砚台,布质的招牌再次飘起来的时候,代写书信的摊位就算是重新开张了。
  余初将自己的东西从地上捡起来,也不在意是不是弄脏了,随意的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摞到路的一边。
  自己找了块台阶坐下,抱着零食,边吃边看小哥上班。
  古代区的文化普及不够,即使是在长平城这样的城区,识字率也不一定突破了个位数,需要代写书信的人并不少。
  等街市纵马的风波彻底过去,小哥就迎来了他新一单的生意。
  一个包着蓝色粗布头布的老太太,手里提着一小篮子鸡蛋蔬菜,坐在了小哥的摊位前,说要给云锦城里当伙计的儿子写信。
  “……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生的时候七斤八两,圆头大耳,接生的七婆说,这孩子生来就有福相,以后必定大富大贵。她说的话你晓得的,一说一个准,村里的琼哥考上秀才之前,她不就说过琼哥是个当官的面相么……”
  “今年大旱,村头的老陈头都准备要逃荒了,还好国师祈来了雨,庄稼补种了一茬,村子里给国师供了神像,希望他一世安康,长命百岁……”
  小哥写字的手一顿,半垂着眼帘盯着纸张,过了几秒钟,他换了一张纸继续写。
  “……隔壁莲嫂子托我问你,你大牛哥上次写信回来说,得了伤寒,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病根子,在外要多穿一点,注意身子。我养了几只老母鸡,等你过年回来……”
  午后的阳光暖意熏人,老太太絮叨起来,有让时间慢下来感觉。
  余初从油纸包里捡了颗梅子扔进嘴里,视线从老太太身上,落回到摊主身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底的布鞋还打了补丁,长发只用了根木簪盘着。
  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此时他端坐在摊位前,半垂着头,鼻梁高挺,侧脸的弧度十分耐看。
  尤其是写字的样子,周遭很玄妙的有了一股子儒雅的书生气,上身挺直,手腕悬空,左手握着毛笔……
  余初思绪一滞。
  他刚刚接纸和挂招牌,都是用的右手,说明惯用的手就是右手,现在写字用的却是左手?
  委托人叙述的多,写起来耗费时间,一封信写起花了大半个时辰,等到第三单结束后,已经日落西山。
  小哥站起来,行动不便的收拾完摊位,摆好椅桌。然后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提着布招牌,离开了街市。
  余初跟在小哥身后,看着他跨过石阶,走过了主街道,穿过小巷。
  小哥在前面一瘸一拐,她抱着零食,在后面亦步亦趋。
  终于,小哥在一座石桥前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直视着余初:“姑娘跟了我一路,不知为何?”
  “我想知道你住哪。”余初视线落在了小哥的腿上,解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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